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生地?当归?

二皇子失踪,宰相脸色白的可怕,自然是有原因的。

刘未指给三个皇子读书的伴读,老大的是方国公府的魏坤,已经跟随肃王去了肃州,跟着老二就藩的,就是才刚刚满九岁的庄扬波。

庄扬波年纪尚小,若是庄家父子求情,其实也是可以不用去秦州的。只是大皇子已近废人,方国公府家都没有求情,庄骏身为宰辅,又了解皇帝的心思,断不会在这种关头提出这样的要求,只是准备日后再徐徐图之,想法子将孙子调回京城。

就为了这个,庄家儿媳妇哭的死去活来,给儿子带走的东西是恨不得将家里搬空了的架势,庄扬波是家中独苗,年纪又小,庄骏给儿子带了七八个下人,光身手不错的护卫就有四个,就是怕他路上出什么问题。

二皇子离京和大皇子不同,大皇子是先被封的肃王,各方都有准备,按照礼制有条不紊地预备就是,连王妃都娶了,是要主子有主子,要府臣有府臣,只不过路途遥远,路上辛苦些。

可秦王出京是在方孝庭犯事之后,在三日之内出京,等于是被流放的,带的人马不及肃王一半不说,就连沿路迎接都安排的是慌里慌张,加上有方党这层关系,沿途官员都不敢攀交。

所以说秦王出事,是在意料之外,可又在情理之中。

得了这么个消息,朝也不必上了,提早散了朝后,庄家父子同刘凌一起,去向皇帝回报这件事。

当年庄敬也曾在路上被方孝庭的人马袭击过,全靠皇帝提前准备才没事,而后神/机/弩送往南方,也是皇帝提早的布置,此时他们都有些侥幸心理,希望其中又有皇帝的动作。

然而刘未惊得摔了手中的杯子,顿时让所有人的心都沉了下去。

二皇子刘祁,是真的出事了。

“陛下……”

岱山搀扶住满脸不敢置信的刘未,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吃惊。

如今他病入膏肓不能生育,三子之中,大皇子已傻,三皇子年幼,二皇子还需历练,可一转眼过去,二皇子也出了事,三者去二,只存其一。

如果此事不是三皇子动的手脚,那他的运气,未免好的让人觉得可怕。

“如果此事是三皇子动的手脚……”

岱山身子微微一颤。

那二皇子出事,陛下也只有一个人选可以选择了。

天命是什么?

天命有时候不是胜者为王,而是剩者为王!

“陛下,现在是否该调动禁军去舒州查找秦王的下落?”

事关自己的儿子,庄敬没有他父亲那么沉得住气。

“秦王的护卫既然说是‘下落不明’,说不定和臣当年一般,侥幸逃出了生天……”

刘未踱了踱步子,和身边的一位老汉动了动嘴唇。

这是朝中特意为刘未找来的“异人”,原本是在京中卖艺的,他的本事是“读唇”,虽不能百分百正确,但说出个大概意思却没有问题,至少眼睛开始视物模糊的皇帝,不用时时都提笔写字了。

“陛下说,各府张榜,私下也派人去打探。”

“各府张榜?”

庄骏愣了愣。

“那天下人岂不是都知道秦王出事了!”

刘未点了点头,又动了动口。

“陛下说,如有逆贼借秦王生事,则秦王已死。”

那老者满脸惶恐。

这一下,刘凌心中一寒,脸上不免表现了出来,惹来了刘未的不快。

他看了刘凌一眼,突然望了望身边的老者,很是郑重地缓慢动着自己的嘴唇。

那老者静静等到刘未说完,又喃喃自语复述了一遍,才开口重复:“陛下说,这道旨意,由殿下拟诏,盖中书省的章,昭告天下。”

“父皇,如果二哥没有出事,只是藏了起来,而逆贼却借二哥的名义生事,又该如何?”

刘凌想了想,提出一种可能。

“张榜的事情,是不是可以先暂时缓一缓?先命人征召幸存的护卫进京,再在舒州打探二哥的下落,如果……”

刘未摇了摇头,伸手做了个制止的动作,指了指门外。

他竟连让刘凌解释和辩解的机会都没有,就令他马上去做。

刘凌看了看像是苍老了好几岁的庄老大人,再看了看眼眶已经湿热的庄敬,咬了咬唇,只能领命。

咚!

出了紫宸殿的刘凌,不甘心地锤了外面的宫柱一记,传出了好大一声声响。

来往过路的宫人吓了一跳,恐惧地看着面色难看的刘凌,惊得躬下身子退避三舍,根本不敢上前一步。

直到这个时候,他们才发现这位性格温和的殿下,也是有脾气的。

“殿下!”

在廊下候着的戴良连忙上去劝阻。

“不要伤了自己的身子!”

他拉过刘凌的手一看,只见右手的指节处已经红肿的厉害,慌里慌张地要去请张太妃,却被刘凌突然一把拉住,摇了摇头。

“这是小事,父皇有令,我们先去找薛舍人拟诏。”

皇帝身体出了问题,身为中书舍人的薛棣便受到了极大的重视,他原本就是伺候皇帝笔墨和拟诏、抄写奏折的舍人,皇帝眼睛不好,又不能说话,现在他便成了皇帝的眼睛、皇帝的手,一些机要的折子,都是由他出于中书省安排妥当的。

当听到刘凌说出秦王的事情后,他思忖了一会儿,说出了和刘未一样的结论。

“我知道殿下可能很难接受,但陛下的决定是正确的。”

“不管是什么人因为什么目的袭击了秦王的队伍,他的意图绝不会是好意。如果秦王殿下没有死在当场,有很大的可能便是被他们掠去了。现在方党正在各地兴风作浪,要是反贼在攻城略地时将秦王当做人质,沿途的地方官到底是开门,还是不开?”

薛棣说道。“如果开了,则城池不保;可不开,秦王如果有失,皇帝怪罪下来,恐怕就不仅仅是丢乌纱帽的问题……”

“薛舍人说的,我也明白。但如果二哥没有被抓住,朝廷却对天下昭告他已经死了……”

刘凌皱起眉头。

“岂不是……”

“如果秦王没有死,朝廷却宣告他已经死了,秦王殿下便成了没有什么用的庶人。一个没有什么用的庶人,谁又会去伤害他的性命、限制他的自由、胁迫他去做什么事情?唯有让所有人都以为秦王死了,秦王才能浑水摸鱼的返回京中,又或者寻求可靠官员的帮助,逃出生天。”

薛棣轻笑。

“殿下,陛下如此做,不是在伤害秦王殿下,而是在保护他啊!”

原来如此,他还以为父皇放弃了二哥!

刘凌恍然大悟,羞愧地对着薛棣躬下了身子。

“多谢薛舍人替我解惑!”

“下官惶恐。”

薛棣赶紧上前搀扶。

“殿下宅心仁厚是好事,可有的时候,看似无情的手段,才是唯一能解决问题的方法。从方党起了反心之时起,秦王殿下就已经处在进退两难的局面,即使他平安到了秦州,也许未来也会有许多变数,如今这样,您大可不必内疚。”

“话虽如此……”

刘凌黯然。

薛棣何等聪明,一眼就看出刘凌对于自己“监国”后,必须要放逐二皇子出京的结果一直抱有内疚之心,如今二殿下又出了事,皇帝却执意要让他亲自去处理此事,更是让他心中煎熬。

刘凌确实不是行霸道的材料,但他却懂得时时自省,察纳雅言。代国这几代的皇帝的政治才能都极为出色,然而从恵帝起,历经三代的帝王,均是固执己见之人,手段也绝不温和,所以刘凌这种“仁厚”便显得格外弥足珍贵。

只是现在天下处在风雨飘摇之际,靠温和手段已经不管用了,他年纪小,没有见识过多少“帝王手段”,教他的人恐怕也没想过事情会这么发展,教导刘凌未免太过中规中矩,恨不得往“圣人”方向引导,偏偏皇帝时间也不多了,圣人手段一点用都没有,如此之下急于求成,恨不得一夜之间将他磋磨成什么枭雄君主,也是自然。

莫说皇帝了,现在这局面,让外人看了也分外着急。

薛棣摸了摸下巴,心中有些担忧。

现在这父子两还没发现问题的严重性,等再过一阵子,皇帝能理政的时间越来越少,恐怕只会对刘凌越来越苛刻,越来越心急,到时候,恐怕还要出更大的矛盾。

皇帝都希望儿子能像自己,可一旦臣子都开始协助储君,皇帝心中的落差便开始难以平衡,这也是历来储君和皇帝必须要走过的一道坎,只有迈过去了,国家才能平稳的过渡。

然而从现在的情况看起来,无论是皇帝也好,刘凌也好,都没有做好准备。皇帝身体抱恙是突然而来,并没有一段时间的铺垫,自然死活都不愿意放权;刘凌虽在“监国”,但没有储君的名分,总是“名不正言不顺”,大臣们也不敢太尽心尽力。

说到底,不过是皇帝不死心,又或者内心深处还是不愿意将这个位置就这么交给别人,总想再挣扎一下。

如此一想,薛棣隐隐觉得当时李明东的药直接毒死了皇帝,说不得局面虽坏,却不会埋下这么多的隐患。

他也就不必这么担忧了。

“薛舍人,既然事不宜迟,那我们现在就拟诏如何?”

听了薛棣一番话,刘凌已经明白父皇其中的深意,自然不会再心生排斥。

“我该如何写?”

“殿下可以这样写……”

薛棣收起心中各种心思,开始耐心地教导起刘凌。

***

内尉署。

孟太医究竟是服毒自尽,还是遭人杀人,如今已成了无头公案,因为死人是不会说话的,而当天的行刑之人都一口否认曾经对孟太医做了手脚,即使是内尉长因此被罢了官,都得不到其中的答案。

但太医院充当仵作的太医及薛棣的推论却做不得假,孟太医那天既然被人塞住了嘴巴、又被捆绑了起来,十有**不是自杀,而且手段极为严酷,几乎是当场毙命,回天乏术。

以往内尉署里死了人,都是犯人的家人上下打点、内尉长拟写条陈,由家人将尸首领走,也算是内尉署一项发财的“生意”,如今内尉长因为此事都下了狱,内尉中一片混乱,也就没有人管孟太医尸首的事情,还是太常寺卿怜悯孟太医一生孤苦,最后还不得善终,冒着被皇帝迁怒的危险亲自去求了道恩旨,给他留了个全尸。

只是孟太医从小父母双亡,祖父祖母也已经去世很多年,他无妻无妾,无儿无女,连个领尸身的人都没有,最后还是太医院里以李医官为首的一干徒子徒孙们攒了些钱,将孟太医的尸首从内尉署“买”了出来。

京郊外的“义庄”里。

“李兴,你真准备扶孟太医的棺椁回乡?”一位医官难以置信地惊呼。“我们冒着陛下震怒的危险把孟太医的尸身捞出来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你都快要升任太医了,何苦这时候扶灵回乡?他又不是你爹!”

扶灵回乡说起来容易,可路上遇见棺材是很晦气的事,很多时候甚至因此产生争执,所以大部分扶灵的人都选择傍晚通晓赶路,日出后在义庄或荒郊野外露宿,请这些专门负责送灵回乡的力士也是花费不菲。

民间对这些专门送灵的人有个称呼,叫做“赶尸人”,倒不是说他们真的赶着尸体走,而是他们夜晚扛着棺材赶路,白天又住在义庄里,实在是太过诡异,各种穿凿附会也就越发多了起来。

相比较之下,如果朝中有为国献身的、又或者德高望重的官员去世,大多可以由各地驿站的驿馆逐站护送,直至从官道回乡,甚至可以停灵在驿站,就绝没有这样辛苦了。

如果孟太医没有犯事,还是太医令的身份病故,以他的资历和身份,皇帝是绝对会下令由朝中之人扶灵的,可现在他是“罪人”的身份,谁接下了这个烫手山芋,就代表谁要放弃自己的大好前途,还要散尽家财耗费许多的时间,去做这件晦气的事情。

“你们不懂,我当年医死了人,犹如过街老鼠一般,人人争相喊打,是孟太医为我辩驳,说我那般用药并无不妥,而是病人身体异于常人,所以突然暴毙,我才没有落得以死谢罪的下场,从那以后,孟太医便是我的再生父母……”

李医官哽咽着说道:“我入太医院,原本就是为了报恩的,只是我本事实在是不济,说是要报恩,结果还是孟太医照拂我多一点。我这前途原本就是因孟太医而得,如今为他丢了,也没什么。”

“你自己想好。”一干和他共事多年的医官纷纷劝说着,“我们都花了钱买了棺材,你将他葬在京郊就是了!孟太医家乡已经没有人了,就算葬回祖坟说不定也断绝了祭祀,还不如葬在京郊,你还能时时去扫墓。”

“他一直记挂着家中那棵山楂树,我送他回乡,把他葬在那棵山楂树下,也算是了了他的心愿。”

李医官坚持己见,“你们不必劝我,我已经想好了,也递了辞书给太常寺卿,他已经准了。”

“你啊!哎!”

同进的医官们恨铁不成钢,又骂又劝,见他吃了秤砣铁了心,只能作罢。

眨眼间天色近黑,义庄里全是尸体,实在是丧气,其他医官见李医官还要为孟太医守灵,一个个都觉得他是魔怔了,又怕是中了邪,劝说无效后,便纷纷告辞离去。

待人全部走了,李医官擦掉脸上的眼泪,面容一下子慎重起来。

他警觉地出了门,四周左右看了看,见义庄的守夜人在远处打着瞌睡,连忙返回屋里,用一根木棍闩好门,这才小心翼翼地走回棺材旁边,从怀里取出一根连着小球的带线签子出来,放在棺材旁边的灵桌上。

这些签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打造的,约有食指长短,看起来像是郎中用的银针,却要粗上不少,李医官将东西放好,立刻探身入棺材,深吸了一口气将孟太医从棺材里抱出,并解开了他的上衣,令其赤/裸着上身趴在地上。

孟太医是个成年男人,李医官又不是什么体力过人之辈,这一番动作后累的不轻,一边喘着粗气,一边伸手在孟太医脑后的头发里仔细寻找。

“找到了!”

李医官露出激动的表情,从“脑空”之中抽出一根细长的针来。

长针一被拔出,李医官丝毫不敢迟疑,立刻将那根长签子扎在刚刚细针埋着的位置,用手指捏了捏鱼鳔胶做成的小球,将其中注入的药液挤进中空的签子里。

动作完这处,李医官又如法炮制,在手臂、额头、手背等各处的经脉里注入了药液,直到小球中空无一物,这才瘫坐在孟太医的身旁,满脸疲惫之色。

这种“死遁”的方法十分危险,一百个人里能有一个最终清醒过来已经是老天开眼,而且虽说是“假死”,但心跳却不是没有了,只是极其缓慢,只要验尸的人有些耐心,一直监听着,总能察觉到脉相。

只是那时候情况已经非常危险,孟太医甚至已经料到自己九死一生,更何况在死之前遭受极大的折磨,索性孤注一掷,把这般危险的法子用在了自己的身上。

李医官其实也不知道孟太医为什么数十年如一日的在私下里寻找让人“假死”的法子,他甚至早就安排好了太医院里几个专门负责检验尸首的太医,明面上和他们没有什么往来,实际上却对孟太医俯首帖耳,几乎能用诚惶诚恐来形容。

事发之前,他指点自己在他死后去找吕寺卿求情,让他看在昔日的交情上,想法子让自己能回乡安葬,所以李兴才能借由吕寺卿的路子,让太常寺卿“大发慈悲”,安排好了后事。

李医官曾猜测过,孟太医是不是想“暗渡成仓”,从宫里用假死的方法偷一个人出去,但后来想想看又觉得实在是无稽,所以从未深想过。

谁能料到这偏门的法子,如今却是这样派上用场?

李医官按着自己的脉搏,紧张的计算着时间,然而几千下过去了,孟太医脸上的青色并没有减退,手臂和额头等处注入的药液也像是毫无作用,甚至开始慢慢往外渗出。

李医官用手指堵了这处,堵不住那处,越堵越是心焦,心中大拗之下伏倒在孟太医的身上,抑制不住的嚎啕大哭。

假死的方子,向来只存在于民间的志怪奇谭之中,就算孟太医所学甚杂,也只能提前在脑后埋针,延缓药性发作的时间而已。

然而这种时间难以预测,也许审讯第二天就到来,也许审讯拖了数日也没有开始,要想抓准时机,除了对医术的自信,还要有足够的运气。

李医官听到孟太医在“刑讯”过程中出了事,便知道他忍到了那时才催动药性,可他却没想到将他的尸身弄出来没那么容易,原本该是三日之内“唤醒”的,硬是拖了五六日!

一个好生生的人,五天不吃不喝也离死不远了,更别说还几乎没有呼吸。

见孟太医醒不过来,假死变真死,怎能让他不悲从中来?

李医官这么一哭,外面原本还在疑惑的守夜人才算是放了心。但凡义庄里守尸的,不声不响的是少数,大部分人都是要大哭特哭一番,没声响的,说不得第二天就跑了,丢下一具无人认领的尸体。

“听说生前还是给皇帝看病的……”

守夜人摇了摇头。

“还不是要找赶尸的走!”

李医官大哭特哭,将心中的惶恐和悔恨都哭了出来,直哭的眼睛刺痛,鼻腔生疼,连呼吸都肺痛,都不能停歇。

然而他毕竟是医者,对于人的身体情况有一种天然的敏感,哭着哭着,却感觉身下孟太医的“尸身”似乎是渐渐软和了起来,连忙抹着眼泪将耳朵贴在了他的胸膛上。

只见孟太医脸上的青黑正在一点点褪去,但心跳依然是微不可闻,他摸了摸颈后的脉相,怎么摸都是死了,忽悲忽喜之下,连自己的呼吸都忘了,直到憋得不行,才狠狠吸了一大口气。

“也许能活!”

他咬了咬牙,取下腰间的针袋,抽出一根银针,直接扎进孟太医的人中。

“死马权当活马医了!”

***

义庄不能停灵太久,好在李医官之前就请好了“赶尸人”,等人手一到,便抬起孟太医的棺椁,向着他的家乡回返。

孟太医生前并不清贫,他无家无累,袁贵妃和皇帝的赏赐、自己的俸禄等等,这么多年积攒下来,也有不少,加之他死后,虽然因罪人的身份颇多忌讳,可当他的友人们知道李医官要扶灵回乡时,几乎都派了人送来厚厚的仪礼,这些财帛如今都在李医官的身上,用来支付孟太医的丧事,剩下多的,便是在孟太医的族中置办一些祭田,用祭田的出产换取族中对孟太医的祭祀。

李医官并不是个稳重的性子,但孟太医死后,他简直就像是换了个人,一手寻找“赶尸人”、置办棺椁、找套车,里里外外,十分妥当,就连太医局都很惋惜,毕竟太医局现在人手少了大半,而这位医官跟着孟太医这么多年,医术还是靠得住的。

但他们心里也明白,孟太医因“八物方案”身死后,他即使能当太医,想要再进一步或得到皇帝信任也是不可能了,如今送孟太医回乡好歹还得了个名声,日后被哪家权贵请去做个家医,不见得就比宫中差,所以并没有怎么挽留。

李医官扶着孟太医的棺椁,领着一群赶尸人,披星戴月的离开了京城,向着南方而去,只是离开京城后不久,那群赶尸人就辞别而去,独留这位“义人”在荒郊野地的乱葬岗里,守着一具薄棺。

月光下,李医官小心地从棺椁里连拉带抱出一个人来,赫然就是之前“中毒而亡”的孟顺之!

“师父,您小心!”

像是闻到了什么,李医官鼻子动了动,再看向孟顺之的腰下,忍不住露出了苦笑。

“怎么又……哎!这可没干净的洗换衣服了!”

孟顺之两眼呆滞,嘴巴不停翕动,可对李医官的话却充耳不闻,古怪的犹如之前得了“离魂症”的大皇子一般。

然而大皇子还有奴婢侍奉,好歹锦衣玉食,而棺椁里出来的孟顺之,哪里还有一点点像是个活人?

“师父您再坚持几天,待我在这里刨一具尸身,再换一批赶尸人扶你的‘灵’回乡,就去安置好你……”

他深吸了口气,看了看月光下的乱葬岗,脸上的苦涩更重了。

“悬壶远志……”

“咦?师父你在说话?”

李医官一喜。

“青鸟飞无主……”

“什么?什么?”

“彷徨生地……”

“师父!”李医官眼泪潸然而下,“您究竟在说什么啊!”

死里逃生的孟顺之形容枯槁,满头白发,整个眼眶全部凹了下去,俨然像是个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可他的表情却异常的平静,只是不停在用微不可闻的声音自言自语。

苍冷的月色下,含着泪在掘尸的青年,随意摆在乱葬岗中的棺材,下身搭着一块白布坐着的枯瘦老头,组成了一副诡异又凄凉的画面。

夜风中,隐约能听到被风吹到破碎的嘶哑诗句,飘荡在乱葬岗的上空。

“……彷徨生地,当归何处,忘了回乡路……”

作者有话要说:  孟太医做过恶事,也做过善事,恶事结了恶果,善事也有善报,但最近究竟到底是不是天理昭昭,只能让你们自己回味。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吧。

有读者问那首中药组成的词是什么意思,我就随便说一说我的思路。这半阙词是这样的:“悬壶远志天涯路,半夏里,莲心苦,月色空青人楚楚。天南星远,重楼迷雾,青鸟飞无主。”“清歌断续宫墙暮,薄荷凉,浮萍渡,腕底沉香难寄取。彷徨生地,当归何处,忘了回乡路。”

悬壶远志天涯路,说的是张茜的父亲告诉他你能载誉归来,救人无数,我就把你女儿嫁给你,所以他去了所有医者都不愿意去的地方,悬壶治病,心中虽然并无悔恨,但一拿起手中的药材,总想着远方的佳人,所以“莲心苦,月色空青人楚楚”。

至于“天南星远,重楼迷雾,青鸟飞无主”也很好理解,天南星是一味药,但我给张茜家人起名字的时候,很多是用药材名,张茜的父亲字天南,只是个伏笔,不必在意。这一句大概就是说他千辛万苦回到经常,结果天南星避而不见,佳人不见踪影,他想去寻觅,却重楼迷雾,根本不是他这种升斗小民能够探究的。反正就是苦逼。

“清歌断续宫墙暮,薄荷凉,浮萍渡,腕底沉香难寄取。彷徨生地,当归何处,忘了回乡路。”也很浅显,“宫墙暮”,因为静安宫是在西边,太阳下山的地方,所以每次抬头去看,总是看西边,看到日渐落幕。半夏、莲心、薄荷、浮萍都是绿色,张茜爱绿,所以孟太医看到他们,就想到张茜。至于彷徨生地,当归何处,是指孟太医已经没有家了,山楂树也不知道还在不在,与其去想往事,不如忘了回乡路,先把人捞出来再说。

不要再问结果如何,我的设定里,张茜就是一个心思十分澄净的人,对孟太医有孺慕之情,却没有男女之情,而孟太医则是执念太过,算是有缘无分吧。

小剧场:

薛太妃:(拍案指着底下的读者)叫什么叫!张茜以后跟着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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