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沈风道:“去找谁?”

何一道:“大力王。”

萧合问:“莫非是大力王要他来的?”

何一道:“其实是大力王要蝎子王来杀我的。”

萧合道:“既然是要蝎子王杀你为什么又要找个伙计来呢?”

何一道:“如果一个伙计都能杀了我他还要亲自来吗?”

“有理。”

柳心月眼中似乎在发光,她冷的可怕,不过怕她的人都躺在了地上。她说:“你们没有见过大力王,他的可怕绝不会这么简单。”她说完这句话就走了。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她知道了大力王的阴谋?还是在告诉某些人什么事?

沈风笑了,他对何一说:“此去长安必定不会顺利,因为金蚕甲在你身上的消息众知周知。”

何一道:“那又怎样?”

沈风道:“我也要去。”

“你怕我死在长安?”如果何一死了,恐怕沈风就再也不知道谁的刀更快了。

“当然不是。我听说快活园来了个名妓,去凑凑热闹而已。”

萧合突然来了精神,“有这种好事应该算上我一个。”

男人一生中必不可少两样东西,女人和酒。

何一甚至忘记了上一次找女人是什么感觉?但他觉得女人这种动物总能给男人在任何地方都得不到的安慰。

他第一次杀的人,是个背叛了妻子的丈夫,这也是他第一个任务,杀这种人根本就不需要多好的功夫只要有胆量就行。当他颤抖着手杀了这个人时,他竟摊软在地上。恐惧,无助,他难过的想哭,但这种感觉绝对哭不出来。

他茫然走在大街上,眼神涣散,就像丟了魂儿的行尸走肉。

不知怎么就走进了幽暗的胡同,三四个满脸抹的像白无常的女人嬉笑拉扯着将他带进了小黑屋。

招待她的是个年纪很小的少女,那双小巧的手,柔软的胸膛,灵活的双腿,好像他都能想起。

当他们身体融合的那一刻他才清醒的感到,怀里的人竟然是那样温暖,柔和。这种感觉不但神奇而且美妙。恐惧和无助一下就消失了。

他从心里生出想要保护这个女孩的感觉,他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甚至为了她可以不要自己性命,虽然她是个妓女。

当他从胡同出来时,那些正在晒太阳的女人笑的花枝乱颤抖。她们好像在嘲笑他,笑他是个没找过女人的坏孩子。

因为第一次找女人的孩子都会从心里生出那种感觉的,不过女人却把你的话当做狗屁,甚至狗屁都比不上。所以他掏出了全身的银子狠狠扔在地上。后来他就再没去过那个胡同,也没找过女人。

何一走了。

眼前是一条看不清的路,能为他照路的只有手里的刀。

沈风倒尽了坛中酒,正好是两碗。

“人怎么样?”

“确实不错。”

喝了这碗酒,萧合一个燕子三抄水掠出清风客栈外,消失在寂静夜色中。

清风客栈变的寂静无声,只有一丝秋风扫过厅堂。有人在笑,像乌鸦一般慎的人心慌…

第二章

长安城和往常一样,热闹、喧哗。这里有最大的酒店,最好的绸缎庄和男人最爱去的“快活园”。

快活园是什么?自然是让人快活的地方,不论男人、女人只要来到这里就能找到你想要的快乐。

美酒,佳肴,赌坊,女人和粗野的汗子,你能想得到的就一应俱全。

此时早已过了晚秋。冷风瑟瑟,夕阳下沉。

何一提着刀来到了长安城。他缓慢的走在大街上,神情冷漠,步伐沉稳,看起来和这个热闹的地方格格不入。

快活园就在长安城的西角。这里正热闹着。据说前些天快活园的老板招来一个名妓,江湖第一名妓赵玲儿。

今天正是十月十五,冷月高挂,琴声悠悠,一曲“长恨歌”在快活园二楼的清香小筑中幽然响起。

这是不同寻常的一天,人很多,多得让整个快活园都装不下了。他们前来只是为了看一眼“江湖第一名妓。

有个问题很奇怪。为什么男人提及妓女的时候总是一脸厌恶的表情但却经常愿意花钱找妓女呢?这个问题说不清也不能说得清,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样的人一定是贱人,管得住自己的嘴却管不住下半身。

大概人就是这样,表面上看起来道貌岸然内心却龌龊下流。

不过这种事已经司空见惯了,自古流传下来的东西早已刻在骨头里想改也改不了。

孙万财就坐在一楼大厅一张铁梨木圆桌旁,桌上摆着个纯银酒壶,一个夜光杯和一盘烤的鲜嫩得牛腰肉。

他脸上带着笑意,缓缓的拿起酒壶,鲜红的酒液洒进杯中。酒是上等的葡萄酒,是他亲自在波斯买回来的,据说这酒已经有一百年的历史,贵重可比同等两倍重量的黄金。杯子是用祁连山最好的老山玉雕琢而成,儒雅高端。所谓好马配好鞍,葡萄美酒自然也要配夜光杯。

葡萄酒养颜,牛肉强身,这也是他在波斯学来的吃法。

他已经老的不像个样子,一张脸看起来比三十年的松树皮还要粗糙,腰也直不起来,要不是他带着一副金手套,很可能被人误认为是哪里来的老叫花子,现在他有了钱自然要好好享受人生为数不多的几天。

通常老人都是这个样子的,到了一定年龄就开始享受人生了。他毕竟是还老了,想当年他能一个人对付三个女人并且游刃有余,现在就算把天下第一美女放在他身边他也不会皱下眉头的,因为他承认,人一老确实就什么都不行了,什么也不好用了。

今天他很高兴,能让他高兴的日子并不多,他拿着刀叉小心翼翼切着牛肉,就好像会切到手一般的小心。然后叉起一小块放进嘴里细细咀嚼,又珉了小口酒,才满意的点点头。

“你怎么在这?”这是一个真正的叫花子,看起来有四十多岁,他的一身破衣服漏了十个大洞,浑身都是腥臭味,是那种死鱼的腥臭味,他就坐在孙万财身边。

孙万财看到他非但没有厌恶,脸色居然变得精彩起来,“你又到什么地方去了?”

叫花子沉声道:“这次我去了一个很精彩的地方,我保证你去了那里这辈子都不想回来。”

孙万财大笑。他最喜欢听眼前这叫花子讲述那些他去过的奇怪地方,因为那些地方从他口中说出来总是带着奇幻色彩,让人很是向往。他在怀中摸出个一模一样的夜光杯放在桌上斟满酒,道:“你说的那个地方一定在海外。”

叫花子道:“你肯定是闻到了我身上的味道猜出的。”

孙万财笑道:“那绝对是个精彩的地方,不然你怎么会这样狼狈而归。”

叫花子道:“你怎么知道我狼狈而归?”

“你衣服上的洞不是刮破的,也不是撕破的,也不是烧破的。”

“那又怎样?”叫花子捏起酒杯喝个精光。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是“迷情散花手”所致。”孙万财道。

“你说的一点不错,这确实是迷情散花手才能做到的。”叫花子拿起酒壶直接往嘴里倒。

孙万财突然没了笑容,“你看到了使用迷情散花手那个人?”

“没有。”

“没有?那你是怎么回来的?”

“我确实没看到那人,不过我和他交过手。”

“结果呢?”孙万财问。

“结果就是你看到的这样,我回到了长安城,而且是和你坐在一张桌上。”

“那个人怎么样?”孙万财道。

“你说什么怎么样?是武功?我可以说我连他人影都没看到吗,甚至他是男是女我都不知道。”叫花子话很冷,冷的并不是他自己而是他没看到的那个人。

孙万财放下手里的刀叉,“你的意思是,你和他交过手并且用尽全力但还是没看到他面目?”

“确实。”叫花子又说:“他若杀我只在弹指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