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阳死了。
他是一个书生,他明白什么是大义,他有抱负,可是他的死却说來可笑,他是被自己认为很忠心的属下给杀了的,而那个属下之所要杀汤阳,是为了向花郎投降。
对于汤阳的性命,花郎是一定要的,像汤阳这样的人,是非常不利于社会和谐的,杀了就杀了。
之所被一个属下杀了,这让他很不能接受,而且,这让他觉得这个属下很可恶,是个两面三刀的人。
而当花郎看到那个提着汤阳人头來投降的属下的时候,突然笑了,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个阿普。
花郎忍不住暗叹,如果汤阳知道了花郎攻击他们的原因,又知道自己是被什么人给杀死的话,他应该不止懊悔吧,他会觉得自己的一生都回到一个叫阿普的男人手里了。
阿普领着人头來的时候,认为无论如何,花郎都会饶他一名的,可是事情并并非如此,当他提着人头上前的时候,衙役突然冲上前将他给制服了。
阿普不停的说着投降,可是并沒有用,花郎望着阿普,冷笑了一声:“你叫阿普。”
阿普一惊,不过很快便笑道:“小的就是阿普,花……花公子认得在下,那真是太好了,小的可从來沒有做过坏事,小的还能请花公子饶命。”
花郎摇摇头:“你的这条小命,恐怕难被饶了,还记得五年前红衣楼发生的命案吗,那个红红姑娘。”
阿普脸色顿时变的苍白起來,不过他很快便明白过來,道:“那件命案,跟我可沒有什么关系啊,我沒有杀人,真的,你们要相信我。”
“可如今我们找出了证据,证明你就是那个凶手。”说到这里,花郎已经不想再继续说下去了,有什么好说的呢,这个阿普不管是不是当年的杀人凶手,他都活不下去了,因为要杀他,实在是太简单了。
不过,花郎不会现在就是杀了他的,因为他还有一件东西需要交给阿普,花郎从身上掏出那封信,递给了阿普,阿普的神情很奇怪,他不明白花郎为何要给他一封信,可他还是打开了。
当他打开那封信的时候,突然浑身发起抖來。
如今已是初夏,南风温度已经很高,可阿普看到信上内容的时候,却是真的抖了一下。
很奇怪,花郎拿过信看了一眼,信上只写着几个字,曰:那天晚上的事情,我看到了,砰砰砰。
阿普的反应很奇怪,信也很奇怪,可花郎他们觉得奇怪的事情,阿普却是再清楚不过的,他能够明白信上写的是什么,更清楚信上的内容指的是什么。
阿普是一个脾气很不好的人,而且不允许有任何人违背他的意愿,若他是皇上,倒真可以有这种脾气,可惜的是他不过是一个有点小钱的男人罢了,所以对于他的很多意愿,他都是不能够称心如意的,比如说当年他想纳红红姑娘为妾,可是红红姑娘就是不愿意,那怕她一点都不想呆在红衣楼。
这对阿普來说是一种耻辱,一种说不出的耻辱,所以他决定杀人,那是他一次杀人,当然,却不是他最后一次杀人,因为在他那第一次杀人之后,他突然发现杀人一点都不难,他甚至有的喜欢上了杀人的感觉,所以这也是为何后來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跑到山上当劫匪的原因。
因为当劫匪,他可以明目张胆的杀人。
那天晚上,他又让红红姑娘陪他,可是在中途,他突然杀了红红姑娘,而就在他杀死红红姑娘的时候,门外响起了三声砰砰声,很明显,外面有人,而且发现了他杀人,并且敲了三下门,可是当阿普跑出去的时候,却发现门外一个人都沒有,那个人并沒有出现,也沒有将之供出去,这让阿普很奇怪。
这让阿普的心里很慌张,生怕某一天衙门会找上他,所以这个也是他离开家到山上当匪寇的原因。
让他沒有想到的是,五年过去了,这个人终于找上了他,可是找上他的方法和方式,让他不能理解,而且想到这些方式和方法,让他不由得浑身起鸡皮疙瘩。
那个人到底是什么人,他有什么目的,为何要等五年后才终于把这件事情说出來。
阿普有些发愣,不过很快他便哈哈大笑起來,他已经是一个快要死的人了,还计较这些干什么,虽然死的不明不白,可他不在乎,他知道,人死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那么所有的秘密,知道不知道,又有什么关系。
因为这个,阿普突然释然了。
原來,世间的很多事情,只要你用简单的方法去想,他就会简单起來的。
将阿普带走之后,花郎等人离开了小砀山,不过花郎觉得小砀山的存在给了匪寇门一个希望,所以他决定改造一下小砀山,让这个地方成为一个旅游胜地,而不是一个劫匪聚集处。
当然,这些都必须等回去之后,找司马光商量一下才行的。
只不过,在花郎回去之后,并沒有先找司马光商量这件事情,他回去之后,只让司马光调查一件事情,那便是当年红红姑娘刚被杀的时候,整个红衣楼都有些什么人。
那里发生的命案,命案现场有什么人,都会做下笔录的,而从阿普的事情上不难发现,在当年,那个写信的人就在红衣楼,不然他不可能做出砰砰砰三声响的。
也许,从那些人中一个接着一个的排除,就能够找到那个写信的人。
虽然这个写信的人让花郎他们破了几个案子,可当年若是他能站出來指证阿普,那个卢飞也就不会死了。
像他那样的人,是个非常危险的人,花郎是绝对不会饶了他的,而且这个人想把花郎玩的团团转,这也绝对不行,花郎不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可若是有人想要耍他,那他就一定要让那个人付出惨痛的代价才行,有可能,也是生命的代价,这代价,那个人应该早料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