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末秋初的天气很爽,天长县的街道无论何时也开始热闹起来。
天长县来了一个霸道主簿的事情,半天时间便传遍了整个天长县,大家听闻之后,敢怒,却不敢言。
若是个普通主簿,他们恐怕早就闹的沸沸扬扬了,可这个主簿后面有人,而那后面的人连包拯都不敢得罪,他们平民百姓,又敢如何?
他们有时会想,如果这个主簿犯了罪,那包拯会真正的铁面无私吗?
次日清晨,花郎等人起床之后决定去公孙药铺看看,如果那个王松来闹事了,他们就告他,以花郎对包拯的了解,就算王松的父亲是宰相国师,他照样敢杀。
可是他们几人还没有走出侦探社,便看到一名衙役急急忙忙向这里跑来,那衙役跑的匆忙,跑来之后也不停歇,着急的说道:“花……花公子,出……出大事了……,那个王主簿被杀……杀死在了客栈里。”
听到这个消息,众人先是一惊,虽然又有着惊喜,王松死了,这样的人早就该死了。
不过他们虽然欣喜,却并无表露出来,而是连忙问道:“那王主簿不是在衙门吗,怎么会死在客栈里呢?”
此时衙役的气息已经平稳,道:“那王主簿看不上衙门的住宿条件,非得说要住外边,可能是还没有找到房子,所以暂时住在客栈里的吧。”
略一沉思之后,花郎随即说道:“领我们去看看!”
衙役点点头,然后边走边说道:“包大人已经在现场了,是他让我来找你的。”
命案,算是大案了,而且死的是青州知州王德用的儿子,那这案就更大了,花郎隐隐感觉到一丝不安来。
那是一家叫客四方的客栈,客栈总共有两层,上面一层提供住宿,下面一层是厨房和吃饭用的地方,客四方客栈的生意一向很好,而且很贵,因为这里的一切设备都是最好的。
住在这里很舒服,这也难怪王松不肯住县衙而住这里了。
王松的房间在二楼拐角处第一间,此时这里已经站了几名衙役,而包拯正在房间里搜查线索,花郎带人进去之后,包拯连忙迎上来说道:“花兄弟,你总算是来了。”
花郎粗略的扫了一圈,道:“包兄可发现什么?”
包拯点点头:“房间里并无打斗的痕迹,想来凶手进来之后,一刀得手,随后破船而逃。”
在包拯说完,花郎观察了一下房间,房间里的确如包拯所说,没有打斗的痕迹,房间的窗户临街,此时大开,想来凶手杀人之后,是从这里跳了出去的。
不过这一切都是表象,花郎觉得事情不会这么简单,王松绝非泛泛之辈,凶手岂能轻易杀他?
此时王松的尸体躺在床上,衣衫有些凌乱,亦或者可以说是近乎**的,在他的胸膛上,插着一柄匕首,匕首生寒,不过却很普通,想从上面看出什么来很难。
花郎来到床前检验尸体,隐隐觉得那里不对劲,抬起头望了一眼温梦和花婉儿,随后摇摇头,再次检查尸体。
匕首擦在胸膛,血从伤口处流出染红了衣衫,可是流出来的血并不是很多,尸体已经僵硬而且冰冷,花郎用银针检验了一下他的咽喉,发现银针变黑,众人看到之后皆是一惊。
检查完之后,花郎从床上起来,道:“从尸体僵硬的程度来看,王松是昨天夜半的时候被杀的,不过王松并非是被人用匕首刺死的,而是中毒而亡,死者身上虽然有匕首,但我相信一定是死者死后,被人再插了一刀的,因为死者身上的血流的并不是很多,如果当时王松还没有死,因为他的挣扎,血会流很多,甚至流遍他的全身以及床边,可大家来看,血只流了这么一点。”
大家微微点头,表示同意,可却有一点不解,所以这个时候,温梦连忙问道:“那凶手是有一个还是有两个呢,如果凶手已经下毒毒死了王松,他又为何再补一刀呢?”
这点,花郎也不能解释,目前他所知道的还是太少。
许久之后,花郎继续说道:“在王松的床边,我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茉莉香味,这说明昨天晚上这里有一个女人,王松的跟班狗儿何在?”
听到花郎这话,众人才终于明白刚才花郎为何望温梦和花婉儿,他在屋内闻到了香味,可在整个房间里,只有温梦和花婉儿两个女人,如果香味不是她们两人的,那必然是昨天晚上这里有个女人留下的。
大家四处寻找,并无找到狗儿的一点踪迹,包拯见此,立刻下令寻找狗儿。
而这个时候,包拯问道:“客栈若是进来一个女子,客栈的人一定清楚,我们何不询问一下客栈老板?”
不多时,客栈老板被衙役叫了来,客栈老板是一个胖子,此时的他战战兢兢很是紧张,来到二楼之后更是害怕的一句话都不敢说,花郎见此,淡笑道:“老板不用害怕,如果人不是你们杀的,县令大人不好怪罪你们的,今天叫你来,只是想问你几件事情,昨天晚上,是不是有一名女子曾经来找过王松?”
客栈老板连连点头:“没错,是有一个漂亮女子来找王松,不过那女子是被王松的跟班领来的,我们不认识那女子。”
“可记得那女子的长相?”
“漂亮,那女子长的很漂亮,而且给人一种艳艳的感觉。”
这样的形容词等于没说,花郎有些生气,怒道:“把那女子说的具体一点,不要用形容词。”
客栈老板害怕了,连连点头,道:“那女子瓜子脸,眉若远黛,小嘴如樱桃,眼睛大大的,还有,他的眉角有一颗痣,给她更添不少风韵。”
听这客栈老板的叙述,他对女人还是极其了解而且有兴趣的,花郎心中淡笑,一个客栈老板,也算是有钱人了,去玩玩女人,对女人更多了解一下,也并无不可嘛。
而一个眉角有痣的女人,应该很容易找到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