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有句俗话叫:小孩子,见风就长。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每个小孩子都会法天象地的神通?真正的意思当然不是这样。
这话的意思是:孩子一旦出生落地,长起来的速度就非常快,几乎一天一个样。
孙某人的小公主孙洁心,就有点这个意思。
她已经出生一个多月了,刚出生的时候五斤七两,不算重,但出生一个多月,现在已经快十斤了。
她可厉害了,每天最少吃十次奶,拉两次屎,撒尿次数……唔,这个不好统计,因为她每天兜着尿不湿,所以谁也不知道她每天尿了多少次,只知道心心小公主每天要用五到七片尿不湿。
她的厉害还不仅如此,她每天最少还要睡十六到十八个小时,睡得香了,她醒来的时候会笑眯眯的,很乖,否则,你就等着她小脸一皱,哭给你看。
她的小脸已经长圆了,这让孙全和袁水清都无从判断这小家伙的脸型到底是像爸爸,还是像妈妈。
对了,10月份,小公主的满月酒已经办了。
办满月酒的那天,她给孙某人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或者说回忆,孙某人敢和任何打赌,那次的回忆,他这辈子都不可能会忘。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话说,小公主办满月酒的那天,天气是挺好的,老天爷很给面子,一大早就霞光万道,户外也是惠风和畅,简直令人感动。
而这天早上,心心小公主也醒得挺早,孙全是被袁水清喊醒的。
当时孙某人还在熟睡中,睡得真的很熟很香啊!
袁水清忽然急声喊他:“老公老公!你快来快来!快起来!”
“怎么了?干嘛?”
老婆的呼唤,孙某人立即就醒了,第一时间坐了起来,一睁眼,看见袁水清坐在床沿上,抱着他们的小公主,还在连连催他,“你快来快来呀!心心拉屎了,你快拿垃圾桶过来!”
孙全连声答应着,一骨碌从床上翻下来,双脚落地的时候,他看见一溜手指长的大便已经拉出来,眼看就要掉在木地板上,而那一刻,他发现垃圾桶在床的另一边,理智告诉他,他除非化身闪电侠,否则一般的轻功,是来不及去拿那只垃圾桶的。
关键是一向淡定的袁水清还在连声催促着他,她的声音已经急得快哭了。
孙某人当时脑子一热,想也没想就冲了过去,张开双手并在一起,接住了那坨大便。
事后,他面无表情地看着心心小公主,小公主大眼睛对着他眨了眨,一脸的无辜。
再看向抱着小公主的媳妇袁水清,这女人竟然在咬着嘴唇憋笑,脸都憋红了,孙某人的脸也慢慢红了,但他不是憋笑,而是憋火。
他面无表情地问:“娃他娘,你给孩子把屎之前,为什么不去拿垃圾桶呢?你是不是故意的?”
“扑哧”
袁水清终于没憋住笑,笑出声,但她见孙全脸色很难看,就赶紧解释,“不是!我刚才准备给她换尿不湿来着,结果我把她旧尿不湿扔了之后,发现她尿了,就赶紧把她抱起来,但她尿完不算,又开始拉粑粑,我就只能喊你了,呵呵……”
笑罢,她还对孙某人挑了挑眉,含笑赞道:“老公,你是个好爸爸哦,表扬一下哈!”
“你拉倒!下次你提前把垃圾桶准备好。”
孙某人一脸憋屈。
想他孙某人也是堂堂起点白金大神之一,假假的,名下也有一家餐饮公司,白手起家,住着别墅,开着……捷达,身家怎么说也有几百万了,竟然沦落到用手给人接屎的地步。
要不是看在这丫头是自己亲生的,他绝对……其实他也下不了手揍她。
所以他才憋屈啊!
长这么大,他什么时候干过这事?
这让他严重怀疑自己寒窗苦读那么多年,拼命码字那么多年的意义何在?
自己努力那么多年,难道就是为了有一天双手给人接屎吗?
从那以后,孙某人不再喊心心小公主,改成了心心大魔王。
因为孙某人坚信除了大魔王,没人能把他折磨得如此没有尊严。
……
今天是11月1日了。
清晨,孙某人似乎早已忘了大魔王的恐怖,袁水清已经起床,他和心心大魔王依然窝在被窝里。
大魔王还不会翻身,让她躺在那里,她就只能乖乖地躺在那儿。
孙全伸手指着她的胸口,笑眯眯地说:“你!”
缩回手又指着自己胸口:“我!”
又伸手指着她胸口,“你是心心!”
然后又指着自己胸口,“我是爸爸!来,喊一声爸爸!”
心心睁着大眼睛萌萌地看着他,就像看一个神经病。
孙某人不气馁,又伸手指着她的鼻子,“小鼻鼻!”
随后又指向她的小嘴,“小嘴巴!这是心心的小嘴巴哦!”
之后又指向她的额头,“额头!”
手指在她淡淡的眉上一画,“小眉毛!”
……
孙某人不厌其烦地教着她,哪怕大魔王只会萌萌地看着他,偶尔咿咿呀呀叫唤着,挥舞小手、蹬蹬小腿,他也教得不亦乐乎。
直到大魔王忽然小脸一皱,哇哇大哭起来。
孙某人慌了,他再次感受到被大魔王支配的恐惧,连忙呼唤:“老婆老婆!你女儿哭了!你女儿哭了!”
一边呼唤媳妇,一边手忙脚乱地抱起大魔王,竭尽全力地哄着,希望能把安抚平静。
以上,都是孙某人最近的部分日常。
他已经栽了,栽在大魔王心心的手上,半世英名早就尽丧她手。
当袁水清连忙跑进卧室的时候,孙某人已经额头出汗,而心心大魔王还在哇哇大哭。
最气人的是什么?
明明前一刻在他怀里的时候还在哇哇大哭,下一刻,当袁水清抱着她的时候,她就不哭了,不仅不哭,还咧着小嘴对袁水清开心地笑。
孙某人的心灵受到暴击,他觉得书上都是骗人的,谁说女儿是爸爸的小棉袄?是爸爸前世的小情人?
逗我呢?
有这样的小棉袄?小情人吗?
他怏怏地穿衣起床,走出主卧,嘴里念叨着“大魔王……”
……
吃过早餐,回到书房,给自己煮了壶茶,打开电脑的时候,他才感觉到自己的尊严在慢慢回来。
他最近越来越相信——码字使我快乐这句话。
甭管他在心心大魔王面前多没尊严、多屈辱,当他回到书房,打开电脑的那一刻,他的身份就是起点的白金大神,他是《不死龙戒》的作者,数以万计的读者,都爱看他这本书呢!
在那么多读者眼里,他相信自己的形象是牛比的,他们不会知道我给他们码字的那双手,曾经给大魔王接过粑粑。
他们不嫌弃!
话说,《不死龙戒》的剧情,最近已经迎来新的一波高光时期,转世成狗的男主,已经和女妖王相爱,这位由九尾妖狐修炼而成的女妖王的形象,已经被孙某人成功塑造成一个和大家固有观念中截然不同的九尾妖狐。
她的倾世美颜,没有颠覆大家的固有印象。
她的妖法强大,也没有颠覆大家的固有印象。
但她的善良、她的纯洁,却出乎所有书迷的意料,彻底颠覆所有书迷从小到大对九尾妖狐的固有印象。
从书评区和书迷群里的一些言论,就能看出来,不仅转世成狗的男主爱上了这位九尾妖狐,不计其数的书迷,也都纷纷喜欢上这只不一样的妖狐。
大家的评论太有爱,以致孙某人最近都喜欢上看自己的书评区评论了。
话说,码字多年,他早已养成平时尽量不看书评的习惯。
因为多数时候,他总能在书评区看见一两条,甚至更多的负面评论,有些这样的负面评论是中肯的,有些就完全是断章取义,他看多了,会心烦意乱,直接影响到自己码字的心情和状态。
所以,久而久之,他渐渐就养成了尽量不看书评的习惯。
就图一个眼不见、心不烦。
但最近他又爱上了看自己的书评区,因为不骂他的书评还是很好看的。
比如此时,他就在看书评了。
“我也是醉了,我竟然看一条狗和一只狐狸的恋爱,看得津津有味,有没有人能告诉我——我还有得救吗?——贫僧法号好色”
“没得救了!”孙某人笑着嘀咕一句,看向下一条书评。
“我最近常常在想,如果上古时期真的有九尾妖狐这个种族,是不是真的也有一只这么善良的九尾妖狐?——志在江湖”
“你想多了!”孙全轻笑一声,继续看另一条书评。
“老孙!答应我,这次就别再让男主转世了行吗?就让男主跟这个女妖王快快乐乐、没羞没臊地过下去吧!求你了,别再虐了!——皇乾坤”
“你想得美!”孙某人嘿嘿一笑,没答应。
“说实话,这本书我已经弃书几次了,每次作者搞死男主角的时候,我就火大,但没多久,我又乖乖回来了,因为每次重生后的剧情确实好看,但我还是要骂一句:老孙!你不得好死!我恨你!——紫色d爱”
对此,孙某人撇了撇嘴,嘀咕一句:“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