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再长再磨蹭也是要走完的,武丽娘留恋,李治却不掂念,对武丽娘来说李治是她的唯一,对李治来说武丽娘却只是他的之一,尤其当这个女人要注定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男人终究还是会不觉间轻慢一些的,男人爱女人,其实男人更需要女人,李治背了她一路,大半时间两人都享受彼此的宁静沉默的。
“终于到了”
李治感叹着停下脚步,腰酸背痛腿抽筋了,看来男人终归是要节制些许的,自己家的责任田到现在还没开垦出苗呢,就在武顺那块肥田上玩命,不过话说回来,也亏了这次意外**,要不然背上这妮子怕是要成残花败柳了。
武丽娘依依不舍地跳下他温暖的背,见李治挺立如松双目平静的瞧着百米开外的武府,一夜的厮杀争斗丝毫不为意,似乎早已忘却,恍然间自有一股男儿气,武丽娘忍不住一阵心迷神颤,小鸟依人的又挨进他怀里去。
“今年的荷花要盛开了呢。”
李治低头瞧了一眼这动人的小美女,一路走来,自己脑海中其实也不由回味起那个夏天发生的事,猛然醒悟开来,此时听武丽娘如此一说,心中竟不免愧疚起来,这丫头可遭人痛了。
武丽娘微嗔道:“如何不说话了,恼着你啦”
李治大感头痛,探手挽着她纤软的小蛮腰,把她搂贴胸膛,低头印着就是红唇深深一吻了再说,“想着回去向岳母大人提亲送礼,没空理你。”
武丽娘挑起眉淡淡媚笑,倚在怀里,“武家的女儿给你不要钱的。”
“那倒贴行不行啊。”李治玩笑道。
“娶一送一,大姐送你如何?”武丽娘看似没心没肺的说着,然后看着李治,双方其实都明白今晚在后花园里该看见的彼此都看见了。
李治一路都在思索今夜发生的种种,谈不上恼怒,也谈不上冷漠悲哀,更不会起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与己斗这样一听就厉害,光嘴上说说就觉得特有感觉的雄心壮志,只是在想应对之策,过去的已经过去,未来的等来了再说,李治只想关注现在,用现在能做的,做现在应该做的,高瞻远瞩的啥的没那个智慧,要说感性点的,现在就是累,怕大多还是耕耘武顺那块肥田的源故。摸摸心跳,有点慢,情绪自然低沉,想回去补一觉,所以面对武丽娘的**,李治一来没啥没啥精神,二来也实在不想去打机锋,算是纵欲过后的后遗症吧,男人终究是之头老黄牛,不比女人,含笑的*药。
小女子武丽娘大部份时间却都在回忆和畅想,回忆儿时点点滴滴,滴滴点点,然后回忆完,再畅想婚后的幸福生活,这是每个待嫁女都会去做的事情,恨不得此刻就拉着李治拜天地进洞房,若是能一时三刻再生出个娃娃来就再美满不过了,小丫头不经意间瞥见李治微不可露的疲惫,心弦被轻轻的触动了一下,猛的拉上李治的手,“早点回去吧”
点点头,拉着武丽娘,李治缓缓的向武府走去。
武府早已是翻了天了,武三小姐被劫,几个陌生的黑衣人死在后花园中,平静的武府早已经乱成一锅粥了,武元爽两兄弟更是连夜发动了自己结交的狐朋狗友四下里打探一二,起码要做做样子的,要不然倒显得两个哥哥无能薄情了点,尤其是武丽娘还是要入宫的,兄弟俩也确实急了,武家多一个入宫,他们嚣张猖狂就多一份资本,很现实但很不厚道的想法,此时也恨不得将贼人砍上个三万六千刀的泄愤,半夜扰人睡觉无疑是可恶。
武顺端坐在花厅中不断安慰着泪流满面的杨氏,神色平静,根本不去担心妹妹和心上人的安危,只有偶尔间皱皱娥眉咬咬嘴唇这些细微不可见的隐蔽动作,才透露出原来武大姐波澜壮阔的伟岸胸怀下也是骚动不安的。
众人的担心啼哭直到下人们传来“三小姐回来啦”的呼声才算寿终正寝,杨氏止住哭,抹着泪像穿花乱蝶一样飞出花厅,听到消息,又看到母亲如此潇洒风骚的冲刺,武顺这才呼出一口气,微笑的也飘了出去。
李治和武丽娘是在武府家丁护院侍女的簇拥下进武府的,一进武府武丽娘像是像变成了另一个人似的,敛起笑容,当然不是说装成了一尊不容侵犯的观音样儿,而是哇哇大哭起来,才入府门,当看见杨氏拎着石榴裙疾步迎出大门时,小丫头便风一样哭着扑入杨氏怀内,像条遗失在外重新见到主人的小狗,害的边上不少感情和心灵同样脆弱的女仆们也跟着拭泪,人间悲欢离合不外乎如此,无喜泪又如何称得上相逢。
人生七十古来稀,杨氏今年已有六十七高龄了,再过三年,也是一老寿星,但眉目神采已不复往昔,花容月貌也早被岁月敲碎,鬓边花斑,白发无数,却出奇的皮肤白皙,也算是一生理上的奇迹了,倒是面善的很,很有慈母的范儿。
她爱怜地拥着武丽娘,一时间竟没注意李治这尊大佛,杨氏连声安慰道:“哦哦哦,娘的小丽娘莫哭一切有娘亲作主,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跟娘亲说说?我苦命的孩子。”说完竟忍不住搂住武丽娘哭了起来,天下父母心的,倒也真难为她半夜爬起来一直担心到现在,一双眼都哭的红肿起来。
武顺朝李治瞧来,眼神立即变得无比锐利,待发现李治身上并无受伤的迹象,那凌厉劲才化成一汪化冻的春水,妩媚冰冷的又像个高高在上的白天鹅,全然不复夜里又骚又荡的**模样。
李治是真的累了,昨天到今夜,所有的事都汇成一股洪流,冲的他胸闷气短想睡觉,竟没有去看眼神异样的武顺,默默的上前,默默的对杨氏施了个礼,然后对着回过神来注意到李治存在的杨氏挤出个不能算是微笑的微笑,“小婿见过岳母大人,小妹先已送回,小婿就先告辞了”说完一个转身,扬长而去,风骚的没边了。
杨氏愕然,猛地惊起认出了来人,却被武顺拉了拉衣角,轻笑一声:“人救回来了,其它的就不要多说了……”杨氏不明所以然,但知道大女儿一贯聪慧必有其道理,也就没再问。
武丽娘打断大姐的话微嗔道:“大姐都不关心小妹了,小妹九死一生回来,也不抱抱。”杨氏首先笑了,武顺上前一把把小丫头从杨氏怀里抢出,紧紧的搂住,小脸蛋狠狠的亲了一口,又恨恨的在她挺翘的屁股上拍了拍,“没良心的才会说出这种话,大姐到现在心才落地呢。”
武丽娘幸福的咯咯一笑,像只快乐的小黄莺,似乎今夜所经历的一切都已经忘了。
杨氏偏头上上下下打量了两个女儿一样,先是着重看了看武丽娘,最后却出奇的定格在武顺身上,看了好一会儿,难得意味深长的叹了句,“咱家顺儿变喽。”
武顺先是一愣,然后笑着摇头,嬉笑的回应着母亲的机锋,装傻充愣起来,“还是你女儿啊,难得一晚没见变漂亮母亲不敢认了。”
杨氏盯着武顺眉梢间那掩饰不住的春情和得意,笑了笑,没再说甚么,女儿终于想开了,无疑是好事,杨氏心头的一块石头也算是落地了,就是不知是哪家男子,家世可以一般,人品却一定要好,尤其是身体,不能再有暗疾了。
想着想着杨氏自己就笑了,如今武家转运了哩,如何能一而再的遇到那种事,那王家公子就不错,再回头看着二个女儿窃窃私语的模样,杨氏猛然极其刚刚离去的二女婿,心思翻涌猛地一惊。
自己那个二女婿为何会出现在这里,又正好救出被劫的女儿,他……再联想到大女儿得意的笑容,滋润后水嫩的春情,杨氏一切都明白了。
一想到三个女儿都和那人“关系匪浅”,杨氏就有点哭笑不得,罢了罢了,一起嫁了吧,也算一则佳话了。
沈贤有一身好本事,家传的,而且是那种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的,武侠一点的说法就是轻功,但他今天能做到锦衣卫指挥使的位置,有一半要托他死去老子的福,沈贤的父亲沈光混江湖的都知道,不混江湖的文人从书本上也知道,算是隋末唐初能被写进传奇话剧中的那种奇人异士。
小时候沈贤和哥哥沈忠相依为命,被放养在大山里,整个村子穷的都快全村人乞讨了,可是硬没有几个人敢出去,当时天下大乱群雄割据,李唐也才刚刚拉开争霸天下的序幕,一切都未见分晓,但不断的是彼此相互攻伐,动辄屠城,乡野间到处抓壮丁,用当时抚养他们兄弟的老人的话,宁愿饿死也不去当兵,当兵打铁卖豆腐的自古就让人看不起。
沈忠是沈贤的哥哥,人说不怕入错行最怕起错名,沈忠的忠厚是打小就养成的,但老实的孩子被逼到绝地是凶猛的,老人死后,沈忠带着当时仅两三岁大的沈贤出外讨饭,后来两人才发现自己真的是太愣了,外面的人要比兄弟俩想的凶多了,讨饭也要占地盘,也要狠,打断手脚挖眼睛戳鼻孔的,那些饿疯了的难民甚至卖婆娘,易子而食,城里又进不去,两兄弟就那么单纯的出现在一群难民中,也就在那时,两兄弟失散了。
沈贤的运气很好,或者说是气运,天大的气运,乱世的时候他竟然被卖进了太原平阳公主府做了一个不起眼的小厮,小厮就是小厮,没有人欣赏他,更没有奇遇,平阳公主领兵在外打仗,沈贤就老老实实的干活,老老实实领着属于自己的一份吃食,唯一的幸运是沈贤够机灵,是个值得培养的小厮家奴,所以沈贤被教识字了,他人生写的第一字是“忠”,第二个字才是“沈”,他那时就想,以后出息了一定要找到大哥,兄弟俩一起过,过好日子。
孩子的梦总是那么美的,四书五经春秋韬略这些后来再看,其实都是和沈贤无缘的,沈贤只被教了识字,但沈贤聪明,写得比识的多,不懂得记下,日后都懂了。
再后来,沈贤平淡的长大了,唯一不平淡的就是把当年抚养他们兄弟的老人教授的家传绝学反复练,小成,然后大唐建国,沈贤决定出去找自己的哥哥,他逃离了平阳公主府,去了北疆塞外,去了西域异邦,去了东海之滨,去了江南烟花地,可是天下太大了,找一个人像是找大海里的一滴水,哪怕沈忠站在沈贤面前,怕也是丝毫不认识的。
沈贤心灰意懒一无所获,唯一的收获就是小半个天下的话都会说,高丽语、突厥语、甚至遥远的天竺梵文也会一点,地方上俚语更是信手拈来,知道的土词俚语比当地人还多,说出来倍地道,沈贤也在那十多年的游历寻人中逐渐成长成熟起来,成为一个有见识有手段有头脑却唯独没有理想的大唐好青年。
直到沈贤遇到了第一次下江南的晋王,如今的大唐皇帝李治。
一个很凑巧的机会,当时的晋王李治听说当地有一奇人名叫沈贤,居然会多门外语,顿时惊为天人,泪流满面的派人找到在满街小巷贴寻人启事的沈贤,拉到金陵最大的馆子,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上马是金,下马是银的款待着,沈贤看得出晋王想收服他,不过沈贤有他的心思,他只想找他大哥,建功立业的没想过。
直到小李治无奈之下给他描述了一个叫锦衣卫的组织,沈贤激动万分,如果加入这样的组织找大哥不就一点不费力了吗,然后他就看到当时的小李治不胜娇羞的道:“那个,其实吧,锦衣卫小王还没建,要不,你来帮我?”
当时沈贤心碎的跟饺子馅儿似得,突然冒出想揍眼前这个嚣张神气的一塌糊涂的小不点一次,但想想随后满天下的追杀和还捕文书,沈贤很果断的打消了这个念头。
“你这样找,要找到何年何月哦,天涯海角信音稀,你来帮我,只要组建成锦衣卫,到时再找不就是磨刀不误砍柴工嘛,考虑一下,皇家待遇很丰厚的哦,送钱送官还送媳妇,一条龙服务。”四岁的小正太李治正大光明满脸萎缩的如此诱惑着急于寻找亲人的沈贤,喝多了的沈贤,满口酒咯的大放豪言壮志:“嗝…放心了,锦衣卫甚么的,包在我身上。”
于是一个会多国语言,江湖人称“大唐活地图”的知识型人才就被李治骗到了锦衣卫中,应该说是即将建的锦衣卫中。
再然后,就是沈贤的一段心酸血泪史了,钱、官、媳妇的都没看见,没日没夜的替主子爷打工倒是成了家常便饭,可惜那时已经快被李治洗脑成功的沈贤很凄凉的忘记要加班费了,靠着沈贤对大唐和周围地域的了解,再配上李治逐渐狂暴的财力权势,锦衣卫发展一日千里,可以说,除了钱和精神上的战略性指导,李治的功劳远远不如锦衣卫初期建立时期的元老沈贤,为锦衣卫立下了汗马功劳。
李治对沈贤沈二的评价是:“兄,堪称国士无双。”,然后被洗脑的沈贤很二的一本正经道:“君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报之。”
万恶的剥削资本家吸血鬼李治,感动的热泪盈眶,多地道厚实的人啊。
就在一年前,沈贤取得了战略性的终极胜利,他终于在千钧一发之际找到了自己的大哥沈忠,其实早在数年前他就找到了沈忠,当时的沈忠也认出了他,却相识不相认。
直到后来,沈贤知道原来自己的大哥竟然成了乱党,这对于忠心耿耿的沈贤是不可饶恕的错误,要是别人,沈贤会把他摆成几百个样子,生不如死,但沈忠早已成了沈贤的心魔,偏执的无法拔除,当夜就追去,总算在夜刺卫的手下救回了大哥,然后只能一再和沈忠进行友好的双边斡旋,以期能套出沈忠背后主公的秘密。
可是沈忠却像是吃了秤砣铁了心的牲口,每次只是笑着看着沈贤,打死不说话,后来沈忠拿出当初追媳妇的死缠烂打的劲,又拿出自己“沈贤寻亲记”途中的点点滴滴,终于好汉开口了,但仍然不肯透露一句沈贤想听的,只是说一些小时候的事,让沈贤既感动又无奈,但让沈贤感恩的是,李治并没有逼沈贤对沈忠用刑,这让沈贤这位锦衣卫元老级指挥使感动的痛哭流涕,神一样的陛下啊。
然而今夜居然有人在长安城,在天子脚下玩绑架未来皇妃,又行刺天子,沈贤怒了,但是这事注定不能大搜天下,陛下绝不会想让天下人知道他遇刺了,所以天才放亮,沈贤就率人策马返回家中,这一次他要好好的和大哥促膝而谈一次,必须掏出那背后人的所有事,沈贤发誓:必须滴。
PS:关于小说文风问题,相信令一些读者好奇了,或言情,或血腥,或浪漫,或唯美,或黄,怎么说呢,它跟故事的进展、写作的风格和自己的心情有关。很难去把握一种文风,这是小妖受当年高中一个姓高的纯爷们老汉教导有关,小妖被他毒害了,高老汉的文章法则就是:不同的主题要有不同的感情和文风,那是最容易骗分的,抒情的就一定要唯美,叙事就一定哲理中透着幽默,绝对要坑爹坑阅卷老师。细细想来,受老高毒害之深竟至于此,呜呼哀哉!希望以后能稳定写作风格,不要变化万端了。但直到一天,曾写了一片关于战争很凶残的文章,高老汉在全班说他震惊了,然后读出那篇很黑暗的作文,然后给了俺人生第一个满分作文,至今俺还偏执的认为,高老汉在恶搞我,他想爆我菊花。(沈贤出现在第一卷二十六锦衣卫攻城和第三卷三十,沈忠也是三十)另外多出来四百多字不要钱的,所以这段PS废话不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