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意,我听说上几个助理,都做不长时间,你说我能做久一点吗?”
潘来意没有答她的话……
此时,孙洁儿在茫然纠结中,被潘来意带到一间大办公室——隔出的一个小格子间,逼仄的空间中放有办公桌和简单的办公用品。
潘来意让她坐到狭窄的隔间办公桌前,指着紧靠里面的大办公室说:“里面就是主编大人的办公室,你作为她第二助理,每天就在这个隔间办公室办公,随时听从主编大人的吩咐。吩咐不仅仅有工作上的任务,还有她私人的事:帮她取现磨咖啡,饭点叫外卖牛排、披萨什么的,帮她去洗衣店拿衣服,甚至帮她的心头肉儿子读画册。总之,你每天会得到主编大人生活和工作上你想象不到的安排。”
潘来意说完,似看怪物一样,上下打量了一番孙洁儿,说道:“你这身穿着,跟时尚不沾边,你肯定会被主编骂的狗血淋头,要知道,我们这里是时尚天地。”
孙洁儿上身着白色衬衣,配牛仔短裤,脚穿露趾凉鞋,化妆也不专业,没有给她精致的脸增色,反而显得涂抹上去的脂粉、眼影是多余的,黑直的长发随意系着。
孙洁儿审视了自己的穿着,跟潘来意对比了一下,她的装扮着实土到没边儿。
“我坚信,主编大人赶你走,会是因为你土到家的穿戴。我希望你狼狈地离开公司后,能够重新关注下自己的装扮,你本身是有姿色的,要学会在打扮上给自己增色,不然会给人留下毫无时尚可言的印象。”
潘来意的一番话,让自觉有满腹诗书的孙洁儿,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坚信自己真的太不懂时尚,自觉在这里上班会比人矮一大节。
孙洁儿喃喃道:“但我可能会把工作做的很好!”
潘来意噘嘴道:“主编大人是个完美主义者,丁点看不惯你,就会让你走人。现在她的老公,已经是第四任了。”好像暴露天大的秘密,赶忙捂住嘴巴,眼珠骨碌碌转,嗡嗡道,“后面那句话,我收回。”
这时,气场十足的主编顾奇闻,像诸神的头领降落到她们面前,潘来意连忙鞠躬,向她问好,孙洁儿跟着给她鞠躬。
宗奇闻身材高大,称得上雄壮,齐耳短发,大圆脸化着浓妆,浓的看不出她皮肤本身是什么颜色,五官虽然没有特别的缺点,但摆放在圆脸上总觉得还是缺了点什么,所以整体看起来,算不上迷人,但眼神所焕发的光芒,给人肃严的敬畏感,让人对她是女强人深信不疑。像披肩一样玫红色衬衣套在身上,彰显出的桀骜不驯让人敬服,白色阔腿裤的裤管在高跟鞋上飘逸挥舞,仿佛在向世界宣告主权,她是一个有想法的女人,无人可以反驳。
脖子和手臂上的老鹰纹身,更是表明她是一个特立独行,与众不同的女人,夸张的大圈耳环和钢圈样的项链,别具一格,标新立异,轻易就能吸引任何人的眼球。厚唇上的芭比粉口红,和修长指甲上的粉色指甲油交相辉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