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迷茫 (2)

俯下身,我拿起这把钥匙打开了办公桌最左边的那个抽屉。整个办公室,除了放钱的小保险柜之外,唯一上了锁的抽屉。

抽屉最外面放着一个比手掌稍大,用报纸包得整整齐齐的小包,小包的后面有一个非常精致的木盒,在小包与木盒的下面放着两张照片。我把小包和木盒都拿了出来,再拿起了最上面的那张照片。

照片上有很多人。

最前面坐着的,是脸上明显能看出青春痘痕迹的三哥与明哥。他们后面一点站着我和癫子、牯牛、阿标。我的旁边分别是险儿、小二爷、地儿、武昇、袁伟。最右边的那一伙人则是九镇十三鹰。

靠着周波旁边,手上拿着一串被辣椒粉涂抹得红艳艳的牛肉串、一脸笑得稀巴烂、龅着小龅牙正在开心说着什么的是元伯……那个忠厚老实、声音木讷、很久不见的元伯,那个快要被我们淡忘了的元伯。

第二张照片我原本不想去看,但是放下了手上那张合照之后,还是忍不住拿了起来。

那是我被英子几人砍伤那次,在九镇医院照的一张相片。我的头上、肩上都缠着厚厚的绷带,额头处隐约有没有完全清理干净、干涸了的少许血迹。因为一晚没洗澡也没怎么睡觉的缘故,脸上和头发都显得有些油腻不堪,尤其是长长的头发乱糟糟像朵莲花般盛开在脑袋上面。

照片里的我半坐在病床上,微微偏着头,把下巴高高抬起看向镜头,嘴角一边叼着一支刚刚点燃,犹自轻烟袅袅的香烟,脸上居然还露出了一丝微微的笑意。就好像我不是被人砍了、没洗澡、脏兮兮地躺在病床上,而是中了状元,刚刚沐浴焚香、接受道贺一样,脸上的表情是那样的不可一世,那样的得意非凡,也那样的快乐。

一个只露出了半张脸的女孩,上半身横趴在我的身上,长长地伸出一只手,意图去抢夺我嘴边的那支香烟。在相机被按下去的那一刹那,女孩偏过头来,几缕长发垂下,挡住了半张脸,另半张脸上故作嗔怒却掩不住笑靥如花。

和君分手之后,我让自己忘掉了一切也烧掉了一切,唯独留下了这最后的一张照片。因为这张照片里有我再也得不到的美好未来,那些在病房中许下的未来。

报纸包好的小包里是一把枪,精美漂亮的木盒里也是一把枪。

小包的枪黑黑小小,枪管最前端的些许地方,漆皮已经开始有些剥落。仔细看去,整把枪的做工都显得粗糙、低劣。这就是当初在九镇的歌厅,罗佬曾经指着我的脑袋,最后被我抢了过来的那把仿制手枪,那把我人生中第一次拥有的枪。

木盒打开之后,一股新鲜的油墨味传来。

一个不知什么材料,类似于塑料一样的棕色包装占据了整个木盒,包装的正上面,有几个凹下去的地方。最大的凹处是用来放枪,稍小一点的放着弹夹,右侧一排则静静躺着几颗子弹。

枪身也是黑色,但是却与前面那把枪的老旧感完全不同。整把枪放射着一种很柔和很好看的喑哑之光,弹夹的包钢被打磨得光亮,几颗金色的子弹更是在灯光下熠熠生辉,引人注目。

这把枪是我为省城的一位朋友办了件对他而言很重要的事之后,他送给我的礼物。据他说:德国原厂制造,磨去枪号,从来不曾使用,不曾面市,可以说是追查不到任何线索的枪。

也是可以在今晚和接下来的日子里面,更好、更安全地保护我的枪。

沉思中,敲门声响起,小二爷熟悉的声音传来:“胡钦,差不多哒,猪娘那边有信哒,你准备哈咯。”

“好,就来。”

我站了起来,在短暂的思考之后,啪的一声关上那个华美的木盒,和两张照片一起塞进抽屉,锁了起来。撕去小包上的报纸和不干胶带,拉开因为做工太差而导致上下抽动有些困难的弹夹看了看,把那把旧手枪、手机和钥匙一起放入了随身的包内。

是的,那把精良、昂贵、美丽,好像还有种平和感的德国手枪比这把枪更好,更安全,但是,那是我梦里的未来。某个谁都不知道我是个流子的地方,某个湖边,某座山下,一幢单门独院的小房子,不用太大,不用太豪华,但是里面一定有宽大的沙发,有清晰到可以看见艾弗森打球时表情的电视,有一个我爱的女人,有一张我躺上去就想睡觉的床,还有一个放满了我喜欢看的书和电影的书房。

这把枪和这个盒子会放在那个书房的桌上、墙上,某个地方,静静的,等着哪个午后,一次清晨,我去欣赏,去把玩……

这些年,越来越觉得现在的未来不是我曾经要的未来,也越来越明白当初明哥说的那句:“你们三哥现在是没有办法了,你何必像他那样之后再后悔。他的日子也不好过啊!”

可是我却用了我的青春、我的良心和我所有的一切去交换。

未来已经死了,如果连梦里的未来都死了,我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包里的这把枪,这把粗糙的、低劣的、染上了鲜血的仿制枪,就如同现在的我一样,粗糙、低劣、满手鲜血。我只配得上它,它也为我而存。如果,它不能保护我,那就让我死吧,带着那个美丽、昂贵、平和的梦中未来。

死在今晚,或是死在往后的漫长岁月中终将被遗忘的某一天。

拉开办公室厚重结实的木门,闪烁的镭射灯光变得清晰跳跃,大厅的音乐声也毫无阻碍地传了过来。

初始的寂静与沉思化为云烟,消失不见。

我重重关上大门,对着依然等在门口的小二爷说道:“猪娘还是一直跟着的唦?你别去了,地儿和我一路去看看。”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靠班长身上的这几粒丸子可以扳倒归丸子,或者是子军。

这种想法是天真的,天真到有些愚蠢,愚蠢到非常危险。

每个人都知道,贩毒绝对是重罪,重到可以完结人的一生,可以埋葬人的一切。不过,很久之前,我们聪明得让人感到有些可怕的老祖宗们就说过一句话,一句流传到了现在,依然盛行不衰的话:“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大夫,这个名词在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古代官僚阶层,也指有名望有学问的读书人。简单来说,八个字:有权有势、有名有利。

班长什么都没有,他连屁都不算,在皮财鱼的团伙里面,排名轮位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轮到他。所以,当他被武昇砍下第一刀的时候,当他被张指导员他们带走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他这辈子完了。

归丸子这三个字确实是在道上有些名气,也有点小钱。但是他也绝对不是大夫,他不够格。因为他的那点名、那点利都是来自下三烂,上不了台面,用好听的话来说,那是歪门斜道,不入庙堂。

幸运的是,他却有着有一个忠心耿耿追随了多年的直系大哥——金子军。

而这点也就直接导致了他和班长之间同人不同命、南辕北辙的结局。

金子军,一个响当当的名字,一个充满了传奇性的名字。一个原本在我市山区做了多年教育工作,却一直不能转正的民办教师;一个原本不属于皮财鱼班底团伙,却最终跻身高层,成为一人之下、众人之上二把手的黑道大哥。

近些年来,城区洗浴协会会长、区人大代表、市政协特约监督员、全市最大洗浴城“水云天”总经理、“天府鱼乡”连锁餐馆大股东、杰出民营企业家等等一系列我知道和不知道的名号与头衔纷纷加身。

这些代表了什么?有名有利、有权有势!

金子军的上头又有个什么人呢?皮财鱼。

在我市黑道有两个人绝对不能惹:深不可测——廖光惠,手眼通天——皮春秋。

就凭这两个人,归丸子稳稳当当做了多年的偏门买卖,难道我会认为只是这次的栽赃,就能办倒他?当然不能,刑不仅是不能上大夫的,大夫的心腹同样也上不了。无论发现了那么多摇头丸的张指导是多么高兴,是多么开心,是多么迫切地想要立下一个大功,都一定是白费的。

有时候天破了都可以补上,何况那几颗小小的丸子。

不然,为何有人在坏掉的取款机里拿钱,被判无期;有人贪了百万,却只是被开除出组织。这个事情一定会被压下来,如果不压,牵扯的人太多,谁也担不起。当然,我走了一步险棋,因为万一真的到了谁都担不起的那步,我和班长两个一定是死得最早。

场面上的人不会动到归丸子,可我这次办事的最终目标就是归丸子,以及他控制下的城北。所以,对班长,我可以靠场面上的人来解决,但是对于归丸子,少不得要亲自操刀了。

班长事情一出,子军那边大事不出,小乱也一定不断。

打铁要趁热,杀人要趁病。

今晚就是摆平归丸子的最佳时刻。

在安排这一切计划的时候,有两个人主动找上了我,他们表示要办这件事,来弥补之前的犯错,来让众兄弟知晓,他们不是贪利忘义之人。他们就是简杰和小黑。他们是自己人,砍班长的时候,我没有用自己人,还戴上了面具,但是现在却用了自己人。

砍班长,我原本可以在一个完全不会让自己引火上身的地方动手,最终却选择了在难脱嫌疑的自己地盘。是不是有些不合理,有些奇怪,甚至有些愚蠢?

还记得,去年,我在看杜琪峰导演的《以和为贵》中,张家辉所扮演的“飞机”一角,为社团出生入死,不知道做了多少事情。最后选大哥,那些长老却说:“飞机是谁,听都没有听过!”

当时我就觉得张家辉真蠢,不是一般的蠢。他是一把枪,这就是枪的命,他只知道要做好枪的本分,他只知道工作了就要有回报。只可惜他从来就不知道枪是不会飞黄腾达的,飞黄腾达的只有握枪的人。

所以,他天真地在大哥的谎言中沉沦,在永远不会到来的等待中老去。

我不同!从头到尾,一如飞机,我也知道自己是把枪,要做好枪的本分。可是七年前,二○○二年的我,就和飞机已经完全不同。我从来没有想过永远只做一把立下汗马功劳,却又默默无闻的枪。迟早某天,我要当那个拿枪的人!

用别的人,在别的地方动手,除了廖光惠他们之外,没人会知道做掉归丸子的是我——胡钦。但是现在用自己的人办归丸子,在自己的地盘砍班长,可以骗倒很多人,却永远也骗不倒那些道上打滚多年,脑子早就如同计算机一般灵敏快速,而且还深谙廖皮之间恩怨情仇内情的黑道大哥们。

他们每一个人都会明白,这件事的背后站着廖。

在皮财鱼的步步紧逼之中,廖终于拿起他的枪,用他的方法告诉大家谁是真正的老大。

同时,大家也会知道,那把枪就是我——胡钦。一个刚从乡下出来,无名无籍的小流子。

只要事情做得干净,没人可以拿我怎么样,我却也永远都脱不掉这个嫌疑。我却很喜欢这个嫌疑,而且很长时间以来求之不得,蓄势待发。

动手的人有了,剩下就只需要知道归丸子在哪里了。

这个世界,踩盘子(注:黑话,侦察、探听情况)最厉害的是什么人?

侦察兵、涌马(小偷)。

侦察兵,我用不起,也找不到。但是涌马,我不仅找得到,还有个关系相当不错的。

还记得当初砍了羊胡子之后,我被抓进看守所的那次吗?和我蹲一个号子的,经常给我按摩,想跟着我混的那个哥们,外号叫做猪娘。他就是涌马,从小到大,不知道偷了多少东西,踩了多少盘子的涌马。

那天晚上,从我和张指导员三人吃饭开始,他就一步不离地跟在归丸子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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