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呀——”大门被凌霄再次打开。听到声音,似乎在睡梦中的雷洛熙猛然惊醒,抬头仰望着凌霄。
“你坚决要留在我身边?”凌霄低头睥睨着雷洛熙。
雷洛熙狠狠地点头。
“不管我要你做什么?即便是当佣人?”凌霄冷言冷语地说着。
“嗯,我只要在你身边。”雷洛熙点头。
“好,今天的晚餐我要吃的丰盛一点。现在,我要回去睡个回笼觉,不要打扰我!”凌霄丢下这句话后就猛地关上了门。
“我知道了!”雷洛熙冲着门内回答,缓缓地起身。她的双腿已经有些麻痹了。今天的阳光大好,秋风拂面,雷洛熙沐浴在阳光之下却没有丝毫的暖意。她抬头看着蔚蓝而高远的天空,不禁嗤笑,这个时候不是应该应景的出现瓢泼大雨吗?怎么大雨没有出现?
雷洛熙试图挤出泪水,可是发现只是徒劳。最痛之处莫过于心死,连泪水也吝啬起来。
雷洛熙一路笑着,越发的灿烂。她冲着路人微笑,她冲着街边的商贩微笑,冲着她所能看到的每一个人微笑。
她是雷洛熙,她不是八点档肥皂剧中的女主角!她不要哭哭啼啼,就算只有一天,一秒,她也要尽力留在凌霄的身边。
农贸市场里人头攒动,雷洛熙行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全神贯注地挑选着各式各样的蔬菜鱼肉。雷洛熙挑选好食材后,赶回别墅,拿出食材,细细地清洗。
流水慢慢地划过雷洛熙的双手,往事的一幕一幕随着水流浮上雷洛熙的心头。雷洛熙搓洗着蔬菜,也让这些回忆随着流水洗净,流逝,隐去。
凌霄似乎还待在自己的房间中,那些乌烟瘴气的家伙们都走光了。正好雷洛熙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待在厨房中忙碌着。切菜,炒菜,煮菜,煎、炸、蒸、煮样样不落。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中,在忙碌中异常的快。
雷洛熙完全沉浸在做菜之中,恍然间似乎忘却了那些烦恼,忘却了那些消退不掉的哀伤。雷洛熙还记得小时候他和凌霄一起拿着洋葱胡闹,弄得泪眼模糊。那时的他们泪流满面,却异常幸福。如今,雷洛熙一直挂着笑容,但心口却在泣血。
夕阳西下,暮色笼着大地,一片橙黄之色。在滨海别墅背后的海滩上,海天连成一线,都被夕阳的余晖染成了红色,异常炫目的美丽。
雷洛熙却无心这样的景色。饭菜已经准备完毕,雷洛熙来到凌霄的房门前,轻轻敲响了大门:“凌霄哥哥,可以出来吃饭了。”
没有人回应。
“凌霄哥哥!”不祥的预感乍起。
“凌霄!凌霄哥哥!”还是没有回应。
雷洛熙猛然撞开房门,什么人也没有,凌霄又走了!他还是走了!
火车站的熙攘喧闹已令凌霄有些不大适应,但人来人往的碰撞嘈杂又令凌霄有种安心的感觉,凌霄在候车室思索了很久终是没能想明白何去何从。
最后凌霄又坐上了出租车,这次的目的地是凌霄曾经无意中发现的一处便宜的地下旅馆。那附近有个小公
园,安顿下来之后的两日凌霄就是在公园一角的长椅上度过的。
说实话,对现在的凌霄来说,他需要晒太阳也需要好好想想将来。
长椅的右前方是一大片空地,如今正是暑期,成日里聚集了许多玩耍的孩童,由父母或是老人领着。
从日出到日落常有皮球玩具滚到凌霄的足边,拾起扔回会换来奶声奶气的鸣谢。有时也会有孩子蹒跚着脚步在凌霄的身边跌撞嬉闹,看着那晶亮的眼眸,圆胖的腿臂,凌霄总是微笑着观赏,若没有孩子想必这世界早已沉沦。
“叔叔,球球,姥姥,球球,我要。”凌霄弯腰自椅下捡起那只花皮球递还给面前的小男孩,他正摇摇摆摆地踢动着小胖腿,粉嫩的脸上还挂着透明的口水。 щшш● тт κan● c○
“说谢谢叔叔。”
“谢谢叔叔。”稚气的童音里那个小天使咯咯笑着重又玩起他的球追人游戏来。
“小伙子,你的脸色很差,是不是病了?最好去医院看看,别耽误了。”那位善良的大妈临去看顾外孙前还不忘好心地提醒凌霄一句。
凌霄只是淡淡的应了一声。然而比起脸色苍白凌霄其实更加害怕的是心中那份壮气蒿莱的迟暮感。凌霄清楚地感觉到它正一点点吞啮着他所有的生趣。日出已不令凌霄产生憧憬,日落也不再能加重他的落寞,长夜漫漫凌霄甚至不再渴望见到明天的太阳。正值盛夏,炎炎烈日,却阻挡不住凌霄心中日益深重的冰寒。
此刻,像一块肉类在暗处腐烂消亡竟成为凌霄十分向往的结束,自爱自强不屈不挠太也辛苦,凌霄已倦得连倦都不再有力气。
一日对镜剃须,凌霄竟然有意无意间刀锋割破颌下肌肤,一滴血珠迅速凝聚落下玷污了衣领,脱下上衣时洛熙猛不丁被自己布满全身的丑陋疤痕惊出一身冷汗。
这就是他的病……真真切切……刚刚若真个一刀下去了却此生,那么这些日子以来辛苦忍耐挣扎求生又是所为何来?就为了今时现刻的自我了断?凌霄不禁暗暗的问自己。
凌霄终于静下来。
稍稍歇了一会儿后,凌霄去了一间理发店。年轻的发型师挑起他半年未剪已长及肩颈的发绺好意提点:“你的发质细软很适合留长发,许多女孩子做了离子烫也达不到你这样的效果。瞧,只要这么略微修剪一下就会与你的脸型配上,保证有另类时尚的效果。”
但是凌霄的人生已经足够另类无需再以装扮昭告世人了,皱了皱眉凌霄对他说:“我喜欢短发。是你换个客人展示口才,还是我换个师傅?”
他识趣噤声,手起剪落给了凌霄一个清爽利落的极短发式。
手艺不错,凌霄并未多看镜子便满意地付钱离去。
离开萨摩耶岛后,凌霄的新工作文雅点说是拾荒,其实就是淘捡垃圾。之所以选择做这行是因为以凌霄目前的状态来开,实在无法胜任再复杂些的工作。
此刻的凌霄已经变得非常厌恶与人交往,却又畏惧远离尘嚣的孤独,而且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一些突然冒出的片断回忆,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招呼
眼神都会诱发他无休止的近乎强迫性的联想思索。有时会让他自怜自弃感伤寥落,有时又令他愤世嫉俗怨天尤人,但是无论什么样的情绪发展到最后都会归结成倦怠以及对生命意义的怀疑上。
基于求生的本能凌霄拼命抑止自己的思维活动,不去思想避免回忆,唯恐一不小心触到哪根神经彻底迷失在生死之间。
捡垃圾是个自由的职业,它能让凌霄终日穿行于人群而不与之发生交联,城里人对拾荒者向来避而远之,所以凌霄恰恰可以藉着肮脏邋遢的外表掩护获得感官与心理上相互矛盾的双重安全感。
凌霄隐隐知道,他们应该在找他!
凌霄花费30元钱买了辆钢架还算结实的旧单车,用一天时间修整好必要的部件在后架上撑制了两只大号尼龙编织袋,然后每日里骑着它游荡在闹市横街。凌霄为自己定下了房租日用以外略有盈余的指标,以饮料瓶、易拉罐和象样些的废纸为对象风雨不辍。
有了些经验以后凌霄就不再去翻腾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而是专门巡回在大型展览馆、购物中心以及休闲娱乐场所周围。
一天天风吹日晒暴土扬尘的长途往返超负荷地消耗着凌霄的体力,精神如愿以偿地得以钝化,渐渐的生存还是毁灭不再是一道挥之不去的难题,近乎麻木地他恪守着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规律无求无欲。
但是凌霄的睡眠仍然得不到丝毫改善,梦里凌霄总在雪亮尖刀刺入心怀时惊醒过来,并非缘于死亡的恐惧而是因为众人冷嘲热讽隔岸观火的神情在那一刻最为鲜明醒目。这之后充斥心头无依无助的凄惶感总让凌霄再也不敢入睡,一夜夜在黑暗中静候天明。
凌霄这个时候才发现,他,原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坚强。
这八月的天气分外漫长,有几日的闷热让凌霄疑真疑幻好似又回到了大学里那个梦魇般的夏季。直到立秋过去许久,天气才逐渐高爽起来,只是日照依然厉害,白天的气温居高不下。
前一晚的失眠闹心格外辛苦,或许是前一天清晨出门时心神恍惚忘了带饮水。这天,正赶上展览中心开展,凌霄的收获甚丰,忙碌中也忘了及时补水,等捡得盆满钵满才发现全身上下湿淋淋好象刚刚蒸过桑拿。编织袋已近饱和而时间刚到正午,看来今天可以跑两趟废品回收站了。
与这里一街之隔有条凉爽的林荫道,开了一溜酒吧咖啡馆,生意向来不错。凌霄决定去那里休息一下顺便将编织袋填满。
在街边停下车,凌霄准备去路旁商亭买瓶水顺带买只面包做午饭,但是突如其来的头晕眼花令得凌霄一下坐在了马路牙子上。
胸口翻涌的阵阵烦恶让凌霄意识到自己是脱水了!
商亭就在几步之外,可是凌霄却无论如何也站不起来。正在苦闷的时候突然有人递过来一瓶救命的净水,凌霄接过一口气喝干,他闭着眼艰难喘息着直到身上又出了一层透汗才缓过点劲来。
之后,洛熙仰头看看那位好心人,已到嘴边的谢谢却被她的样子给吓了回去。
那人是,雷洛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