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扶辰气淡神闲地道:“他是大夫精通医术,论打架他不是我的对手,但是论到用毒用药我又哪里是他的对手,我若是能将他毒成这样子的话,我必定会再加重一些药量,直接将他毒死拉倒,或者直接拿刀一刀将他的脖子抹了更加省事。
明夕歌听他的话觉得有些道理,论打架的话十个苏浅忧也不是沈扶辰的对手,但是若论行医用毒的话,那就是十个沈扶辰也不会是苏浅忧的对手,只是这件事情若说和沈扶辰一点关系也没有的话,她是无论如何也不信的。
她抿了一下唇,沈扶辰淡淡地道:“我们两个一直去采参刚刚好。”
他的确没有给苏浅忧下药,只是去找了宋离歌,那药是宋离歌下的,宋离歌是苏浅忧的师父,也是他的舅舅,他要说服宋离歌算不得是太难的事情。
明夕歌看到他微微有些上弯的唇,不知为何,总觉得他的这副样子实在是有些小人得志。
她轻轻叹了一口气,问道:“我们要去哪里采参?”
“长兴山。”沈扶辰答道:“那里的参质量最好,数量也最多。”
明夕歌近来恶补了一下在本朝的地理,她已经知道她们所在的苏城位处整个王朝的极南之地,那里挨着南芜,而长兴山则整个王朝的西北面,离苏城甚远,他们这样坐马车去的话,以日行一百里的速度,他们大概需要坐上十五天的马车,这路途不可谓不远。
她原本不是太想和沈扶辰一起去的,只是一想到她的手边没有多少银子,再想起怀仁堂前期可以没有太多入账的事情,她就觉得这一趟还是需要跑的。
两人每天天一亮就出发,中午稍事休息,晚上天黑的时候再寻客栈住下,如此行了三天之后,已经来到距苏城约有五六百里地的一个小镇。
那个小镇的风景甚好,人品不算多,沈扶辰熟门熟路的带着明夕歌住进了一家客栈。
明夕歌这几日发现一件事,沈扶辰虽然是个养尊处优的王爷,但是对于沿途的一切极为熟悉,哪里有客栈,哪里有好吃的熟到不能再熟。
她之前只见到他血腥蛮横以及脑回路结构异于常人的一面,却没有料到他竟还有这样的一面,他在那些普通百姓的面前虽然算不得斯文有礼,却也未见一丝蛮横,与普通百姓相处还算有商有量。
他们在那家客栈坐下之后,沈扶辰点了几个精致的小菜,然后再要了一盏茶,明夕歌喝了一口茶后赞道:“好香的茶!”
客栈的老板笑眯眯地道:“这位公子识货,姑娘也识货,这茶是我们这里的名茶,名叫雀舌茶,也唤处子香,是清明前夕让未出阁的采茶女放在肚兜里带回来的,绝对是珍品中的珍品。两位来的正是时候,我这里也只余下这最后一两了,往后的客人就算是出万金也没得喝了。”
他很会做生意,将那茶说得如珍似宝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