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花脑子才没坏,你这个蠢丫头。”宁王推门进来,换了一身干净冰兰色带暗纹的锦服,脸上的笑容如门外的骄阳。
“六王爷。”荷花又叩了一个头。
“起来起来。”宁王摆摆手,坐到林小宁身边笑道,“吃饱了?”
“饱了,一笼包子,两大碗粥,肚子都沉甸甸的。”
宁王乐道:“那昨夜睡得可好?”
“嗯,好着呢,你来了,就睡踏实了。”林小宁说道。
宁王眼神顿时软了,声音也轻柔:“我的丫头受苦了。”
“唉唉唉,荷花还在好不好。”
宁王看了看荷花:“荷花是个聪明的,比梅子知道一些宅院里的事。宰相门前还七品官呢,等我们大婚后,她也成了家,你说,王妃院里的管事妈妈比起那庶民,哪个体面滋润?”
“哦,原来是我沾了你的光啊,我以为我医仙小姐也是不错的呢。”
“比起宁王妃,还是差了。”
林小宁撅着嘴笑道:“那我不是攀上高枝儿了,你以后可不能欺负我,不然我不嫁。”
“嗳嗳嗳,荷花还在好不好。”宁王取笑着。
荷花又羞又窘的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
宁王笑道:“荷花要做管事妈妈,还得历练才行,但凡王府的管事妈妈或婆子,都是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的,你主子只是与我说上几句俏皮话,你就臊成这副模样。”
荷花更羞臊了,脸红得不敢抬头。
林小宁吃吃笑着:“那就从宫里派个妈妈来调教下荷花吧,我只有两个贴身丫鬟,梅子现在做了医官,就只有荷花了。”
“嗯,等事情了结后我就安排。这两天你还是不要独自外出。想出门就得告诉我,我带着你,知道吗,老道的事没完呢。”
“我现在就想外出,”林小宁兴高采烈地站了直来,“走,陪我逛街去。”
裕县的街市还算繁华,宁王头一次陪人逛街,林小宁让他觉得新奇无比,以前一直没有机会看到她如此新奇的一面。比如,她上街牵着他的手,一点没有半分忸怩。
她一路买一些小零食。买二份,他与她一人一份,就边走边吃。这种平民恋人的感觉让宁王心里充满着不知名的甜蜜。
还在路边摊上买了好几朵头花,用他的眼光来看,那头花倒算精致。但完全不如京城的时尚,买个什么头花呢,头花又不值个什么钱,不如买些首饰。可她说是她妹妹小香独爱头花,是童年梦想,是执念。
她解释着:那时家里穷困。没有漂亮衣裳,更没首饰带,小香虽然是个小姑娘家。但哪个姑娘不爱美,不好打扮啊。后来她平生第一回进城,给小香带了一朵头花,小香高兴得不行,烧火做饭都不肯取下。那头花不仅仅是头花了。是小香的梦想实现的一朵前兆,是小香改头换面生活的一朵预示。小香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全来自于一朵头花。所以,小香后来有了许多首饰,却仍是喜欢收藏头花。
他听了本应该心疼才是,可她诉说这些的神态语气,撇嘴瞪眼,根本就是一种作弄妹妹的恶趣,好好一桩唏嘘事,给她说得一点伤感也没了。他也委实想发笑。
她还硬拉着他去成衣店买了一件万福金纹的锦袍,加上一条金光闪闪镶嵌着玉石的腰带,非让他换上,说是本来秋收时收租子就打算让他穿这身的,虽然他没去收租,但逛街穿着也一样,一个布衣女,配一个地主男,那是天下绝配。
他拒绝不了她的祈求眼神,硬着头皮换上这件可笑得令人喷饭的衣服,她竟然一脸痴迷,叹息摇头,暖昧低语:真是……一笑万古春,一啼万古愁。
他要疯了,几乎不忍看镜子。
但他却又快活极了,这丫头,自他穿上这身可笑的衣服后,眼神就没离开过自己,那样的痴,那样的迷,那样的爱慕……
他低声问道:这身衣,可否是你的执念。
她白了他一眼。
他笑了,他说对了。
林小宁也很快乐,她前世三十年,到现在,已不记得与曾经的恋人逛过几次街,除了大学时的疯狂纵情外。但那些过了太长时间的事,再回忆起来,却是像隔着屏幕看他人的故事一般。而现在,身边的男人,实实在在就在身边,还是个官n代,富n代,是皇家贵族,还是个帅哥哥。
其实他笑起来有些傻,尤其是看她吃东西时,他的表情会有些傻,换上地主服后这种傻更加明显了,让她觉得他真实极了,真是亲密啊……
“你笑起来的样子有点傻。”林小宁满心快乐,笑着低语道。
“哦,傻?”
“嗯,你长得帅,可有时笑得会很怪,有些笨笨傻傻的样子。”
“是嘛?”宁王大汗,从没人这样形容过他的笑。
“嗯,可我喜欢,你笑得傻傻的样子,可亲可亲呢。”
宁王心里又酥了,这个死丫头,小坏蛋,一直当众调戏他。
当初她在山上救他,被他强要走了大黄;后来他扮王大人到桃村,两人有些言语交谈,他怪异那次山上看她产生冲动;到了京城他身份大白,在医仙府遇刺,两人突就那样亲在一起了;再到他偷偷摸进她府里与她亲近;再到她去西南止疫再次救他,他们之间,甜蜜有之,沉重有之,但这样的光天化日下的轻松趣致,百般快乐,却真的没有。他从没有尝过!对比死去的奸细王妃,才知道,原来男女欢乐并不止是在府里、在后花园、在床榻上……
唉,他被丫头带坏了。
宁王与林小宁一直逛到中午,大包小包塞得满满鼓鼓的。宁王穿着万福金纹的地主服,身上挎满了大小包袱,脸上表情越发呆傻了。
“吃碗馄饨垫下肚子再回去。”林小宁欢声道。
大刺刺地就拉着他到一家小食肆里坐下了,叫了两碗馄饨。
小二上馄饨时叫的声音响亮无比。
热气腾腾两大陶瓷碗“咚”的一下放在他们面前,清清荡漾的汤里游着无数透明皮的金鱼。汤面上浮着油花与葱花,香气扑鼻。
宁王突然发现大名朝竟然有着太多他不了解的事物。他过过尊荣无上的生活,又过过艰难困苦的日子,在军营里,吃得粗,没有半分滋味,但为了填饱肚子硬着头皮吃,慢慢就习惯了。更有时,米饭还是半生熟的,又或者不够吃。对于他来说。生活是二种,一是京城里的锦衣玉食,二是军营中的风餐露宿。
这是便是第三种。无法言说的第三种。
“快吃,”林小宁笑着,“好香。”
“小心吃,好烫。”林小宁嗤着嘴又说了一句。
宁王突感眼眶润润的,只觉得无比感动。这样的方式与心爱的人相处,说这样的话,天空中太阳如此明媚,人心如此快乐,天下间百姓生机勃……
庶民生活竟是这样滋味悠长,如此简单却如此乐趣。
一时竟有万物有情之感。和顺老和尚说过,天下万物皆有情。
就连碗中的如金鱼般游动的馄饨也充满着精致的情怀。
这才是真正的万物有情,这许多年来。尊荣也好,沙场也好,生也好死也好,如今想来,当初他是那么肤浅。万物皆有情是从没真正理解过的。
他顿时明白了,和顺老和尚曾说。你其实没明白。
这次是他真的明白了。
当宁王与林小宁行入客栈时,安风与荷花还有裕县三虎的下巴都惊得快要掉下来了。
倒是家福大声叫着:“啊,姐夫这身衣裳好气派!”
“哈,我的小家福就是有眼光。”林小宁开心摸了摸家福脑袋。
安风脸抽了又抽,不忍再看宁王一眼。
荷花狠狠忍着笑,低着头上来接过宁王身上的包袱,道:“六王爷,小姐,午餐摆好了,就等着你们呢。
“周少爷呢,还病着不能起身吗,要不要送到他房里去?”林小宁问道。
“还是不能起身,饭菜已送去他房里了,是专门为他备的,大夫说他要吃些清淡些的。”荷花说道。
午饭后,安风与宁王关门商议着,随后安风就把三虎叫了进去,吩咐安排,老二与老三就带着千里如风出去了。
然后虎老大守院,安风休息一会。
饭饱神虚,林小宁觉得又困了,对宁王道:“我又想睡了,我真像一头猪。”
“那就睡。”宁王笑着把林小宁抱上床。
“不嫌我是猪。”
“怎么会呢,我还怕你嫌我呢。”
“嫌你什么,嫌你是个鳏夫吗。”
宁王大笑,“那鳏夫你嫁不嫁。”
“嫁,当然嫁。”林小宁眯着眼,痴迷看着宁王的万福金纹地主服。
“嗯,一年后如何,这回送你回桃村就提亲,我们的婚嫁之事是由内务府承办的,订亲到大婚最快也得足一年才够。”
“嗯,不急,我还小呢。”
“你还没告诉我你多大呢。”
“今年的除夕夜,就十五周岁了。”
“我可是比你大七岁呢,嫌我老不?”
“嫌。”
“那你就嫁过来,天天嫌我。”
“好……”林小宁含糊应了一声就睡着了。
宁王看着熟睡的林小宁,放现帐帘,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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