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儿媳,选女婿,不是个简单的事儿,大陶氏发着愁,夫妻说了好一阵儿,也没有说出一个所以然来。
管家甄宓求见侯爷,盛伟岸去到垂花门,甄宓手拈了请帖递上来。盛伟岸一看是漠北侯夫人邀请全京城的命妇贵女到她府上赏荷。
漠北候诸葛瞻,有七子八女,侯夫人闫氏生嫡长世子诸葛千钧十六岁,长女诸葛千英十四岁,次女诸葛千惠十二岁,其余的都是庶子女。
这是到了儿女议亲的年龄,请这些高门贵户的子女是为了给儿女选择婚姻,说是赏荷,实际就是先相看一下儿,有合适的再动作,没有这样的聚会,谁也看不到别家的闺秀,虽然大夏并不特别封闭,小门小户的可以满街跑,下地干活赶集上店,可是大家闺秀有人侍奉,等吃等喝,可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礼生于富贵,困苦则少规矩,大夏的贵户家家都讲规矩,闺女还是要避见外男,很多人家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是有的父母也是看重儿女的意愿,很多人会尊重儿女的喜爱,也征求儿女的意见,儿女满意,父母家人也满意的笔笔皆是。
盛伟岸很高兴,赶紧给大陶氏送请帖,刚才夫妻正研究儿女婚姻来着,这一刻就来了请帖。
大陶氏也很高兴,这不是想睡觉就有人送枕头吗!
“卿儿能不能休假,我着急的就是卿儿的婚姻。”大陶氏满脸兴奋地笑道。
“你不要那么激动,你就是让卿儿去,他也不见得去,这些年他在雾灵山很封闭,他习惯了不喜欢应酬,等个一年半载的,他就会熟悉一些,武将之家,不需要成亲那么早,二十出头不算大,你在侯府需要站稳脚跟,先把媳妇当好,再当婆婆!”盛伟岸是在开玩笑,他也是乐意早早地儿子成家立业。
其实盛瑶卿进侍卫军,还没有闯出大事业,根本不用急着求亲,等个三年两年的一点儿也不晚,做父母的都是着急。
“不是急不急的问题,有合适的怎么能错过?我们跟谁都不熟,不能把孩子耽误了。”盛伟岸认为大陶氏说道有理。
“那好,我让卿儿请假。”盛伟岸答应了,大陶氏心安。
回来这些日子,她给儿女丈夫每人都做了几套衣衫,预备出门入户的穿戴。
三天后,就是漠北侯府的赏荷宴,人家有宴席招待,大陶氏就准备礼物,她自己的嫁妆很多,库房被打开,被小陶氏侵吞不少,好东西都到了小陶氏的库房,准备给盛锦珠做嫁妆的,田庄铺子的收益也都被小陶氏贪了,大陶氏正想跟小陶氏算账。
这一算,他作假也白做,农庄的年收入有农户交的租金为凭,铺子的收入就是掌柜的藏私,伙计也能估出一个大概。
小陶氏五年贪污了十万两,布匹首饰古玩字画被小陶氏搬动一空。
三天和小陶氏算清了总账,她拿了送礼的古玩字画,东西没了,也要不回来,就得赔钱,还有的就让她送回来,没有的就赔钱,小陶氏的库房被搬空,私房银子也掏了二十万两。
其实小陶氏的嫁妆也不少,她虽然是媵妾,可是她的生母小岑氏管着侯府的财产,偏向了她不少,只是小岑氏的嫁妆可没有大岑氏的多,她的儿女又多。
大岑氏只有一儿二女,陶谦勋是定远候,他不缺钱,母亲的嫁妆他一分也不要,全都给了大陶氏姐妹,大陶氏的父亲那时还活着,战功累累,赏赐最多,大陶氏没有亲娘了,她的爹对这个女儿还是特别好,那时候小岑氏还不是平妻,做不了侯爷的主,所以大陶氏才十里红妆,万贯的嫁妆,比一个侯爵还富裕。
小陶氏所以眼红似血,惦记大陶氏的嫁妆夜不能寐,她恨她的爹偏心大陶氏,是几十万两的嫁妆也值得让她去害人,她害大陶氏是有赤~裸~裸~的动机。
小陶氏气得半死也不敢不给她,要是不吐出来,盛伟岸就要马上休了她,不然就把她送官,她的行径若是传扬出去,就得被世人唾沫淹死,她的女儿别说进安乐王府,嫁出去都是一件不易的事,这些个嫁妆就证明是她害大陶氏,赃证摆在这里,她敢见天吗?
只有咬牙吐血,先保住自己,以图后报。
细算账,盛锦妍觉得母亲还是吃了大亏,盛锦妍不想就这样善了,大陶氏是压事的:“大头儿回来就行了,娘亲的东西给你们哥俩一人一半,你有能力,好好地经营一下儿就有了。”
母亲不想让人说她占便宜,其实她是想不开,你占不到别人的便宜,她们还认为你的就是她的,她的可不是你的,她们是占了便宜还卖乖,她们坑了你那么多,反而说你坑了她!对那样的人不能给以宽容!
母亲就那个软性子,盛锦妍也是没有办法,吃亏那就认了。
不管怎么说,母子们现在是真的有了钱,,侯府的银子都咔嚓给老太太买药,儿女的婚姻都得指望她的嫁妆办喜事。
总之二十万两够给儿女搭的了。
大陶氏并不重视身外之物,把银钱看得不重要,小陶氏狡猾,抠不出全数,也就罢了,自己是嫡女嫁妆多,小陶氏占点也就算了。
都知道女儿死一回的人,还在宽厚那个小陶氏,盛锦妍真是无语了,比善良谁也比不过她的老母。
这就是让她重生的原因吗?来拯救她的老母?她这人太善良,死的冤屈,才给了她们多了一世的生存吗?
盛锦珠的火上的,两只眼睛像极了白兔子眼的红,到手的嫁妆又被人夺走,很快就会到了穆谦的耳朵里,他的母亲郑妃是个很财迷的人,听说了她的嫁妆那么多,已经是满心的开怀,如今自己的嫁妆没了,怎么能不嫌弃她?
自己想带了二十万进安乐王府,正妃就是自己的了,用这个嫁妆交换妃位,在郑妃的眼里也是很好使的,没想到大陶氏可以回来,父亲偏向那个贱~人!
母亲没了掌家权,侯府的银钱都得给老太太花完,自己出嫁待即,没有几年的等待把大陶氏整死,夺回那些嫁妆!这可怎么办?
小陶氏进宫见宜妃,宜妃是陶家的第四女,今年才二十五岁,正在年轻貌美,长得娇俏可人,媚眼儿生波,一身的媚骨,皮肤细腻像粉坨一样柔嫩颤男人的心。
唐元帝就是喜欢她的柔嫩,小姑娘都没有她的无骨的身材,一摸肉肉乎乎软软糯糯,让人的手都哆嗦,心里刺痒不禁。
宜妃在唐元帝的三千女人当中算是最得宠的。
小陶氏来找宜妃,宜妃正苦恼着,没有心思给她想辙,自己现在正在烂眼轰蝇子,自顾不暇,唐元帝有新宠了。
小陶氏听了浑身的发麻,要是妹妹失宠了,自己岂不更有危机。
“什么人让皇帝这样看重?”小陶氏惊讶至极,眼睛即刻血红。
“是定国公夫人陈氏表妹常家的女儿,其父常海只是个知府,其母桓氏,只是一个小县承的女儿,家世出身低微,被定国公虞呈祥认为义女,抬高了她的身份。”宜妃蹙眉说道。
“她有什么特殊的?有什么长处?皇帝宠你宠得正在热火,怎么会转移到她身上?不就是个才进宫的宫女吗?”小陶氏感到憾然,谁有这么大本事?进宫才多久?就迷惑了皇上?小陶氏已经六神无主了,这个人只要得宠下去,她的妹妹还有好吗?
“特殊?很特殊!她的皮肤像白而透粉的美玉,我见了一次她就刺得眼生疼,我跟她是没法比的。”宜妃忧虑重重,美丽的眉毛蹙成了八字,粉面桃腮变成黄钱纸,樱桃小口呶成了桃尖儿嘴,鼻里的气息咻咻地冲出来。
“她能比过你?”小陶氏不服,她觉得她们姐妹是世上最美的,皇上宠妹妹可不是一天半天的事了,皇帝对她还是有感情的,她们之间有儿子。
“皇帝喜欢那样的,常月仙年轻貌美,皇帝说她的名字多好听,月仙!月仙!他陪伴的是仙,宠~幸~她都会如醉如仙,在别人的身上没有那个感觉。宜妃失落地说。”
“她是妖怪?是狐狸精?迷得皇帝失了神志……小陶氏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宜妃捂了嘴。
“当心!祸从口出,你以为是在曲阳侯府,随便你折腾几年,口无禁忌,嘴无遮拦,不是你们家的白痴老太太,随便你胡作非为,长点儿脑子吧!”宜妃正色说道。
小陶氏吐吐舌头,倒是心不在焉,她在侯府施为惯了,没人能管得了她。
“这是在你的一亩三分地儿。”小陶氏被训,有些讪讪地,觉得失了面子,妹妹自从成了宜妃,在她面前更高贵了几分,她没有挨过谁的数落,真是不习惯!
宜妃眉头皱紧,心里不悦:“我说过你不要心急,偏偏的就去抢那个穆谦,如今倒好,惹怒了盛伟岸,你是不是危机四伏?”宜妃觉得小陶氏办事太急躁,分不清主次,把谁都想干掉,还没有那个本事,给自己树了很多敌人,真没有母亲的风范。
“大陶氏她不是我的对手,我先稳住她们母女,收回侯爷的心,再来就是狠击,再也不让她们翻身。”小陶氏这样一说,让宜妃添了几分忧愁。
“你总是那样异想天开,天下事哪有那样如人愿的?你小心行事吧,先跟大陶氏和好如初,把她们母女安顿好,等我的地位稳固,还不能让她们烟消云灭吗?
你不要再惹盛伟岸反感,连他都拆我的台,陶谦勋是自己请求回家养病的,谦韧接替他是顺理成章的,他也怪不到我们头上,就都安抚着吧,不要激起众怒,对我们是有利的。”
“我担心她抢珠儿的婚姻!”小陶氏忧心忡忡地说道。
“你想多了,地起,安乐王府退亲,盛锦妍都不在乎,如今有她爹撑腰了,她会稀罕穆谦吗?珠儿既然喜欢穆谦,你就快快的嫁吧,我听说穆谦纳了一个侧妃,是皇帝赏的秀女,是漠北侯府的义女。”宜妃说道。
“我想让珠儿以正妃进安乐王府的门,能不能让皇帝赐婚,不就压了漠北侯府一头,一个义女算个什么,没根没蔓的,也不是什么正牌儿千金!”小陶氏不以为意,一个没有根底的人怎么和她女儿争。
宜妃摇头:这个从小就聪明的姐姐,怎么变的这样自大,是在侯府横行惯了?是仗自己的妃位看不起任何人了?既然是漠北侯府的义女,就有漠北侯府撑腰,要不做个挂名的义女有什么用?
“她再没根没蔓儿,也有漠北侯府给她撑腰,但看漠北侯府让她进宫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有大用,漠北侯府会鼎力支持她!”宜妃给小陶氏讲其中的厉害关系。
小陶氏只会那点儿宅斗的阴谋,跟宜妃相比可是差远了,人都是磨砺出来的,脑子总不用,也会生锈,小陶氏这些年是一帆风顺惯了,什么都想任意而为了。
宜妃的地位不同,皇宫三千佳丽,哪个不想争那几个位子,小陶氏只对大陶氏一人,宜妃可是要面对三千人,还屡屡地涌进来。
后来者居上的笔笔皆是,她可不敢掉以轻心。
小陶氏被她说的感到了危机,可是她没觉得大陶氏有什么了不起,只是有了侯爷给她撑腰罢了,自己有这一个妹妹,就够大陶氏折腾一辈子翻不了身,歘机会就被她弄进去,让侯爷无话可说。
很快她就铲除了危机感。
宜妃也没有心思再顾及她的事,想到了常月仙身上,怎么能除掉她?
动暗杀,她不是没有过这个想法,不太妥,皇上对她现在可以说是独宠,自己下手要是被皇帝察觉,倒霉的只有自己。
小陶氏没有讨到章程,只有先忍,告辞回家,盛锦珠听了没有结果,想到穆谦天天搂着那个任阡柔,一腔妒火就冲天了。
气得银牙咬碎,抢走她的夫君,让她恨之入骨,恨不得把那个任阡柔烤熟,撕碎,吞进肚里,让她变大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