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上

我们对自己的感情最无能为力,我们非但不能控制它,还不得不服从它。——爱罗琦斯

快乐是暂时的,忧伤却是永远的,已经不记得是哪位达人说过类似的话。也正是因为快乐的转瞬即逝和难以停留,我们的忧伤才会显得那么持久和深刻。

本我追求快乐,自我理性克制,超我违背我们的性格,也许弗洛伊德在提出这些概念的时候也很无奈。好吧,就算社会性是人类的根本属性,但在某些特殊的时刻,超我和自我即便联合,也压制不住本我要突围的倾向,这只能有一个原因,这个人恋爱了。

都说恋爱中的人最盲目,那是因为我们还拥有追求快乐的原始冲动,这种冲动本能地想挣脱一切外在的束缚,为了短暂的快乐如同飞蛾扑火般的放纵,也许最后难逃被超我和自我携手镇压的命运,但对于这种最人性最本真的要求,我们有什么理由去苛责呢?

郑芳走进来的时候,发现秦北正对着电脑出神。将手里的文件夹打开给秦北签字,郑芳欲言又止,秦北签完字看了看她,“有什么事吗?”“那个,秦总,我有今天全都是因为你的帮助,我想请你吃个饭,不知道……”郑芳的脸上现出了一抹绯红。

“其实我也没做过什么,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要是感谢,我想你应该感谢的人不是我,是你妹妹。”秦北打断了她的话。“哦,当然,也要感谢她。”郑芳附和到,声音里透露出失望。“这样,有机会我请你们两个吃饭吧,还有事吗?”秦北边说边将手上的文件夹举起递给郑芳,郑芳很识趣的离开。

秦北望着郑芳的背影,很自然地就想起了秦南。

两个人长着一模一样的面孔,但是给他的感觉却有云泥之别。秦南给人的最初感觉就是一弯小小的溪流,惟其浅才明澈,清纯的可以一眼望到底,但是一交谈就会发现她谈吐很不俗,不会流于肤浅,表面乍看上去很柔弱,骨子里却有一股自己要拼命坚持的东西,不会轻易从俗,甚至有那么一点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小小年纪就有一股超脱于俗世之上的淡然和从容,这是她最吸引秦北的地方。

而郑芳,总让秦北感觉有点摸不透她,聪明、努力,无疑是个优秀的人,她可以把一切料理的井井有条,让人挑不出任何的毛病,却始终让人感到隔膜,不易接近;她对任何事都不遗余力地追求完美,尽管有些事秦北认为根本就没有必要那么较真,她在秦北面前时刻小心翼翼,让秦北感到压抑,担心她会不会很累,秦北有时候很想找她谈一谈,但又找不到切入点,因为不管怎样,郑芳无论是工作还是做人,都完美无缺。

秦北以前不怎么赞同洛克的环境决定论,认为人的性格在先天至少已经确定了大半,但自从遇见了郑芳,这个观感被完全推翻。

两个一摸一样的人,流着相同的血,有着相似的基因,却因为生长环境的不同形成了完全相反的性格,而这性格的差异竟然使他们相同的外表甚至都产生了差别,这差别集中体现在眼神上,一个可以一眼望到底,一个高深莫测,所以,即使两个人以同样的打扮站在秦北面前,秦北还是一下就能分辨出谁是谁。

秦北处理完了公务正在兀自出神,电话响起,是晓晴,秦北皱了皱眉,意识到今天是周五了。不情愿地接通,心里想的是如何逃避例行的周末约会。

“亲爱的,你能不能给南南打个电话,我哥晚上请咱们吃饭,指名要她来。”晓晴开门见山地说,她是个急性子。

之前晓川托秦北的事情,秦北正想着怎么回复,没想到晓晴竟然也插了进来。“还是你来打吧,你打也一样。”秦北想的是让晓晴自己去碰钉子。

“可是你是她哥,应该有面子吧,我哥说务必要把她叫出来。”晓晴说。

“你是她嫂子啊,嫂子和哥有什么分别吗?亲爱的。”秦北知道晓晴爱听什么,这么一说,保准让她做什么都成。

“讨厌,好吧,我打一个试试吧,先这样。”晓晴笑着挂了机。没出一分钟,晓晴的电话又打了进来,秦北已经想好了说辞。

“亲爱的,她不出来,还是你来吧。”晓晴打给了秦南,不出秦北所料地被拒绝。“那今晚就算了吧,我也有很多事要处理,改天好不好,改天我来请。”在秦北的一再推脱下,晓晴也只好悻悻地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