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佛堂集市日。一大早,申智高派出应建国等三个财政科工作人员,前往佛堂,吴志诚派了十名特务连士兵随同保护。
应建国等先在佛堂街上张贴了几张县政府布告,布告上郑重其事地盖了阳嘉县国民政府的大印和县长王国昌的签名。布告开宗明义阐明,因抗日需要,县政府决定改进税收办法,并简要地公布了收税办法。布告宣告:唯有国民政府才有权收税,阳嘉县国民无需向其他任何人交税,如果有人未经县政府同意来“收税”,属敲诈行为,可向县政府举报。
应建国等贴好布告,就开始在集市里向摆摊的收税。应建国想,集市里只有上午有人,要先收,店铺的税下午可以收。可是他们一开始就不顺利。向第一个摊位收税,那摊主便嚷:还要交税?我不是已经交过了吗?
应建国说:我们才第一次来收税,怎么可能交过了呢?
那摊主说:是已经交过了,我哪会骗人呢。
应建国问:你交给谁的?
我不知道,反正是你们政府的。
是不是八大队的?
不知道,好像是区公所的。
那个所谓区公所就是八大队的。我告诉你,他们不是政府,你不用向他们交税。我们才是真正的国民政府,你看看我们的发票都盖有国民政府的收税章,很正规的。
我哪搞得清楚啊,他们说他们才是抗日政府。
他们不是政府。好吧,我们原谅你,你这次就少交一点吧。
那不行,交两重税我哪吃得消啊。
你连政府的真假都分不清楚,怪谁呢?你向假政府乱交税,我们都已经原谅你了,还怎么样?你今天必须要交一点!
那摊主见几个背枪的围上来,有些害怕,就按应建国讲的数字,不情愿地交了钱。
其他做生意的人,尽管也说一些“已经交过了,为什么要交” 之类的话,但见别人交了,也只好跟着交。应建国则跟他们说,以后不要再给八大队交税了。
这一天,佛堂区小队队长阎乐明带了两名战士,正在街上巡逻。当他们看见街上贴的布告大为吃惊,他们三人都不识字,但他们知道区公所没贴过布告。阎乐明问人布告上面写的是什么,有人告诉他是县政府关于收税的布告。什么县政府,肯定是国民党,阎乐明一把撕下了布告。有人告诉他,那边县政府的人正在收税呢。阎乐明急了,和两个战士便赶了过去。
果然有人在收税!
此时,应建国为了提高效率,分为三组分头收。阎乐明见应建国等三四人在忙着收钱开票,很恼火,上前责问:你们是什么人,敢在这里收税?
应建国见三个背枪的过来,知道他们是八大队的,就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是县政府的!
你们什么狗屁县政府不是在山上吗?怎么跑下山来收税了?谁叫你们来的?这里是我们佛堂区公所的地方,你们没权力来这里收税。
笑话!我们堂堂阳嘉县的国民政府,居然没权力在自己管辖的地方收税?我们是县长派来的,所有阳嘉的地方都归我们县长管!只要是在阳嘉县内,我们想到哪里收就可以到那里收。什么区公所才是狗屁的呢,佛堂区公所没有经过我们县长批准,是非法的。 你们什么人?敢来撒野?快走开!别妨害我们执行公务!
阎乐明是个粗人,不会说话,被应建国伶牙俐齿的一番话说得张口结舌。他说不出话,更恼了,伸手就去夺应建国手里的发票。应建国旁边的特务连士兵眼疾手快,顺手一拉,阎乐明摔了一跤。跟来保护的人是吴志诚挑来的,武功了得,阎乐明哪是他们的对手。众目睽睽之下,被打得摔倒,阎乐明恼羞成怒,抬起步枪就想打。可是刚举枪就被人一把夺过。另外两个区小队战士也刚想动手就被人缴了枪。
应建国见打起来,忙打圆场劝阻。申智高嘱咐过,尽量不要跟八大队打起来。应建国叫特务连的人把枪还给他们。特务连的人退下子弹,把枪扔还给阎乐明等。
阎乐明见情形不妙,骂了一句“狗娘养的!你们等着瞧!”,悻悻而去。
应建国见他们走了,仍然继续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