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留学
根据学校要求的时间,向阳和春晓需要在8.15号前到校,因为在学校已经办好了签证,因此他们订好了8.12的航班。在家的一个多月,除了准备行李,春晓还要跟妈妈学厨艺,春晓爸爸提出带她去食堂跟大厨学习。因此春晓有一周跟着老爸上下班,在食堂学习厨艺。厨房的厨师和帮厨都很喜欢她,不停地问她学校的新鲜事,她也很耐心地跟大家交流。有时大厨让春晓做一两道菜,给春晓爸爸那桌端去,让他猜哪个是女儿的厨艺,春晓爸爸竟然猜的一点不差,大家笑称知女莫若父。
除了厨艺,春晓爸爸还让警卫队的军人教春晓一些防身术。春晓提议让向阳一起来参加,春晓爸爸同意了,说你们俩都学好才放心,也能互相帮助。于是向阳早早来到大院,跟春晓一起去学习。明浩看到他俩一起进进出出,心里很不是滋味,不过只能羡慕明浩的好福气了。
向阳也是非常招人喜欢的小伙子,而且大家也私下猜测向阳是否是春晓的男朋友,不过不敢当面说,对向阳也是非常用心教。
学习好这些知识,春晓妈妈又张罗着给春晓做两套旗袍带着。出国了,穿点中国传统的服饰,也是很有意义的。春晓很喜欢旗袍,她看宋美龄传,知道宋是个旗袍收藏家,一生旗袍不离身。不过她更喜欢苏派和海派旗袍,更适合年轻人,穿起来也更生活化,不必非要的宴会等场合穿着。而且她身材很好,比例匀称,前凸后翘,不至于太丰满,也不干瘪,穿旗袍最合适了。她喜欢低领的,花色简单别致的,对各种盘扣很痴迷,认为素色的旗袍,加上别致的盘扣,旗袍一下子就生动起来了。旗袍精美的做工和巧妙的裁剪,把身体衬托的玲珑幼稚。也难怪张爱玲对旗袍这么痴迷。向阳最喜欢看春晓穿旗袍了,在学校仅有一次,就是毕业晚会上,所以他期待看到春晓穿更多旗袍。
找了市里做旗袍的老店,老裁缝精细地量尺寸,精心选料,核对设计等。终于定下来4件来。不过春晓说有点多了,路上带不方便,去学习,哪有那么多时间参加活动。春晓妈妈说可以给她寄去。向阳也做了一套中式服装带着,心想要配春晓的旗袍。
跟家里亲戚一一告别,再过几天就要去北京了,在北京住一晚,第二天的航班出国。
春晓跟向阳联系也很紧密,互相提醒要带的材料和证件等,又去换了美元开通美元账户等。所以各自对家人也是依依不舍。因为不知道圣诞节有没有空回来,所以东西带的也多。其他衣服就邮寄去了,不然带不下。
出国前一天,春晓爸妈和弟弟,向阳的爸妈都一起乘车去北京,当天在北京住下了。第二天早上,明浩也早早去了酒店,准备送他们去机场。明浩还有很多话想跟春晓说,不过他都欲言又止,人太多了,很多话也不适合说。他只是跟春晓说,去到美国那边要保护好自己,注意安全,晚上不要单独出门,要保持联系之类的。春晓答应着,并致谢。
在机场,两家人都是依依不舍,毕竟第一次离开家长去那么远的国家,而且美国的治安也是出了名的不好,所以也很担忧。不过想着有同学相伴,也放心一些,所以都叮嘱他们待在学校,出门时候结伴而行,早出早归。常联系家里,钱不够要提前说等等。
明浩在机场迟迟不肯离去,他也很想跟着送春晓到美国,但明显又很碍眼。
十几个小时的飞行很折磨,不过向阳和春晓单独在一起了,互相照顾,也不觉得多难受。俩人心里憧憬着,畅想着,去到那边的生活。
到了马萨诸塞州机场,有上届的学哥学姐帮忙接机,所以一下子觉得温暖亲切起来。
再进入哈佛校园,觉得有了点归属感,上次来毕竟只是走马观花地作为过客看了一下,这次不同,要在这里度过几年的时间,所以自然而然也喜欢这里的一草一木了。
当天到的还有其他新生,大家先去宿舍。有两间宿舍比较特别,两个房间是想通的,中间有一道门可以打开。向阳建议跟春晓挑这两间宿舍。春晓刚开始有些犹豫:“不太好吧。”向阳说:“这边环境复杂,能近一点可以互相照顾,而且有这门想通,也能方便学习啊。”春晓同意了,不过她选了掌握那道门锁的房间,就是向阳有钥匙才能进她房间,而她则可以随时开门进向阳房间,虽然她不会那么随时进向阳房间,只不过为了维护自己的独立性。向阳同意。
简单归置一下,就一起出去吃完饭了。
刚开始的几天还是可以吃几顿西餐的,再吃就很想家乡的饭菜了。不过都需要适应,也没有太多时间自己做饭。
入学后,马上开始学习了,首先是加强英语学习,有了英语环境,学习的也很快,加上他们本来底子就不错,所以也不费劲。
每天他们一同下课回宿舍,向阳都是等春晓进来房间查看一圈,安全了,他才开门。春晓也在门口等着,等他查看一下房间确定安全了才关门进屋。向阳找春晓要中间那道门的钥匙,春晓问为什么。向阳说,万一发生情况,他可以紧急进去帮忙啊,不过万不得已,他不会开门的。春晓想了个办法,把钥匙密封在一个盒子里,向阳把它放在比较显眼的地方,以备不时之需。这是他们之间的信任。
刚开始,春晓很拘谨,不愿意去向阳宿舍,自然也不会开中间那道门。向阳也没有敲门。
过来一月之后一个周末,春晓和向阳去买了点菜和调料,准备做次饺子。宿舍配备很齐全,有厨房,有卫生间,电器也很齐全。所以也适合做饭。他们回来之后,向阳说在他房间做,怕有油烟熏到春晓房间有味道。春晓婉儿一笑,这是让我去你房间啊。向阳说怎么不行吗。春晓说可以。
于是俩人在准备食材做饺子。饺子是家里常做的饭之一,对他们都不是难事。
不一会儿就包完了,可以煮了。一出锅,俩人都迫不及待地想尝一尝,果然美味,感觉跟家里做的味道一样,俩人很快就吃完了,都打嗝了。吃到家乡饭的感觉真好,有很大的满足感。这一个月以来都很忙,每天学英语,也开始了新课程的学习,老师讲的也很快,所以需要自学的很多。他们经常在图书馆学习到半夜才回来。有时一天顾不上说几句话,说话时候也是在探讨问题。也是领教了哈佛的快节奏和浓厚的学习氛围,学风很好,比着国内的大学,学生刻苦勤奋的更多。这一点是值得国内学生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