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中打定了注意之后,李廷庭便故意放慢了速度,他想压短一下与蛮牛之间的距离,这样就可以让它没有时间作出反应。
李廷庭把自已当成了诱饵,故意挑逗着蛮牛的野性,把它引向了一处断壁之处。在到达断壁之处时,李廷庭一个飞身起跳,稳稳地贴在了绝壁之上。
可是,他身后飞奔而来的蛮牛,却因为躲闪不及,一头就撞在了岩壁之上。巨大的冲击力,当场就蛮牛撞了个蹄朝天,然后残叫两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两根尖如刀锋般的牛角,也在撞上岩壁上的瞬间被咔咔连根折断了。李廷庭一个纵身跳下,捡起地上两根一米多长的牛角,得意地笑了。
不过,很快他就面露惊色地拔腿跑了,因为花纹王蛇也已经追了过来。
蛇妹妹果然是对牛哥哥一见钟情,当花纹王蛇来到蛮牛身边时,它立即哧哧地吐出一米多长的血色舌头,看着地上痛苦流泪的蛮牛,然后慢慢就它给缠起来了。
李廷庭看着它们二个恩爱缠绵的样子,知道危险已经过去了。因为蛮牛的身上的血腥,要也远比他的肉香更加地能诱惑花纹王蛇。
贪心不足蛇吞象,李廷庭今天恐怕知道是什么意思了。花纹王蛇竟然把三四千斤重的蛮牛给整个吞下了。
就在花纹王蛇把蛮牛吞下一半的时候,李廷庭得意地笑着出现了。他就像一个中世纪的勇士一样,手持两把蛮牛的尖角作为武器,慢慢地来到花纹王蛇的面前。
此时的花纹王蛇,因为已经吞食了一半蛮牛身体的原故,头已经抬不起了,而且就算是花纹王蛇想放弃蛮牛,也已经不能把它吐出来了。
现在的花纹王蛇就像是被死死地钉在了原地一样,不能动弹半步。李廷庭在这个时候出现,肯定是不怀好意的,因为他要杀掉花纹王蛇,然后取了它的蛇胆。因为他常听人说,蛇胆有很多的功效,既然让他有幸遇到了,又岂有放过之理。
李廷庭举起手中的牛角,狠狠地朝花纹王蛇的眼睛上刺去。当两根牛我角穿透花纹王蛇的眼睛之后,失去眼睛的痛苦,让花纹王蛇巨大的身躯开始扭动起来。
断壁上几吨千的巨石,一下子就被花纹王蛇的巨大身躯给击飞了。这时,李廷庭又开始暗自叫苦起来,他后悔死了,不应该惹这条花纹王蛇。如果被花纹王蛇的尾巴给抽打一下,自已的小命岂不是就一命呜呼哀哉了。
既然已经招惹了祸端,干脆就把NB进行到底吧!
现在花纹王蛇就像是被钉在一处,待宰的羔羊一样,再加上花纹王蛇已经双目失明了,难道李廷庭还干不过它吗?他抽出腰间的匕首,嗖的一声,就跳到了花纹王蛇的头上,轮起匕首就朝它的脑袋上刺去。
受到攻击的花纹王蛇,抽卷关身子,直接就把尾巴狠狠地朝李廷庭打来。他一个龙腾起身,跃起三米之高,躲过了花纹王蛇甩来的尾巴,然后趁着凌空而下的力道,又狠狠地把匕首刺入花纹王蛇的脑部。
李廷庭连续攻击了几次花纹王蛇的要害之处,发现它依然没有气绝身亡的意思。李廷庭就在心想纳闷了,难道脑袋不是这花纹王蛇的致命要害?
没错,难道连打蛇打七寸都没有听说过吗?
李廷庭一连又在蛇的脑袋上捅了几十刀,可是这花纹王蛇就像是有一种死而不僵的神力,一直在不断地甩动着尾巴攻击李廷庭。
在砍到满脸是血之时,李廷庭这才想起了有关蛇的三寸和七寸之说。他一拍自已的脑袋,这才顿悟过来。
“哎呀!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李廷庭虽然知道了,蛇的要害在三寸和七寸之下。可是,这是一条如此巨大的蛇,他又该怎么确定它的三寸和七寸之处在那里呢?难不成,还要拿出卷尺来测量一下不成?
书上说了,在蛇头之下,腹部之上,控制了蛇的三寸要害之处,可以保证蛇头攻击不到你。如果打到了蛇的七寸要害,可以将蛇一击致命。
拿尺来量是不可能了,李廷庭现在也只能大概地估计,然后来个瞎猫硬碰死耗子了。不管蛇的要害之处在那里,只要自已就这么一刀一刀地挨刀给它放血,肯定会有击中蛇的七寸要害的时候。
想到这里,李廷庭轮起手中的匕首,就朝着自已目测的地方狠狠地插去。
噗…
这一刀,肯定是没有击中蛇的要害之处,因为花纹王蛇和原来一样,狠狠地扭动了一下身子。
噗…
这一刀也没有击中要害。
噗…
唉!再来。
噗…
噗…
我们的猪脚泪奔中……他好恨自已,为什么当年在生物课上发呆,如果好好听了,那一节有关蛇的解剖学,他还至于有今天的噙泪伤心吗?
噗…
哧!
当李廷庭把这一刀狠狠地刺下时,花纹王蛇扭曲着身子,发出了一声悲鸣,然后巨大的身躯便重重地滚落到了地上,是的,它死了,它不再挣扎了。
有了刚才惊心动魄的经历之后,李廷庭生怕那花纹王蛇没有真正地死去,又不顾一切在它的身上又补了几十刀,最后发现它真正的不再动弹之后,这才放下心来。
李廷庭坐在花纹王蛇的身上,稍稍休息了一会儿,然后就开始了他的取宝大计。要怪只能怪我们的猪角没有好好学习过解剖学这门科学,为了找到花纹王蛇的蛇胆,他竟然快把整个条蛇都给剖开了。最后,终于在腹部找到了一个看似荧绿的东西,他手摸了一下,又放在嘴里偿了一下,发现果然是苦涩无比,想必这个就是传说中的蛇胆了。
取下蛇胆之后,李廷庭还有点强盗抢东西嫌少了想法,他心想,自已折腾了半天,才把这花纹王蛇给杀了,如果就拿走一颗蛇胆,岂不是太亏了。于是,李廷庭又在花纹王蛇身上割了几斤蛇肉,用衣服包好,系在了身上。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话说李世珉,在杀掉白眉狼王之后,感到浑身上下到处是又酸又痛,可能是自已很久没有活动了,而这一次运动过激了吧,他心想,下次绝对不能再这样了,这样不好。
在接下来的行程中,李世珉也是尽量沿着杂草稀少的地方走,这样潜在的危险就会少上很多。
再说,我们的段大叔这边,离开沉寂之湖后,他竟然迷路了。本来,应该向集合点去的,可是他因为判断失误,而去了相反的方向。大叔啊!地球虽然是圆的,可是这么南辕北辙地走下去,何年才能是个头啊?
李廷庭杀完花纹王蛇后,找了一片低洼的水域,冲洗了一下自已满身的鲜血。因为在这个岛上多是食肉的野兽,如果血腥味太重,誓必会引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就冲着这一点来考虑,我们的猪角也该跳水里冲个澡。
可是,水里就没有危险了吗?
答案是:水里比陆地上更加危险。
血液入水,慢慢地化散于沟水之中。有一种生活在水中的嗜血水蛭,立即就被这血腥唤醒了。
嗜血水蛭是这个岛上的一种巨毒物种,平时潜在水下,一旦遇到其他陆上生物来水边饮水时,嗜血水蛭就会悄然而至,然后趁机咬你一口,把毒液注入到你的体内。
李廷庭虽然时刻都在警觉着周围着可能存在的危险,却忽略了来自水中的危险。
“啊!”
李廷庭感到自已的左手一阵麻痛,当他发现危险时,嗜血水蛭,早已咬中了他的手臂,开吸拼命地吸他的血液了。李廷庭一个迅猛出手,一巴掌就把附在自已手臂的嗜血水蛭给拍死了。一种生活水中的液泡软体状生物。
“玛的,你以为老子的血是那么好喝的吗?”
看着,被一巴掌拍得稀烂的嗜血水蛭,李廷庭毫不在意地用水冲洗掉了,残留在手臂上的粘液,然后就转身离去了。
微风吹来,李廷庭越来越感到自已有种头重脚轻的感觉。他从来没有发现,天旋地转竟然会如此地让人陶醉,就如同又回到了儿时,坐旋转木马的感觉。
当李廷庭发现自已的手臂早已变成了“麒麟臂”时,他这才惊呼起来。从手臂的浮肿程度来看,他敢断定自已一定是中毒了。
当他想起那条被他一巴掌拍得稀烂的嗜血水蛭,这时他才恍然大悟,那条嗜血水蛭肯定是有毒的。就是不知道,那嗜血水蛭的毒性,会不会要了他的小命。不过,从他现在的种种反应上来看,想必是毒素不太猛烈,要不然的话,他可能早就挂了。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嗜血水蛭的毒性,还是非常厉害的,只不过因为受毒个体的大小不同,毒素发作的时间有快有慢罢了。如果一般的水鸟或者小型的野兽之类的,估计早就气绝身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