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乱秦 230 救人危难
苗人善用蛊术,所谓的蛊,是用数百种毒虫炼制而成,毒性猛烈而且下毒的时候神不知鬼不觉,最让人防不胜防的是发作时间,完全由种蛊者控制。
看老妪的样子,已然病入膏肓。
“需要卖什么样的药,我去!”姬杰自告奋勇。
老妪这才知道屋子里除了梅朵还有其他人,她很警惕的坐起來,问道:“朵儿,他是谁?”
“阿婆,他就是愿意帮助咱们的人!”梅朵赶紧介绍说:“他叫姬杰!”
姬杰躬身一礼,朗声道:“小子姬杰,拜见前辈!”
“姬杰?”阿婆皱了皱眉头,说:“姬姓乃是大周皇族姓氏,难不成你出身贵族?”
姬杰点点头,说:“小子不才,在大周的封号是昭文君!”
“昭文君姬杰?”阿婆吃了一惊,很显然这个名字她听过。
“阿婆认识他?”梅朵问道。
阿婆摇摇头,说:“我怎么可能认识他呢!朵儿你忘了吗,阿婆是中原人,后來嫁给了苗人。虽说在苗地过了三十多年,可外面的事情我还是知道一些的,前一阵子听人说过昭文君姬杰的事迹!小伙计,大家对你的评价很高呢!”
“呵呵,承蒙世人抬爱,其实我也只是个普通人!”姬杰谦逊的说,然后很关切的问道:“阿婆,你到底得了什么病,我身上带着几种丹药,对一般的病症和中毒都有奇效,如若不行的话,我再去其他地方卖药!”
阿婆摇摇头,说:“我这不是病,也不是中毒,而是被仇家的金蛊反噬所致,治不好的!”
苗蛊中最厉害的当属金蛊和银蛊,这两种蛊都用蛊虫本身的颜色來命名。每年端午节的时候,苗人会抓捕百种毒虫放在一起,让它们相互厮杀,最后剩下的那只集合了各种毒虫的毒性,再以人血进行喂养,成为最低等级的蛊虫。
将十二只蛊虫放在一起喂养,最后剩下的一只成为精蛊;十二只精蛊能养出一只银蛊,同样十二只银蛊能养出一只金蛊,蛊虫的等级越高,毒性越猛烈。
由于金蛊、银蛊的产生极为困难,能拥有这样蛊虫的苗人都是族中的佼佼者,特别是金蛊,能活上数百年,传承数代主人。
阿婆虽然出身中原,但嫁到苗地之后,很快学会了养蛊之术,只用了旁人三分之一的时间就养出一只精蛊,她的丈夫是西洞峒主的侍卫,夫妻两个一起保护峒主的安全。
后來,西洞峒主被北洞峒主残忍的杀死,在那场惨绝人寰的大战中,西洞族人几乎全部被杀,包括阿婆的丈夫,阿婆拼死救出峒主的小女儿,发誓将她抚养成人,并且为族人报仇雪恨。
被她救出的小女儿,也就是现在的梅朵,那一年她才八岁。
西洞侗族不知道从哪里得知还有漏网之鱼,派人追杀阿婆和梅朵,两人只好四处躲藏。
阿婆一边抚养梅朵,一边苦练蛊术,终于在三个月前将自己的精蛊练成了银蛊,她迫不及待的去找北洞峒主报仇,谁想仇人竟然继承了家族传下來的一只金蛊,阿婆的银蛊当场死亡,她也受到了严重的反噬!
蛊毒反噬
以低等级的蛊虫去毒杀拥有高等级蛊虫的人,不能让对方受到丝毫伤害,自身却受损严重,对方的蛊虫要是银蛊或者比银蛊更低,只要能杀死其主人,反噬也就随之自解。
可一旦被金蛊反噬,就等于被判了死刑,因为就算杀了金蛊的主人,金蛊依然能活下去,只要金蛊不死,反噬就永远不会停止。
而且,被金蛊反噬之后,运气差的当场一命呜呼,运气好的顶多活几个月。
被反噬之前,阿婆身体健壮、精神十足,短短三个月就将其折磨成现在的样子,不知道的一定会以为她是个七老八十的人呢!
“这么说來,吃药根本就无济于事了吗?”姬杰问道。
倒也不是一点儿效果都沒有,人参、灵芝一类的大补之物虽说对反噬之毒一点儿作用都沒有,却可以延续中毒者的寿命,梅朵把所有的钱都拿去卖这些贵重的药材,结果钱很快花光了,她不忍看着阿婆再受折磨,才心生偷窃的想法,并很快付诸行动。
“人参我有的是!”姬杰转过身,右手在桌面上一挥,几十株装在精致木盒中的上好的山参出现在上面。
“啊,你怎么做到的?”梅朵吃惊的看着他。
“呵呵,我说这是随身携带的,你信吗?”姬杰眨着眼睛问道。
小妞儿马上摇摇头,很不给面子。
“先别问为什么,赶紧拿一支煮水给阿婆喝!”姬杰不由分说的拿起一盒塞进梅朵手里,说:“阿婆的身体很虚弱!”
“嗯!”梅朵点点头,去往灶台处生火。
一直以來,都是阿婆在照顾梅朵,烧火做饭等等家务都是她在近两个月学会的,看着动作熟练的她,姬杰赞许的点点头。
“对了阿婆,难道金蛊真的无法杀死吗?”姬杰搬來椅子坐在床边。
“能倒是能,只是很难!”阿婆想了一会儿,说:“金蛊虽然厉害,却也有天敌!”
“是吗,它的天敌是什么?”
“是雪蟾!”正在烧火的梅朵替阿婆回答,说:“可惜雪蟾是极北寒地的神物,传说数千年才会出现一次,我曾想过带着阿婆去往大漠寻找,可是阿婆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无法承受长途跋涉的劳累……”
阿婆自我宽慰道:“这里距离大漠数千里之遥,就算去了,也不一定能找到!”
“雪蟾啊!”姬杰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觉得很熟悉,却就是想不起來。
梅朵重复一句:“对,就是雪蟾!”
“等等……”姬杰一拍脑袋,说:“雪蟾,我当什么厉害的宝物呢,不就是那只总爱色迷迷看美女的小青蛙……不,小白蛙嘛!”
“你见过!”梅朵喜出望外,跑过來紧紧的抓着姬杰的手,一脸热切的看着他,等着答案。
“见过!”
“在哪里?”
“我家!”
“啊?你家?”
“对,不但见过,我还经常把它扔到水池子里,可惜那家伙怎么都淹不死!”
“啊?”
“还有,这次出门的时候,倩儿让我带上它,说什么南疆有很多它喜欢吃的小虫子,对它继续进化有好处!”姬杰一边回想当时的情景,一边说:“小家伙儿挺招人烦的,我就随手把它丢进了戒指里!”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