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德的大军急行近千里,路上不停的换马,只休息了三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斜插入曼骞的大营。
曼骞虽然也留下五千精壮之士,但有心算无心之下,在加上双方装备上的巨大差距,勉强构建起来的防线还是一下子就被撕得粉碎。如果这是电影的话,那对于喜欢战争场面的观众来说,接下来的一幕幕就是垃圾时间。秦军驾着战马,如同割麦子一般,收割着鲜卑人的头颅。
为了彻底断绝鲜卑东山再起的可能,庞德坚决贯彻秦军对外作战的一贯风格,所过之处无寸草,杀人如草不闻声。只是他不知道,吕布当年之所以采用如此血腥的手段,完全是因为作为现代人的他知道,对待狼一样的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秦军虽然对鲜卑人进行了屠杀,但他们始终坚守着最后的那一道底线,就是绝对不奸污妇女。这是吕布军的一贯做法,一旦违背,他们承受的,不光是死亡,还将被剥夺所有的荣誉,家人也享受不到军属的待遇。吕布并不希望他的士兵变成禽兽,他希望在杀戮的同时,他们能保证心底那丝人性。
庞德并没有和手下的士兵一起厮杀,在冲散鲜卑主力的防线以后,他就把战场的指挥权交给了武安国。他自己则带着数百人,拷问抓到的几个鲜卑人,他要弄清楚曼骞的去向。
战争终于结束了。大营里地五万多人,除了逃跑的。剩下的全部被秦军祭了刀。所谓困兽犹斗,秦军的损失也很大,至少有一千五百名士兵,再也看不到故乡的风景。
庞德冷着脸下令:“全军下马,就地饱食。休息一个时辰,随后出战。”
武安国的脸色变了变,他有些惊讶的道:“将军。士兵们连续奔驰,又经过大战。损失惨重,剩下地也都疲惫不堪。如果以残破之师去援助颜将军,怕也与事无补,弄不好还会把我们也搭进去。我想颜将军骁勇善战,支持一两天,应该没有问题吧!”
庞德沉声道:“我们的任务是彻底消灭鲜卑和匈奴,如今颜将军正和鲜卑人和匈奴人地联军苦战。我如果在这里停滞不前的话,一旦贻误战机,我们就是大秦的罪人。更何况我们的况很糟糕,曼骞他们的况就好吗?他们是在一天前离开这里,前去和颜将军决战的。现在已经是中午了,如果不出意外,我们可以在傍晚赶到战场。那时候正是双方都异常疲累的时候,只要我们地士兵比胡人更坚韧。胜利还是会属于我们的。”
武安国神色复杂的看着庞德,说实话,他除了一身好武艺,在加上精明的头脑以外,他真的不是一个好指挥官。有道是慈不掌兵。武安国就是这样一个人。在某些时候,不忍心看着士兵受苦。这也是自己为什么只能做一个打头阵的将领。却不能独自掌兵的原因吧!
曼骞的况也不是很好。几个士兵已经冲了过来,向他报告了大营被袭地况。他的脸色变了,他知道,即使这仗打胜了,他也不再是从前的曼骞了。他的部族完蛋了。但他不敢离开,因为现在战争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就像两头在角力的水牛一样,哪个先支持不住,哪个就会先失败。
魁头也现了曼骞这边地异常,那几个衣衫破烂的人实在很显眼。他也不笨。很快就想明白了事的原因。他的脸色变了变。犹豫了一下,还是带着身边的亲信向曼骞靠拢。他想确定自己的猜测。
曼骞如何看不到魁头的动作,他微微叹了口气,一面指挥部队继续冲杀,一面向这个曾经的夙敌靠拢。
魁头看了一眼一脸沉重的曼骞,有些不确定的道:“怎么回事?生了什么事?大营出事了?”
曼骞犹豫了一下,还是点头道:“秦军地一只部队偷袭了大营,损失很大。”
魁头地脸色变了一下,随即道:“你打算怎么办?”
曼骞看了一眼魁头,淡淡的道:“胜负在此一举。此时我就是回援大营,也没有什么作用了。莫不如先击溃颜良,再做打算。”
魁头赞赏地点点头,显然很满意曼骞如此识大体。他随即道:“你考虑过没有,万一秦军抄我们的后路……”
曼骞冷笑道:“这里距离大营至少有一百五十里路程,秦军要想奔袭我军,即使他们有三匹战马,可以随时换马,至少也得一个时辰以后。一个时辰之内,如果我们打败了颜良,即使秦军有五千人马,也难以撼动大局。但如果我们打不赢,即使秦军有一千人,也足以扭转局势。”
魁头冷笑着看着已经显出疲惫之色的秦军,嘴角不经意的咧了咧,随即闪过一丝不屑,口中道:“他们已经快支持不住了。哼哼,装备好又怎么样?真当我们鲜卑人好欺侮不成?”
曼骞看了一眼魁头,犹豫了一下,开口道:“他们的战斗力确实恐怖。从开战到现在,我们的人马损失了怕不有两万人。这可是各族的精锐啊!可他们呢,大概折了五千人左右吧!秦军至少有上百万的人马,如果都是这么凶悍,我们又能维持多久?”
魁头狠狠的瞪了曼骞一眼,他不喜欢这个擅长使用计谋的家伙,更何况他还是和自己争夺鲜卑大王位置的人。不过自己没必要再和他计较了。他的大营已经出事了,按照秦军的习惯,大概不会留下活口吧!哼哼,他已经没有和自己叫板的资本了。
颜良也停止了冲锋,他在身边百名亲兵的簇拥下,指挥着战斗。他身上原本光亮照人的盔甲,已经变成了让人作呕的暗红色。那是敌人的鲜血,溅到上面,然后干涸的痕迹。今天死在他手下的胡人,没有五百,怕也有三百吧。这其中,想来还有几个部族的首领。
曹性也是一身血污,只不过他要比颜良的况好上不少。他并不喜欢横冲直撞,相反,在很多时候,他更喜欢偷偷的下手。这并不是因为他的武功不够高,而是因为,他太喜欢动脑子了。在他看来,有些可以用头脑解决,或者可以用偷袭解决的敌人,完全没有必要浪费太多的体力。一些将领甚至私下里议论,说曹性当初学错了本事。要是学文的话,保不准秦军又多了一个让人不寒而栗的毒士。
曹性在这次大战中的收获也不小,他杀的人虽然没有颜良那么多,但如果单计算斩杀的高级将领,颜良绝对不会是曹性的对手。他曹性看来,杀掉一个敌将,比杀死一百个胡人都有效。
轻轻的擦拭着手中的长枪,曹性冷冷的注视着战场。他们已经把所有的部队都投了进去,现在比的就是耐力了。不过连续奔驰的秦军显然触于劣势。再这样下去,怕是坚持不了多久了。枪头上的血污终于被擦去了,枪头很亮,银亮亮的,有些刺人的眼。冷冷的看了一眼混战成一团的部队,他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决绝。也许这是自己最后一次战争吧!不过这又如何?杀人者恒杀之。既然上了战场,就要有杀人和被杀的觉悟。他看了一眼颜良,淡淡的道:“将军,看来我们等不到各路兵马了。我们的士兵,最多维持半个时辰。您先撤吧,我殿后。”
颜良看了一眼曹性,微微一笑道:“你哪里都好,只不过却乏那种必胜的勇气,没有武将那种一往无前的劲头。谁说我们败了?秦军不败。只要我们还有一个人活在战场上,那就没有失败。”说完,他看了一眼战场,冷笑道:“我们累,胡人同样也累。堂堂大秦帝国的精锐,难道还不是一群杂兵的对手吗?”说罢,他举起宝刀,高呼道:“大秦不败!”
颜良身边的亲兵都被主将的勇气激出信心,举起兵器,大呼道:“大秦不败,大秦不败……”信心也是可以传染的,很快,战场上秦军将士的信心和激都被调动起来,一边厮杀,一边高呼:“大秦不败……”
颜良一声大喝,对曹性道:“愣着干什么?走,让胡狗再领教一下你我二人的厉害。”随即招呼身边的亲兵,口中大喝道:“大秦不败,有我无敌。杀——”这百十人的队伍带起一阵烟尘,飞也似的杀了过去。
魁头见到这等景,脸色不自禁的变了变,他知道,秦军在做最后的反扑。现在的他,心态已经生了改变。曼骞已经伤筋动骨,没有能力再和自己动下去了。自己现在要干的,是保存实力。看了一眼突然间又有些疯狂的秦军,他冷冷一笑,还是让那曼骞和刘豹那两个白痴去拼命吧!
秦军此时的反击,不过是一个人临死前的回光返照罢了。只不过战场上的双方都不知道的是,一只千余人的骑兵,正在管亥的率领下,向战场上飞速赶来。这只人数并不是很多的部队,此时成了扭转战局的关键。秦军并不是没有反败为胜的机会,他们还有那一丝丝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