在不知不觉中,日子就这样的,又过去了五天。
今天,是刘泽来到缇莹家的第十天。
程思远的伤,早在第七天的时候,就已经完全的康复了!到了第十天清晨,刘泽和丁香也觉得自己的伤,无论是内伤还是外伤,都已经痊愈啦!
程思远伤好后,便跟着缇莹她们,一起去山上采摘野桔花和枸杞子。他的效率挺高的,四天下来,竟然也摘了不少。
关于缇莹那些发家致富的计划,他其实也非常的感兴趣,很希望自己可以和莹儿一起,共同打造那设想中的,幸福甜美的未来生活!
刘泽的伤痊愈那天,他应钱奶奶的请求,帮村子里的一个老人家写了一封书信。在等待墨汁风干的时候,缇莹刚好去书房找一本书,意外的发现他写得一手好字。
“哇!泽哥哥!”缇莹细看之下,发现他写的字,竟然颇有王羲之的风范,当即喜不自禁的道:“真没想到啊,你还是个默默无闻的书法大家呢!莹儿佩服的很,可不可以收下我这个徒弟,将书法的诀窍传授于我啊?”
刘泽闻言,心里的忧愁被冲淡了许多,脸上展露出了淡淡的微笑,爽朗的道:“莹儿过奖啦,为兄不过是从三岁开始,就勤学苦练,这才有了现在的修为。虽然为兄不是什么书法大师,然而倒是很愿意指点莹儿学习书法。”
“真的啊?!”缇莹一蹦三尺高,快乐的转起了圈子:“太棒啦!泽哥哥,我该怎么感谢你呢?要举行拜师礼吗?”
经过十天的相处,缇莹早已认定,这个刘泽肯定不是普通的富家子弟。看他的举止谈吐,还有那渊博的学识,应该来自身份和地位都很高贵的人家。说不定啊,他还真的师从过什么书法大师呢!
嘿嘿,这下可好啦,有人可以教她写毛笔字啦!唉!她呀,在别人看来,是个聪慧得不得了的孩子。然而,那毛笔字却写得极其难看!
无奈之下,她便绞尽脑汁的自制出了一种竹子硬笔,再也不碰那“软绵绵”的毛笔啦!
“呵呵,只是啊,想要做我的学生,你每天必须得用毛笔,写一百个工工整整的大字。而不是像你平常那样,用自己自制的什么竹笔写字哦!而且呀,如果你不够用心的话,泽哥哥我可是会打你的小手心哟!怎么样,还要拜师吗?”
他的话看似说的很随意,其实却隐隐带了严厉的味道。双眸也光华闪耀,不错眼的凝视着她,有着某种殷切的期许。
她的心跳莫名的,就加快了速度,“怦怦”的如小鹿在乱撞。为了掩饰自己的内心世界,她故作认真的低头想了一想,漫不经心的道:“当然啦!谁怕谁啊!不就是写毛笔字吗?放心吧师父,缇莹一定会好好的学习,成为一个足以让你感到骄傲的徒儿!”
说完,不由分说的,便对着刘泽行了个九十度的鞠躬礼:“师父在上,徒儿诸葛缇莹给师父行礼啦!”
------文中的这个汉朝,是个架空的国家,跟中国历史上的汉朝差不多,但是又不尽相同。为了不误导小读者们,也为了跟历史上的知识比较相近,我已经把文中的医圣,改为神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