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履行“两个责任”,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两个责任”的提出,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环节,牵住了“牛鼻子”。因此,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一系列政策部署,遵循基本原则,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从而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决策部署,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我们要切实把落实“两个责任”贯穿到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水平。
第一,理清责任清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理清责任,是落实责任的前提,也是启动和实施责任追究的基础。如果责任不明确,落实责任就成了一句空话。所以,落实“两个责任”,前提就是科学划分和明确界定责任界限,理出详细的“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在具体工作中的职责范围,提出落实及强化责任追究的具体要求,使“两个责任”的落实更加清晰明确、有据可循。一方面,党委主体责任为纪委监督责任提供保证力量,让纪委敢于监督、善于承担监督责任,并对其监
督不到位、执纪不严肃、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进行纠正。另一方面,纪委监督责任要为党委主体责任提供监督力量,让党委真正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角色。只有理清责任,认清“两个责任”辩证关系,才能落实责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第二,强化担当意识,保证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在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要强化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各单位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处室领导具体抓的齐抓共管格局。
第三,强化廉政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线。对党员干部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党性修养,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基。要深入开展党章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处理。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焦裕禄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践行“三严三实
”,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确保权力行使不偏离正确方向。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坚持以理论上的坚定保证行动上的坚定,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证用权上的清醒,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第四,强化权力监管和干部监督。一方面要强化权力监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好笼子、强化监督、管住权力”的要求,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另一方面要强化干部监督,保证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必须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敢于亮剑,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高筑反腐倡廉建设城墙
第五,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落实“两个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着眼长远,夯实基础,健全机制,推进常态长效发展。一要用制度规范责任。要建立制度,形成规范,用制度明晰责任、规范责任,促进人人依法履职、依规办事,推动责任落实。二要用制度明确底线。要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底线思维,切实把底线纳入制度规范,坚持标准,守住底线。三要用制度确保执行。有制度保证的责任和担当,才会有自觉。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及时排除执行中的障碍和阻力,防止执行不力、责任衰减,提高制度执行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