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笑:“红霞姐,我如果真想威胁你得到你什么,现在我什么都能得到不是吗?我何必拐那么大一个弯?我不要你的身体,我也不缺钱,你怕什么?你不能把我跟长毛那样的流氓相提并论好吗?”
红霞刚才又哭又笑,悲喜两重天,脸上的妆早就花了,以致我压根就看不清她的表情,也就无法揣摩她的心思。
红霞沉默许多,才拖着哭腔道:“我什么都能答应你,就是这个不能答应。”
我坚决的道:“我什么都不想要,我只要求知道你的秘密。”
“我就奇怪了,一个老女人的秘密,对你有那么重要吗?跟你有关系吗?你对我又没有兴趣。”
肯定有关系,我总觉得红霞被长毛掌握的秘密跟小曹的秘密是有所关联的,但我觉得我不能告诉她我曾偷听过她和小曹的谈话。
因为我若表示自己知道了小曹想买凶杀我这事,她可能就更加不愿意告诉我她的秘密了。
本来或许她觉得我是可以帮她的人,是可以成为朋友值得信任的人。
但若是她知道我已经得知她儿子想杀我,还能扯得上朋友和信任吗?
但若不说出小曹的事,我又该怎么解释自己为何要对一个老女人的秘密感兴趣呢?看情况,不给出红霞一个让她信服的理由她是不大愿意说的。
我正在头大如斗时,红霞电话响了,给我解了围,我松了一口气。她看了下电话,顿时面如土色,我猜是人贩子长毛打来的。
红霞捧着电话像烫手山芋,手指僵在半空半天不动,往右拨拉是接听,往左拨拉是挂断,两种选择都不是什么好办法。她的表情,像要哭出来似的。
我伸出手指去,代她拨拉了接听,低声道:“你逃不过去的。”
电话一通长毛恶狠狠的声音就传来:“告诉你,老子已经等了你三个小时了。”
“你犯的不是小事,我总得找人打点活动吧,哪儿能那么快?”
“那你至少得露一面吧?”
红霞道:“我露面有什么用?”
长毛语塞了会,结巴道:“你露面送点烟酒啊,好吃的啊,至少让我看到你的诚意。”
“我哪有那闲功夫?我满世界的在活动,在找人。”
长毛满意的咂巴嘴:“那我误会你了,你干的漂亮!说吧,多久能把我弄出去?”
“这个我哪知道?我暂时还不敢对我老公说,我得自己想办法救你。”
“没你老公你自己搞的定吗?不过话说回来,你要是去求你老公救一个男人,你老公也不会答应的对吧?”
“指定不会答应啊,哪个男人会答应?我若真求了,他肯定会起疑啊,若是查出我俩过去的事,那就麻烦大了。到时他全知道了后,别说帮你了,还会上下打点一下,让公安局,监狱方面把你往死里弄,信不?”
长毛哧溜一声倒吸了一口凉气:“我操,那就千万别告诉你老公了。公安局领导说了,这儿不是电话亭,这是最后一次给我打电话的机会了。所以,我不会再打电话给你了。三天内,你要是再没有实际性行动,抱歉我就要抖出你的事了,不要逼我。”
长毛不等回应,啪搭一声挂了电话。
红霞很聪明,知道对方是在警察局打的电话,说话内容尽量往桃色事件上靠拢。
我虽不知红霞的秘密究竟是什么,但现在突然感觉可能不是什么裸照或性爱视频那么简单了。
原因很简单,因为长毛身在看守所,身上并未搜出什么照片或装视频的u盘。
如果说照片是放在外面的同党那里,到时同党会帮忙在网上发布图片或视频?我认为这也不大可能。
我推理的原因有三,一是长毛的亲密同党应该那天都在场,已经被一网打尽。物以类聚,我不信长毛这种如下水道老鼠般见不得光的人贩子还会有什么高端朋友,即便有,也绝不会帮他做这种勒索人的下流事。
二是既然长毛保留着十五年前和红霞的亲热视频或照片,起初可能只是留个纪念,后来无意发现红霞已经飞黄腾达了,才意识到这东西可能将来也许能用得上。但轻易不能用,是杀手锏,为避免打草惊蛇,必须到最紧要关头时才用。所以,长毛足足忍耐了十五年没找红霞。
也就是说,这个天杀的人贩子过了十五年风平浪静衣食无忧的日子。比我这个遵纪守法的人过的幸福多了。
那么,长毛会把这么宝贵的东西交给别人保管呢?他身边的朋友能是什么正经人呢?既然不是正经人,谁能保证别人不拿着长毛的杀手锏代替长毛来勒索红霞呢?长毛舍得把这十五年都不用的杀手锏给别人用吗?
三是我觉得以现在网络扫黄的力度来看,掌握别人私密照片已经不等于是什么把柄了。因为你无论将照片或视频发在哪个流量大的网站,可能都是秒删的下场。既然是秒删,又如何能火?火不了又如何算是毁了别人?发在专门的黄色网站是不会被删,但问题是,现在专业的黄色网站被查禁的越来越少,只有极少数资深的吊丝、宅男才知道,火不起来。
我有一个戒撸的吊丝同学曾有句名言——我有那大海捞针找黄网的功夫,我女朋友都找到了。
以前网上扫黄还不算紧时,很多女孩都常好奇的问,你们男生看的那些东西究竟都从哪儿找来的啊,我怎么搜不到?
可见黄网东西毕竟不是四大门户网站天天在那儿挂着,多少得有点搜索的技术才行。
而现在不止女孩会问,很多男的也会问,救命啊,以前保存的所有黄网都被河蟹了,还有谁有新的地址啊?
你想想,刻意去搜都搜不到的东西,你将照片发布在上面,能造出什么轰动性效果?能达到陈老师当年和阿娇的亿分之一效果么?
我以前满收藏夹全是黄网,现在打开全是404,网站无法显示。
如果说换我现在掌握了红霞的私密照片,我也只能拿出来吓唬她,如果她真鱼死网破说你去发吧,你他妈去发吧。
那就真尴尬了。
因为我还真不知道上哪儿发,哪儿能发,发完又能火。
要是发在什么人流量大的论坛,秒删之后我可能还涉及到犯罪——传播淫秽物品罪。
很可能没把人红霞搞臭,自己就先蹲进去了。
既然不是恋人间常有的私密照片,那么红霞是犯了什么罪,被长发得知了?那得是什么重罪啊。
要知道,法律有个诉讼时效性。
如果一个人十五年前犯了点小事儿,十五年内无人诉讼,这案子法庭也就不会受理了,等于那点事儿一笔勾销,法官都不会管了,你告也没啥用了。
一般这个诉论时效性是根据判刑的年数来的,一般来说,你犯的某事可能会被判五年,那么诉讼时效性就是五年,五年内没人起诉你,这事就作废,法庭不会再受理了。
如果是无期徒刑或死刑,那一般都是重大抢劫案或杀人案,这种案子时效性最长,是二十年。
当然,诉讼时效性的前提是在公安没立案的情况下,立案了情况又有所不同。
而红霞,她如果是一般的小案子,早就过了诉讼时效性,根本不必怕长毛。
那么,这个女人是犯了能判无期或死刑的大案子么?
还是她压根就不知道诉论时效性这回事?
我立马给她科普了一下诉讼时效性这玩意,随后道:“你压根就不用怕长毛,你让他跟警察说好了,只要你不是杀人就不用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