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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三支手机都掏出口袋,放在桌上。其中一支不断滑动,一次位移八英寸。震动很强劲。萤幕上显示未知号码来电。我掀开盖子,拿到耳边说:「哈啰?」
丽拉.侯斯说:「你还在纽约吗?」
我说:「是。」
「你在四季酒店附近吗?」
我说:「不太近。」
「现在过去,我在柜台留了一个包裹给你。」
我问:「什么时候留的?」
电话断线了。
我瞄了史普林菲一眼,说:「等我一下。」然后赶往大厅。我没看到急急忙忙朝大门移动的人,室内洋溢著一股静谧。穿著燕尾服的服务员站在那里,闲闲无事。我走向柜台,报上姓名,问有没有人留东西给我。一分钟后,一个信封被交到了我的手中。正面以粗体黑字写著我的名字,左上角原本应该要写地址的地方写著丽拉.侯斯的名字。我问柜台人员这东西是什么时候送到的,对方回答是在一个多小时之前。
我问:「你有看到是谁送来的吗?」
「一位外籍男士。」
「你认得他吗?」
「不认得,先生。」
信封里头用泡泡纸垫著,大约是六英寸乘九英寸的大小。里头装著硬硬的东西,是圆形的,直径大约五英寸。我将它带回茶房,再度坐到史普林菲旁边。他说:「侯斯给你的?」
我点点头。
他说:「里面可能装满了炭疽孢子。」
「感觉比较像是CD。」我说。
「什么的CD?」
「大概是阿富汗民谣吧。」
「希望不是。」他说:「我听过阿富汗民谣。听很久,而且还靠很近。」
「你要我之后再打开它吗?」
「等到什么时候?」
「等到你闪远一点。」
「我愿意冒个险。」
于是我拆了信封,将内容物抖出来。一张碟片掉出来,接著是塑胶撞击木头桌面的声音。
「是CD。」我说。
「事实上,是DVD。」史普林菲说。
是她们自己烧的,用的是Memorex牌的空白光碟。光碟表面有黑色永久性麦克笔写下的三个大字:放来看。字迹和信封上的相同,用的笔也相同。大概就是丽拉.侯斯的笔和她的字迹吧。我说:「我没有DVD播放器。」
「那就别看啦。」
「我想我非看不可。」
「列车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不知道。」
「你可以用电脑播放DVD,就像飞机上用笔电看电影的人那样。」
「我没有电脑。」
「旅馆有电脑。」
「我不想待在这里。」
「纽约还有其他旅馆。」
「你住哪?」
「喜来登饭店,我们之前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