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最糟糕的公务旅行
.、最糟糕的公务旅行
在这片一望无际的广袤草原上,迎来了又一个壮丽的日出。
嫣红的朝阳从东方的天际冉冉升起,沉睡了一夜的草原沐浴在金红色的霞光之中。一条如玉带般的小河蜿蜒飘过,在这初秋的朝阳下泛着粼粼金波。成片的优质牧草在风中来回摇摆,其中的几丛已经微微带着些暗黄色由于是在南半球,季节时令与北半球截然相反。到了四月中旬,这里的草木都已经逐渐开始枯萎了凉爽的晨风中,漫山遍野的牛羊马匹都在埋头享用着早餐,希冀着能够在严冬降临之前,尽量多地为自己积下一点肥膘。
在这条白玉飘带般的小河旁边,矗立着一座黑黝黝的小小城池。城市四周的风景秀美如画:微微带着金色的辽阔原野,远方山坡上绵延起伏的树海,以及附近那些星罗棋布的羊群与营帐。一座座高耸的雪山在森林上方冲天而起。山顶上亘古不化的冰雪,仿佛晶莹剔透的美丽宝石一般,在朝阳下熠熠闪耀着璀璨光芒。
独自站立在城头,菲里紧紧裹着一件不怎么合身的裘皮大氅,一边遥望着壮美的日出景象,一边在凌厉的寒风中冷得直打哆嗦。由于海拔的关系,当库斯科城那边还处于闷热潮湿之中的时候,金牛城的夜晚就已经能让池塘结上一层冰了。
这种气温上的剧烈变化,让没怎么准备行李的菲里一时间有些措手不及。祥瑞号抵达这片高原的时候正值盛夏,待到暑气渐消的时候,又顺利杀进了终年炎热的热带雨林边缘,对即将降临的冬天完全没什么概念。虽然和绝大多数魔法师一样,菲里也是一向都习惯于将自己的空间袋塞成移动杂货铺,食物、弹药、军械、工具和替换衣服什么的全都应有尽有,但却惟独少了冬装谁会在热带雨林里准备棉祅啊!
遇到这种倒霉的情况,菲里也只好捏着鼻子自认倒霉,打算自己掏腰包买几件厚衣服,没想到转遍了全城依旧是一无所获他现在所处地这座金牛城,除了名字好听几乎没有任何可取之处:夯土垒成的城墙还不到两人高,只需要步行一刻钟就能绕着全城兜上一圈。狭窄扭曲的街道不但坑坑洼洼,而且到处都是垃圾和屎尿,似乎从来没有什么人去清扫过。满目皆是东倒西歪的茅草屋,以及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穷光蛋。
总而言之,这地方不但与他先前见过的库斯科、蒂华纳科这些本地大城市有着天壤之别,即便是与菲里曾经当过大半年总督,并且在海关严打之后甚为破落的北极港相比,也是远远不如。尤其令菲里感到抓狂的是,这座貌似大村子的所谓“城市”里面,居然没有任何一家常设的店铺!而能够交换东西地集市大约每个月才有一次,要想等到下次赶集,他得先穿着这身棉布单衣在寒风里哆嗦个十几天再说。
当然,作为高山之王陛下亲自带来的贵客,金牛部落方面绝对没有让他冻死在自家地盘上的道理,更别说他们眼下的处境真是尴尬无比先前数十万精灵军攻破库斯科城长驱直入的时候,那真是兵威煊赫不可一世,金牛部落顿时判断形势失误,非常主动地卖身投靠了过去。万万没想到高山之王陛下这次的运气实在是好到爆,还没怎么动手,一次丧尸狂潮再加上一场大洪水,几十万精灵军就自个儿把自己给折腾完了。
这一下,刚刚才卖身叛国不到两个月的金牛部落可就坐蜡了。那些做民族败类,当侵略走狗地好处,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尝到一星半点,而罪名却是给实实在在地抗上了。
好在前段时间起兵谋反。或至少是屯兵观望地贵族酋长数量颇多。特库姆塞一时也追究不过来。加上金牛部落方面还算识趣。第一时间就送来若干粮秣、兵器和壮丁上供犒军。并且派遣长老向他负荆请罪。因此这件事情就被暂时搁置了下来。最起码。特库姆塞只是向金牛部落索要了人质和效忠信。并且进驻若干部队就近监视。却没有立即兵讨伐。
然而。这暂时搁置下来。并不等于就此揭过了。一般来说。地方领主起兵反对君王。在杀害王室成员或其他重要人物。或做出某些天理难容地暴行之前。都还勉强属于体制内矛盾地范畴。只要不是生在中央集权地**国家。通常还算不得什么十恶不赦地罪名(大家可以参考国民政府统一全国后对地方军阀地处置)。但勾结外敌。出卖民族。背叛信仰。而且对方还是一向以手段残暴
地精灵军……这罪名可就沉重多了。纵然暂时未受毕竟未曾得到过什么明文赦免。随时都有被翻旧帐地可能性。
目前。特库姆塞打算在金牛城召集各部落会盟。重新组织大军东征。对于处境尴尬地金牛部落来说。这既是机遇也有危险。要是将接待安置工作给办好了。过去地罪名多半也能一笔勾销。假如办得砸了……假如陛下在出征之前心血来潮。想要按照惯例砍上百八十个“民族败类”地脑袋祭旗。以壮行色。似乎在本地就能找出一大拨相当合适地祭品人选。
因此。金牛部落地酋长大人这些天来真是如坐针毡这种事情甚至根本不用特库姆塞自己动手。只要上面稍微露出一点口风。金牛部落里地长老们绝对会当机立断。在第一时间就将他这个罪魁祸地全家老小都推出去砍了。以示自己地“清白”。
所以。还没等菲里开口求助。那个外表近似于球形。仿佛全城居民地脂肪都跑到了他身上地中年酋长就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非常殷勤地送上了一大堆保暖衣物。都是相当上等地料子。包括了狐皮、貂皮、熊皮甚至虎皮等等。不但看上去色彩鲜艳华丽。而且还点缀着许多精致地金装饰品。似乎原本就是这位酋长藏起来舍不得穿地上等衣服。
只是,由于民族特色的关系,所有这些衣服似乎都存在着一个小小地缺陷……
“这些不讲卫生的骚蛮子!把河流水源当作神明崇拜,一辈子难得洗几回澡也就罢了,怎么连衣服都懒得洗呢?”
菲里一边哆嗦着将裘皮大氅裹得更紧,一边皱着脸捂紧了鼻子碎碎念。那种仿佛一百只山羊在贴身打滚地浓烈腥气息,让他简直恶心得连隔夜饭都快要吐出来了。
说起来也真是不可思议,明明城墙外面就挨着一条河流,这里的人却从来都不知道要保持清洁,就连贵族地府邸也和贫民窟一样肮脏。更糟糕的是,即便身为一个还算强大的魔法师,他也没有办法让自己从这种满目污秽的崩溃处境中解脱出来这里是战乱频繁、一切为军事让路的托瑞尔世界,而不是哈里波特阁下那个大多数魔法都为生活服务的霍格沃茨学院,并不存在什么适合用于洗涤衣服的清洁咒,更没有“光洁如新”或“恢复如初”这种居家主妇最喜爱的小咒语。
他唯一能用魔法替自己做的事情,就是将所有的毛皮衣服统统在死云术里过上一遍,把里面生活着的诸如虱子跳蚤之类的小动物统统干掉,免得这些被终年油腻喂肥了的小东西移民到自己身上来……要是那些邪恶法师听说这种须臾间能杀光几十个人的大规模杀伤性法术,居然被某个懒鬼当成除虫剂来用,想必多半会当场绝倒吧!
“哎呀,谁让你的身子这样娇贵呢?俗话说,要风度不要温度。
既然你选择了要温度,那就保持不了风度了,太过于讲究气味可没有什么好处!”
听到男朋友的抱怨,跟着他一起过来,作为贵宾参与本次会盟的蕾妮忍不住扑哧一下笑了起来。笑完之后,她伸出一根白玉般的冰凉手指,刮了刮菲里冻到红的小鼻子,打趣地说道,“谁让你非要穿这么多的?像我就完全没这种烦恼!”
的确,这位身材丰腴的红美女,眼下将自己装扮得很是清凉,全身总共只穿了一件粉红色的丝绸露肩连衣裙,胸部以上的肩膀和手臂,还有膝盖以下那两截嫩藕般的小腿,全都毫无遮掩地暴露在凛冽的寒风中。更加过分的是,在那双光滑白嫩的脚丫子上,竟然仅仅穿着一双银制的空凉鞋,十个涂成金色或紫色、画出星星或月亮图案的脚指甲从鞋子顶端探出来,显得异常可爱。与用各种毛皮将自己裹得像只狗熊的菲里相比,真的是很形象地阐释了什么叫做“要风度不要温度”。
拜托,我和你能比吗?菲里的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随即便回头朝他的吸血鬼女朋友翻了个白眼,“我说亲爱的,你和蕾贝卡老师都是吸血鬼,按道理已经算是死人了,当然不需要再担心什么保暖的问题。可我还没死呢,还是会怕冷的。”
ps:字数以外
有谁能介绍一下白蔷薇和南方玫瑰这两位女前辈的情况,她们是否还是在校大学生,真是姐妹吗?
另:张罗搬家事宜,近期更新可能不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