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掌柜的就给我一个实价,我也懒得再去跑别家了,毕竟我知道的那地方还有货。”
掌柜的一听说还有货,眼角都笑开了。“得了,姑娘。老汉看你有诚意,也不坑你了。我给你出八十文。”
李清欢美眸流转,有些激动。能得到这个价确实是不错了,起码她暂时不用担心自己和弟妹饿死了。
“掌柜的,我也不喊价。我出一百文,您要是愿意,我们就成交,您要是不愿意,我还是去别处再问问。”李清欢佯装冷静道。
这几十文的差距对于一个偌大的药铺还说,不过是一两副药的事,但对于李清欢来说,可就意义不同了。
掌柜的有些为难道:“姑娘,你这要价也太高了。我敢说,我出八十文,你去镇上任何一家药铺都不一定能拿到这个价。一百文实在是有些高啊!再说我们这是开药铺的,拿货价太高,我们也卖不出去啊!”
“掌柜的,这银耳的好处您比我知道的多。先不论我这银耳的成色如何,这东西极难寻的到,可谓是有价无市。再者,这东西本就是滋补的,能吃的起的,自然也是镇上的大户。您要是嫌我开的价高,我那里还有些成色次等,又小朵的,生意咋们下回再谈也是一样的。”说罢,她便要拿起桌上的银耳走。
老掌柜显然没想到李清欢一个乡野丫头,居然懂的这么多,还这么能说会道的做生意。不过李清欢所说的那些倒是事实,等他反应过来,李清欢已经到了门口。
他立即让小二将李清欢喊回来。
……
李清欢一共只拿了五朵银耳,有些稍微小点的,老掌柜也按一百文的价格给了钱,因为他还想着李清欢说的下回。
李清欢将五百文钱拿在手中,沉甸甸的,嘴角扬起了一抹会心的笑容。
这是她在这个时代所赚得的第一桶金。想着自己还有重要的事没办,她不敢犹豫,又朝衙门去了。
今日无论如何也要把事办成,否则她赚了银子也不敢花。没走多远,胃里再次传来一阵翻江倒海的痛意,是她的胃病又犯了。现下已是下午,她早上吃的那点,坐牛车的时候就颠空了。
这胃痛的滋味可不好过,这都是在老李家时饿出来的毛病。她摸着怀中的银子,想着先喂了五脏庙再说。
她花了两文钱买了两个热乎的素菜包子吃下去,胃里总算是好过了许多,竟连包子味都没尝出来。抵达县衙时,午后的余晖洒在县衙金灿灿的门匾上,晃的她眼睛疼。
挂羊头买狗肉!
“你怎又来了?”还是之前的那名衙役,一见李清欢便没有好脸色。
李清欢想着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不管是到了那个朝代都好用,更别说是贫穷落后的魏国了。
为了办事,她不得不肉疼的拿出了十文钱塞到了那衙役的手中,也她终于明白钱婆子为什么那么抠门了。不过钱婆子抠门可不是因为白给人家钱,而是对家里人都扣的要命。
衙役拿了钱,脸色堪比那翻书还快。
“你等着,我去看看县老爷得空没有。”
李清欢便又在门口等了会。这一等,没想到,倒先等来了故人。
呸!什么故人,不过是个小色鬼罢了。
率先走出县衙门口的人,正是司马越。
他今日身穿一件月白色的云纹织锦长袍,袖口是竹青的花纹。脚踩勾头短靴,勾状的鞋尖上系着一颗东珠,周身是暗纹的刺绣。腰间束宽玉带,侧身则挂着一条别致的玉坠子。玉面俊朗无双,墨发如瀑,发带轻扬,一副翩翩贵公子的形象,说不出的风流倜傥。
与他同行的还有另一名与他年龄相仿,同样长得英俊非凡的公子哥,先不论那一身的富贵是如何的引人侧目,单是那张脸就足以让人失了魂。
若不是他墨发玉冠,手执折扇,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勃发,大步流星的走路。李清欢甚是会以为他是个女儿身。
再往后看,则是一名身材高胖的中年男子。
李清欢一看中年男子的那身官袍,便知道他就是自己要找的县太爷了。
只是此刻这县太爷,却没有一点县太爷的样子,倒像是跟在两名贵公子身后的一个小罗罗。高胖的体型,再加上特意屈尊做小的身躯,像个小丑一般毫无形象可言。
李清欢明白了。敢情那衙役之前所说的招待贵客,就是招待司马越这个大地主了。念此,她又是一阵鄙夷。暗道,果然是官商勾结!
她不想被司马越认出来,所以刻意的低着头,退至一旁。
哪知,司马越眼尖,一眼便看到了站在门口低眉顺耳的李清欢。
这个小女子有点意思。明明是个泼辣腹黑的个性,可安静时,却像个温柔贤惠的小媳妇。
呃,小媳妇这个词用到她身上好像不太适合……
行至李清欢面前时,司马越脚步有些微顿,不知该不该上前打招呼?贸然想问,会不会让她再误会什么?会不会惹她嫌弃?还有她好好的来县衙作甚?难道是家中出了什么事情?还是因他那件事而起,在家里人被欺负了?
一时间,司马越心思百转千回。
“越公子慢……”县太爷话未说完,便因司马越突然停住脚步,差点撞上去。
李清欢看着眼前出现的那双勾头短靴停驻在她面前,再看看自己脚上穿的破草鞋。心中暗道,原来这世道也是穷的穷死,富的富的流油。
只是,这人停在她面前是几个意思?
“原来是李姑娘。”司马越温文如玉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李清欢脸色微变。心想着这人该不会是因为她拒绝了她,便趁机为难她吧!
旁边的公子哥听闻好友在跟一名衣衫褴褛的村姑说话,顿时也来了兴趣,双眼直勾勾的盯着李清欢看。
李清欢面色难看。她根本不想理会司马越,因为她可不想让他误会自己回心转意了。
李清欢不语,让司马越脸上多少有些尴尬,看来人家还对他有意见。
这时,一旁的美男子落井下石道:“越兄,没想到你也有吃瘪的时候啊!”却也点到为止,转而略带调侃语气的对李清欢道:“不知越兄怎么得罪了姑娘,姑娘不妨与本公子说说,说不定本公子还能替你报仇呢!”
李清欢听闻,脸色更黑了。她毕竟是良家女子,站在衙门前被公子哥当众调戏,这要是传了传了出去,在民风严谨的古代,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把她淹死。
司马越也觉得好友这说法有欠妥帖,再加上他了解李清欢的脾气,心中莫名的害怕李清欢对他的看法更坏,便踢了好友一下,扬眉道:“玉公子,这里可是衙门,当街调戏良家女子的罪名可是够你受的。”
被称为玉公子的青年,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哎!真是好心没好报,有了红颜,忘了知己啊!”
李清欢没有心情再听这二人戏耍她,侧身对着县太爷道:“县老爷,民女与家中商议了分家,所以特来立户,还请县老爷批准。”说罢,从怀中取出一张皱巴巴的信笺来。
这是理正给她写的证明,她之所以特意当着司马越的面前说,不过是想让他知道,自己一旦分了户,就与老李家没有半毛钱关系了。
他也休想通过钱婆子来强迫她!
县太爷神色微敛。若是平常,李清欢这么冒失的打断他送客,县太爷肯定没什么好脸色。不过现在不同了,这村姑竟然认识清木镇最大的地主越公子,他肯定得趁机表现一下。
县太爷接过信笺,草草的看了一眼,笑道:“小事一桩,本官这就去帮你盖章立户。”
李清欢点点头,从始至终都未再看司马越第二眼。
司马越则愣在原地,他没想到李清欢此来是分家的。虽然他从小不知贫苦的滋味,不过看到李清欢如此瘦弱的身姿,再想到李清欢家的破房子,还有她家人能因为十五两银子便答应卖给他做妾,便可想象她在李家过的十分艰难。
他也知道,这几年乡下闹灾荒,还有饿死人的时候。像李清欢这种瘦弱不堪的姑娘若是分了家,无疑是断了生路。
难道因他纳妾一事,李清欢拒绝了,便让她的家人怀恨在心,给赶出了家门?
这也不是不可能的,毕竟女子命如草芥。有些乡下人甚至为了一口粮食,将自己的女儿卖到窑子里糟蹋。
念此,司马越不淡定了。
“李姑娘,你分家可是因为在下上次的荒唐?若是如此,在下大可去与你家人说说,你也不必……”
“越公子误会了,是清欢自己要分家的。”
……
县太爷的办事效率不错,才一会便立好了户。李清欢印了手印,便拿着户籍底件离开了衙门,直接朝来时的方向而去。
日渐西山,也不知李大爷他们回去了没有。要是回去了,她靠自己的双腿,指不定要走到半夜才能到家,而且弟妹在家中也一定是饿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