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草是土生於南美洲的一种植物,其叶子可用来口嚼或做成卷菸来吸。最早享用菸草的是美洲的印地安红人。当欧洲探险家哥伦布抵达新大陆时,菸草的使用在美洲已经相当普遍。到了十六世纪,菸草被传入欧洲,然后再流传到世界各地。
二十世纪以前,菸草大部分以咀嚼、嗅闻、烟斗以及雪茄的方式被使用。十九世纪末期、由於制造香菸的机器被发明,纸菸成为菸草使用的主要型式。
香烟就是从这里走进了全世界人民的生活中。
二十一世纪的人们说起云南,也许大部分人第一时间想起的就是香烟,云烟深受全国各地广大烟民的喜爱。
王旭从来不抽烟,前世今生都不是烟民。关于烟,王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大学的舍友黎叔(外号)。黎叔是土生土长的云南人,大一的时候就已经有八年烟龄了,小学就开始抽烟的样子。黎叔有时候因为手头紧也信誓旦旦宣布过很多次戒烟,很不幸次次都失败了。王旭在他吞云吐雾的时候总爱和他开玩笑地说你XX日不是发誓戒烟了吗,黎叔听了总是美美地吐一口烟圈,经典地说:“云南人嘛,何必呢?”
烟在后世不但是云南人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云南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之一。虽然王旭不是什么经济博士,也没有读过什么MBA,但是他还是知道烟草业的利润是十分惊人的。所以,他决定在根据地种植烟草并办产加工,这条已经被证明过的路应该适合云南的经济发展。
也许这时候会有人跳出来说这是在毒害中国民众,用烟草毫无人性地掠夺人民的血汗钱。
烟草确实是有害健康,但也必须理智地看待。清末民初时期,鸦片盛行,种植走私鸦片的大有人在,烟草相比鸦片那就不止小巫那么小了。如果烟草能把鸦片的市场挤占了,这不见得是坏事。
1914年云贵总督唐继尧就已经责成云南省实业公司引进美国烟草种子和栽培调制技术资料,所以烟草的种植是不会有太大问题的,只是这个加工厂所需要的机器不好采购。
凭着印象,上海一直都是一个外国商行林立的都市,这里各国商品应有尽有,所以王旭决定去一趟上海。
也不知道是哪个家伙把王旭准备去上海的消息透露给了林雪燕,也许是女人发育早的原因,才两年不到的时间林雪燕居然也亭亭玉立的小女人一样了,就是还和小时候一样混世小魔女。林雪燕为了跟去上海,她真是什么绝招都用尽了,哭闹行不通就又来绝食,把清风山搞得是鸡飞狗跳的,王旭再一次无奈妥协了。
在清末民初时期,想要在上海购买大型的加工机械,那就不得不和买办打交道了。
买办阶层同外商利益上的共同点使其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个极具独特色彩的集团,他们成了西方国家在政治上和经济上侵略和控制中国的工具。
虽然对买办没什么好感,但是从火车上下来的王旭还是先让陆小飞带人去打听比较有信誉一点的买办。
“少爷,这个黄光升虽然是个小买办,不过这里的人都说他是少数几个没有极力欺压国人的买办,收的钱也很公道。”陆小飞向王旭汇报着。
王旭心里觉得甚是悲哀,同是中国人的买办几乎都欺压国人习以为常了,微微叹了口气,说道:“你去约一下这个黄光生,今晚我们去见见他再说吧。”
当得知约见地点是舞厅的时候,王旭本能地拒绝带林雪燕去那种地方,谁知道林雪燕整天拈在王旭身边,完全找不到机会溜。和林雪燕斗法,王旭那绝对是有输无赢。
白虹舞厅是法租界数一数二的大舞厅,这里是上海滩夜生活的缩影,纸醉金迷的代表。充满激情的音乐,释放活力的舞步,醉人的美酒,让这里的男男女女沉迷不已。
林雪燕一进舞厅就很兴奋的样子,嚷嚷着要去学跳舞,王旭只好让几个野狼卫队队员在舞池边看着他。
黄光生倒是一早就到了,王旭暗自打量了他几眼,看起来挺和气的一个中年人。
“王老板真是年轻有为啊,一看就是做大生意的人。”黄光生对王旭的年轻感到挺惊讶的。
王旭早就不是被夸几句就飘飘然的小毛头了,微微一笑,说道:“在下不过是一个不知世事的少爷罢了,还请黄兄多多指点。”
黄光生对王旭的稳重目露欣赏,也就不再费话,直接切入主题:“不知道王老板是做什么生意的,想买些什么货,能帮到的我自会尽力。”
“我来找黄兄并不是要买什么货。”王旭真是语不惊死人不休,“我只是希望黄兄帮忙引见下你的外国老板。”
感情只是利用自己这个小买办一把就丢了,黄光生顿时脸色一冷:“如果人人都和王老板这样,那我还怎么养活我的一家老小?”
见黄光生误解了,王旭赶紧解释道:“黄兄误会了,只要能帮我引见一下,无论我的事成与不成,我都可以付给黄兄一万大洋。”
一万大洋,还无论事情成败,果然好大手笔,但是这一万大洋真的就这么好拿吗?黄光生沉默不语,想不清楚王旭的目的他实在不放心。
见黄光生不愿表态,王旭只好进一步解释道:“黄兄不必多滤,我想见你的外国老板,主要是这单生意非常大,我要买的是整个厂子的加工机械,还需要聘请一些外国工程师,不和你老板直接谈说不清楚。”
王旭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黄光生也明白了大概,便爽快地答应帮忙约一下他的外国老板。
就在这次谈话要完美结束的时候,突然舞池那边传来一阵喧闹声。
王旭暗想坏了,不会是那个小魔女又惹什么事了吧?连忙和黄光生说声失陪就带着陆小飞等人往舞池那跑去。
果然是事关林雪燕,蔡鸿明等几个野狼队员把林雪燕护在身后和一个矮个子带的十几个人对峙,林雪燕居然还和那矮个子在对骂着什么。
蔡鸿明见王旭来了,齐齐立正喊道:“少爷!”言行之间的军人气质表露无疑,这引起了一旁黄光生的疑惑,暗自沉思着。
“这是怎么回事,让你跟着出来,就是给我搞蛋的吗?”王旭故意板起脸责怪林雪燕,想让她以后好歹收敛一点。
却不料,林雪燕双眼一红,眼泪随后就下雨般地往下掉,扑到王旭怀里就是大哭:“明明就是那个矮子想欺负我,旭哥哥你还要骂人家。”
王旭刚板起的脸瞬间瓦解,摸着她的头发,柔声安慰:“好啦好啦,是旭哥哥错了。”
对面那个矮个子看见王旭似乎没把他当回事的样子,恶狠狠的叫嚣着:“小赤佬,这个是你的女人?连我都敢打,识相的就让她乖乖陪我一晚,否则你们都别想好好走出法租界。”
上海滩的水很深,王旭很明白这一点,所以也不愿事态扩大化:“这位兄弟,我妹妹多有冒犯,我替她陪不是,今晚众位兄弟的开销算我的,大家都是来开心的,没必要闹得不愉快是吧?”
那个矮个子以为王旭还真怕了他,更是嚣张:“你妹妹今晚要是把我伺候得好了,那我当然就开心了,哈哈!”
清风山所有人包括王旭都脸现愤怒,真是给脸不要脸,王旭冷冷看着他说:“既然说不通,那就数恕我们失陪了。”
“想走?把你妹妹留下就可以走,兄弟们上!”那个矮个子让他的兄弟围了上来。
打的结果?根本就不能算打,就这十几个小混混,别说王旭身边有十个野狼队员,就是只有一个,解决他们也不过抬抬手罢了。
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小混混们就躺地上呻吟了,唯一没站着的那个矮个子怕得声音直发抖:“你们……你们别乱来,我可是月笙哥的人,动了我你们绝对讨不了好.”
月笙哥?难道是杜月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