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Butterfly

我的生日是在一个很奇怪的日子——圣诞节。说它奇怪,是因为在美国,这是一个举国欢庆的节日,就跟我们的春节差不多。这一天,如果开心,那么很容易就会有所有人都在祝福你的错觉。要是不开心,那就是全世界的热闹抵不过我一个人的孤单了。遗憾的是,大部分时候都不开心。因为圣诞节,别人都是阖家欢聚,我却只身一人在外飘荡,而我的家人可能现在正在为另一个小孩挑选礼物。那一刻,特别想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怎样的人,是受人尊敬的先生女士,还是一对卑微的为生活而奔波的市井夫妻呢?这样的苦思往往都会在一声叹息中结束:一切都不重要了,他们在天堂一定是幸福的。

但是2009年的圣诞节,多年不过生日的我收到了一个巨大的惊喜。直至今天,我仍然难以相信曾经有人送了我一个这么让人感动的礼物。

25号那天是没有约定乐队排练的,鲨鱼应该要去陪陈妙,或者反过来说陈妙是要去陪鲨鱼的。马克很早前就告诉了我,这一天他要回美国陪他的爸爸。这样一来,就只剩下了kk和我。Kk说,我们都是没人要的人,应该组成联盟,然后见一对拆一对。我把这当做是一个邀请,愉快的接受了。

kk说:“既然要拆散那些腻死人的情侣,我们就要到情侣最多的地方去!”

一阵窃喜后,我们挤上了最繁忙的公交车,一路摇摇晃晃的到了沙田广场。沙田是B市的市中心,是这个城市最华丽也最热闹的地方,沙田广场则是中心的中心。

那天晚上的沙田广场,比寻常还要热闹。远远望去,似乎正在举办一个圣诞晚会。炫目的灯光,嘈杂的人声,kk在我的耳边大声的说:“J,你待在这里不要动,我去买饮料!”说完他就消失了。

我闲的无聊,踮起脚尖想看看舞台上正在表演什么节目。可是除了一堆乐器和几个模糊的人影外,什么也看不见。有些观众等的不耐烦了,开始离去,我忘了kk的嘱咐,兴奋的挤了进去。旁边有人抱怨道,怎么这么久还不开始表演,就在那里一直调音。听到调音这两个字,我越发觉得舞台上的身影有些熟悉,但是鲨鱼他们不是应该不在的吗?

这时,一个充满磁性的男声透过扩音飘进我的耳朵,“大家好,我们是Skin Shiver。我是鲨鱼。坐在后面的是鼓手kk,站在我旁边的是我们帅气的贝斯手马克。很抱歉让大家等了这么久,其实今天我也很紧张,因为我接下来要唱的这首歌,还从来没有在舞台上表演过。相信大家也注意到了,我们只有三个人。我们的主唱Jenny现在正在人群中,今天是她18岁生日。”

观众开始沸腾起来,大家左右观瞻,都想找出那个幸运的女孩儿——也就是我。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这是怎么一回事,一向容易兴奋过头的kk就透过话筒喊道:“J!你在听吗?快让我看到你在哪里?!”

我激动的说不出话来,愣在原地,整个世界安静的只剩下我的心跳声:咚,咚,咚,咚......惊慌失措又温暖无比。从来没有人这样为我做过,从来没有!我在心里一遍遍的重复着:这是6年以来,第一个真正属于我的生日,而不是该死的圣诞节!

我的红色头发一定很惹眼,鲨鱼温柔的视线透过重重人海将我锁定,他微笑着说:“这一首歌的名字叫做《Butterfly》,送给我们的主唱J,也送给现场的每一位观众......”热烈的欢呼和尖叫淹没了他的声音,那一瞬间,压在我心里的几座大山轰然倒塌。

我突然领悟到自己并不孤单,有那么一群人是这样的爱我,需要我。Kk高举手臂,敲了四下鼓棒,示意演出开始,悠扬的吉他旋律配合低沉的贝斯一遍遍的重复着那些意义非凡的和弦。鲨鱼深情的唱着:

今天也跟往常一样平平常常

睡眼朦胧的我又被人群挤上公交

Smoke mixed with fragrance 让人恶心的车厢

我在中途下了车 却不知道该飘往哪个方向

长长的走廊里 脏辫女孩儿弹得一手烂吉他

但她的歌声却美丽的让我迈不开步伐

Oh oh my butterfly

想问这个世界上还有比你更美的人吗

Oh oh she’s my muse

快跟我走吧 带着你的歌声 丢掉你的吉他

这种感觉就像 明天后天都会像今天一样美好

暗无天日的排练室里终于亮起了灯光

Oh oh my butterfly

想问这个世界上还有比你更美的人吗

Oh oh she’s my muse

快跟我走吧 带着你的歌声 丢掉你的吉他

...

他的声音穿过层层人海,挤进我的耳朵,回荡在我的脑海里。我在心里不断的重复着:他在为我而唱,他在为我而唱!眼泪毫无征兆的夺眶而出。“我被爱着”,“我被在乎着”,“这一天,我等的太久”,“在此刻死去也值得了”......我的逻辑已经无法将这些只言片语组织成完整的语句,而我的身体轻飘飘的,像要倒下去,又像要飞起来。

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应该对鲨鱼说两句话的。一句是“对不起”,另一句是“谢谢”。陈妙说的对,我根本还不了解她,就说自己是她的好朋友。我总是对陌生人倾注太多的感情,却忽略身边那些陪伴我更久更长的人。在他们确定交往这件事上,我应该站在鲨鱼这边的,而我不仅没有,还冲他发火。他没等到我的道歉,却依然给了我那样大的感动,一句“谢谢”都显得太单薄。而我竟然什么也没说,只是一个劲的蹲在地上哭。

一开始,大家都以为是我太感动了,后来大有越劝哭得越凶的架势,所有人都蒙了。鲨鱼说他送我回家好了,但是马克说他不放心,还是他送我比较好。鲨鱼吐了一口粗气,大概是不想形势变得更加复杂,他搭着KK的肩膀,说:“好好好,你送你送,我俩这就走。”搞不清楚状况的KK,莫名其妙的就被鲨鱼拖着一起走了。

他们走后,马克把我从地上拉了起来,我的腿又酸又麻,两眼发黑,不由自主的就靠在了他的身上。马克先是一惊,随即张开双臂,把我抱在了怀里。待缓和过来,我俩都尴尬的别过了头。我一抽一抽的停止了哭泣,他看着前方,淡漠的说了句:“我们走吧。”

脸上哭过的泪痕还没干,冷风吹过来,一阵阵刺骨的疼。这让我想起了圣路易斯的冬天,很多个覆盖在加拿大南侵的冷气团下的冬天。

我在学校没有朋友,尽管我上的是当地最豪华的私立学校。美国学生看待我们这些来自不发达地区的留学生,就像看待一个个没文化的暴发户似的。我从来不敢在学校里过于张扬,我总是费尽心机让自己埋没在人群中,不被发现。直到我遇见了Bill。

那天,天气比寻常暖和了一些,很多父母都带着自己的孩子来到了华盛顿大学旁边的森林公园游玩。我穿着一件枣红色的及膝羽绒服在公园里散步晒太阳。突然,一个黑人少年踩着滑板冲到了我的面前,我来不及闪躲,两人一起倒在了地上。

他迅速爬起来,一脸焦急的看着我问道:“Are u ok?”滑板撞到了我的小腿骨,疼得我眼泪直流,我一边说着“Yes.That’s all right”,一边努力的试图站起来。

尽管我一直强调休息一会儿就可以了,但是黑人少年依然坚持至少要带我去医务所。迫于无奈,我只能在他的搀扶下,一瘸一拐的进了附近的医务所。在等待检查结果的期间,我们互相做了一个简短的自我介绍。由此,我知道了他叫Bill,他的父母移民来了美国,而他是在圣路易斯出生的。

检查完后,意料之中,医生说并没有什么大的问题,让我好好休息,又给我开了一些外用的药物。Bill送我回了家,作为主人,我不得不邀请他进屋喝了杯咖啡。

他非常热情的关心起我的日常起居来,然后,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他说:“We are friends now.Don’t forget to keep in touch.”由此,我有了在美国的第一个朋友,遗憾的是,仅仅是第一个朋友,而没有发生其他的第一次。

如果说滑板是Bill的业余爱好的话,那么乐队就要算是他的主业了。黑人在节奏和运动这方面的确很有天分,作为一名职业鼓手,这个热情阳光的18岁男孩在圈子里还算小有名气。我不能评价他的外貌,因为我实在不知道怎样去评判一个黑人是帅还是不帅。我看过他们乐队的很多场演出,直到他们的主唱不干了,我代替她站到了舞台上,俯视着下面一片黑压压的观众。

人们常说,不要嫌弃那些平庸的人太保守,人家的青春指不定比你还疯狂呢。大概,我的疯狂就在圣路易斯的小酒吧里燃烧殆尽了。15岁的年龄,父母不在身边,大把大把的钱,如果不做点什么,似乎都对不起这天时、地利与人和。

我模仿别的摇滚乐手在耳朵上打了很多个耳洞,还纹了纹身。在学校里,我会用我的长发把耳洞遮起来,穿起长袖T恤和牛仔裤,以求别人不要看到那些我纹在身上的脏话。每当放学,我就像个饰演多重角色的间谍一样,偷偷在洗手间换上我的超短裤和皮夹克,把头发高高的扎起来,对着镜子小心的画好眼线。

尽管我努力的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或者说是圣路易斯人,也依然阻挡不了Asia girl这个名字在蜂拥而至的年轻人间的传播。一开始的时候,我很害怕别人叫我Asia girl,我怕那些人会在我演出的时候把我扯下来,打我,骂我。渐渐的,我发现人们并不会这样做,这个称呼应该是赞美,尽管还是带着美国独有的种族歧视的味道。后来,在参加各种派对时,我都会在“Hello,I’m Jenny”后面加上一句“You know,that Asia girl”。

随着名气一起来到的是艳遇。我说过,我所理解的爱情就是建立在两个人互相不讨厌的基础上便好了。其实,这种感情乍一听很平淡,深究起来,却也是外貌协会资深会员的狡辩罢了。

常听见有人说,外表漂亮的人,里面可是塞满了毒药。某种程度上来说,我的确也认同这个说法。但是认同并不代表我要以此为戒,毕竟毒药能毒死的只有真心。

有一个叫做Brandon的男孩,让我印象深刻。他本来是另外一个乐队的吉他手,除了发色是棕色之外,发型跟鲨鱼是很相似的。我们在一次野外露营活动中认识,他不像其他摇滚乐手那么狂野,特别是当他弹起木吉他唱着加州旅馆的时候。

我当时就该想到的,越是纯情的男孩子,分手之后越是难搞。我们恋爱了,如胶似漆的恋爱了。他的纯情一开始让我觉得很新鲜。电影,鲜花,单车,午夜的漫步,和雨中的告白。这些,甚至到现在我偶然想起的时候,依然能让我的嘴角不自觉的上扬。

后来,我们乐队的吉他手因为要搬到另一个城市去而不得不选择退出。我万万没有想到,Brandon居然离开了他们自己的乐队,转而想来填补我们乐队的空缺,更让我不解的是,他居然还把这当做一个惊喜送给了我。

每一个圈子都是这样,坏消息的传播速度让你不得不怀疑这个圈子真的有那么小吗?

如果说之前Asia Girl 的名头还是赞扬的话,那Brandon 的出走则让这个名字变成了婊(hexie)子、狐狸精的代名词。说不在乎这些那都是假的,乐队变了味道,演出变了味道,音乐也变了味道。我开始对Brandon这个人感到恶心,甚至是恨,他的出现打碎了我最为珍视的东西。我好后悔那个开始,好后悔遇见了他。

终于有一天,因为歌曲风格的问题,我们大吵了一架。我提出了分手,他抱着我,说他错了,什么都听我的,求我不要离开他。但是我对他原本就没有爱,现在更是多了一份恨,怎么能回头呢?

我不知道Brandon离开我之后在外面散播了怎样的谣言,但是明显的,我感觉到这个圈子已经不那么待见我了。为了这个乐队的未来,也为了我在美国的第一个朋友Bill,我必须要离开了。恰好,爸妈让我回国,这至少也让我走的不那么难堪。

跟Brandon的这段感情除了让我明白纯情男不好招惹之外,还让我深深的领会了一个道理:永远不要跟乐队成员恋爱,不论是音乐上的争论,还是感情上的波折,都难以解除互相的影响,失去其中任何一个,另一个也就完蛋了。

“要我送你上去吗?”马克的声音突如其来的打断了我的思绪。

“呃!?”我惊愕的抬起了头,随即尴尬的笑了,“哦,到家了啊!”我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21:17,心想马克大老远的送我过来,怎么样也得请人家上去坐一会儿,于是我说:“都到这儿了,去我家喝几杯小酒呗!一会儿再走。”

后来,我常常想,要是那天我没有让马克留下来陪我喝酒,我们几个人的命运是不是就会变得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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