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1章 避水金睛兽
见吕律等人特别喜欢喝鹿茸酒,他们在托木伦家的乌力楞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上车离开的时候,托木伦特意给吕律几人都送了一些。
“对你们的伤很有好处,多喝点!”
他是清楚吕律和陈秀清伤情的,所泡的鹿茸酒,虽然是驯鹿的鹿茸,但仍然不能低估其中的价值,鹿类独特的再生能力主要就显现在鹿茸每年鹿角的替换和超乎寻常的生长速度上,对伤势恢复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双方有来有往,这份情谊算是真正结下了。
吕律离开的时候,扫视着淳朴厚道的一家人,尤其是几个黑黑的孩子,标志性的细长眼睛里,黑白分明。
他最终看向托木伦:“再过上几个月,我们还会再来。到时候再来看你们。”
他寻思着,到时候再过来,给这一家子老少,多带些礼物过来。
托木伦听到这话,显得很高兴。
三辆车子,驾驶室里可坐不下九个人,所以在孟兆华开的车子里,专门留了位置,吕律、赵永柯和陈秀清三人就挤在里面,还有元宝它们,这里也是放那段松明子的地方。
车子启动后,托木伦一直骑着马从他们家送到了瓦拉干林场的大路上。
挥手告别后,吕律等人踏上了回程,开始了一路上的摇摇晃晃和昏昏欲睡。
到了下午一点的时候,裹着褥子昏睡的吕律在突然刹车的惯性中惊醒,及时一把抓住后车门板,稳住身形,才避免了脑袋撞上车厢的危险。
元宝也在这时候叫了起来,这是有野物的提示。
吕律微微皱了下眉头,他听到前面的车门相继打开,还以为外面出了啥事儿,赶忙拔出猎刀,掀开篷布跳了出去,陈秀清和赵永柯也跟着跳了出来。
三人绕过车屁股往前看了下,发现在大路前方,一头雄壮的驼鹿就横档在路上。
张韶峰等人就在前边看着这头不惊不跑的驼鹿。
看到吕律三人过来,张韶峰笑道:“看到汽车来了,居然还一直挡着不走……这玩意儿,胆肥啊。咋感觉脖子比脑袋还组大些,这长得也太大了。”
上次来打猎的时候,远远地看到过一头驼鹿。
可那样的情景远没有现在隔着十几米看着震撼。
作为鹿中的扛把子,眼前这头驼鹿,肩高两米有余,身长差不多接近三米的大家伙,那是长得相当伟岸,那体重,少说也有七百公斤。
尤其是那一对展开来长度至少有一米五,如仙人掌般的巨大鹿角,看上去怪异而又霸气。
“打还是不打?”
梁康波问道:“上次听你说,驼鹿的肉比牛肉还好吃一些,这打下来,少说也能得到四五百公斤的肉,到时候,屯里人每家都能分上几斤。”
说这话的时候,梁康波偏头看向吕律,等着他发话,却见吕律神色有些犹豫,又连忙问道:“咋了?有啥问题?”
他的犹豫,是因为驼鹿少,打了以后更难见到。
但细细一想,自己不打,换作是别人,也不会放过啊。
所以,吕律瞟了几人一眼,又看看那头驼鹿,决定同流:“车子倒也还有位置装!”
他也动念了,主要是又相中了那一对霸气的的鹿角。
然而,几人还在商量的时候,吕律突然看到那驼鹿的毛一下子竖了起来,头慢慢地低下,耳朵开始向后贴紧,他忽然有了很不好的预感,连忙说道:“赶紧打,不然要遭殃的怕是咱们……”
他话音未落,那头驼鹿猛然调转身形,朝着几人就狂冲过来,如此大的体型,再配上夸张的鹿角,给人压迫感,丝毫不逊色于野猪王、熊霸和大爪子这等霸主级的存在。
赵永柯反应快,抬枪朝着驼鹿开了一枪。
只是一枪,子弹从它脑袋射入,驼鹿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在地上踢蹬了几下,很快就没了动静。
那么庞大的生命,也不过是一枪的事情。
“你咋知道这驼鹿会攻击咱们?”
吕律刚才的话,给雷蒙一种一语成谶的感觉。
“我也只是偶然听人说起过,说如果你看到一头驼鹿没有靠近你,你也不要惹它。如果你发现它的毛竖起来,头往下低并且耳朵向后,这就意味着他要从你发起进攻了。
而当一头驼鹿舔嘴唇时,不是说它觉得你很性感,这是你该赶紧逃跑的信号。”
吕律觉得,自己以前看动物世界是真没白看,现在情况一印证,居然是对的。
虽然讲的是阿拉斯加的驼鹿,但貌似外国驼鹿和国内的驼鹿,性子也差不多。
后世,这在国内是保护动物的大家伙,在国外可是泛滥成灾,经常上公路横冲直撞,引发车祸的次数,每年以万次计算,别看是食草动物,但其危险程度,丝毫不逊色于棕熊。
平日里表现得很机敏,专门去找的时候,听到点风吹草动就逃之夭夭,可胆子大起来的时候也是吓人。
尤其是在发情期的时候,驼鹿更是暴躁,最容易攻击人类。
而眼下这种情况,吕律觉得,应该是缺乏食物所致。
冰冻了很长时间,很多动物都会因为食物缺乏而变得凶猛。
而驼鹿的顶撞能力毋庸置疑,毕竟那么大的体型,而且脖子还那么粗。
关键是,那四只大长腿上的铁蹄也是相当厉害,践踏、踢蹬是它最擅长的攻击方式之一,这要是被踩踏到,一脚下去,轻易就能将人踩废。
而且,这货还相当地能跑能跳。
张韶峰却是愣愣地看着吕律:“性感是啥意思?”
这是重点吗?
吕律也被问得一愣。
很显然,这词汇在这年头,还没啥出头的机会。
他只能笑着说道:“就是好看。”
顿了一下,他忙着转移话题:“如果手头没武器,碰到这大家伙朝着你过来了,不想被顶飞的话,就赶紧跑,找大树啥的,躲背后,别看着它体型大,却也相当灵活,跑起来,可比人快得多。
如果被驼鹿撞倒了,也别挣扎,赶紧蜷缩起来,用胳膊护住脑袋,你要是想着跑或是打它,只会让它不停地踩你、顶你。”
他这也算是给几人提个醒。
虽然在小兴安岭,吕律还没遇到过驼鹿,但他却是能肯定,小兴安岭也是有驼鹿的,万一碰到特殊情况,遭遇了,也好选择自救。
既然已经打死,几人也就不再耽搁,忙着拔出刀子,从车里取了斧头之类,六人围了上去,开始分解。
“这皮也不知道区上收购站收不收!”
几人动作很快,将鹿的肠肚给扒拉出来,可那么大的体型,剥皮是件很麻烦的事儿,张韶峰看着吕律说这句话,满是询问的意思。
“收购站不收,咱们也留着。这东西在大荒里太少了,没有在考虑收购的行列,但是你看看这皮毛,很是细密柔软,这样吧,我花钱买下来,我留着,还有那鹿角!”
现在拿去卖确实不值钱,这么一大张皮,还不如一张狼皮的价格高,可要是鞣制出来,拿回去放卧室炕上一铺,绝对舒坦。
吕律也在天天想着“絮窝”。
关键是现在驼鹿皮价格不行,但到后世,吕律却知道,这玩意儿在老毛子那边那是卖得非常昂贵,是受人追捧的奢侈品,驼鹿毛制成的外套,售价甚至能达到十万卢布以上,差不多也就是七八千块钱的样子。
当然了,老毛子那边驼鹿多,也完全没必要卖往那边去,留着自己用就行,到了以后,可是可遇不可求的。何况,等到再过几年,开始往来的时候,有的是机会到那边好好捞一笔。那边的棒槌、皮毛也是主产区啊。
“你要就拿走,还谈什么钱啊!”
“还有那鹿角,也就碰到黄明飞那种公子哥会上心,花那么多冤枉钱买那么个玩意儿,有啥用,这样的人可不容易碰到,一米四五那么长,张牙舞爪的,放在家里还嫌碍事儿。”
几人听吕律说想要,尽管知道吕律上一个十叉鹿头卖了三千块,几人还是全都一下子朝吕律这里塞了过来。
“行吧,我收着,等过上些年,能到老毛子那边的时候,咱们去老毛子那边还有机会打!”吕律笑着说道。
“老毛子那边有这玩意儿?”梁康波有些疑惑的问:“那边比咱们这边还要冷,换作以前,还有不少老毛子过来打猎。”
“咋没有啊,不但老毛子那边有,从老毛子那边的白令海过去的北美也有,还非常多,不像咱们这里,我来了两年了,跑了那么多地方,也就今年在这边才见过两头。这玩意儿厉害着呢,尤其是游泳,随随便便游几十公里都没问题,别说江河,连海峡也能轻松游过去。”
吕律夸夸其谈。
其余几人也是喜闻乐见。
总能在吕律这里,听到些稀奇的事情。
“这犴达罕水性那么好?”连赵永柯都来了兴趣。
“那可不,长那么大,驼鹿也是相当能吃啊,它们不但吃地上的草叶,就连水里的浮萍、水草啥的也喜欢吃,甚至能直接闷着水到水底下几米深的地方去吃东西。听没听说过牛魔王的坐骑?”
吕律说到这儿,抬头扫视着几人。
“叫啥来着?”陈秀清挠头。
“避水金睛兽?”孟兆华倒是一口说了出来。
吕律点头笑道:“那避水金睛兽,说的就是驼鹿。”
“这牛骑鹿……”陈秀清还在挠头。
可这轻轻嘟囔的一句话,却让气氛一下子怪异起来。
吕律瞪了他一眼,伸手在他貉皮帽上拍了一下:“想啥呢?一天天的,脑袋里尽是些不正经的玩意儿,当真是没提住啊!”
听到这话,几人哄然大笑起来。
却听张韶峰皱着眉头说道:“就现在这情况,都不知道这辈子有没机会过去老毛子那边闯荡一下。”
“有,肯定有,要不了几年,应该就能过去了。”吕律一脸笃定。
清楚这过程,吕律不笃定都不行。
“咋那么肯定啊?”张韶峰奇怪地问。
吕律笑笑:“这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总还有亲近的时候。”
刚刚还被笑的满脸发红的陈秀清听到这句话,立刻又蹦了出来:“这话我听评书里说过,三国演义……”
几人有说有笑,手头的动作,却是没有丝毫停歇。
即使如此,也足足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将托鹿皮剥下,将肉分解成小块,取了鹿筋、鹿心、鹿鞭、鹿血等价值较高的东西,吕律让张韶峰他们几个自行收捡、处理,也算是对他们的弥补。
东西全塞到孟兆华的车子上,已经过了中午,几人干脆就地拢了柴火,用驼鹿肉穿串烤着吃。
这东西,属于低脂肪的红肉,比其它家畜的肉质还要细嫩得多,大概是所生活的环境属于高寒地带,驼鹿的肉有着很特别的风味,吃得几人直呼过瘾。
吕律都不由在想,以后有机会的话,是不是把驼鹿加入到考虑养殖的范畴。
驼鹿奶、驼鹿肉,包括皮毛等东西,都是极有价值的东西,单论肉而言,价格可是比其它的家畜的肉高很多。
动辄就是几百公斤,那也是很能赚钱的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