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天空下起了鹅毛大雪,飘飘荡荡,将自由城邦孤立得好像是浩瀚海洋中的一座孤岛。
城主府的正厅,无数青年才俊们身穿自己最威武华丽的长袍端坐其上,只是一双眼睛却止不住得向高台之上的女子飘去。
今日,为了配合这个喜庆吉日,戈雅特意身穿一件火红的狐裘长袍,一头乌亮的长发不再是简单的辫子的形状,它被封为几股梳理起来,有的盘踞在头顶,有的垂在胸前,再点缀上精致的珠花,当真是赏心悦目。
戈雅的五官本就分明立体,今天特意经过装扮,越发显得娇艳,特别是那一双微微上翘的,眼熏着淡淡的绯色眼妆的桃花眸子,被衬托得潋滟慑人。
仿佛只要轻轻看一眼,都会沉醉在她这样的风华之中,无法自拔。
她安安静静坐在绍布的身边,脸色含悄,看起来就像是一朵欺霜傲雪的红梅,美得让人诺不开眼。
她的美,不但深入了在场每一个候选男子的心中,更加犹如腐骨之毒般,疯狂侵蚀着绍布的心。
今日的她,真的有种致命的魅力。
举手投足之间,都扣人心弦,让人恨不得将自己的眼睛都放在她的身上。
只是看见在场如此多的男子都用这般渴求爱慕的眼神看着她,他就恨不得让把戈雅藏起来。
她是他的!
从以前就属于他!
以后也必定是属于他!
这些敢觊觎窥视戈雅的男人,全部都不能放过!
想着,绍布握着酒盏的手都有些紧绷,眼神也变得异常阴鸷。
以往的戈雅还会因为他这样的反应欣喜,或者是暗自脸红心跳,然而现在,他就算是当场带着她走,公布他们的关系,她的心中也不会有一点点波澜。
更加别说,他根本不会这么做。
越想,戈雅心中就越是嘲讽,脸上的笑也越来越动人。
季疏云在后方看着,对绍布的表现愈加的不屑。
这个时候演什么演,渣男!
随后,季疏云又仔细看了起来,并没有看见巴尔曼的影子。
奇怪了,难道说,这个男人其实并不愿意娶戈雅?
只是巴尔曼没出现,季疏云心中也隐隐松了口气。
终于,有一个男子忍不住,直接站起来对戈雅行了个礼,双眸灼灼看着她道:“戈雅小姐,在下是茶卡部落的野葛,再下仰慕戈雅小姐已久,不知道戈雅小姐愿不愿意手下再下的这一份礼物。”
话音一落,在戈雅还没有回答的时候,那野葛就迫不及待地让人将东西呈了上来。
季疏云踮起脚尖看去,只见对方随从手中拿着一个托盘,托盘的正中间,放着一派股骨头雕刻而成的首饰。
野葛解释道:“戈雅小姐,这一套骨饰是我成年只是猎得的第一头狐狸的骨执着而成的,代表我对你的心意。”
在草原和不落的地区,都有着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当少年成年的时候,都会把自己第一头猎得的猎物制成纪念品,送给自己心爱的女子,作为求婚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