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华夏国都有着选美的传统。金陵城,毫无疑问是这场举国盛宴的皎皎者。
从秦淮八艳,再到金陵十二钗,说出来都是一串一串的。
“金陵的女人,啧啧啧,不管是娶回来当婆姨,还是放到酒桌上当朋友,都是上选!没有苏杭女人的秀气,也没有北方女孩的豪爽,金陵南北交界的地理位置,决定了金陵女孩外貌与内品。娇小不失气质,大方不失端淑,最重要的是,在关键时刻,她们能像男人一样冲锋陷阵!初九,我劝你啊,将来无论如何都要去金陵城看看,去见识见识金陵城的女人!”某位大神级别的花心大萝卜,常常在酒后会美滋滋的向叶初九吹嘘着自己对女人的了解和评判。
以前,叶初九都觉着杨孽对很多女人的评价都有些言过其词,但是今天见到了沐红樱之后却是发现,他对金陵女人的评价倒是有那么几分见地。
身高一就是一米六左右的沐红樱,乍看上去并不是那么惹人注意,但是细品之下就会发现,这个丫头是极其耐看型的,不仅耐看,还耐品。最重要的是,她在举手投足之间都透漏着一股与之身型不符的大气与大度。因为一个“理”字放了将她这里砸的乱七八糟的叶初九,因为自己的原则而心甘情愿的去领别人那一巴掌。不管是这两点的哪一点,拎出来都会让叶初九对其刮目相看,更别说这两点全部集中在一个人的身上了。
叶初九看向沐红樱的眼神虽然有些不太礼貌,但并不像他看别的女人时那么具有侵略性。恰恰相反,非但没有那种贪婪的想要脱掉人衣服的侵略眼神,反倒是有一种大人在看婴儿时的状态,越看越是喜欢,越看越是爱看,甚至都有种去捏捏那胖嘟嘟的腮帮子的冲动。
沐红樱长这么大,还没被人这么看过呢,更别说是被人那么直白的夸了。你要是搁普通女孩,头一次经历这种阵仗,无非是两种可能性,一是羞的抬不起脸来,二是紧张的喘不动气。可沐红樱不是普通女人,她那娇小的身躯里边隐藏着的可是一颗纯爷们的心!
“行,你够狠。我认栽,我特妈服了!十万不够,你说个数,你到底要多少医药费,我立马就给你,我只求你赶紧给我走行吗?”沐红樱气的脸色苍白地叫道。
“当我妹吧。”
“卟嗵……”
叶初九这无比郑重其事的一句话,直接就让一旁的黄经理自己绊倒了自己。
“你说什么?”沐红樱怒目圆瞪地瞪着叶初九。
叶初九认真地说道:“我和我弟是跟着姥姥在山里边长大的,虽然姨家有个妹,但是总更没见过几次。每次看着别的男孩领着自己的妹妹到处玩的时候,就别提我这心里边有多痒痒了。弟弟和妹妹不一样,男孩需要摔打,不能惯,只能暗地里疼。可是女孩不一样,我可以惯,可以往死里边惯,往死里边疼。我那会就想,我要是有个妹,她想要天上的月亮我绝不给她摘星星,她想要吃甜的我绝不给她买咸的,谁要是敢让她哭我就让他全家都嚎……”
叶初九越说越激动,身体都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他没有办法再继续说下去,他只能是用一种近似于祈求的眼神看着沐红樱说道:“当我妹吧,真心的。”
沐红樱傻眼了,鲁亮傻眼了,就连那跪在地上的向阳都傻眼了。
“他们还真是没有说错,你还真是有种,都这种时候了,你还有心情耍我!”沐红樱恨恨地叫道。
“次奥,天地良心,谁特妈耍你下雨让雷劈死、走路让车撞死、吃饭咽死、喝水呛死!这样吧,我要不是真心实意想让你当我妹的话,我这辈子只要跟女人一上床就射!”叶初九郑重其事地举着右手,严肃地发着令在场的人无比蛋疼的誓言。
饶是沐红樱有副铁打的心肠,也是被叶初九这一而再、再而三的话语给砸软了。她焦急地叫道:“这个事回头再说,你先走吧,一会曾孝之肯定会带人回来的!”
“不用怕,天塌下来也有哥顶着。你要是害怕,你就先走,哥替你在这里扛着!”叶初九一本正经地拍了拍胸脯。
沐红樱欲哭无泪地说道:“就因为你在这,我的麻烦才会更大好不好?”
“不用怕,天大的麻烦有哥替你解决!”叶初九依旧是无比正经地拍着胸脯。
“我次奥,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鲁亮受不了了,黄经理也受不了了,向阳更早已经受不了了。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见过见了女人拔不动腿的,可丫没见过见了女人直接就钉在地上的。
神经病,绝.逼是一个神经病。
除了这个词之外,没有其它的词能够解释叶初九的所作所为了。
“该死,该死,该死!”坐在车里的曾孝之,久久都没能想出接下来自己应该怎么做。
好歹他也是一个以优异的成绩从军校毕业,又在军事设备的科研上得到过军区司令亲自嘉奖的人,肩上还扛着一个少校的军衔,竟然被一个来历不明的家伙给欺负成了这样,这事要传出去,他这张脸还往哪搁?最重要的是,这事是金陵城第一大少叶明远让他来做的。这事办成了这样,以后还怎么在叶明远面前抬起头来?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偶像,而叶明远,就是曾孝之的偶像。
曾孝之崇拜他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所握金陵军区重权的叶家,更不是因为叶明远在金融圈里边的声望,单纯就是因为叶明远从小到大都是凭着自己的实力做好每一件事。
像他们这种家庭的孩子,出了啥事基本上都是由家里人出面。
可叶明远不是,无论是被打还是打了人,都是由自己来扛。
久而久之的,金陵城里边各个大院的孩子们,有点啥事的时候都愿意找他来帮忙。
仗义、讲究、有求必应,这就是叶明远。
向阳是武学世家,李毅和袁小勇都是官家子弟,只有他曾孝之,只是一个从普通家庭走出来的孩子。
他之所以无论走到哪都会被人挂上一个“少”字,完全是因为叶明远。
曾孝之越想越来气,可这越来气的同时他也是越泄气。
他知道,如果现在的一切,他不汇报给叶明远的话,叶明远肯定会生气。可是如果汇报了的话,叶明远以后会怎么看自己呢?
坐在车里犹豫了半天后,曾孝之才从公文包里边翻出了那个军队给配的电话,在这个电话上他只存着一个私人号码,也只有一个非军方系统的人知道他这个号码,那就是叶明远。
电话一拨过去,曾孝之就不自觉的屏住了呼吸。
“孝之,怎么了?”叶明远的声音在话筒里边响起的时候,曾孝之的脸上不由就是露出了尴尬的神情。
“明远哥,事办砸了。”
“怎么回事?”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曾孝之一五一十的将在秦淮风情发生的事情告诉给了叶明远。
本以为叶明远会对自己大发雷霆的曾孝之,都已经做好了挨批的准备,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叶明远竟然没有生气。
“行了,你别自责了,这事也怪不得你们。你做的不错,不动手是对手。现在你的身份,不适合再去跟别人动手动脚的了。你在那里等着,我这就让人过去。”
“好,我在这等着。”
曾孝之激动地挂断了电话,挂断电话之后的他,脸上的笑容就如同一个第一次领到红包的孩子,除了开心之外,别无其它。
“该死的,我不会真像他们说的那样,是个同志吧?”高兴之余,曾孝之也有些担心起来。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叶明远的夸奖能让曾孝之如此开心之外,再无其它了。“就算是又怎么样,有谁知道?哼,沐红樱,你连明远哥的脸都敢打,我看你这次怎么办!”
曾孝之给叶明远打电话的事情,沐红樱不用猜都能知道。
她和曾孝之一样,对叶明远也是崇拜的一塌糊涂,不过那是在以前,自打那次叶明远帮着金陵的大少们欺负来金陵游玩的外地人时,她对他的崇拜就渐渐消失了。崇拜虽然消失,可是忌惮却是有增无减。正是因为这一份忌惮,她才会硬着头皮去挨下向阳那一巴掌。
一想到这儿,沐红樱的气就不打一处来,恶狠狠地盯着叶初九叫道:“你当我哥?你当我祖宗还差不多!你自己瞧瞧,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开始,我就祸事不断。先是差点被你撞死,接着又差点被你掐死,现在好了,你直接把我推火坑里边了,你说实话,你是不是别人派来故意对付我的?”
叶初九摇了摇头,面色平静地说道:“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可是真心实意的想要照顾你的。哦,你肯定是误会我了,我对你没有别的意思,我有未婚妻,也有女朋友,我就是单纯想让你做我妹。”
“做你妹的妹,我管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你要是再不走,别怪我不客气啊!”沐红樱恨恨地叫道。
“不走不走就是不走,你打死我我也不走。我告诉你,俗话说的好,儒以文乱法,武以侠犯禁,而我以懒称雄。指指脸皮,问天下谁是英雄!”叶初九那郑重其事的模样和一本正经的语气,令所有人的鸡皮疙瘩都是掉了一地。
“噗嗤……”叶初九最后那一句话,把沐红樱不由就是给逗乐了。
“你笑起来真好看!”叶初九美滋滋地说道。
沐红樱苦声说道:“我错了,我真心错了,我当你妹,老娘当你妹还不行?大哥,我求求你了,你快走吧行不行!”
叶初九胸膛一挺,爽声说道:“你都已经答应当我妹了,我更不能走了。我倒要看看,有我杨妖在,谁敢欺负你!”
在这说给众人的话说完之后,叶初九又用只有两人能够听到的声音说道:“其实我叫叶初九。”
“叶初九!”一听到这三个字,沐红樱的眼珠子不由就是瞪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