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乖,乖乖……”
杜若迷糊中一个激灵,梦到了最幸福的地方,她手里的方向盘刚刚握好,那是因为刚才从高处落到低处的一个荡漾,然后,她又看到了一个坡度极陡的高点,正想狠力的去踩油门,却被亲妈的声音唤醒,身体一个本能的激灵,连眼睛都没睁开,“妈,干吗?”
明明是睡意浓浓的声音,却带了几分软懦的媚惑。
“乖乖,你没事儿吧。”
“妈,我困死了。”
杜若觉得她老妈一定今天被莫骄阳刺激到了,这大半夜的不睡觉,敲她门干什么,再说她也没锁门,想看她进来就是了。
方晓是半夜起来上厕所的时候,听到杜若的屋子有动静,就过来听听,可是等她到了门口,又没动静了,方晓疑惑的看了一眼客房的方向,还是敲了杜若的门,听着杜若困迷糊的声音,觉得自己一定想多了。
“那你睡吧,晚上别踹被,这两天冷,大过年的可别生病。”
杜若没应声,心理觉得她妈就是操心太过了,这暖气都快赶上火炉了,还要不要这么叮嘱啊,今儿太困了,她不问了,明儿,她一准得问问她妈,家里的被子真得减量了,虽说冬天要捂,可是这么热的屋子,再捂下去,非得上火不可。
方晓步子没有马上离开,听着屋里没有回音,便抬脚去了客房的方向,手,放在了门把儿手上,心里想着,她就看一眼,虽然现在未婚同居也不算事儿了,更何况人家这有证的了,可是方晓私心里以为,女儿还没办喜宴,两人至少在她眼前该是分开住的,不然像什么样子。
好,她就看一眼。
门把手转动到底,门,没打开,从里面锁的?
方晓的心一落底,嘴角就扬起了笑意,眼里也是满意的神色,心理想着,嗯,明天该对这个孩子好点,虽然大事儿上有些糊涂了,可在这人情上,也还是体贴尊重人的。
方晓轻手轻脚的转身,生怕惊动屋里睡意正酣的人,孰不知这会儿被她打心眼里满意的女婿,正骑在她女儿身上蓄势待发。
莫骄阳从小到大没干过这样的事儿,明明是自己正儿八经的媳妇,可是到了丈母娘家,怎么感觉跟偷情似的,不过这种感觉,真tmd刺/激,瞧瞧,小媳妇这会儿刚睁开迷糊的眼睛,正一鼓一鼓的瞪着他,因为他刚才低声说不让她叫,不然,她妈还在走廊,一准能听到。
小媳妇果然没叫,瞧瞧,他就说吗,小媳妇心理是在乎他的,面上还非得装个正儿八经的样子,明明说走的时候让她把福利带着,她还矫情的不干,哼,这下好了,谁刚才紧紧的扒着他,像只树獭似的,还有肩膀上的牙印,小媳妇的牙是被磨过的吧,瞧瞧这锋利劲,这会儿,莫骄阳不用看,都能想像到,他那肩膀子又得起一层老皮,没办法,谁让小女人就好这口呢,一到兴奋点上,就咬着他的肩膀头子,呜呜咽咽的叫着,那声音,越是叫,越让他心潮澎湃,恨不得直挺挺的顶进去,然后让小媳妇叫的更欢,男人,要是在这个时候还tm憋着,还不如直接阉了痛快。
杜若明明以为是个梦,可是在梦想的时候,就着路灯,看到了原本该在梦里的男人,这会儿正跨在她身上,自己的手,紧紧的攀在莫骄阳的肩上,还有两条腿,哪里还有被子,两人的身体,明明是裸露在路灯透进来昏黄的光晕里,原本的白晳也打成了一道道的粉红。
床单,一片温濡,男人时不时的动上一下,却不让她叫,这个该死的男人,就不能回他自己屋里好好睡一觉吗?
走廊里,杜若果然听到了妈妈的脚步声,渐渐远去,可是她不敢动,也不敢说话,她怕一个轻微的声响又让她妈再次回头,然后,让她开门,这个男人,要是被她妈看到两人这个样子,像什么话。
直觉当中,杜若就觉得不应该在自己家被爸妈看到两人过分的亲密,这种异常的想法,在莫家的时候,她就没有过,那是她的婆家,要不是现在小两口分家单过,两人跟老人们住在一块很正常,小两口有自己的屋子,莫骄阳的房间也不算小,莫家的宅子也大,楼上楼下,好些间房,两人就算是闹的动静大些,也传不出去,可是她们家不一样,四室两厅,听着像大,可是这种老房子一点也不隔音,杜若忍不住想着,这个男人进来有多长时间了,刚刚,刚刚她想着是梦,所以她记得自己好像出声了,可是这会儿分明不是梦,是这个男人,都怪这个男人,害的她在娘家丢尽了脸面,要是被妈妈堵个正着,她在妈妈心中乖乖女的形像,彻底的毁了。
大眼,瞪着小眼,杜若腮帮子都鼓了起来,眼里,分明是警告,让男人下来。
莫骄阳觉得杜若现在的样子,应该拿手机拍下来,特别的可爱,像是童谣里唱的那种被气的一鼓一鼓的小青蛙,若是肚子能配合着动两下,一定效果更好。
“唔……”
男人突然的动作,让杜若一瞬间的惊愕又叫了出来。
“莫……”
“呜……”莫骄阳隐忍了半晌,终于听到主卧那边又安静了下来,才开始接着为自己讨福利,只是他不确定主卧那边睡没睡下,所以,小女人还是不要叫的好。
吻,如火势一般的汹涌,强势。
舌,袭卷着口腔,带起了另一只灵舌与之共舞,身下是更加疯狂的索取,杜若的神智,在那烧的越来越旺的火势中,渐渐的消失殆尽,终于在一大片高原都被大火燎起来的时候,开始了疯狂的回应,疯狂的给予。
这种带着些微害怕被发现的感觉,紧张又刺激的感觉,让杜若更加想要在莫骄阳的带领下,燃烧起来,那一次比一次更凶狠,更用力的冲撞,除了想要证明对方在彼此生命里,身体里所占有的重要足迹以外,又像是在对着别人表达着什么,杜若在想,那该是一种强势的不可分割吧。
清浅如水的女人,碰到了寒风凛冽的男人,因为小小的星星之火,燃到了如今的燎原之势,火光所到,寸草不生,只余男人与女人疯狂,拼命的占有与索取,理智,早就被替代,脑子里,回荡的就只有男人越来越重的喘息,女人或低声呜咽,或细语求饶,男人再诱哄,女人再求饶,周而复始,女人的求饶没有成功,男人的诱哄没有停下,直到,大汗如雨下,湿了身,湿了心。
失控,莫骄阳觉得三十来年的生命里,因为一个女人,他才学会什么叫失控,今晚,他一定累坏了她,听着她小心翼翼的,乞求他,希望他不要这样,她受不不了,再这样下去,明天一定爬不起来了,莫骄阳才想起,这不是在自己家,他失控了。
路灯,不知何时已然谢幕,迎来的是黎明的鞭炮声,他想,这个年,真是意义非常,他,莫骄阳,三十一年的生命里,第一次,是在女人的怀里度过的。
单人床,原来睡下一男一女,也不挤的。
杜若累的连手指头都不想抬起了,若是在s市,若是在那一百多平的房子里,她一定赖在莫骄阳的身上委屈的喊累,然后等着男人做早餐,然后她被男人宠的赖在床上耍赖,不用起来,男人上班前会打电话给她婆婆,说她累了,要在家休息。
不知为何,杜若觉得她的婆婆,真是最好的婆婆,每次打电话请假,她婆婆都乐呵呵的让她多休息,害的她几乎以为婆婆忘了自己除了这个身份以外,还是她工作单位的领导,哪有领导愿意天天给员工放假的,虽然医院不是私立单位,比起那些拉业绩才能生存的企业要强上许多,可是也不能这么给员工福利吧,病人怎么办,再说,她休息了,就得压榨另外一个,杜若几次下来愧疚心越来越重了,可她怎么就这么命好,就遇上了一个知心姐姐一般的好同事呢,罗大夫几乎成了她们科室的女强人,而且每次在她请过假后又都是笑脸相迎的,还让她没休息好,再歇两天,年纪轻轻的,别把身体累坏了,这是革命的本钱,想要革命,总得有本钱吧,没本钱,革命没等胜利,你就得倒下,亏,忒亏。
杜若其实吧,总觉得罗大夫有些话里有话的意思,可是每次听下来,又觉得罗大夫是为了她好,所以她就大咧咧的不去多想了,没办法,她也不是多想的料,脑了没那么好用,男人又太强,生活中,缺少了让她用脑子的环境,所以,她觉得自己该是幸福的。
只是男人太强,也有个缺点,就像现在,杜若手指都抬不起来了,可是还是听见了厨房有声音传来,爸妈习惯了早起,用他们的话说,就是人上了岁数,早就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了,再说今天是三十,早点吃饭,还得贴对子,窗花,中午之前总得干完。
杜若羞愤的看着身下的男人,不知哪次开始,男人跑到了她的身下,一张单人床,躺下这么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愣是没觉得挤,因为她被置在了男人的身上。
“怎么办?”
杜若弱弱的低语,觉,是睡不成了,可是出去也成问题啊。
这会儿杜若还想起了昨天晚上她妈查岗的事儿,觉得有些好笑,有些窘迫。
“妈妈一定知道了。”
“不会。”
莫骄阳浓烈的阳刚气息,团团的包围着杜若的周身,眼里带着清浅的笑意,还有魇足的魅惑。
杜若不信,她妈妈的性子,一定得去客房看,“客房里面没人,我妈又不是傻子。”
虽然这么说话有些不厚道。
莫骄阳扬起眉角,“不相信?”
杜若觉得莫骄阳的自信,张扬在身体的每一次,哪怕是一道眉锋,哪怕是一根寒毛,更遑论那双让人沉醉的眼睛。
“你做了手脚?”
莫骄阳眼里闪着亮光,“今晚去我那屋。”
“啊?不要,我累死了。”
“我不累。”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杜若悲愤了,明明是两个人的事儿,可是为什么男人总是生龙活虎的,生活真tmd不公平。
“因为你是一个容易受伤的女人。”
扑哧。
杜若忍不住喷了,对于莫骄阳讲笑话的实力,真心的不接受啊,尼玛,谁写的这首歌,要是在医院碰到写这首歌的人,杜若一定会在病历本上把病情写的格外严重,尼玛,尼不是爱受伤吗,那就一直受着吧,甭好了。
“快点出去。”杜若听着家里的房门开了一下,好像是家里有人下楼的声音,正好钻个空子。
“也得你先下来吧。”莫骄阳觉得小媳妇有些太紧张了,当然,能不被抓包更好。
“哗——”杜若羞窘的恨不得把头插在鸡蛋壳子里,两人那里还没分开,这会儿一动,竟然水淹七军。
“要不要给你根面条?”
莫骄阳好笑的看着杜若,两人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了,这种事儿也不是一次两次的,还有什么好窘迫的。
杜若恨恨的瞪着莫骄阳,分明是幸灾乐祸。
“呜,床单子,怎么办?”
床单都湿了,要不是被子被踢到了地下,一准也成了褶皱王。
莫骄阳眨了眨眼,“你把被子盖在上面不就结了。”
说话的功夫,已经套上了昨天晚上脱下的衣服,又随手开了窗,轻声道:“你睡吧,我一会先出去,这屋里透会风,一会儿你想着把窗户关上。”
杜若舵红着脸色,整个人埋在了被莫骄阳递上的被子里,这个男人,要不要这么细心。
屋里了弥漫着甜腻腻的味道,任何一个过来人进屋一闻,都能猜到,想不到这个男人在毁尸灭迹上还真是颇有建树呢。
莫骄阳身手敏捷的闪出了杜若的房间,像是幽灵一样的快速打开了自己的房间,再一次感谢手上这块表,这可是离开部队的时候,唯一跟着他一块离职的伙计,在无数次执行任务的时候,帮了他无数次忙的伙计。
拿过皮箱,换了一身衣物,莫骄阳像是初睡醒一般的走出屋子,客厅没人,方晓在厨房忙和着,昨天晚上心情不错,今天早上的早餐就丰富了一些。
杜志国正好从门外开门进来,瞧见莫骄阳的背影,笑道:“昨晚睡的怎么样?”
莫骄阳笑着点了点头,“很好,家里的供暖不错。”
杜志国也跟着附和,“恩,虽然咱们这片小区都是老房子,不过咱们这边是单位的家属楼,以前又是干部楼,供暖到是一直不错。”
莫骄阳明白似的点了点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c县虽然不算大,可瞧着整体的经济算是不错。”
杜志国觉得这当官的吧,无论年龄大小,说出来的话,总有一种宏观之感,像他这种小市民,更关心的只怕是柴米油盐长不长价,今年的菜是不是比去年便宜一些,或者商场里的衣服比前两年都贵了不少,以前买双皮鞋,有二百块钱,就能买到里外全皮的,而且能穿着四五年,可是现在不行了,二百块,也就能买个皮碎屑子压成的,要是一双质量好了,能穿住的,至少也要一千来块,哎,物价翻了几倍。
“你们爷俩说什么呢,一会开饭了,乖乖怎么还没起来,这孩子,以前回来也不见这孩子有睡懒觉的习惯,这次怎么还赖起床来了。”
方晓出声像是打破了杜志国的尴尬一般,笑着接道:“骄阳去洗手吧,我去叫乖乖起来。”
莫骄阳步子微错,拦住了杜志国的半个身子,不在意的说着,“爸,妈,若若平时挺忙的,好容易放个假,又是在自家,让她松泛些,什么时候睡醒了再起来就是。”
杜志国其实也就是做个样子,女儿从小就懂事,这会儿睡懒觉,没准就像女婿说的,这孩子定是平时上班累了,跟家里也不说,也不抱怨的。
“骄阳啊,乖乖平时上班很累吗?”
方晓手上的动作也顿了下来,目光落到了莫骄阳身上。
莫骄阳被两道目光审示,不急不缓的点了点头,“爸妈该知道若若的性子,好强,不服输,尤其现在才刚参加工作,资历浅,机会本来就不易,有那么多资力深厚的老前辈,她一边看病,还要学经验,回家还得看医书,给自己冲电,过了年还想再考个研,这些事儿对于她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而言,的确压力挺重的,我妈就说这若若的性子怕是随了爸爸和妈妈,在工作上总要求个真,总想用实际行动让别人竖一根大拇指,可是工作以外,又最贴心,宁可委屈自己,也不会让她身边的亲人受委屈。”
方晓眼睛一热,眼圈都红了。
杜志国也是鼻子一酸,微微扬起了头。
方晓叹了口气,声音也放轻了,生怕惊着还在睡觉的女儿,“哎,你这孩子,到是真说的对,我跟她爸,就是这样的性子,这人啊,在外头,为人处事,虽说不能让个个满意,可咱们总是要做到无愧于心,有的时候,吃点亏,不要紧,这年月不是流行一句话,吃亏是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