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黯然神伤
曾有人问我,像你这般世间罕有的男人,倘若能有幸成为你的恋人,你一定会对她很好吧?
在缠绵交欢后仍能灵魂相融情话绵绵,在深情难诉时为此写词作曲,在日出的每一抹曙光降临前准备好早餐,在她缺乏安全感的岁月里记得她的生日,恋爱纪念日...
“你一定会做到吧?”
“我不会。”我不会因为是恋人所以才对她好,也不是因为在一起了才能衍生出各种浪漫温情,更不会因为恋爱形式上的“标准化”去衡量感情上的分量。
因为我清楚,不是所有人都值得。不是值得的人都能在一起。
我从不会刻意去记得什么,因为,要记得的始终会记得。
“灵灵,这几个月来跟我生活还习惯吗?”
“当然啦。可喜欢跟晓哥哥在一起啦。”任灵灵一边整理着行李箱,一边嘻嘻的对着陆晓傻乐,似乎过去几年的孤独和不安都烟消云散了。
“不是问你这个啦。是你工作了,你这个正是读书的年龄,却没能跟同学一起共度青春,怎么都有点遗憾吧?”
“你别动。”
只见她那粗糙干裂的双手穿过陆晓脖子,随即又绕了回来,折腾了几下,把领带打了个温莎结,说:“大功告成。我呀,只要晓哥哥陪着我,我当然不会觉得遗憾了。我可等了你五年呢。”
“而且我这三个月来都很乖,都很能帮到晓哥哥呢。”
“哟,那我可要洗耳恭听了。我的灵灵小女仆。”
“哼,哼,你瞧,你每天的工作出行时间,生意聚会地点,财务情况...我全都记在小本子里呢。你呢,活得跟明星似的。除了周一到周三早上要去私募基金公司上班,平时手头的生意有明哥的咖啡馆,还有入股的酒吧,还有一些奢侈品变卖,以及部分尚不明确的资金来源。”
陆晓躺在沙发上听她娓娓道来,忽感眼前的这个小萝莉看起来虽是呆萌,却也不失机灵,右手的小食指忍不住勾着任灵灵的下巴,说:“我的小助理,看来你粗中有细,是我的贤内助呢。”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农活,家务,家里大少事务这些任灵灵在很小的时候就早早渗入生活了。回想到过去的孤独,看着镜子里黝黑的自己,那一双被割开过、虫咬过、布满手茧的双手,那被寒风吹裂的细唇,原来跟城市里的人大不相同。她又怎会轻易习惯呢?
只是,能够跟陆晓在一起她就很满足了。但对于陆晓而言,显然是忽视了任灵灵的自卑。毕竟像陆晓这般傲慢的人,是不屑世人的看法的,自然体会不到她的敏感和脆弱。
“只要晓哥哥开心就可以啦。”
“但你有一点没有做好?你可知错?”陆晓此时收敛了心神,一脸正经的看着任灵灵。
吓得她那水灵的大眼睛立即失了灵韵,整个人都呆呆的,猜想自己哪里没做好。
此时,任灵灵忽感脑后一道黑影袭来,原来是陆晓的手停留在她扎的“小丸子”头发上,捏一捏,再弹一弹,好像把玩着女孩子的头发竟燃起些许童真时的乐趣,说:“逗你的,小灵灵。是你做菜太好吃了。让我最近都长胖了。”
“你!晓哥哥你欺负我!”
“谁让你那么可爱呢。”
“可爱就要被欺负吗?那你...帅帅的,我也要欺负你!”这下子灵灵的少女情怀也被撩拨得开始小鹿乱撞了,脸含绯红的看着陆晓,踮起脚丫子轻轻的捏着陆晓耳朵。
“哎,别闹。你把我养胖了,说说看,要晓哥哥怎么惩罚你好呢?”
这时的灵灵放下陆晓的耳朵,闭上双眸如同许愿般的神情,三秒过好,就迫不及待的言道:“那就像小时候那样让晓哥哥捏我脸蛋好啦。”
“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呢。爱哭鬼。”
灵灵吐了下舌头,调皮的对着陆晓做了个鬼脸:“你捏吧,我才不会哭呢。”
“不捏,你现在瘦了,脸上的肉肉那么少不好捏。”这话刚落下,陆晓就把裤子的皮带抽了出来,吓唬着说:“你快把裤子脱掉,我要抽你屁屁当作惩罚。”
“啊,不要不要啦,一定很疼的...皮带啊,那随意一下可得皮开肉绽了。灵灵得哭死啦...”
看着她惶恐的瞪大了眼睛,还一脸羞耻的神情...
“逗你玩的呢。你怎么老被我捉弄呢?傻灵灵。”
陆晓扫着灵灵的刘海,又刮了刮她的鼻子,端详着她那变化莫测的神情。
这就是它们的日常。从相认到家人,熟悉后的它们总是打打闹闹。陆晓时常捉弄任灵灵,任灵灵又时常假装生气,彼此在平静的时光里寻求慰藉。
只是如果那个人回归后,这样的生活还能再维持吗?
“生气啦,不理你啦。”
灵灵这下立刻转过身去,那满脸羞涩红润的脸蛋,哪里敢直视陆晓。
“好啦好啦。经常欺负我的小灵灵是我不对。那这次就换我给你奖励吧,灵灵想要什么礼物呢?”陆晓继续捏着她头上的小丸子,等候她的礼物清单。
那恼人的少女怀春如若不是被陆晓挑逗得心神荡漾,她也不会主动说出那句话。
“我要...晓哥哥给我一个樱桃吻。”
“惨了...本来只是想逗一下灵灵,她居然想要我亲她,不过又不是没亲过,就一下子嘛。”
可又转念一想:“我和她之间不能越界。我心里早已有了白晞了。我要等她。”“可我又答应她的礼物怎能随意食言?”
看着他如此为难的眉头紧锁,这位满心里都装满陆晓的少女心里,那份落寞之情仿佛要涌出眼瞳里。
这时候,一条短信响了进来。
“小鬼,我回国了。晚上一块见个面。”
是她,她终于回来了。在这四年酒瘾的漫长岁月里,终于熬到了这一天。
“我要出门了,晚上我不回来吃饭。”
“去哪儿?我也要去玩?”
“你的白晞姐姐回国了。”
原来是她。那位几年来让陆晓魂牵梦萦的女人,她要回来了。
那种深入骨髓的压抑感,那种漂浮野外的被抛弃感,那种女主人回家即将让位的卑微感...都渗入任灵灵的心里,久久难以喘息。
距离晚上的约会还有三个小时。
陆晓特意去商场买了双新的布洛克皮鞋,又去理发店稍微修剪了发型,再喷上宝格丽香水,无论是气质还是造型都是以往的巅峰。
“还有十七分钟。”陆晓早早就来到了约会地点,坐在餐桌上不停的变换坐姿,急躁不安的盯着手表,不时又拿出镜子打量自己的每一个五官。
他原本什么都无所谓的人,此刻竟如此焦虑,此刻又是那么认真的打扮,这是任灵灵第一次看到他的另一面。
“与其一个人躲在被窝里难过,还不如偷偷跟踪晓哥哥,看看那位白晞姐姐呢。”原来她从下午到现在一直都在跟着陆晓。
那一刻还是来临了。
“四年了。很是怀念。”
陆晓看着眼前的这个女人,那些岁月从脸上划过的痕迹清晰可见。可在他看来,白晞永远是最初最纯粹时的风采。
“你在意大利的四年,我对你是音讯全无。全然不知你过得怎样?”
白晞感受到他那紧绷的思绪,轻微一笑道:“那是我不想让你知道,所以你不必知道。至于你近几年的生活,我一直都有关注的。”
“是吗,你一直还惦记着我?”
“小鬼呀,看来你一直都记得以前我们在学校的日子。”
“最初我们的相遇是由一首《今天你要嫁给我》认识的。你的音韵,你的身姿是那么的简单又独特...”陆晓一想起旧日的林林种种,只觉昏昏沉沉,魂萦梦牵。
“够了。我不是来跟你叙旧的。”白晞看着他深情诉说着以往的时光,心中依旧不起任何的波澜...
只是觉得让人唏嘘不已。
“小鬼,停滞不前是无能的表现,每个人都应该努力往前走...”白晞看着眼前这位伤神的男子,稍微犹豫了下,接着讽刺的说出那句话:“你以为我还关注着你是惦记什么吗?我只是想看看没了我的你,是不是就丢了三魂七魄?是不是整天就知道借酒消愁郁郁寡欢?”
“奈何人间留不住,只好铭记在心头。”
他知道回不去了,除了记住,又还能怎样?
“接下来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白晞从回国那天就决定了,这次相会,她往后的命运,她和陆晓的缘分,都要在此斩断!
白晞的嘴唇微微张动,端庄有礼的给了陆晓一个晴天霹雳:“三个月后,我就要结婚了。我的未婚夫也是中国人,这次我们回国举办婚宴,希望这个好消息能让你早日死心。”
“对了。你最好不要试图挽留我,也不必再煽情了。我不再是你曾认识的我了。”
苍白的言语已无法表达陆晓此刻的崩溃,他似乎坠入空幻中...
一分钟过去了,空气依旧凝固。
那颗等待了四年的心脏,那颗在酒里陈酿了四年的肝脏,仿佛伴随着言语的锋芒,一把匕首在他的胸膛处划开了一道口子,接着顺着那口子使劲捅进去,拉扯,抽出,扎入,搅拌,任其撕裂得百孔千疮...最后连着刀柄也深深的捅进去,扎在他心脏的最深处。
只是这会,陆晓的只觉胸膛有一股热流涌了上头,整个喉咙里都蔓延着血腥味。
过了好久好久,才见他那几颗渗出眉角的汗液缓缓消逝,空洞的身躯逐渐魂魄归位,胸膛里的那股“热流”也暂时被压制住了。
只是没有人知道,陆晓这几年来难以释怀的黯然神伤,造就了他的偏执,他的疯狂。
他决意,不能就这样了结。他深信,这几年来,是有人趁虚而入,是自己时运不济,他还想做最后的挣扎。
“我知道了。叫他现身吧。”
白晞一副若有所知的神情,轻轻一笑道:“你怎么知道他就在这里?”
“因为你很了解我。我会亲自去拜访他,如果你不把他带过来。”
“猜对了。他的确就在我们身旁。但你也不赖,几时多了个小妹妹也不引荐给我认识?”白晞的目光往远处的楼层指示台缓缓投去。
陆晓仅仅是迟疑了不到两秒,那股锋芒的眼力往身后一扫,就发现了任灵灵的存在。
“灵灵,过来。”
也是此时,一名身穿白色条纹立领T恤的男子坐到了白晞的身旁。细细打量,外表可谓平平无奇,只是那和蔼的脸型和笑意,那隐约可见的抬头纹,可见都是久经社会上流的标志。下身是一件灰色西裤搭正装黑皮鞋,无论是品位还是性格,似乎都跟陆晓相差甚远。
“先走了,我相信你们会有很多话题聊的。我带你的小妹妹去逛街好了。”
这名男子率先伸出了右手,主动介绍说:“您好,陆先生,我叫万国阳。”
陆晓仍不为所动,手中的餐刀在吊灯投射下,那闪烁的寒光杀意不断。刀刃轻轻一划就割破了餐碟上的三分熟的牛扒。
“你好呀,万总。”陆晓自然也与他握手回礼,只是,陆晓的手中还夹着一块牛扒,黏着各种酱料。
万国阳还是和他握了手。随即抽出餐巾擦了擦右手,笑言道:“看来陆先生对我是充满敌意的。”
“我当你朋友。真的。毕竟...”陆晓扬了下眉头。
“毕竟,你的品位很好。能够跟我喜欢上同一个女人,这样有品位的人我岂能不交个朋友?”
“陆先生见笑了。我不过是运气好而已。”
“你不必谦虚,这里就我们两个人在。我们男人之间说话可以大气点。”
万国阳还是保持沉默,似乎是高手过招,谁先出招谁就露出破绽。
“万先生,我猜想你不会傻到用钱砸我吧?”陆晓看着万国阳那喜怒不形于色的神情,继续讽刺:“例如说,给你三百万!离开我的女人。这种桥段不是电视剧常有的吗?”
“当然不会。陆先生可是正人君子,又怎么会为钱所动呢?”
万国阳纵横商界十余年,平日接洽的各种房地产金融界的风云人物,都能从容镇定的有来有往,唯独面对眼前的这位“落魄少爷”,却显得难以招架。
“此言差矣。别的女人还好说,但白晞,是你这辈子也开不出的价。”看着万国阳那副拼命隐藏的恼羞表情,他又继续说道:“但你很聪明。如果你开价了,那侮辱的人,一定不是我,而是白晞了。你不会傻到作这样的赌注,而且你也很清楚,我不会入这个赌局。”
“陆先生果然是聪明人,快人快语,句句诛心!跟你交朋友很是畅快。”万国阳也开始明白,这位能跟白晞前缘未断的男人,不简单。谈吐做事出人意表,如果不是立场对立,那定是一位知己。
可世事难料,既生瑜,何生亮?
“我们做朋友当然好。”陆晓咕噜咕噜的闷了一大杯啤酒,脸带红意,眼波朦胧,面容依旧平静。可在他说完那句话后,眉梢处锋芒毕露。
“因为这样我才能离我的敌人更近一点。”
这时,万国阳从手中掏出了一包白色粉末,说:“陆先生,曾有人叫我下毒加害于你,你以后务必小心。”
“原来如此。”
“陆先生不想知道作为情敌的我,怎么不想借此机会把你铲除呢?”
“你把毒药带来了,足以证明原本你是对我有杀意的。可在我们言语间几轮交锋下。你还是改变了注意。”
“看来陆先生的推理能力非常人之所及,愿闻其详。”
“因为你很清楚,一旦对我陆晓出手,刀出鞘了,就必须见血!一横一竖,我们两个只能有一个人站着,一个人躺着。而你没有足够把握,也不想去冒这个险。”
“你说对了一半。”万向阳品味着咖啡,透过冒腾的缕缕热气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
“另外一个原因,是我欣赏你。我要用我的方式来让你折服。”
“立场的碰撞其实并不影响我们是互相尊重的对手。”陆晓举起啤酒杯,自作主张的往他的咖啡杯上碰杯。“来,干杯!”
“你不问问那个给我毒药的人是谁吗?”
“你不会告诉我的。我又何必问呢?”
万国阳很是好奇,眼前的这名男子面对生死竟如此淡然,忍不住敬佩起来。但也因为他是情敌,又不得不想除去这心腹大患。
“陆先生果真是胸襟宽广。”
“不是我胸襟宽广,而是我得罪太多人了。小鱼小虾们我没兴趣去知道,以它们的能耐我也用不着先发制人。”
随着一曲圣母颂提琴协奏曲传来,原来是短信铃声响了。
陆晓看了一眼短信,眼神里却是多了一分担忧。
“我先走了。今日一别,他日我们还会较量的。万先生,你不仅是我的朋友,更是有资格做我的敌人。”
“谢谢你的赞赏。”
黑夜逐渐吞噬了月亮的清辉,陆晓来到了这家医院门前。
还没踏进这家医院,刚下车,他就忽感脑后一晕,他已经无法再压制了。
“哇——”的一声吐出一口猩红色的黑血,这血远远看上去,粘稠,暗沉,显然是有一定历史了。
吐血后他只觉神清气爽,原来这四年来他所积累的神伤就在那一刻,稍微发泄了出来。
原来一个人哀伤到极致,真的会吐血。
他顾不得心中的哀痛和胃里的阵阵绞痛,急忙找到了住院部,他已经没有力气跑楼梯了。耗上十二分钟,他还是乘上了电梯。
那种白色的恐怖氛围,降临其身,仿佛置于身巨大的白色巨塔,死神就在这掌控着每一个病人的生命。
透过icu病房的窗户,那床上躺着的竟是——张文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