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朋友王小勇后来的生活,还有以下的版本。王小勇确实参军了,到部队后继续和小玲玲保持着通信往来。他打算等退伍回来,就和她结婚。她的态度却总是含含糊糊,他以为这是女人的羞涩所致。王小勇退伍前给小玲玲写了最后一封信,告诉她自己将于某日某时乘某某列车返回临河城,时间很近了不必回信。小玲玲也就真的没回。王小勇满以为到时候小玲玲会去车站接他,可是下车以后他就失望了。车站上有很多接军的亲属,就是没有小玲玲。王小勇在车站小卖部给小玲玲的单位打了一个电话,那边却说她出去了。“她去哪儿了?”对方回答说不知道。王小勇又问走了多长时间,对方已经把电话挂了。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秋天的上午,正好是星期天,街道上很热闹。王小勇提着包裹走在大街上,心中却堆满了阴霾。他走到西关桥时,看见了小玲玲,不过她身边还有另外一个人。那个人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大腹便便,手里拿着一块半头砖似的大哥大。小玲玲变成熟了、丰满了、性感了,穿着时髦,一只手挎着身边男人的胳膊,另一只手还牵着一条哈巴狗,让他不敢认了。他跟着她走了将近一百米,才喊出她的名字。
小玲玲回过头来,看见他,先是有些诧异,随后脸上还是露出了惊喜:“呀,你回来了!”与此同时,她下意识地松开了挎着那个男人的那只手。
王小勇想问她是不是没收到那封信,但只是嘴唇动了动。
“这是宝子,你们认识吧?”小玲玲介绍身边的那个男人,表情略带慌张。
“喏,这是王小勇。”她补充道。
如果不是小玲玲介绍,他真认不出宝子,不是那个流着鼻涕傻吃的小胖墩了,变成大腹便便绅士风度的大老板了。
“认识。”他淡淡地说。
“嘿!王小勇!”宝子热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伸出一只厚厚的手掌抓住王小勇握了又握:“不愧是解放军战士,英姿飒爽啊!我最羡慕你这一身军装了,我这辈子最崇拜的就是军人,可惜,我这个身材,”他掐着自己的西裤腰,摇了摇头,“没那个命啊。”随后,他又退后了一步,再次打量了打量王小勇,对小玲玲说,“你看,和大勇哥真像!”
小玲玲给宝子使了一个眼色,宝子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连忙改口:“我是说,你们兄弟两个,都是英雄,都是英雄!”说着,挑起了大拇指。
他们站在桥上寒暄了一会儿,临了宝子送给王小勇一张名片,上面印着“发发发贸易集团公司董事长龙宝”的字样。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给我打电话!”
王小勇麻木地应着,拎起地上的包。
“小勇!”宝子又回头叫他,他转过身去,宝子搂着小玲玲的腰,笑着说,“下周六是我们的好日子,到时候一定来啊。”
小玲玲看上去笑得很甜:“一定来啊。”
她银铃般的笑声散布在早晨的空气里,王小勇感觉脚底下的地晃了一下,什么东西在身体里忽悠一声沉了下去。
在我的想象当中,王小勇可以有种种死法,其中比较通俗的一种是:一周以后,他如约参加了龙宝同小玲玲的盛大婚礼。那天的天气无论风和日丽还是狂风暴雨,已经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王小勇那天喝得格外兴高采烈,推杯换盏,觥筹交错,与新郎新娘开着下流的玩笑,他甚至趁机亲了伴娘一口,引得人们哄堂大笑。他并不知道,这位伴娘就是几年前哥哥最后的午餐上学猫叫的那位服务员。总而言之,王小勇是那天婚宴上的主角,穿梭往来,妙语连珠,使得那位蹩脚的司仪相形见绌,被迫偷偷地开溜。用人们的话来说,王小勇是彩头、是活宝,是离了他不成席的压桌菜。王小勇的表现很好地烘托出了宴会的喜庆气氛,新郎为此十分高兴,还特意塞给他一个红包。王小勇也没客气就收下了,可能当时他喝醉了,什么也不知道了。
喜宴从中午的十二点一直持续到下午的四点半,人们才尽兴而散。王小勇出门时脚底下一滑,多亏了那位善良的伴娘不计前嫌,及时地出手将他扶住,他才没有滑倒。王小勇抬起醉眼,嘟囔了一声谢谢,那个女孩却将鼻子一蹙,“哼”了一声。那表情不胜调皮和娇羞,王小勇心里一动,觉着这姑娘有些面熟,却怎么也想不起在哪儿见过。门口有一个打着竹板、唱着莲花落要喜钱的乞丐,王小勇从兜里掏出那个红包,就给了这名乞丐。乞丐喜出望外,追着王小勇一个劲儿地唱。新郎正好看到王小勇给乞丐红包,立时很不高兴,他甚至想从乞丐手里把红包抢回来,新娘制止了他的冲动。乞丐拥着王小勇一前一后地走了,像两个好兄弟。
王小勇晃晃悠悠走到西关桥,胃里一阵强烈的不适,他冲到桥头上,探身就往河里呕吐。桥上本来是有栏杆的,可惜几个月前被一辆卡车撞断了。王小勇刚吐了一口,身子就跟着栽了下去,他在空中还一直呕吐,那些秽物划了一个彩虹似的半圆。在他坠入河中的瞬间,他的脑海中突然闪现出一张笑靥如花的脸,不是新娘,而是她身边的那位伴娘。
与其让我的朋友满身污臭从河里爬上来,还不如让他痛痛快快地死去,因为那样未免太有损他的英雄形象。可我隐约记得我爷爷曾经好像说过这样的话,受不完一辈子那些罪,人想死还不容易呢。于是,我只好由着我的朋友继续活下去。
王小勇并没有参加龙宝和小玲玲的婚礼,只是找人捎去了一份喜钱,跟正常的人际往来没什么两样。那天,他到民政局办理军转安置介绍信,去了一家企业报到。去了以后,才发现那家企业已经宣布破产。王小勇再也没找什么工作,就在社会上混。直到有一天,又一次遇见了那个他在小玲玲结婚那天认识的姑娘。于是,他们结了婚,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样听起来,简直就像童话,甭说别人,我自己也不相信。幸福不是毛毛雨,不会从天而降,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事实上,王小勇参加了小玲玲的婚礼,只是等敬酒的时候,他已经不见了踪影。过了几天,王小勇去办理转业安置手续时,意外地发现办公桌里面的那个女孩有几分面熟。
“您好,同志,拿好您的证件。”那个女孩说完这话也愣了,“是你?”
原来,这个女孩就是小玲玲婚礼上的那位伴娘。
再后来,他们开始了交往。部队是锻炼人的熔炉,王小勇经过部队训练以后,再也不是原先吊儿郎当的德行了,变得成熟、稳重,很有男子汉的风度。那位姑娘爱上了他,转过年来就结了婚。按说他们从此就该过上幸福的生活了,但是世事无常,后来事情的发展完全不是这样。
王小勇在部队里当的是通信兵,复员后安排在邮电局工作,负责着大半个临河城电话线路的安装和维护。他结婚不久,就赶上了一次大规模的改线工程,天天忙着爬杆架线,吃住都在现场,几乎很少回家。有一天,他碰巧就在自己家门口的一根电线杆上作业,穿着铁鞋,戴着安全帽,像壁虎一样贴在水泥电线杆上。他上去以后,才发现自己的万用表忘在了地上,只好又往下走。在他转身的瞬间,无意识地往自己家里望了望。他印象当中,那天妻子应该是上班的,可是刚才短短一瞥中,家里似乎有人影晃动。他再次把目光投向自己家,看见明亮的阳台上晾晒着几件妻子的衣服,旁边的卧室拉着窗帘,窗帘是结婚前他们一起去商店选定的,淡紫色,上面叠印着一些蓝色的小小的几何图形。只要是她看中的,他就没意见,和很多男人一样,他对家居摆设什么的一窍不通。不过商店的老板说了一句话,他印象极为深刻。“小姑娘都喜欢这个颜色,爱做梦!”在他心中,妻子就像一只温柔的小猫,令他心生怜爱,同时又有些隐隐的不安。他总觉着妻子身上说不上来什么地方,并没有随她的年龄和身体一起长大成人。那是一种稚嫩的、幼弱的,还没有成型的品质,也是他无法掌控的,想到这里时,他常常不由自主地感到茫然。
现在,太阳把阳台上衣服的阴影投在卧室的窗帘上,他的目力极好,在部队里实弹射击时能够准确地命中一百米外的一颗核桃。现在,他可以清楚地看到那阴影在微微摆动,这说明阳台上可能开着窗户,然而事实上所有的窗户都紧闭着,那么剩下的唯一原因就是窗帘在动。窗帘为什么会动?这个问题只在他脑海中闪了百分之一秒,随后他就重新找回了最初观望的位置。窗帘与墙壁之间有一道五厘米的缝隙,缝隙后面隐隐有两团白花花的肉体在不停地蠕动。
他几乎是从电线杆上跳下去的,铁鞋摩擦着水泥,磨出一路火星。他跳到地上,不小心扭伤了脚,疼得情不自禁地咧了一下嘴,但他顾不上这些,弯腰把地上的万用表拿开,拾起了下面的一把管钳。他拎着管钳向自己家冲去,受伤的脚折磨着他,疼痛使他想起自己死去的残疾哥哥,双重的屈辱压迫着他的神经。他可能还想起了抛弃自己的小玲玲,想起宝子在桥上对他说“你们兄弟都是英雄”时,那敬佩又带有嘲讽的表情。总而言之,他拎着管钳向自己家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