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感谢侠客行兄打赏.后面的章节很不好写,请原谅本章的晚到。
刘山喜栽在了《营州都督府公共交通安全条例》之上,被拘押于平州大牢之内。他原本以为营州方面终于和幽州撕破了脸,自己即将被营州都督作为祭旗之用。至于什么“违法”,那纯粹是借口而已,谁听说过一州兵马使在本州境内设卡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可刘山喜没有想到的是,平州方面煞费苦心,围绕他“违法”一事连续召开多场“司法审理”,让刘山喜着实过了好几次堂。在连续三天的审理中,平州督查公所不厌其烦的纠缠于法律条文,纠缠于所谓“举证”,而平州巡回法院则耐心细致的在各次“过堂”中听取所谓“起诉”。另外让刘山喜奇怪的是,督查公所还专门指定了一位来自平州讼师协会的所谓讼师,帮助他申辩罪责。
在连续的审理过程中,刘山喜惊讶的发现,似乎平州方面确确实实是因为设卡收费一事在追究他的责任,而并不是他原先所想的“祭旗”。而且他还了解到,如果定罪,他的处罚将是“退回一应非法所得,缴纳非法所得一至五倍罚金,主要责任人拘押十五日”。
难道不是因为营州和幽州的派系之争?难道不杀头?
定案之日,刘山喜终于相信,自己果然是为了什么劳什子的破坏公共交通秩序、强掠他人财物等罪名而定罪,在讼师“初来乍到,不明法律”的辩护下,他的处罚也非常轻——退回所得,罚金一倍,免于拘押。
被释放后的刘山喜及所部回到了平州南门的大营,百思不得其解的刘山喜召集心腹继续商议。对于这次事件,部下们都纷纷开口,却莫衷于是。对于平州云山雾罩的处理方式,大伙儿都表示看不懂。这种一味纠缠于细枝末节的繁琐程序让所有人都十分疑惑,在他们看来,最终的处罚之轻,与之前的举动完全没有可比性。他们朴素的认知里,出动数百兵马。发动那么多官府衙门。平州方面所获得的只是总计不到三十贯的赔偿和罚金,实在是得不偿失。
而且,最关键的问题是,这样的大动作竟然与政争无关!大伙儿费力试探的结果是。什么都没试探出来。难道说就为了给自己等人一点颜色看看么?可这点颜色也太不堪了,对众人来说可谓九牛一毛。
在各种意见中,刘山青的意见渐渐成为了主流,并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赞同。既然一次试探没有试探出来,那么就要再次试探。可是试探的方式要做一些变化。应当在平州方面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尽量不与各方争利,同时要符合平州方面遵循的律法。
刘山青的办法是“上诉”。在这几天的审问过程中,这个小团体的核心班底相当于经历了一次“普法教育”,对于律法和程序开始从心底里有了一份潜移默化的认知。在最终判决结果出来的时候,巡回法院提刑官曾经追加过一句话,即“若有不服,可于六十日内依律上诉”,但为刘山喜等人辩护的讼师告诉他们。这个结果已经非常好了,建议他们取消上诉。
“讼师说了,上诉不会有太好的结果,咱们这个案子,终审和初审的判罚不会有太大变化。再说咱们也没吃什么亏。费那个劲道作甚?”刘山周不明白,他的问话代表这了大多数人的想法。
“咱们不求改变判罚结果,咱们只求这件事情能够引起营州都督的关注。”刘山青解释道:“直到现在,咱们一直是在和平州方面打交道。某甚至怀疑,营州都督府究竟知不知道咱们已经到了平州。要知道咱们可是在这里被晾了一个多月……”
刘山青的怀疑已经到了荒谬的地步,新任平州兵马使履任,无论如何平州都会向营州通报,何况刘山喜还有山北行营监军的官职,节度府肯定已经行文柳城了,营州都督府怎么可能不知道?可怀疑虽然荒谬,但众人的感觉却一点都不荒谬,大伙儿觉得自己似乎都被人遗忘了。
刘山青接着道:“某向讼师问过,如果要上诉的话,需要向营州高等法院上诉,实际上所有平州、柳城、燕郡、锦县、辽城等巡回法院的判决,都可向营州高等法院上诉。唔,由此观之,平州实际上已经纳入营州的掌控了。上诉当然不是咱们的目的,咱们的目的是,到营州去打这场官司。”
刘山青的话让刘山喜为首的这个武人团体眼前一亮,经过刘山喜定夺,他决定亲自前往,带同刘山青等几个心腹一起去营州,留下刘山周在大营内看家。
为了节约时间,刘山喜咬了咬牙,派人到平州城北的马市以百贯之资购买了几匹可乘的好马——当然不可能是战马,战马是营州严控的战略物资,市面上是见不到的,但能有马出售,也已经算不易了。
元行钦已经带兵返回了榆关,刘山喜等人出关的时候是正大光明出去的,所以元行钦也得到了禀报,他来到关下见了见刘山喜。元行钦没有向刘山喜行礼,刘山喜也没有回礼,双方不约而同的将这个细节忽略过去。
听说刘山喜是要到营州高等法院上诉后,元行钦不由笑了笑,刘山喜话一出口,见到了元行钦的笑容,本人也觉得有些脸红。堂堂一州兵马使沦落到要上什么劳什子的“法院”去上诉伸冤,说起来也算是天底下的一大奇闻。
但元行钦没有说什么,他直接挥手放行了,同时他还打算赠送刘山喜等人一点吃食和仪程,却被刘山喜委婉而坚决的推拒了。
沿着宽敞的官道向柳城奔行的途中,一行人需要经过两道收费关卡。经历过庭审洗礼的刘山喜已经知道,这些官道虽然是由官府所建,却“承包”给了商户,商户收取路费的同时,要向官府缴纳“承包费”。这就是刘山喜“违法”的原因——他侵犯了官府和商户的联合收益。同时,刘山喜还知道,如果官府需要通过官道,要向关卡出示官府开具的批文。“承包商”在向官府缴纳承包费时,会以此扣除一定的数额。如果没有批文,就算身为一州兵马使的刘山喜也一样要掏钱。
何况经过庭审之后,刘山喜知道自己“兵马使”的身份其实并未得到营州方面的真正认可,似乎对于节度府的任命。营州方面有很多异议。这也是刘山喜决定到营州一探究竟的原因。他迫切需要营州方面认可他的身份,就算不认可,也要给句踏实话不是?一直不理不睬算怎么回事?
官道修整得很好,到达柳城之后大伙儿估算了一番。要比平日节省三成左右的时间,这还是马匹奔行的速度,如果换做笨重的大车,恐怕节省的时间还要倍之!怪不得越是规模大的车队越愿意走官道,与节省的时间相比。那点过路费就不是什么事了。如果再算上走野路付出的辛苦、颠簸乃至马蹄、车辆的耗损,刘山喜觉得过路费其实还有提高的余地。
因为在官道收费问题上栽了筋斗,刘山喜比较留意涉及到这方面的问题。一路上,他发现了许多逃费的商队。这些商队规模较小,行走非常灵活,从官道上下到野路上很容易,他们往往在临近关卡处便离开官道,远远的绕过关卡后再重新回到官道上来。
途中也会时常遇到身着皂衣的骑者,他们沿着官道巡查这种现象。如果恰好碰到车队正处于上下官道的变换过程中,那么就可以处以较高的罚金。但通常来说这种机会很少,十个里面至少会漏掉八九个。尤其是那些骑马的单行者,基本不会被抓到现行。于是,刘山喜开始默默思索。如果是自己拥有这么一条官道的收费权,应该怎样尽可能的避免这种逃费行为。
柳城的繁华令刘山喜等人暗暗乍舌,这种繁华是从离城三里左右就开始的,车辆络绎不绝。行人如织,道旁店铺林立。比起幽州还要显得更热闹一些。
刘山喜遇到了一队在野外训练后准备返回军营的营州士兵,这些士兵队列严整、精神高涨、军纪肃穆,最令刘山喜羡慕的是,他们制服统一,且人人披甲,而且一看就是成套甲胄!刘山喜想起自己手下百来号人只有十几套零七八碎拼凑出来的皮甲,心里不自然就矮了一头。再看看自己几人穿着的各色陈旧服饰,更是羞惭。
“果然是营州精锐,令人不可逼视!”刘山喜感叹道。
“什么精锐?差远了,和上一批不能相提并论!”不留神旁边一个看热闹的路人插了一言。
“上一批?”刘山喜有些诧异,如果这样的精锐猛士有很多的话,那么营州的战力势必要比自己原先预想的还要高出许多。
“恩,上一批新兵刚结束训练。这一批是新募,也就不到二十来天,某家小郎就在里面。”那路人虽时满口贬损,但眉宇间又似有炫耀之嫌。
回营的新兵和城门处驻守的军士都给刘山喜留下了深刻印象,柳城内的繁华更是让几人目瞪口呆,刘山喜等人甚至几乎忘却了自己的使命,一连在城内转悠了数日,方才恋恋不舍的回过神来,开始办正事。
营州高等法院接到了刘山喜的上诉状,上诉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对平州巡回法院判罚的申诉,二是对自家“平州兵马使”官职和身份的确认要求。营州高等法院对第一条申诉进行了简单的审理,很快驳回了上诉要求,维持原判。对于上诉的第二项,营州高等法院没有受理,因为这不在其职责之内,而在于营州都督府。但营州高等法院表示,会将这一要求转呈都督府,请刘山喜等人等候三日,三日之内,无论如何处理,都会给他们一个答复。
第三天的时候,刘山喜终于等到了答复,让他们于第二天到都督府听候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