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 相遇
“王叔,情况怎么样!?”
当周戮乘坐出租车来到案发地点时,警察们已经在附近拉下了警戒线,而他则是小跑到一位长得很是憨厚,面容看起来比其他人都年老许多的中年人面前,急声问道,看得出来他对于这起案件也是十分重视的。
这起性质极为恶劣的女性奸|杀案,是从一个月前开始频繁发生的,大概每过一个星期就会有一名青春貌美的女性神秘失踪,第二天尸体就会在附近的暗巷或者偏僻的河流边出现,而且最让人感到发指的是,死者居然都还只是附近大学的大学生,这一起让很多上夜班的女性都陷入了恐慌的刑事案件,受到了警局里高度重视。
“小戮你来了……你去看看吧,或许所有人里观察力最为敏锐的你,能够发现点什么吧。”那名叫做王叔的中年人,看到周戮来了后,嘴角对他十分勉强的勾起笑意,苦笑着对他说道。
其实他并没有期待周戮能够从中发现什么,毕竟前面四起案件凶手都没有露出任何蛛丝马迹,这也一度让警方陷入了查无可查的僵局场面,虽然他们都是用仪器提取了死者下体的精|滩,可是却因为没有此记录而失败告终。
现在这起恶劣奸|杀案已经是发生的第五起了,要是再不侦破就不是丢面子的问题,G市警局的局长也可以把自己的职位‘退位让贤’了,上头领导也已经开始催促起来。
撩起警戒线,周戮矮身走进了凶杀现场,这一次的案发现场是在一处快要拆掉重建的废弃楼前,只见在台阶那满是灰尘的楼梯口处,一具浑身不着一缕,长发及腰身材姣好的美丽女性,正侧身躺在冰冷粗糙的地面上,曾经的那份美丽先已成为了红粉骷髅。
“阿戮……你来了,你也来看看这些物品吧,这是从尸体旁边丢弃的衣服上搜出来的。”看到周戮进来后,一位平时和他很谈得来,看起来比他年轻一点的青年,把手中用包手套拿着的几件物品,向他递了过来。
这位青年手中拿着的物品只有寥寥几件,身份证、学生证、公交月票、钱包和几件化妆品,学生证上显示着对方就是附近大学的在校学生,只是随意看了一眼发现并没有任何值得注意的地方后,周戮就收回了目光。
虽然现场很多地方就留着凶手的指纹,可因为警方没有这个指纹主人的数据,所以也无法从中获得线索,看着侧身躺在地面上,浑身上下都是青紫色抽打伤痕的女性尸体,对方那因为遭到残忍虐|待,而变得血肉模糊的下体,都让莫言的眉头皱得十分紧。
双眼中荧光般的绿意密布其中,盯着地面上的女尸周戮立刻使用了鹰眼能力,以期望鹰眼这份超然的视力,能够让自己从上面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可是遗憾的是,即便是他把鹰眼能力用到极致,依然无法发现任何凶手留下的痕迹。
“不行,没有任何发现啊。”遗憾的摇了摇头,周戮转身离开了凶案现场,经过王叔身边时,对他遗憾的摇了摇头,示意自己也没有任何发现,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等检尸组的到来了,和周戮没有任何关系,毕竟他只是一名小小警察中的一份子罢了。
漫无目的一个人走在G市随处可见的街道上,因为这件案子的原因急忙赶了过来,可是依然是一无所获,因为离家太远的缘故,加上感到精神上略微劳累的周戮,决定打电话给流歌请个假,明天不去上班。
就在周戮准备在附近找一家旅店将就一夜时,肚子不知何时变得空腹的饥饿感,让他捂着小腹四周寻找起可以吃点宵夜的地方,最终他选择了路边一家烧烤摊。
点了十串牛肉烧烤和一支烤鸡翅膀,周戮又在附近的烟酒行里买了两听雪花牌七度啤酒,拉快拉环灌了一口入肚子里,刺鼻的酒精味和凉爽渗入心脾的液体,让周戮微微眯起了双眼。
“诶……”叹了一口气后,周戮摇晃着右手的罐子,低垂着头说道:“一个人独自喝酒吃夜宵总觉得很寂寞啊,要是有一位朋友可以来陪我一起就好了呢……可惜这种事情只是我一个人的想法罢了。”
就在周戮刚想继续灌一口啤酒时,一直纤细无比的娇嫩小手从他右侧伸了过来,从他手中夺过了那还有大半酒水的易拉罐,轻柔的语气就在他耳边响了起来:“这样可不行哦戮叔叔,晚上喝太多酒可会坏事的。”
那记忆中熟悉的可爱萝莉音,周戮立刻诧异地猛地看向自己的右侧,只见一名有着黑亮的及腰长发,绑成一条向右的马尾辫,可爱精致如洋娃娃的熟悉脸蛋,让周戮愣神了好一会儿。
“你是……莫言!?”看到出现在自己视线里的小萝莉,周戮惊讶地喊出了对方的名字,没错,眼前可爱萌度爆表的小萝莉,正是他第一次在天江小区附近相遇过,后来被他从江大永手中救下的,名为莫言的小萝莉。
“真是难看呢,想不到只是到处逛一会儿,就碰上你一个人在喝闷酒呢。”此刻出现在周戮面前的,正是萝莉姿态的莫言,本来回到家里的他,本着好奇的心里,对周戮的用了脉冲感知的能力,结果让他很吃惊的是,对方的身影居然就在他家附近不远的距离。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就使用伪装能力把自己弄成了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的萝莉姿态,出现在了对方面前。
“你这么晚了怎么会在这里!?”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发现已经是快要接近11点了,这种时段对方居然还敢一个人出来,难道她不知道最近这里附近有一名‘少女杀手’很猖狂吗!?
“我在哪里似乎还用不着你管太多吧,戮大叔。”拿着还余下大半的啤酒罐,坐在周戮桌子对面的靠背椅上,莫言毫不在乎对方刚喝过,在对方诧异扭曲地神色注视下,举起右手的啤酒罐往嘴里灌下一大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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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书评区里似乎有些书友希望小寻我要么写百合,要么写单身,可就是不希望小寻我写嫁人呢,这里小寻我只能说抱歉了,当初会写出这本书,完全就是因为起点里百合文实在是太多了,多得小寻看得都要腻味了,可要是写单身文,那么小寻觉得还不如去写末世文更加好才对。
而且各位提议写百合文的书友是否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莫言本质上就是男孩子,要是再伪装成女孩子去百合,这得是多**的作者才写得出来的啊!?小寻我的确是很丧失没错,可是我自问,这本书写到这里,似乎也没有出现想‘桐人幻想乡篇’里那样的丧失章节。
丧失寻丧失寻……这个称号小寻我就不多反驳了,各位可以想想看,这本书写到现在,到底哪里出现过丧失让人难以接受的章节了,貌似都没有吧,为什么各位读者不能够以一本普通的欢乐向校园小说,来看待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