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辰的猜想,看似矛盾重重,且极不合理,可如果你综合沧澜国如今的天下大势来考虑,那么一切便能理解了……
如今的沧澜国,以皇族为首,所辖城池无数,高中低不等,各方皆有归属,即有动乱,只要未危及到国势,那都不算什么,
这其中,尤以陇西李氏,江南一脉,将将划分了大半个天下,而恰好,这两大势力各有一圣人坐镇,又恰好,他们各执刀剑!
只由于沧澜皇族的和平统治,本该刀剑相争的局面一直没有出现,按理说,这是国泰民安的最好结果。
可有这么一句话说的好—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武者想要开创出属于自己的时代或是道路!没有争斗!是不行的!
也有人在很久之前就说过,沧澜国治下,之所以几百年来难重现中原神州的风采,无武神出世,就是过于平和了……
平和的年代,是很难有英雄出现的,小打小闹什么的,可成不了大事,这听起来是牵强附会,可若是把千年以前的神州历史联系起来,那便不是一点说服力没有,千年以前,中原绝非如此。
那是群雄割据,战乱四起的年代,南朝在那会还不存在,正是那会,天下有武神雄起,雄霸一方,饶是如此,也无人俯首称臣,四方武者,从未停止对武神的挑战或是冲击,百家尽相争鸣!
那是武者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有毁灭,有新生,有人封神,有人湮灭,在历史的长河里,这一时代被称为神起。
遗憾的,这一神起的年代,经过时光的打磨,逐渐趋于平静,平静是歌舞升平,南朝登上了历史舞台,那是武者凋零的朝代,以文人泼墨为荣,亦有圣人拿琴做器,由此百家凋敝,幸哉哀哉!
这对凡人来说,固然是美好的时代,可相对武者,却是悲哀的,指不定南朝的遗落,也有这方面的因素……
这终究是个武道社会,不进则退的道理才
是真理。
而即便是后世崛起的沧澜国,推崇武道之余,却还是建立了统治阶级,统治阶级有好的一面,更多的确是不好!
在统治阶级下,凡人很难出头,便是武者,也得不到尽情发挥,在这样的‘和平’年代,不是你隐世不出,便能得道的……
这世上没有哪一条道路,是能不通过流血便可成就的,而在沧澜国皇族的统治下,但凡高级城池,明令禁止武者争斗,高级以下,以中级城池为例,在公共场合未受官方认证私斗亦是犯法!
这里面,也就龙泉城属于特例以及低级城池不受管制,龙泉城且不谈,低级城池之间的斗争,基本连个浪花都生不出来。
毫无疑问,这大大限制了武者的可发展性,从某种方面来说,陇西李氏秉持的君子风,很大程度上也是受沧澜皇族管制!
否则以陇西李氏的底蕴,真想掀起武斗风潮,又何难?
这一难题,在沧澜国的治世下一直没人打破,直到龙泉城的圣剑被发现,小屋主人创立了石剑居,于是有了明争暗斗……
‘可惜’的是,明争暗斗再激烈,终究搬不上台面。
要想真正重新武者昌隆的时代,必须要有谁打破这一僵局!
这一打破,不能是寻常武者之间的小打小闹,它必须足够引起天下武者的注意,且激起武者们的血性跟斗争欲望,这在沧澜皇族的统治下,何止是不容易?难度几乎不亚于东方道门传道!
那么,怎样才能在不违反沧澜国法规的情况下,间接挑起天下争端,以至连沧澜皇族对此,都难以推翻的局面呢?
答案,或许早就埋下了,就在龙泉城,就在石剑居。
石剑居之主,只怕一开始便打的这个算盘,小屋主人要为天下造势,重现武者雄起的时代,打破统治阶级的圭臬,让四方武者能够放开手脚。每十年一度的神兵拍卖会不过是种铺垫手法!
通过这种手法,刺激天下群雄的
神经,这样的竞争是合法的,连沧澜皇族只能做到参与进来,而不是明令禁止,再之后……
等到时机成熟,由谁来取走龙泉圣剑,用上一个时代的传奇圣器,彻底勾起天下武者们的欲望!这当然不能是公开性质!
否则,沧澜皇族必会品出小屋主人用意,遂进行安排,那样的话,又岂能达到预想结果?这才是石剑居的意义所在,也是小屋主人隐世不出,窝藏龙泉圣剑余,还匿了自身圣人境的原因—
陇西一圣,南方一圣,将将平衡了天下,中间再有一圣……
沧澜皇族恐难安!
“听你说了这么些,我还是不明白,为何偏偏是刀圣来取剑?”便在叶辰的思想总算接近真正的真相,剑四却是一味不解!
“不是偏偏,是一定要由刀圣来取剑!我刚才不是说了么?如果由陇西剑圣来取剑,那是众望所归,天下岂会大乱?”
想通了什么的叶辰,眉头却未得舒展,反而更显担忧起来!
小屋主人的用意实在是太深太险了,这其中,但凡差了一环,整个大势计划都会遭到推翻!先前他还惊奇田小宛的算计!可再到这会,想到小屋主人的用意,两者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
“不懂,就算是刀圣取走了龙泉圣剑,顶多会引起天下剑客的不满而已,又岂能导致天下大乱?”这时,剑四又是不懂道!
恩,这一道,‘言之有理’,怕也是所有人不理解的地方。
可叶辰之前似乎亦说起过,取剑只是第一步!
光是取走了龙泉圣剑,当然不足以引得天下大乱……
可要是再有一步举动呢?
以刀圣之手取圣剑,重点不在于圣剑在谁手上,而是先以圣剑勾起天下武者的争夺欲望,再通过刀圣之手,挑破这天下平衡!
试想一下,沧澜国唯一记录在案的天阶圣剑,被南方第一人刀圣取得,这本就够让人郁闷的,若刀圣再拿此剑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