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宫里,有一条长河,是通往宫外,宫里小桥流水,荷塘,水潭的水都是汇集到此处,所以这次游花灯,是顺着长流而下的。
不过在逛花灯前,萧绪和楚倾颜先是往荷塘走去。
虽然上次已经参与了一次赏荷诗会,不过真正说到底,京都里的荷花没有哪一处时比得上宫里这精心培育的。
所以一时之间聚集在这里赏花的人尤其多。
人一多,就担心走散,这里年轻人居多,没有那么深的官职观念,小孩子跑跑跳跳,很容易就撞到人,萧绪将她往身边带了带,护着她前行。
有他在,楚倾颜不用分心看路,四下张望,“咦,芷静呢?怎么一眨眼就不见了?”
“应该是溜了!”方才庞芷静走的时候,朝他挤眉弄眼,看起来是个有眼力劲的人。
萧绪淡淡地回着,只要没有人来占小家伙的时间,他其他都不关心。
楚倾颜有些遗憾地叹气,“还想着和她聊聊,不过算了,她身边有侍女,我就不担心了。”说着她很快就将可惜抛之脑后,抱着他的手臂歪头粲然问道,“那咱们先去哪里?”
她不知道,每次她露出这样孩子气的一面,有多么让他心动!
萧绪的心一紧,伸手覆在她的手背上,深吸了一口气,强忍着将她带到角落拥入怀中蹂躏的冲动,轻咳一声转移视线,随手一指道,“去那吧!”
话落,身侧的人惊咦了一声,“大冰块,你今天真的是走入了人间,染上烟火了。”
他一愣,顺着方向看去,待看清后,不由想要扶额,他匆忙间指的地方居然是前面人流最为拥挤的地方,他确实很少走近这么热闹的氛围,而且也不喜和这么多人接触。不过听着小家伙语气里的雀跃,他就不觉得这个意外有多令人头疼了。
既然她喜欢,就依着她。
“我本就在人间。”而你,是我最美的烟火。
最后一句话,他隐在口中,没有说出。
她娇然一笑,然后在他的护行中缓缓朝最拥挤的人流中心走去。
虽然萧绪身边没有带多少人,但是两人身上散发出来的贵气,以及身边护卫身上的冷冽硬气,路上相遇的人,都不由自主为他们让路。
有的人,就是这样,不言一语,你只需看一眼,就知道与他们的差距。
最佳的赏荷位置已经再也挤不过去了,楚倾颜便拉着他走到了白玉桥之下,站在边上,越过那挤挤的人群,眺望着那池面上的荷花。
“哇,这荷花好多种颜色!”楚倾颜忍不住发出惊叹。
在最近的边上,就有蓝紫花色的莲花,亭亭玉立在池面上。
“那是蓝睡莲。”
“那、那边那个是什么?”萧绪看着她熠熠生辉的眼眸,不由充当起了解说,然后他指着再前面一点的莲花道,“那是黄睡莲,白色的是百花观音莲,还有那是披针粉,赛锦……”
她像是个好学的弟子,每看到一种新奇的品种,都要忍不住求教,而今日的萧绪格外有耐心,不仅从品种类别,讲到花期,看到她崇拜的眼眸,他觉得比打了一场胜仗还要有成就感。
一圈下来,她已经把大池塘的品种都认得七七八八了,这多亏了这个无所不知的师傅。
“大冰块,你怎么什么都知道?据我所知,还没有什么你不会的!”她如今都快要把他当成偶像了,眼底倾慕明显。
萧绪摸了摸鼻子,其实他并没有都知道在,只是这些还在他认知的范围内,不过看到小家伙这样小女子神态,他觉得不枉当初那几年走南闯北的游历。
不过萧绪完全没有那种他花费那么多年求学游历最后却成了哄媳妇技能的自觉,而且还满满的自豪感。
“还想玩什么?”萧绪淡笑着问道。
闻言,楚倾颜四处看了看,最后目光定格在远处的河边,她一下子蹦跳起来,“大冰块,我们去放花灯吧!”
萧绪随着她的目光望去,那一处灯火璀璨,五颜六色花笼在水面飘荡着,煞是惹人注目。
于是一行人便转移了阵地,往前方移动。
这次可苦了随行骁烈骑,他们哪里知道主子今日哄媳妇的兴致那么高,他们不仅要护着两位主子不被人冲撞,还要小心周遭情形占据最有利地位,简直是折磨。
河边不远有个小亭子,里面有太监负责看守,上面放置了各种形态的花灯,还有笔墨纸砚,以供来者在上面作画或者题字。
“大冰块,听说在花灯里写上心愿,心诚放下去就会实现。”楚倾颜拉着他走到亭子边,指着上面一排排花灯笼笑着。
萧绪觉得这种不过是人将不可实现的愿望寄托在这种方式上,以求得心安罢了,不过小家伙想要玩,他便奉陪到底。
那看守的太监是个有眼力劲的人,一见是俩人,立即殷勤招呼,推荐着最好的花灯。
楚倾颜挑了个天女散花灯,给他挑了个狮子灯,然后将笔和纸递给他,催促他快点写。
萧绪看她一眼,没有拒绝便接了过去。
看他如此配合,楚倾颜抿唇一笑,然后也拿起纸认真写了起来。
琉璃灯火,月影绰约下,光彩照在了她的脸上,映得小脸莹白如雪,娇俏绝丽,萧绪在那一霎有些看痴了。
琉璃美人立,绝艳低眉时。
“好了,我写好了,你呢?”
楚倾颜完全没有发觉身边人的走神,吹了吹纸上的墨迹,然后朝他扬了扬手。
萧绪这才回过神,在纸张上随笔写了写。
很快纸张就都装进了花灯里,萧绪帮她提着灯笼,两人走向了人迹较少的岸边,然后像是小情侣般,学着将灯笼放下。
萧绪对这个没有太多的兴致,随手搁下就像是完成任务,然后转身等她,这时候,他看到她双手虔诚地放置在胸口,低低说着什么后,最后才朝他跳来。
看着她低眉顺眼的样子,萧绪突然想起了,这么多年来,他对她始终都没有感觉到厌烦,相反,每一日的相处,对他来说,都是生命的馈赠。
正如小家伙所说的,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