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花郎他们解决掉孙集村的事情后的第二天,第三次的挑战终于來了。
这次,那个人还是送信,只不过这次他沒有在花郎的府门前放信,也沒有在府衙,而是找了一个人來送信。
找人來送信,这对那个人來说可谓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因为既然要找人送信,必定要跟送信人见面才行,如果那个送信的人把自己看到的都说了出來,那么事情岂不是就要坏事了。
当花郎和司马光等人看到那个送信的人后,心中皆有一阵惊喜,因为有送信的人,也就意味着他们终于可以对那个写信人有更多的了解了。
可事情并沒有像他们想象中的那般容易,因为就在司马光准备询问那个送信人的时候,花郎已经把信打开了。
在这封信里,最先写在上面的是一句话:“不要询问那个送信的人,不然后果自负。”
这句话里,并沒有写那个人会做出什么事情,可是从之前花郎干的这些事情來看,那个人绝对是个聪明人,而且是一个心肠很硬的人,这样的人能够做出花郎他们绝对想不出來的事情,因此,在司马光准备询问的时候,花郎连忙制止了他。
那个人似乎早料到事情会是这样,所以他对于这些事情有恃无恐。
司马光在被花郎制止后,很快便明白是怎么回事,所以在他看过一眼那个送信人后,有些无奈的叹息了一声,而这个时候,那个送信人道:“那个让我送信的人说,只要我把信送到,就会给我一两银子,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送信人一双眼睛中透露着对金钱的渴望,花郎微微凝眉,但并未多说其他,从身上掏出了一两银子扔了出去,那个送信人伸手接过银子,脸上洋溢着笑容,然后笑嘻嘻的离开了。
直到那个送信人离开之后,花郎和司马光两人这才开始看信上的内容。
这次,信上的内容并不是很多,而且这次的題也似乎更容易一些,那便是要花郎去送一封信,一封奇怪的信。
信在信封里面,直到花郎看到这里,才发现信封之中还有一封信,那一封信显得略小,封着口,似乎并未写什么内容,而在信封之上,写着收信人的名字:阿普。
花郎从來沒有听说过阿普这个名字,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去送信,所以一开始以为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到这个时候竟然成为了一件毫无头绪的事情。
事情有些麻烦,真的很麻烦。
阿普这个名字一点都不普通,可如果真要找,在整个大宋朝,只怕也有不少名字叫阿普的人,只是从字面上來看,这个阿普很显然不是真名,而是昵称。
昵称叫阿普,就更难找了。
可一个人若是有一个昵称的话,那么是不是说明这个人很有名呢,而要找一个有名的人,是不是会比较容易一些。
很显然是这样的,可是花郎他们还是不知道该如何入手。
这个时候,阴无错道:“也许我们看了信的内容,就知道那个阿普是谁了。”
也许,这真的是一个好办法,可是信封着,如果他们把信打开了,那么等他们找到阿普的时候,会不会被发现。
花郎知道很多种办法來打开这种信封而且不损坏一点,可再封上的时候,就沒有那么容易了,总是会出现一些偏差的,而且让花郎和司马光等人感到绝望的是,信封上画了一条直线,这条直线是连贯的,可若是把信封拆开之后,这条直线还是不是连贯的,就很难说了。
从信封上下手显然有些不可能,花郎他们只好从其他途径想办法,虽然这有些浪费时间,可好在那个人并沒有对花郎他们规定时间,只要如此,他们倒不需要着急,慢慢找便是。
而花郎和司马光他们便真的开始慢慢找起这个阿普來。
而在这一段时间里,夏天突然温度上升了许多,很快让人感觉到了郁热,淮南城的街头,光着膀子的人突然便多了起來。
而这个时候,花府之中,温梦和花婉儿两人的肚子更大了,再过一个月,她们就要生了。
可此时的花郎和阴无错,能够陪她们的时间真的不多,这让这两个什么都沒有怕过的男人突然感觉到一丝内疚。
古人常说,忠孝难两全,而如今对花郎和阴无错他们來说,陪媳妇和破案难两全,他们两人此时唯一希望,便是尽快破案,然后去陪他们的老婆,日后呢,加倍的爱护他们。
而对于花郎和阴无错两人的行为,温梦和花婉儿两人倒很是能够理解,他们在一起十多年了,对于彼此太了解了,而且她们很支持自己夫君的事业,好在如今的他们不像当初游戏江湖的时候,手头紧了,如今的他们想要什么,都可以用钱财來解决,所以一切倒也都说得过去。
可是黄柔却对他们两人的行为不以为然,她觉得,什么事情都沒有自己的夫人生孩子更重要,一个合格的丈夫,应该在这个时候时刻陪伴着自己的老婆的。
可黄柔的话显然沒有起到什么效果,首先,当她在温梦和花婉儿两人跟前说这些话的时候,温梦和花婉儿两人便为花郎和阴无错找各种各样的借口,破案忙啦,要出人命啦,如此之类的。
而当黄柔去见花郎和阴无错的时候,花郎和阴无错两人对此事显得很是无奈,因为现在的他们真的很忙,如果不接受那个人的挑战,可能就真的要坏事了。
人世间,很多事情很多人,都是身不由己的,黄柔两边都沒有取得效果,最终只好不再多劝,而这个时候,花郎和司马光他们,因为一次无意间的搜查,竟然真的找到了那个阿普。
这件事情,真的是怪极了的。
那天,司马光碰到了一件案子,于是派人去调查卷宗,而就在他们调查卷宗的时候,他们竟然在淮南城的资料库中,发现了那个写有阿普的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