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政教授的确有一个在国务院工作的学生,职务虽然只是Z司的副司长,级别并不算高,但是他是某位副总理面前的红人。官员的能量不仅与级别有关,与所在的位置更是联系紧密。
所以在古代,宰相衙门里一个得宠的家丁,也比一个知府的能量要大许多。这位副司长是
大衙门里的大红人,说话自然有一定份量。
张明所在的Y省组织部尚部长在研究这次副县级干部的选拔问题时自然充分地考虑了这位大红人的意见。
因为已经答应了为张明说话,所以一开始就对张明的处理定下了一个调子。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们选拔干部,是为国选材,不是在推举完美无缺的圣人。如果以这个标准来选拔干部,势必会发现无人可用。所以,看一个同志可不可用,要看其大体,不要拘泥于小节。龚自珍诗云:不拘一格降人才。对我们组织部门的同志来说,要不拘一格选人才。就拿这个张明来说,他的其他方面都是非常优秀的,考试成绩名列榜首,政绩口碑也在上上之列,唯一的问题就是在处理黄升事件上有违纪现象。”
王副部长一向对这个专横的部长有意见,平时也不敢硬顶,但在有说可说的时候他决不放弃机会。今天他听了一下尚部长的话头,包庇张明的意思已很明显了。所以他要反其道而行之。
凡是“敌人”支持的,我就要反对。即使不能坚决反对,也要想办法给他制造一点阻力。
他装出一副惋惜的样子说:“是啊!我们也在为他可惜!可是,按照我们之前的规定,恐怕也只能忍痛割爱了。否则难以服众啊!”
尚部长早就知道他会有这么一手,就说:“对于违纪,我建议大家要有一点辩证思维。也就是说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要一分为二地看。对待这个黄升事件,大家先抛开纪律不谈,光从效果来看,看张明的处理办法是不是得当。在当时中江县的人民对一中、对教育意见很大的背景下,把黄升的丑闻抛出来,对中江教育的形象、对中江的稳定有什么好处?我觉得张明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是有着一定的政治考量的,显示出这个同志有着很强的大局意思和政治智慧。我觉得,他的违纪,就好比打球时为了把球打好,在抢球断球的过程中犯了规一样,可以原谅!我们不能因此让这样一个有能力的同志失去一个好的晋升机会。这样做,是对干部不负责任,也是对我们的事业不负责任。当然,这是我个人的意见,大家也来讨论讨论!”
与会的其他人都是能和尚部长保持高度一致的。每当王副部长对尚部长的决策持不同意见时,尚部长就会走群众路线,让王部长陷入孤立,最后不得不就范。
今天尚部长故伎重演,他说让大家讨论,就是在发布动员令。
云副部长抢先发言:“我个人同意尚部长的意见。兵法上谈到选将时有五个标准,智、信、仁、勇、严。我对这五个标准中的“智”和“仁”最为看重。一个人没有仁,就不会去办好事,没有智,就不能把事办好。两者都具备,就能办好事,把好事办好。张明对黄升事件的处理,可以看出这个同志很灵活,同时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同志们,我觉得我们党的干部一定要有这种情怀,不然,我们就会成为没有感情的执政机器,就会成为只想把事情搞大、不想把事情搞好的酷吏。从这点出发,我建议给张明一个机会!“
其他几个同志也纷纷表态,支持尚部长的意见。
尚部长努力地掩饰着内心的得意,对王副部长说:“老王,你看,张明的事是不是可以通过了?“
王副部长知道自己在这里的处境是非常孤立的。如果自己仍然坚持反对,尚部长肯定要启动举手表决程序。那个结果是显而易见的,自己何必要寻那份难堪呢?
不过就这样认输也太没面子了。他想,无论你们怎么说,张明违纪的事已铁板钉钉了。必须要有所交代。
于是他说:“我不是不同意尚部长的意见,但我觉得我们要把事情处理地圆满一点。一个同志明显违纪了,我们总不能装做没看见吧!总不能对之不做任何处理吧!这样对今后的工作不利,也对当事人的成长不利。一个人再有才,也必须接受纪律的约束啊!”
尚部长在内心里也觉得王部长说得有道理。既然大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其他的就让他一让吧!
最后,他们对张明的事来了个折衷处理。张明的副县级可以让他上,但该处理的问题还是要处理。于是组织部责成中江县委对张明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提拔的事不受处分的影响。
在使用张明的问题上,组织部建议暂不让他担任副县长,让他以副县级的镇委书记的身份在基层工作三年后,再视情况安排工作。
之所以不让张明继续担任教育局长,一是要体现出对张明的惩诫之意,让大家知道,违纪总归是要付出代价的。二是尚部长觉得像张明这样的干部还应该到基层锻炼锻炼,将来好在经济建设的第一线去发挥才干,他认为张明不适合在教育局这个最需要循规蹈矩的部门工作。
这样对上对下都有个交代。
马一明也有此意,当前的经济建设确实需要像张明这样的能员开拓局面,把他放在教育局有点可惜了。
面对这样的结果,张明又喜又忧。
喜的是级别上了一个档次,忧的是要去做那烦人的镇委书记。
乡里的官不好当!有多少刁民和刁事要你去处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