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六罗滋不知道他们会将他带去什么样的地方。不过,他并不担心。自从孙志刚事件后,他们已经十分收敛,不可能把他送去收容所。这些人最大的问题,就是不相信任何人,看见谁都是嫌犯。并且,他们其实才真正是一些有暴力倾向的人,要是一天不抓人打人,他们挺无聊挺失落的。这,也算是职业病吧。
罗滋跟在那年轻人的身后,即使是冬天,隔着半米远,隔着厚厚的警服,他的狐臭也如此强烈地散发出来,可见青春期荷尔蒙分泌旺盛的年轻警察,体温有多高!
在他们办公的灯光黄黄的屋子之后,原来还有曲曲折折的走廊,还有很多的房间像地道一般隐藏在里面,是临时关押嫌犯用的。他们打开了其中的一间,将罗滋推进去:“在这里呆着吧,等我们的队长来处理你。如果打人或者乱来,我们就要拷你!”
他们随即锁上门离去。
这是一个大通间,天花上的吸顶灯大概时间太久,灯管已经老化,所以灯光半明半暗。罗滋过了好一会,才适应这里的光线,看见地上横七竖八地躺了些长短不一的男人,像酒醉了一般睡着。他想眯一下眼,但水泥地实在冰冷,便袖着手蹲了下来。旁边一个政府公务员模样的男人仰起头来,问他:“哥们,犯啥事儿了?”
“不知道。”
“不知道?哈哈!”公务员笑起来,“你真逗。”
“真的,我不知道。我只是出来散散步而已,就被他们撵上带这儿来了。你呢?”
“我呀,倒霉!撞枪口上了:酒后驾车,简称‘酒驾’。我堂堂处长嘢!”
“哦,处长先生,你给秘书或者秘书长打个电话,来把你捞出去,不是小事一桩吗?”
“你在政府部门待过?”处长好像找到了知己,“他妈的,这些王八蛋,把我的手机都收走了,要不我会待在这里?哥们,借你手机用用,等我的人来了,看我怎么收拾这几个王八羔子!”
罗滋这才想起自己的手机来,浑身摸了个遍,也没找着。
“你的也被搜走了?他们这是执法过度,暴力执法!回头出去以后你要给我举证!”
罗滋笑笑:“不是他们搜走的,可能是我没带出来。”
“你确定?”
“反正今天晚上挺怪的,我是手机没了,钥匙也没了,我真是家也回不了啦,就在这里陪你一宿吧。”
“你这人倒蛮有意思哦!”处长讽刺罗滋。
地上的男人堆里,有一个人是醒着的。那个醒着的男人,穿一件褐色的廉价化纤夹克,一直偏着头听罗滋和处长讲话。罗滋讨厌褐色,这种介于泥土和咖啡之间的褐色,他认为是最丑陋最没有表现力最让人不舒服的颜色。即使是在半明半暗的夜里,这种褐色也是让人十分不痛快的。等他们没有声音了,褐色夹克这才抬起头来,鬼鬼祟祟地东瞅瞅西瞅瞅。罗滋清醒得很,看见这人的模样,觉得他像要干什么事,就假装用手支着头睡觉,眼睛却悄悄观察他。
褐色夹克轻手轻脚地,跨过熟睡的人的身体,朝房间西边的角落走去。罗滋的目光扫过去,看见那角落里隐隐约约坐了个长头发的女人,乱乱的长发遮住了她的面孔。褐色夹克开始去解那女人的衣服。女人发出咿咿唔唔的声音,身体在地上扭动着反抗。她显然想站起来,却被褐色夹克扑倒了。她奋力滚到另一边,褐色夹克伸出手臂,将她钳住。
罗滋看清了,也听清了,迅速跳将起来,跨栏一般越过地上的躯体,朝西边角落冲过去。他一把拧起褐色夹克,照着褐色夹克的脸就是一拳。褐色夹克愣了一下,从地上爬起来,迅速扑过来,和罗滋扭打在一起。
但他很快再次被罗滋打倒在地上。
褐色夹克滚到离罗滋稍远的地方,用衣袖擦嘴角的血。
罗滋在那女人面前蹲下来,伸手拨开她的头发,露出一张苍白而美丽的脸,似曾相识。
女人的视线若有若无,落在她自己的脚上。一双光脚,脚趾甲上残留着银红的油彩。
再仔细看看她,罗滋轻轻惊叫起来。
“阿琳?”
他拉她,女人软绵绵地,一动不动,也不看他,好像她正在沉沉的梦中。
他抓住她薄薄的双肩:“阿琳!”
女人依然不动,但是突然一挥手挡开了他的双臂,将她那忧郁苍白、缺少营养的脸别过去。
“阿琳,我是罗滋啊,你不会忘了我吧?康总,他们把你怎么啦?”
女人麻木着,不吱声。
“阿琳,你怎么会在这里?你快说,我好帮你啊!”
女人表情阴郁,不理他,将头垂下去。
他拨开她的头发,将她的脸转过来,捧在手里。
她说话了:“给我——”她的声音很虚弱。
“什么?给你什么?”
“给我!”她突然大声嚎叫起来,同时拼命撕扯自己的头发和凌乱的衣服。“快点,快给我,你听见没有?”她抓住他的衣领,使他趔趄着坐到了地上。
罗滋去抓她的手,她就用头朝后往墙上死命的撞。
他将她抱住,她挣扎着。房间外面传来“哐”的一声,另外一个房间被打开了。
褐色夹克乘机大叫:“打死人了!出人命了!有人要杀人啊!”
外面的警察闻声,挥着电棒冲了进来。
狐臭警察大叫:“谁?谁敢动手?”
褐色夹克指罗滋:“他,他像杀人,想杀我,他侮辱那个女人!”
罗滋说:“他胡说!”
狐臭警察不由分说,立刻给罗滋一棒,罗滋就倒到地上去了。地板上死睡的那些人都坐起来。
处长叫:“警察乱来啊!”
他一叫,那些坐着的人又都站了起来,涌向门口。
狐臭警察慌了:“你们,都不许动啊!谁动我就当谁袭警!”他同时扭头朝身后大喊:“来人啊,他们要搞事啊!”
一群警察闻声冲了过来,为首的小头目把手枪的保险也打开了,大声喊:“谁?谁要领头搞事?”
罗滋站起来,挥舞双手:“误会!误会!”他又回头对里面的人喊:“别动,别乱来,会伤了自己!”
小头目看看他们,看看罗滋。小头目警察指着他。
罗滋走出来,他们立刻把他铐上了。
“你们干什么啊?这不是非法拘禁吗?”
“少废话!”
他伸手去拉阿琳:“我认识这个女人,我要带他走。”
“你别管,出来!”
他只好放开她,跟着他们出去了。门在他的身后被咔的一声锁上。
他们把他带到一间小办公室。
小头目说:“你是什么人?你想干什么?”
“我就是个普通的海城市民,我不想干什么,只是想出来散散步……”
“你刚才在干什么?”
“我把那个又喊又叫的家伙打了,因为他想伺机侮辱那个女人。”
“你说的是真话?”
“我认识这个女人。你们为什么抓她进来?她是个著名的模特……”
“我们不管她是谁,抓她,是因为她涉嫌吸毒,我们的人就在大街上抓到她的,证据确凿!”
“不要把她关在这里,好吗?”罗滋喘息着说。
“这可不是你说了算的。”小头目说。
一个警察进来对小头目说:“队长回来了,叫你带这个人过去。”
“走!”
罗滋又跟他们回到那间灯光黄黄的办公室。一个有络腮胡男人在大口吸烟,大概就是刚刚回来的队长,等着他。
“叫什么名字?”
“罗滋。”罗滋一边说,就在桌上的一张大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啊,是你!”那人看了他的字,叫起来,随即笑笑:“你的吉普车,今天怎么不开出来?”
他笑笑:“不知道。”
“他就是那个开吉普车的画家。”队长对他的部下说,“全城的警察都认识他,你们不认得?”
几个警察相视一番,连声说:“误会!误会!”
“赶快开锁!”
小头目把罗滋的手铐打开了。他按摩着手腕:“这东西还真是不舒服啊!”
小头目又是鞠躬又是倒水:“大画家,你可千万不要投诉我,兄弟有眼不识泰山,你多多谅解哦!”
“没事没事!”
“嗨,你今天开车出来就好啦,我们只认得你那破车!”
他们将手臂搭在他的肩上,簇拥着他往外走。
他讲了一个什么笑话,他们呵呵笑着,好像醉得东倒西歪的样子,大伙一起去附近一个罗滋不熟悉的地方吃宵夜。
天快亮了,城市的灯火有些疲惫,快要闭上朦胧的睡眼。
他们中的一位,驾摩托车送罗滋回家。年轻的骑士勇往直前,穿越夜的城市。柔软的风像毛刷一样拂扫罗滋的脸颊和脖颈。
罗滋突然想起什么,抓住车手的肩,要他停下。
年青警察刹住车:“有什么问题?”
“那个女人,我要带她走!”
“你是她什么人?”
“朋友。”
“不行。天亮她就要被送走。”
“送去哪里?可不可以不送走?”
“除非你是她的家人。我们想了很多办法,都无法联系到她的家人,也不知她还有什么亲人,在什么地方。她已经被抓过好几次了,这次是我办的。傍晚时我在海城大剧院一带巡查,转身就听见树荫里有个男人问:‘有无花果吗?’树下有个女人就回答:‘有啊!’那男的又问:‘新鲜吗?’女人马上说:‘刚刚下树!’我跑过去,男人骑摩托车溜掉了。”
“她会被治罪吗?劳教,或是别的?”
“是的,她再次涉嫌卖yin、吸毒。”
“我能帮她什么?”
“眼下不行。她明天就要被送去戒毒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