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脸树要皮,出去吃饭,当然要收拾一下自己。
我们这帮打工仔,一心一意为钱币做奴隶,虽然我们不象那些暴发户有钱,一件衣服就要过万块,但出去吃饭,也要将自己打扮齐整,要对得起观众,对得起祖国。
普工累脏是出了名的,如果穿着那污脏的工作服出去,人家不把你当乞丐赶出去,已经万幸中的大幸,但将心比心,也会影响别人胃口啊。
何况,在别人的怪异视线下吃饭,自己心里也不舒服。
所以,还是对自己的自尊尊重一点吧,但最重要的,是与曾丽芳这个大美女共进晚餐啊!
下班铃一响,这些和尚般的人物,是一窝蜂溜回宿舍,翻箱倒柜,将自己认为最显赫的衣服拿了出来,冲凉的冲凉,擦皮鞋的擦皮鞋,打扮的打扮,忙得不亦乐乎。
别人打扮,我却在犯愁。
自己新来咋到,一没有钱,二没像样的衣服,怎么打扮?
如果穿那些士气寒酸的衣服出去,自己倒无所谓,但会影响大家形象。
如果不去,那又会倒了大家兴趣?
我在愁眉苦脸着,程建马上看出了侃端,将自己那件刚买不久的新T恤递了过来。
程建的举动引起了连锁效应,大家醒悟过来,帮我成了第一任务,慷慨大方的开始了集体行动:李清拿条牛仔裤,木凡递双皮鞋。
什么样的人是朋友?
当你落泊时,不遗余力帮助你的人,就是朋友。
当你成功后,除了祝福你,从来不向你索取帮助的那些人,就是朋友。
多年以后,创造了自己东莞奇迹的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朋友。
全宿舍人的集体行动,温暖着我的心。
终于,在众人努力下,我收拾得焕然一新。
佛靠金装,人靠衣装,我本来人长得还算过去,平时穿得又太过普通,经过一打扮,突然间换了形象,用程建的话来说,看上去衣冠楚楚,风流倜傥,很有做小白脸的潜质。
木凡更是一个劲的赞叹我:这小子,就他母亲的帅,老子要是这模样,早将丽芳推倒了。
六点整,我们坑机部十二个风度翩翩的打工仔,有说有笑的出现在湘粤菜馆门口。
但我们却看傻了眼。
顾名思义,湘粤菜馆就是一家以湘菜、粤菜为主的菜馆,装饰豪华大气,在这附近算得上有一定的档次,生意很是挺红火。
当然,让我们这些打工仔傻眼的,不是停车场上摆放的五花八门的小车,也不是那几个站在门口,身材高窕穿着旗袍,还有意无意的将雪白美腿,从旗袍下摆展现出来的迎宾美眉。
让我们傻眼的,而是站在门口等候他们的曾丽芳和周小凤。
今晚的曾丽芳,说不上倾国倾城,但绝对惊世骇俗。
飒爽的短发,显得精神抖擞。白嫩晶莹的脸蛋,一件黑色短身连衣裙,在小蛮腰处,还调皮的扎了宽边白色皮带,将她那魔鬼S曲线身材,勾勒得淋漓尽致。
三分相貌七分打扮,这句话用在曾丽芳身上最合适不过,何况她本人就很美,这是金城纸品厂全部男员工证实过的。
当然,鲜花还要有绿叶衬托,有比较才能显赫突出,不然星爷的《唐百虎点秋香》,就不会有秋香回鬓一笑迷倒四大才子的精彩镜头。
站在曾丽芳身边的周小凤,也是金城纸品厂的文员。
一头飘逸柔顺的长发,白晢的瓜子脸上戴着一副眼镜,穿着黑色套职业套装,整个人显得精明而又干练。
周小凤容貌比曾丽芳稍逊,但贵在浓郁的白领气质,两人互相衬托显赫,我们这些打工仔是看得两眼放光,血脉喷张。
“喂,你们怎么啦?不会是看到我叫小凤来,让你们震惊吧,嘻嘻,小凤可是我软磨硬拖出来的哦,还不快点欢迎。”曾丽芳看到我们一个个呆如木鸡,微笑着说道。
“各位同事,我实在太冒味了,竟然不请自来,失礼。”周小凤不愧见多识广,落落大方的说道。
两位美女一出声,我们醒过神来,忙七嘴八舌的打招呼。
“小凤,你能赏脸实在太好了,本来打算请你的,但又怕厂长大人怪罪,所以就…嘿嘿。”程建不愧是师傅级人物,连忙说道。
“我的妈呀,丽芳,小凤,都怪你们打扮得象仙女似的,勾得我灵魂出窍,鼻血长流。”木凡夸张的大赞特赞。
对于称赞,女人从来都是乐意接受,亚花娇和周小凤笑着应答。
众人嘻嘻哈哈的走进大门。
点菜,敬酒,劝酒,这些在吃饭的流程,当然无一幸免,何况还有两位美眉在场,刺激着这些打工仔的神经,举杯觥盏,一个个都不甘做狗熊,免不了逞强豪饮,气氛热炽。
“程建,你刚才说请周小凤又怕厂长怪罪,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小声问坐在旁边的程建。
自己新来咋到,有很多事都不知道,这问题一直让他困惑。
“哦。我好像没有跟你说过这事。”红光满面的程建,看了一眼周围,见没人留意到我们,便小声告诉了我金城纸品厂的一些内幕。
金城纸品厂的老板姓卢,本地人,在太平、厚街镇还开了厂,一时忙不过来,就将金城纸品厂的管理权放宽给厂长高佬,而高佬和周小凤是情侣,已经拍拖了三年。
“哦,原来如此,你刚才是怕高佬误会——哈哈,看不出你这家伙挺怕事的。”我总算明白了真相,笑着调侃道。
“嘿嘿,给你说中了,我和高佬
交往了几年,他这个人xing格我清楚,什么都好说话,就是对感情死心眼,喜欢吃醋,所以,我还是小心点好。”程建没有否认,老实的说道。
说完,程建看了看周围,诡秘的说道:“杨爽,小凤刚刚走出去接电话,八九不离十是高佬打来的,如果没猜错的话,一会她准会提前离开。”
“是吗?”我半信半疑的看着程建。
程建冲我笑笑,没有再往下说,而是举杯和旁边的工友聊天拼酒。
很快,周小凤走了回来,俯首在曾丽芳耳边说了几句话后,站起身,谦意的向众人说了几句话,然后说有事就离开了。
“我草,老同学,你真他的变神仙了,比诸葛亮还孔明,这样都给你猜中,牛叉!”我佩服的对程建说道。
“呵呵,不敢当,不敢当,那样太寂寞,我还是做凡人好点。”程建大笑。
“其实,你头脑比我灵活,平时多留意一下就会明白的。”
我点点头,善于思考的确可以让人头脑冷静清醒。
突然,程建拍了一下脑袋,说道:“喔,杨爽,我都忘记了跟你商量,今天快下班时,高佬叫我问你,愿不愿意做送货员?”
“送货员?”我脑子里马上浮现跟着厂车出去的那些人。
“送货员说白了就是跟车。我们厂不是有厂车吗?送货员就是将货装好车,送到客户处,签送货单回来就行。”程建解释道。
“送货员工作比车间自由,工资相对也高,就是装车、卸货时累点,不过对你来说,这不是问题。其实,送货是大有学问的,出去能见识多点东西,我看你头脑灵活,觉得你比较适合。”
程建说到这里,鬼鬼崇崇的凑近我耳边,小声说道:“最主要是送货员有油水,其中的窍门,将来你自然会明白的。”
我皱紧眉头,疑惑不解。
我是大山里走出来的农民工,但也算是梅花村的高材生,油水的意思他自然略知一二,那就是捞外快拿钱的意思,但这钱从那里来呢?
不过,抛开这个不说,程建在金城纸品厂是老油条,经验比自己丰富,绝对说得上是良师益友,他说自己合适,那肯定没有指错路给自己走的意思。
我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点了点头,说道:“好,我听老同学的。”
程建笑笑,说道:“那明天我就答复高佬,应该会马上调过去——其实,你跟着我也没什么前途,最多象我一样学会开坑机,然后做个师傅。你现在出去做送货员,说不定将来会碰到好机会,可以创荡自己的世界。”
多年以后的我,想起程建的这句话,心里是无限的感激。
有时候,朋友可以将你往正确的方向推,如果不是程建,我可能就没有今天的高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