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事情,作为身处其中的一份子,会看不清那件事的影响,因为那个被称为“结局”的大幕,尚未落下,一切还都是过程。但是,正是因为彼时那样的过程,才造就了此时这样的结果。
那一晚,我和凌娜陪着蓝枫一起回医院照顾石锁的时候,怎么也没想到,很快,我们就得知了野人的死讯,也得知了,石锁的腿,将会终生残疾,虽然还能行走,但从此以后,他会变成一个瘸子。
我们都没法接受那样的变故,我们之前天真地以为,野人会被抢救过来,而石锁也很快就会恢复,可是,我们那时候都还太年轻,经历过的事情还是太少,我们完全没有想到,短短的时间内,所有的一切,突然都变了。
很快,我们就得知了阿白的死讯,除了阿白,和我们打架的人,还死了一个,也就是说,那场群架,除了导致我们无数人受伤之外,还导致了野人、阿白和另一个人的死亡。除了死亡,还有终生的遗憾,石锁从此瘸了,而蓝枫的脸上,留下了永久的触目惊心的疤痕,算是毁容了。
作为最该受谴责的当事人,我却只是受了皮肉伤,好了之后,虽然也有疤痕,但其实什么都不影响。我不知道,那些受伤的人,那些被影响了一辈子生活的人,有没有恨过我,我自己,却是时时刻刻在遭受自己内心的折磨。最该死去的是我,该残疾或者该毁容的也是我,但是,最后的最后,我却安然无恙。
那些天,风声鹤唳,我们一直担心警察来找我们的麻烦,警察当然来了,只是,石锁包揽了一切罪责,他的腿残疾了,他的哥哥死了,他足以用这种“悲惨”来堵住警察的口,他还躺在病床上,警察也不能把他怎么样。而且,最为重要的是,无论是野人,还是阿白,还是对方的另一个死者,警察都看作黑道分子,道上的人互相杀伐,警察才没那么多心思管呢,这次之所以要出动,只不过是因为我们打架的规模太大了而已。
警察象征性地警告了一番,说是如果不是看石锁还躺在医院,不是看石锁的哥哥死了,他们一定抓走石锁。石锁面无表情,从那个时候起,他常常面无表情,我们不知道他的心里是怎么想的,但是,他却装作不在意地说:“混黑道,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了,这个活,就是提着脑袋干的,如果道上那么容易混的话,不是谁都能混了?”
那些天,蓝枫基本上一直呆在医院,精心照料石锁。石锁的家人去了医院,运走了野人的尸体,回去埋了。石锁连一滴眼泪都没掉过,他显得很是狠心肠,也许他是装的,毕竟,他还有一帮兄弟,野人死了,他就是他们的老大了。
时间过得很快,石锁出院的时候,我们高三上学期也结束了。蓝枫一直照顾石锁,也没有去考试,自从被流言击溃之后,她就没再去过学校。老师叫她,她也不去,凌娜的父母说她,她不听,我和凌娜劝她,她更不听。后来,她的父母亲自从另一个城市来了,她和父母大吵一番,还是拒绝再去学校,也拒绝跟着父母回去,她固执起来,谁都劝不下。她父母说不管她了,一生气,自己回去了。
这下,谁也不管蓝枫了,蓝枫实际上是辍学了。我很内疚,我觉得,正是因为我,才导致蓝枫辍了学,才导致蓝枫的脸上留下了那个永恒的伤疤。我劝蓝枫回去上学,和我一起高考,考进同一所大学,实现我当初的约定。
可是蓝枫说:“当初的约定?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我们还小,现在,我们都长大了!那个约定,就是当初不懂事时候的一个玩笑,小孩子的游戏,谁会当真呢?”
我无言以对。我早就知道蓝枫变了,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她的心思我已经很难懂了,而我们的感情,早就名存实亡了。当初的那个蓝枫,那个我为了她而心甘情愿地做“”的蓝枫,早就不存在了。这时候的蓝枫,对我来说,就是一个陌生人,而导致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的那个人,却是我。
石锁出院之后,蓝枫还是去照顾,去他的房子照顾他,甚至,都不回凌娜家了。以前,石锁生病那一次,她在石锁的屋子里住过一夜,现在,她轻车熟路,不过,她也不用再怕我们的怀疑了,她似乎什么都不怕了。她已经辍学了,不用怕同学的非议,她和我的感情不存在了,她也不用在乎我了。
假期里,我多次去看了石锁,有一次,我离开的时候,蓝枫送我出去。在楼下,我突然转身,看着蓝枫脸上的伤疤,说:“小枫,你不爱我了,是吗?”
“是的,我不爱你了!我爱上石锁了!”蓝枫说。她说得很淡定,很从容,甚至,很自信,从没有过的自信。我什么都没有说,转过身,默默地走出了那个小区。我不恨蓝枫,更不恨石锁,我恨我自己。
蓝枫,这个天使一样的女孩,我曾经得到过她,最终,却无可挽回地失去了她。我愚蠢,懦弱,虚伪,滥情,正是这样的我,才导致那个曾经爱过我的女孩,最终不再爱我了。石锁是一个值得爱的男人,也许蓝枫早就发现了,这时候,他们真正地在一起,我为他们高兴。
石锁的伤彻底好了之后,我就没再去看过他。高三下学期开始之后,有一次,在大街上,我看见一排摩托车风驰电掣地穿街而过,领头的是石锁,他的摩托车后面,坐着蓝枫,蓝枫一身黑色紧身皮衣,显得英姿飒爽,而他们的身后,是石锁的兄弟们,一个个也都骑在摩托车上,带着自己的女朋友。
我从来都没有想到,蓝枫最终选择了一条谁也想不到的路。凌娜告诉我,蓝枫跟着石锁,彻底混了黑道,从此以后,我们风城的黑道上,多了一个名叫蓝枫的女混子。很多人都说,那个脸上有着刀疤的女混子,打架疯狂,出手狠毒,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人物,可是谁知道,她之前,却是那么一个充满正义感的女孩。这个女孩,曾经为了帮助孱弱的我,拿着铁扳手和别人对峙。别了,我的女孩,我的天使。
奴帮也解散了,我不想再让这个帮派存在了,因为,我决定,永远不再做一个混混。奴帮的兄弟有所不甘,我说,如果他们真的愿意混,那就去找石锁,去找蓝枫,有的人,真的去找了他们,如愿地加入了他们。
反而是凌娜,群架之后,发誓不再打架,好好学习,好好训练,成了一个好学生。郎清尘也成了一个好学生,虽然坐着轮椅,却也发表了不少论文,不过,我知道,他的腿虽然不行了,但他的脑子,依然很聪明,他依然是那个神一样的郎清尘。
最让人惊讶的是顾旷和何娟儿,他们忽然一起退了学,然后结婚了。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是,他们在家办了酒席,说是到了年龄再领证,不过,何娟儿的肚子日渐大了起来,我们才知道,他们之所以要退学,就是因为何娟儿怀孕了。大家都笑说,顾旷这个家伙,准头还不错。
凌娜成了好学生之后,很关心我的学习,督促我考个好大学,说是我做不成混混,就只有考个好大学,否则只能去打工。我听了她的话,发奋学习,简直可以说是头悬梁锥刺股,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考上了大学,不过,让凌娜失望的是,我考了一个外地的大学。
在我坐车去外地上大学的那一天,凌娜来送我,哭得稀里哗啦,抱着我不放,我心里也很难受。不过我一边帮她擦眼泪,一边说:“别哭,你那么漂亮,那么受欢迎,追你的人都排队呢,等我走了,你在排队的人里面,好好给你挑一个男朋友!”
凌娜捶了我一拳,但随即哭得更厉害了。同样哭得很厉害的,还有小雨,她现在已经是个漂亮的大姑娘了,在二中读初中。她哭着说:“汤河哥哥,我一路追到二中,你却要跑了,我不甘心!我将来也要考到你的大学,我看你还跑!”
“可是,等你上大学的时候,汤河早就大学毕业了!”凌娜说。小雨的眼泪哗哗地往下掉,嘴里说:“我不管!我不管!我就要考同一所大学,就要!”
小雨是个任性的女孩,她才不管别人的说法。此后很多年,她果然一直和我联系,在我大三的时候,她甚至跑来找过我,我们之间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我们之间纠缠了很多年,真的像是一场虐恋,不过,最后,却无疾而终。
因为心绪不好,我不愿意回家,所以,大学时,每次放假,我都不回家。大四上学期结束,是我上大学那些年第一次回家。回去之后才知道,石锁和蓝枫,已经做起了正经生意,而且早就结婚了,孩子都会跑了。凌娜也结婚了。听说,凌娜从体育学院一毕业,就结婚了,她在一所中学当体育老师,而丈夫是政府单位的一个科员,但是他老爸是当地教育局的局长。据认识的人说,凌娜和他丈夫,关系不是很好,那家伙仗势欺人,而凌娜也不甘示弱,所以两个人经常打架。
自从上了大学之后,我就再也没和之前的同学朋友联系过,包括凌娜,包括蓝枫,包括石锁,包括原来奴帮的所有兄弟。我想要和过去的一切都斩断联系,我基本上做到了,但是,我是不是给很多人带来了伤害?也许吧,可是,之前,我已经给很多人带去伤害了,而且,有人也因为我而失去了生命,这个良心债,我怎么能偿还得清呢?
我听小雨说,辛东跟着一伙混混抢劫的时候,被人捅死了,那伙混混为了怕受责罚,将辛东扔进了一条臭水沟,等后来被人发现的时候,都腐烂了。我一通感慨,如果我没上大学,而是继续当混混,也许,我的下场也好不了多少吧?
在无眠的夜里,我常常会想起过去的事情,想起那些死去的人,想起盘玉子和乔雅妮,也会想起蓝枫和凌娜,我不断地问自己,那些年,我身边的这四个女孩,我究竟爱谁多一些?没有答案,一直都没有答案。四个女孩,都是好女孩,都那么深爱过我,可是,每一个,都被我辜负了,我觉得,我有罪。
世界上如果有一条“爱情罪”的话,我已经犯过很多次了,而且,已经到了应该被枪毙的程度。如果生命能够重来一次的话,我一定不再辜负她们,不再因为我而让她们受那么多苦,可是,问题是,生命无法重来。时间无法倒流,逝去的东西一去不复返。
而我,至今,依然在孤身行走,我的身边没有一个人,曾经的美好都逝去了,我也许再也无法得到那样的美好。但是,我却是不甘心的,像一个贪婪的赌徒一样不甘心。我踽踽独行,抬头眺望远方,远方会否有一个笑靥如花的女孩子,正在静静地等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