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江南造船厂与海军共生,那么成都飞机制造厂与海军就没多大关系了。
在中国的四家主要飞机制造厂中,成都飞机制造厂成立的时间最晚,而且最初主要为同样是新成立的空军服务。说得简单一些,成都飞机制造厂是在空军成立之后才出现的,而且由空军控股。
结果就是,成都飞机制造厂在成立初期,主要为空军生产飞机。
只是,中国空军与其他国家的空军有很大的不同,即空军的前身既有陆军航空兵,也有海军航空兵的一部分,即海军岸基航空兵。在空军成立之后,海军岸基航空兵中,除了专门用于对海搜索的海上巡逻机依然归属海军航空兵之外,其他的所有战机、以及对应的部队都转到了空军名下。
可以说,中国空军与海军有着很深的血缘关系。
正是如此,成都飞机制造厂也与海军有业务上的往来。
只是,在“雪雕”式俯冲轰炸机之前,成都飞机制造厂主要为海军的作战飞机提供维修服务,并没为海军生产飞机。
在俯冲轰炸机项目中胜出,是成都飞机制造厂与海军的第一次全面合作。
前面已经提到,“雪雕”能够取得成功,与德意志第二帝国提供的ju-87“斯图卡”式俯冲轰炸机有很大的关系,而当时负责对“斯图卡”进行逆向工程的就是成都飞机制造厂,毕竟这种俯冲轰炸机在引进的时候,就是为空军准备的,与海军没有多少关系,而成都飞机制造厂也因此拿下了海军的俯冲轰炸机合同。
事实上,“雪雕”也是当时成都飞机制造厂为海军制造的唯一的作战飞机。
不可否认的是,在海军的三种主力舰载机中,性能最出色、而且作战表现最突出的就是“雪雕”式俯冲轰炸机。
更重要的是,中国海军航空兵的研制体系有着很大的缺陷。
在海航成立的最初十年里。沈阳飞机制造厂几乎垄断了所有战机的研制与生产,虽然后来成立了西安飞机制造厂,但是西飞主要负责制造海上巡逻机、运输机等双发到四发的大型飞机,从来没有研制与生产过战术飞机。结果就是,在成都飞机制造厂开始生产“雪雕”之前,沈飞都是海军战术飞机的唯一供货商。
垄断,自然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虽然在实战中,“蜻蜓”与“猛禽”表现出来的性能算得上及格。但是与“雪雕”相比依然是相形见绌。要知道,这两种舰载机都是沈飞研制的,而且海军在采购的时候根本没有第二种选择。
冯承乾已经认识到,必须扶持一家能与沈飞竞争的飞机制造厂,而成飞是最好选择。
事实上,在大战爆发前,冯承乾就认识到了这个问题,而且采取了必要的措施,让成飞获得了更多的机会。
比如,在研制新一代舰载战斗机的时候。沈飞就在第一轮招标中获胜,而成飞由于正在为空军设计新式战斗机。在海军舰载战斗机项目上的投入严重不够,并没有能够进入第二轮竞标。为了给成飞一次机会,冯承乾在一九三九年七月,宣布第一轮竞标作废,在两个月后重新开标。正是获得了这两个月的时间,成飞才在第二次竞标的时候,拿出了让海军满意的设计。进入了第二轮竞争。到一九三九年底,成飞与沈飞在第二轮竞争中胜出,双方都获得了海军的样机研制合同。
受战争爆发影响。新式舰载战斗机的工程阶段评比推迟到了一九四零年底。
这也是最后一轮竞争,不管是谁在工程阶段胜出,都将获得海军的订单,并且在一九四一年初投产。
虽然冯承乾并不偏向于某一方,但是更希望成飞能够胜出。
事实上,成飞提交的新式舰载战斗机的设计方案也更加出色,采用了大量新技术,更符合海军的战术要求。
当时,成飞已经从德意志第二帝国获得了me-190a战斗机、以及配套发动机的专利技术与生产许可证,还拿到了全套设计图纸。也就是说,成飞的新式海军舰载战斗机以该机为样本进行研制。
有趣的是,当时沈飞也获得了一种新式德机,即bf-109g型战斗机的全套图纸,也进行了逆向防止,而其参与海军新式舰载战斗机竞标的,也正是在这种战斗机的基础上研制而来的。
当然,成飞与沈飞提供的设计方案,并非德机的翻版。
别忘了,沈飞的前身是八国干俄期间,由美国波音公司在华设立的飞机维修厂,当时很多沈飞的工程师与高级技工都获得了去美国深造的机会,在设计飞机的时候,也深受美国航空工业影响。
这一点,在“猛禽”上体现得极为明显。
从某种意义上讲,“猛禽”与美军的p-40极为相似,笨重、俯冲性能出色,灵活性却远远不够。
事实上,成飞也深受美国航空工业影响。
别忘了,成飞是最晚成立的大型飞机制造厂,而在成立初期,成飞的工程师都来自其他飞机制造厂,其中就包括当时沈飞的战斗机部门的副总设计师,而这些工程师自然把美国航空工业的影响带了过来。
结果就是,成飞与沈飞在充分吸收德意志第二帝国的航空技术的同时,也加入了大量来自美国的设计理念。比如,成飞与沈飞的新式舰载战斗机都配备了功率强劲的发动机,前者为一台最大输出功率高达一千三百千瓦的十四缸风冷星型发动机,而后者是一台最大输出功率为一千二百千瓦的十四缸水冷星型发动机,其功率都比日本战斗机上的发动机高得多,甚至高出了同期的美国战斗机。又比如,成飞与沈飞设计的舰载战斗机,都极为重视航程,作战半径都在八百公里以上,如果挂上一具副油箱,甚至能超过一千公里。当然,这也是海军提出的技术指标。如果说到具体性能,那么不管是成飞、还是沈飞的设计方案,都与德军的战斗机有很大的区别。这就是,成飞与沈飞都更加重视战斗机的垂直机动性能,把爬升率与俯冲稳定性放在了水平机动性能之上。正是如此,成飞与沈飞才在设计的时候,为战斗机选择了大功率发动机。
说白了,成飞与沈飞设计的都是专用于舰队防空的截击机,而不是战斗机。
当然,海军并没有提出意义。至少在大战爆发前,海军理想中的舰载战斗机也应该以截击性能为主。要知道,舰载战斗机的头好职责就是防空,掩护航母与其他战舰,其次才是为攻击机群护航。
问题是,一支攻防兼备的海军航空兵,需要的不仅仅是截击机。
“硫黄岛海战”已经证明,在以进攻为主的航空作战中,战斗机必须具备出色的护航作战能力,因此就需要具有较高的灵活性,能够在护航作战中缠出敌人的防空战斗机,让己方的轰炸机顺利突防。
要知道,如果中国海军有“零”战那样的战斗机,那么“硫黄岛海战”的损失将更低。
这下,成飞的优势体现了出来。
别忘了,成飞是中国空军战术飞机的主要供货商,而中国空军对战斗机做出了较为明确的界定,即把战斗机分成了两大类,一是防空截击机、二是战斗机。前者,主要用与要地防空与国土防空,主要使命就是驱逐敌人的轰炸机,而后者的主要使命是到敌人的上空去夺取制空权,掩护己方轰炸机。
显然,成飞在为海军设计舰载战斗机的时候,没有把空军截击机的要素用上。
说白了,成飞的设计方案本来就很重视截击性能,如果再采用截击机的设计特点,那就是纯粹的舰载截击机了。
结果就是,成飞在设计的时候,融入了一些空军战斗机的设计特点。
这样一来,成飞设计的舰载战斗机在灵活性上更加出色,即便因此损失了一些做为截击机所必须的性能,但是其综合性能更加优秀,也更加符合海军在“硫黄岛海战”之后对舰载战斗机的性能要求。
事实上,残酷的战斗已经证明,海军需要的是性能较为平衡的战斗机。
说白了,海军不可能像空军那样,把舰载战斗机细分,更不可能研制与装备两种用途不同的舰载战斗机。
原因很简单,航母不是机场,容纳不了那么多舰载战斗机。
如果有两种性能各异的舰载战斗机,在一艘航母只搭载一个战斗机中队的情况下,那么每一种战斗机的数量都不会太多,结果必然会削弱航母的航空作战能力,如果增加一个战斗机中队,又会削弱航母的打击能力。
也就是说,舰载战斗机必须兼备截击机与战斗机的特点。
当然,不需要在每一项性能上都十分突出,也可以有侧重点,但是绝对不能出现无法弥补的性能缺陷。
这一点,在“猛禽”上就体现了出来。
正是因为敏捷性远不如“零”战,“猛禽”在执行护航任务时的损失非常大,在“硫黄岛海战”中损失的所有“猛禽”战斗机中,有四分之三是在护航的时候被日机击落的,而在防空作战时的损失只有四分之一。
显然,冯承乾专程前往成都,就是希望为海军找到一种性能出色的舰载战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