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是一种广袤的独立于文明之外、有洪荒和永恒品格的处女地。那是纯粹的自然成就,人类尚未染指,其基本形态和内在逻辑与亿万年前没甚区别。在人类语境里,它有一个略带贬义的称呼——“无人区”。文明诞生前,世界皆荒野,猿祖仅是寄生其中的普通一员,和草丛中的蚂蚱无异,直到人类身份确立,开始了拓荒运动,荒野才有了独立涵义,并作为“文明”的对峙价值和反向力量而存在。如果说荒野是人类的故乡,那文明则是荒野的天敌,正是文明所代表的人类利益,不断围剿和削减着荒野,将之推向遥远天际,推向落日的地平线。
“荒野”乃排斥“人间”的一个词。它有着洪荒的寂静与安详,代表着上帝原配的秩序,运行着史前的逻辑和原理。它拒绝道路,拒绝时间和语言,拒绝领土概念和归属之争,拒绝地图、民族和政治(若人类不打算剥削它,其政治归属就毫无意义。“版图”“领土”只对占领和统治等功利才有价值,纯正的大自然则无视这些,就像一只海鸥和鲸鱼不会有国籍)……它拒绝一切文明的因子,只承接人类的想象、暗恋或敌视。连“可可西里”都算不上及格的荒野,因为在那儿,正频繁出没着它的破坏力量和保卫力量——严格地讲,保卫者也是其天敌。
正像霍尔姆斯·罗尔斯顿所说:“荒野中没有英语或德语,没有文学或交谈……既没有资本主义也没有社会主义,既没有民主也没有君主。荒野中无所谓诚实、公正、怜悯或义务。荒野中也没有什么人类资源,因为资源像靶子或害虫一样,只有当人们某种兴趣被唤起时才存在。”
7
荒野如此独立,执行着如此自我和内在的尺度,对人类又这般冷漠,那它还有积极的价值和意义吗?
当然有,它保留着地球亿万年的密码、基因和神奇,它是一切生命的图腾和母巢,它存在的合理性远大于我们和我们的想象。
试听一下罗尔斯顿的声音吧——
“这里有光与黑暗、生与死。这里有几乎永恒的时间,有存在了20亿年的一种遗传语言。这里有能量与生物进化……这里有肌肉和脂肪、神经和汗水、规律与形式、结构与过程、美丽与聪明、和谐与庄严……荒野是生命最原初的基础,是生命最原初的动力。”
这是个浪漫的回答。也只有这种浪漫,才配得上回答,才敢于和能够回答。这是实用主义和技术主义难以理解的。罗尔斯顿使用的是一种突破人类边界的“大地伦理”——它不再以人类利益和价值观为尺度,不再考虑人类得失,不再引入争议和谈判,甚至不再运用证据和知识,或者说,它认为荒野乃上帝之物,有着天经地义的神性价值和自在意义。
爱德华·阿贝说:“你可以认为地球是为你和你的快乐准备的,但若连沙漠也是你的,它为何只备很少的一点水?”人们常悲愤地究问为何一些王朝和古堡在沙漠里悄然蒸发了?其实真相并不神秘,只需请教一下那些土著——比如胡杨树和骆驼刺即可。像人这样大消耗量的种群,之于资源匮乏的沙漠,本身即负重超载,沙漠并不支持其大额存在。任何部族的消亡都死于自身的迷途和误入,无论它怎样一度兴旺,也只是错觉,它已透支了未来。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资源并非供人消费的,也无须人类命名和确认。像日月星辰一样,它们有自在的意义、目标和使命。人最恰当的态度,就是以远眺的方式保持敬畏和憧憬,而人唯一获得的,就是一片原始圣地在内心激起的美好情愫和宗教暖意。
8
按有限消费与合理需求的原则,人类的“拓荒时代”早该结束了,早该进入“护荒时代”和“崇荒时代”——以捍卫自然成就为自身成就的时代。
我们晚了吗?
是的,有点。
因为我们不仅超额完成了“拓荒”,还干起了“灭荒”的勾当。
看看这个时代吧,我们已不仅将荒野放逐天涯即收手,而是赶尽杀绝,欲将整个地球包括大气层都变成沸腾的“人间”。也许我们并不想如此,但事实上正不折不扣这么干。有探险者在沙漠中遇难了,我们在其倒下的地方竖一块碑,刻几行字,既表彰人类的勇敢,也算替同胞复仇——在我看来,这碑和一只乱扔的饮料瓶没区别,它们都侮辱并杀死了荒野的纯度。
眼皮底下,我们如火如荼的文明和蓝图,几乎消灭了所有的乡野。
而在远方,我们的征服欲、好奇心、成就感,正让荒野奄奄一息。
如果一个国家毁灭了其98%的天然荒野,却还在打余下的2%的主意、在想这点荒野是否太多余了的话,那这个国家的价值观真是发疯了。(霍尔姆斯·罗尔斯顿)
有组不伦不类的词,叫“征程”“进军”“开拓”,除誓师大会,每次朝未知领域的出发,都会像挥斧一样舞动这些词。人类语境中,它们似乎永远高尚,代表着正义的擒获、真理的探取,但就是这些词,却暗含杀气腾腾的掳掠意味。
我们所有行动的出发点,皆在于把自己当成了地球唯一的合法业主,事实上,这正是人类怒斥的王道威权和纳粹主义。从大自然系统中抽身出来,封许自己至上的生存特权,这是人类最沉重的精神堕落。文明的悲剧,即始于此。
我们现在所干的一切,我们的挥霍水准,差不多是以1000个地球为假设库存和消耗前提的,但事实是:只有一个地球!
9
再过几十或上百年,纯粹的大自然成就还有吗?
若地球只剩下人类的成就,只剩下人类自己生儿育女,那一定是最卑劣的成就、最丑陋的儿女。
我们不想牺牲天然的多样性以换取有序,不想以牺牲精彩的自然历史来换取系统性。我们要的是带有偶然性的恒常性。野性似乎有显得混乱,从而影响自然历史成就的危险,但这最后的荒野,恰恰增强了自然历史的成就,并给新的成就加上了一种兴奋。(霍尔姆斯·罗尔斯顿)
说人类意识不到危机,是不公平的,但危机之下,那些僵持的谈判与激烈争吵又显得不可理喻。争吵的原因,不外乎地区私欲和政治博弈,不外乎资源的控制与瓜分、责任的推卸与转嫁。这些年来,从围绕《京都议定书》的种种扯皮到“哥本哈根大会”面红耳赤的厮咬,都让人类的西装领带和所谓的“文明”蒙羞。
面对巨量的物种消逝,埃利希夫妇曾哀泣:“地球是一艘由人类驾驶的飞船,物种是这艘船上的铆钉,使物种灭绝,犹如恶毒地把铆钉敲掉。”虽然我不同意“人类驾驶”之喻(我认为是上帝驾驶或无人驾驶),但地球万物搭乘唯一的“生存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则是事实。不同的洲际、民族、国家,也许分处不同舱室和床位,但船只有一艘,前途只有一个,任何只顾舱位不顾船体的私欲,都是愚蠢而可悲的。
20年前,《自然的终结》一书的作者写道——
“如果有人对我说,2010年世界将发生极其不幸的事,我会在表面上显示关切,而潜意识里把它撂到一边。”
10
惠特曼说:“每当我遇到极为悲痛和苦恼的事,总是等到夜晚,走到户外星空下,以求得无声的满足。”
而星空,正是天上的荒野。
我常觉得,世人的烦忧,也许在于太倚重“人间逻辑”、太在意文明和习俗编撰的游戏程序,太迷信那些鼓吹价值观和伦理观的生活小册子了,所谓成败、正反、得失、荣辱、功过是非、幸与不幸……我理解川端康成的那句话:“如果一朵花很美,那么,我就有理由活下去。”我觉得这是跳出了“人间”“世事”框架的彻悟,他突然意识到了生命的另一身份:花朵身份,生物身份。他意识到了自己的“小”,和草木鸟兽一样的小小的自然身份。正是这种触地接壤、和泥土交融的感觉,让灵魂如释重负,不用在如风世事中荡秋千了。
我凝视过一些古老的树。我早年念书的地方——山东曲阜有2500年前的柏树,每次用掌心去抚触沧桑的树皮,感受其体温,揣摩其内部的年轮,我都隐隐动容。想想看吧,这样一棵树,它足以看着人类从幼儿到成年,从摇摇晃晃的学步到傲慢的航天发射……无数的时空,全部的文明,所谓博大精深的事物,都在一棵树的眼皮底下发生,犹如荒野中一群直立动物的玩耍。就像折子戏,你方唱罢我登场,再重大的历史,在一棵树眼里,也和一群顽童玩狗尾巴草无二……每想到这儿,我即觉得体内悄悄发生着变化,有一种倏醒、激活和畅通的感觉,古代、现在、未来——阻断的线路突然接上了,某种电流正驶过你,离生命和时空的真相越来越近,不用多余的言说,不用表达你的获得,而你明明获得了。
11
很多时候,“野地”能提供生命的另种向度、一种超越时空和经验的能量,那是一个清静而安详的空间,和亿万年前没大区别,越往深处体味它,它对你的滋养和浸润越浓,那种古老和原始给你的震惊越大……当重返“人间”时,一个人的和精神往往焕然一新。
1792年7月2日,黑格尔在给女友的信中说:“我时常逃向大自然的怀抱,以便在这儿能使我跟别人——分离开来,从而在大自然庇护下,不受他们的影响,破除同他们的联系。”
黑格尔投奔的,无疑是“乡野”。
想想那样一幅画吧:在虫鸣草寂、树叶飒飒的空旷中,生命的原初感、清晨感、婴儿感——骤然睁眼,尘嚣被远远抛开,个体的宁静、精神的自由、灵魂的纯真与谦卑——重新回归人体。无论沐浴感官,还是唤醒脑力,野地都是高能量的磁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