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音乐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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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加利福尼亚是没有冬天的,李准奕对此非常赞同。作为加利福尼亚最大的城市,洛杉矶就是典型的加利福尼亚天气。虽然现在已经是十二月了,但白天的最高温度也可以到达二十摄氏度,不过昼夜温差比较大,晚上最冷的时候差不多有七八度,也就是洛杉矶最冷的时候了。天使之城最冷的时候是一月份,平均气温差不多十五摄氏度左右,由于临近海边,冬夏气温都十分温和,的确可以说是气候宜人。
今天,李准奕穿了一件淡蓝色的衬衫,然后套上一件浅灰色的毛衫背心,搭配了一条黑色的棉布裤子和深蓝色的帆布鞋,这就是“与莎莫的五百天”里男主角汤姆的造型了。
汤姆?汉森是一个有着浓厚学院气息的宅男型人物——当然,他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宅男,只是沉闷无趣的生活,让他看起来有些呆板。但是,汤姆?汉森却怀着一颗不可救药的浪漫的心。
所以,在试装的时候,李准奕的衣服大多简单干净,衬衫多以单色为主,衣服的颜色也都偏暗、冷色调,除此之外,在衣服的搭配上,也充满了英国三四十年代的学院风:衬衫搭配毛衫背心,但又少了英伦风最为经典的格子,透露出汤姆?汉森的沉闷。简而言之,这就是一个学院气息十分浓厚的浪漫主义书呆子。
“嗨,奕,又见面了。”大老远地,布莱克?莱弗利就朝李准奕打招呼,满脸笑容地迎了上来,张开了自己的双臂,准备给李准奕一个大大的拥抱。
“亲爱的莱弗利小姐,很高兴为您服务。”李准奕做了一个标准的绅士礼,然后把布莱克?莱弗利张开的右手牵了过来,在布莱克?莱弗利的右手背上亲吻了一下。
这宫廷礼仪式的问候,让布莱克?莱弗利歪歪头盯着李准奕看了一会,接着就爆出了一连串的大笑,笑了好一会之后,布莱克?莱弗利也故作正经地朝李准奕半蹲回了一个公主谢礼,“感谢我的骑士。”今天布莱克?莱弗利刚好也穿了一条裙子,不过是那种八十年代大家闺秀的复古式,穿在她身上别有一番韵味。
可当布莱克?莱弗利抬头的时候,却看到李准奕双手叉腰,一副“免礼”的高傲表情,接着就听到李准奕高喊了一句,“快来看啊,莱弗利小姐在作秀啊,作秀……”话音还没有落,布莱克?莱弗利就一脚飞了过来,只见她咬着自己的下唇,洁白的贝齿在阳光之下闪烁着诱人的光芒,眼底却是流转着浓浓的笑意,“奕,你死定了”
李准奕才刚刚躲了布莱克?莱弗利的飞脚,肩膀上就挨了一下,失策失策。两个人才刚刚见面,就让片场多了一些活跃的气氛,让旁人看热闹看得十分开心。弗莱德?派尔站在旁边也不阻止,本来嘛,李准奕和布莱克?莱弗利两个人都是八七年出生的,都还是青春活力的时候,没有必要刻意压抑,这样打打闹闹的,其实挺好。
打闹过后,李准奕和布莱克?莱弗利就一起去见了导演马克?韦布,还有编剧斯考特?诺伊施塔特、迈克尔?韦伯。这是李准奕第二次见到这部独立电影的三位主创人员。
这个剧本是来自编剧斯考特?诺伊施塔特自己的经历,经历了失败的爱情,虽然斯考特?诺伊施塔特正在从心碎中慢慢复原,但是另一位编剧迈克尔?韦伯却一直经营着一段爱情长跑。他们两个一起仔细回想了,爱情可能或者应该会有的摸样,但有的时候,没有原因,现实与想象往往有着很大的出入。所以,两位主创人员忍不住想知道,在这样一个物质化的世界里,算不上还会残存这一个爱情至上的年轻人呢?
于是,汤姆?汉森这个角色就这样诞生了,他对爱情的力量和神秘之处,有着疯狂、充满热情且毫无道理的崇拜,比女人还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汤姆?汉森的爱情女神就以莎莫的形态出现在影片当中,他对她是全然的迷恋,可莎莫却无时无刻不在否认汤姆?汉森所信仰的一切。不过两位编剧感兴趣的可不仅仅是汤姆?汉森这个人,还包括存在于他记忆里的心里活动,尤其是当他回顾自己和莎莫之间真实生过的一切时,非常地具有梦幻色彩。
当初李准奕和三位主创人员见面的时候,李准奕和两位编剧足足聊了近四个小时,把汤姆?汉森这个角色从里到外都分析了一个遍。这几天,虽然还没有开始拍摄,但李准奕也是在一直琢磨着的,有疑问就会给两位编剧打电话。所以,虽然这才是第二次见面,但李准奕和导演、编剧却一点也不生疏。
“嘿,奕,你和布莱克认识?”看来,马克?韦布并不是一个对八卦很热衷的人。当初他会去看“暮色”,也是因为弗莱德?派尔推荐了李准奕的原因。
李准奕和布莱克?莱弗利相视一笑,异口同声地说了一句,“是……”那尾音,意味深长。
“那就好,太棒了。”马克?韦布不禁拍手叫好,“之前我还担心你们两个的默契问题。不过,你们两个目前的关系十分轻松,却不够亲密,我想,你们还是需要一些化学反应。”
李准奕记得曾经看过这样一句话,成为一名优秀的演员,在爱情戏里,你必须爱上你的对手,只有这样,说服了你自己,说服了导演,你才能说服观众。
所以,李准奕和布莱克?莱弗利再次互相看了对方一眼,没有害羞没有尴尬,却是露出了一抹默契的笑容。
“奕,你也知道,电影之中我们会使用大量的音乐,我想,如果你和布莱克可以在音乐之中找到共同点,把你们的心连结起来,会是一个很棒的主意。”马克?韦布摩拳擦掌地说到,毕竟他是拍摄mv出身的,对于音乐有很广泛地涉足,“不知道你们听过史密斯乐团(the.s迷ths)吗?”
马克?韦布的话说出来之后,李准奕和布莱克?莱弗利两个人面面相觑,眼神里都透露着无数个问号。
“马克,奕和布莱克都是87年出生的。”斯考特?诺伊施塔特笑着提醒到。
马克?韦布这才恍然大悟,“抱歉。史密斯乐团是一个英格兰的摇滚乐团,他们主要活跃于1982年到1987年。”
听了马克?韦布的解释,李准奕和布莱克?莱弗利立刻恍然大悟,虽然对这个史密斯乐团的歌依旧毫无所知,但最起码知道,他们是属于自己出生之前的那段岁月的,难怪他们两个人都不知道了。
在电影之中,史密斯乐团这个遥远的记忆,是男主角汤姆的最爱,碰巧也是女主角莎莫的最爱,这就是两个人爱情的开端。
所以,史密斯乐团就成为李准奕和布莱克?莱弗利目前必须完成的任务了。
从马克?韦布那里把音乐拷到了自己的ipod里,李准奕和布莱克?莱弗利并肩而坐,一人一只耳塞,静静地听着史密斯乐团的歌曲。史密斯乐团的歌曲的确很有魅力,他们算是英国八十年代独立音乐背景中,最为成功的另类摇滚乐团之一,他们对后来的独立音乐影响很大。
“在你身边死去,就是最美好的死法。”这样很有诗意的歌词,在吉他弦之中流淌,那种英伦八十年代的复古风格,让“与莎莫的五百天”的色彩逐渐明朗清晰起来。例如“p1ea色,p1ea色,&.&.ap;i.ant”、“&”这样的歌曲,让人不由自主就轻轻打着拍子,嘴角浮现出一个微笑。
音乐的确是一件很有魔力的东西,萦绕在史密斯乐团的音乐之中,李准奕猛然觉得,自己的气场、频率,悄然之间,变得和布莱克?莱弗利越相似。就好像电台的音乐调频一般,缓缓地把频率调节成一样的。
虽然李准奕和布莱克?莱弗利两个人都没有互相看对方,只是静静地听着音乐,眼神注视着眼前那无边无际的大海,但一个ipod,一根耳麦,延伸出两只耳塞,通过耳朵一点一点地传入脑海之中、传入心田。
那种感觉很奇妙,感觉身边有一个人,但忽然觉得身边没有人了,两个人好像是变成一体,转而,那种因为性别而产生不同性质的气场,有让人觉得,身边还是有人的,只是这个人似乎应该是最了解自己、最合适自己的知己好友。
不知道是李准奕先,还是布莱克?莱弗利先,抑或是同时,两个人的视线就在空中接触到了,两个人就彷佛通电了一般,感到一阵酥麻。那是一种可以成为知己的微妙感觉。
这一次,布莱克?莱弗利嘴角浮现出一抹笑容,比天边的红霞还要耀眼,让人挪不开眼。
“嘿,奕,布莱克,过来。”马克?韦布的声音,打断了两个人的酝酿,如果他知道,自己刚才把两个人之间的化学反应刚刚中断了,不知道他是否会后悔地抓光自己的头。
今天第三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