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小彩没有想过这些,只是觉得这双鞋子顺眼就拿了,现在想想,这脚下踩的都是金子啊。
于是,连步伐都开始变得慎重起来,生怕踩坏了,虽然也不是自己出钱。
才走了没多久,安小彩的手机就开始响起来,拿出来一看,那串数字就像夺命连环call,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喂。”安小彩不冷不热的接起电话,这个男人打来的电话一定没有好事发生。
“喂?你是在跟谁打电话?嗯?”电话里的男人对于女人这样冷淡的语气很是恼火,看来要给这只小野猫上上规矩,适当的调教才行。
“对不起,西冥先生。”西冥夜的寒气似乎从电话那边传来,让安小彩心里不住一颤,不得不放软了语气。
“下午五点之前必须到家,若是敢迟回一分钟,后果你自己想吧。”西冥夜即使知道安小彩不会就此跑路,但是还是想要控制她的一举一动,他自己的东西,要掌握一切,跑了一次就已经足够,况且这次的小野猫,似乎很有意思。
与西冥夜的心思相比,安小彩好不容易改善的心情又再次跌入谷底,这个男人的占有欲真是达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我知道了,西冥先生。”
再次听到西冥先生这个称呼,男人的心里依旧是很不舒适,但是却又想不明白到底为何。
“哼。”电话在西冥夜的一声冷哼中就挂断了,“嘟嘟——”的声音传来,而安小彩的手像是僵硬了一般,现在真的是真真切切的成为了资本家的玩物了。
“小彩,是不是那个人又打电话给你?”温筱雨从好友的脸上看到了不好的脸色,估计是和心里的猜想有十之八九。
安小彩不想扫兴,闭上眼深呼吸一口气,把手机放回包里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没事,我们走吧。”
我没有能力助你逃离爪,但是我会尽全力的让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保持最开心的心情。温筱雨如是想着。
女生在一起逛街,少不了吃吃喝喝,然后是买买买。
温筱雨本身就长得甜美可爱,加上安小彩那身价值不菲的行头,一路上两人赚了不少的回头率,就连每进到一个店里
,都能享受最贴心的服务,毕竟能在寸土寸金的并且高档的店里工作的人,肯定是需要一定的眼力界的,
两人买了不少,不过安小彩最后要了送货上门的服务,填的地址却是自己家里。
给安庆明买了一身得体的西装,想起父亲那一身穿了很多年的西装也该换了;给陆丹凤和安小悦买了新款的衣服和化妆品,给安小枫的东西最下了心思,一双球鞋和他最喜爱的一款手表,抚摸着这块手表,想着戴在小枫手上一定很适合。
这些东西都需要不少的钱,为了安庆明的病安小彩的积蓄都所剩无几,而她又不想借用西冥夜的名义,本想着透支信用卡,最后还是被温筱雨硬抢着付了款,理由如下:
“反正你已经欠了我不少的钱,再多这一点算什么。”
温筱雨也知道安家除了安小枫,其他人对安小彩都让她看不过眼,即使安庆明也是那样。
安小彩也是幸运的,能有这样一个为自己着想的朋友。
兴许是因为西冥夜的那个电话,安小彩总是有意无意的看时间,这样小心翼翼的样子,是从未有过的。
“小彩,以后不管发生什么我能帮上忙的一定要找我。”温筱雨看着安小彩这幅模样,一本正经的说道。
其实她心里也是有些许的内疚的,毕竟华西公司的这个工作,虽然安小彩也有向往的意愿,但主要是自己打了包票这个公司是多么的好,才介绍安小彩去的,现在变成这样的状况,也不能说自己一点责任都没有。
“好,我会经常麻烦你的。”安小彩笑道。
两人又逛了许久,抬起手腕一看,妈呀,现在已经五点半了,距离西冥夜规定的五点过去了半个小时。
“反正都超时了,不如乘机好好玩吧。”温筱雨笑道。
安小彩纠结了片刻,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反正都迟到了,多少都要被那个人骂,干嘛不多玩一会。
天色暗下来,两人到达了F市有名的酒吧一条街。整条街都是挂着各种霓虹招牌的酒吧,风格各异,有些贴着门也听不到一点动静,有些还没走近就听到了震耳欲聋的音乐。
而两人要去的酒吧也充
满了震耳欲聋的摇滚音乐,一推门进去安小彩就皱了眉,她从来不喜欢这样的地方,昏暗迷离的灯光,穿着各式各样,但基本都是年轻人,空气中也弥漫着糜烂的味道。
坐在卡座里不断有人过来搭讪,不过都被两人婉拒了,殊不知在离安小彩十来步远的一个卡座里,黑暗中有一个男人正在用那双精明的眼睛盯着安小彩的一举一动,这样嘈杂的环境中安小彩没有丝毫察觉。
应付式的跟着聚会的流程,聚会才刚刚开始安小彩开始觉得有些沉闷,可是温筱雨一时间离不开,毕竟聚会的主角对她来说是朋友也是客户。
“我自己可以回去的,你好好玩。”才九点不到,不算晚,安小彩却有点担心了,不知道西冥夜要怎么惩罚她。决定自己还是先回去吧。
安小彩走在街道上,这条街似乎才刚刚开始苏醒,比刚来的那会的热闹程度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成群结队的人群涌入酒吧,再各自搂着穿着暴露的女人出来,一阵凉风从某个角落里吹来,吹得安小彩有些想吐。
“这位小姑娘看着眼生啊,怎么,第一次来这样的地方吗?”说话的人浑身上下都流露着痞子的气息,说话的语气也轻佻放荡。流里流气的话语让安小彩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嫌恶的躲开要触摸到自己的手。
“请你们让开。”安小彩握紧手上的包包,一边提防着这些人,一边估计自己逃跑的机会有多大。
这句话引得这些人一阵哄笑。
这些人是这条街上有名的痞子少爷,仗着家里有钱有势就成天不学好。路过的人看到安小彩被欺负,也只是看了两眼就走了,到这来都是寻欢作乐的,谁没事给自己找不痛快呢。
安小彩是第一次对付这些地痞流氓,慢慢的往后退,悄悄打量着身后的情况,瞄准了机会转身立刻要跑,但是她穿的是高跟鞋根本跑不动,只是刚刚转身就被那些人又拦了下来。
“怎么,不愿意啊?那可就别怪哥们不怜香惜玉了。”两次被安小彩打开了自己的手,为首的痞子有些恼羞成怒,在这条街上还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对自己,一个眼神示意旁边的人直接动手,附近就有一条漆黑不见底的巷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