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圈丘陵矗立在天边,终于让这平坦的视野有了起伏,但大旱还是让天地间的颜色归于统一,都是一片枯黄。
黄色的没有长草的土地,黄色的被灰尘笼罩的天空,黄色的枯草。
孙元骑在马上,将目光投射到远方。
时值五月,阳光猛烈,热辣辣的风吹到身上,感觉整个人都如同置身洪炉之中。汗水如泉水一般涌出,瞬间又被吹干。
在大暑天出征绝对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情,穿着铠甲只需在阳光上呆上片刻,盔甲就会变成烤箱。
身后的骑兵都脱掉了铠甲,只穿一件单衣,大张嘴微微喘息。
已经有一天没有喝水,部队所携带的饮用水必须先供应战马,大家的嘴唇都变成了白色,干得裂了口子。
宁乡军自成军以来,打过许多场恶仗。可那些仗都是在隆冬时节,大热天上战场的事情还是头一回碰上。军中的主力大多是北方人,尤其是这两千多骑兵更是如此。
北方人不耐热,此刻,所有人都热得快要昏头了。
刘超叛军应该就在远处瞪着眼睛观察着自己这支新加入战团的援军。这几日,他已经发现了好几队贼军斥候。
不过,等到自己也派出斥候,敌人的侦骑却脚底抹油飞快地逃了,显然是不想太早同宁乡军接触。
宿州境内睢水、北肥水、还有黄河和黄河的支流交错纵横,黄河每年都从黄土高原带来大量泥沙,经过上千里的累积,这里的土层极厚,也非常肥沃。也因此,这里一直都是中原的产粮地。可自从明帝国中央财政破产之后,河工尽废,黄河也是几年就泛滥一次,将这片沃野糟蹋成不毛之地。
如今又是大旱加上兵灾,百姓更是大量逃亡,其荒凉之处,更胜过京畿地区,已经完全没有经济价值。
问题的关键是,宿州位于安徽北部,襟连沿海,背倚中原,承东启西,是安徽的北大门。此地除了眼前的相山丘陵地带,其余地区都是大平原。如果宿州丢失,敌人可以沿着这一马平川南下,朝发,夕可至中都凤阳。凤阳那地方连段象样的城墙都没有,在冷兵器战争时期,相当于一个脱光了衣服的女子,没有任何抵抗能力。
凤阳、宿州一失,整个安徽北方就算是被刘超控制了。将来背依河南的李自成大军,无论是南下南京,还是北上攻打徐州,或许向东占领淮安地区,战略上都处于主动地位。
如今,孙元正站在这扇安徽门户之前。
宿州对于刘超叛军来说是南下的门户,对于孙元来说何尝不是北上进入河南的门户。
因此,对于双方来说,此地都势在必争。
过了凤阳之后,孙元顾不得休整,日夜不休,换人不换马,用了两前三夜时间终于赶到了相山地区。此刻的宁乡骑兵军人人都是疲惫欲死,不但战马的马鬃上全是灰尘,就能士兵的铠甲上也蒙上了一层厚实的泥垢,头发更是乱糟糟地虬结在一起,看起来如同刚从深山里杀将出来的野人。
从凤阳出发的时候,孙元就派斥候骑兵和马士英联络上了,在接下来的两天之中,部队和马士英部的往来联络络绎不绝。
据马士英说,刘超在永城反叛之后立即带着大军南下攻打宿州。马士英的庐凤军都是新兵,人马有一万余人,可真正上得了战场的也就他手下的一两百余家丁。如此微薄的力量自然没办法在野战中和刘超较一长短。所以,马总督就将部队拉进了宿州城,据城死守。
好在宿州乃是兵法上所说的冲地,城墙很是厚实,倒也勉强守住城池不失。
实际上,从宿州到永城再到归德府直至开封乃是河南和安徽的交通大通道,这一路上的几座城池都是坚城,没有一座是好啃的。
本来,马士英的想法是他先守城,依靠宿州的城墙消耗刘超的有生力量。等到敌人在惨烈的攻城战中付出极大代价,士气低落时,宁乡军一到地头,只需一战就可彻底解决问题。
可惜,这个刘超在攻了一下城之后就将部队撤了下来,不上这个当,然后养精蓄锐地静候宁乡军的到来。
“这个刘超还真是狡猾,某不知道是该为宿州人庆幸还是应该感觉郁闷?”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孙元一则以喜,二则以忧。在经历过惨烈的济南攻防战之后,他是直观地体会到攻城战在冷兵器战争中究竟是什么概念。刘超不打宿州,城中的百姓也可少些死伤,确实一件让人欢喜的事情。
忧虑的是,敌人以逸待劳,而自己千里驰援,这地方又旱得厉害,部队也极为疲乏,战斗力比起以前却是下降了不少。以军队这样的状态,要想解决刘超,却不是那么容易。
“刘超不打宿州,不能取城中的军资人力以为军用,他又能在这黄泛区立足吗?”孙元忍不住讥讽地一笑。
“孙总兵,如果不出老夫意料,刘贼大军明日就会前来挑衅,想拣宁乡军没有得到任何休整的便宜。”孙元旁边,马士英一身大红官泡已经被汗水彻底侵透了,被灰尘一扑,变成了暗红色。
他也没想到孙元来得如此之快,大喜过望,立即带着庐凤军主力过来汇合。
孙元笑道:“从来只有我宁乡军拣别人便宜的,还真没被人算计过。这个刘超反叛这么久了,还没能拿下宿州,也不知道他是愚蠢还是无能?”
正说着话,一阵风吹来,卷起滚滚黄尘,天地之间一片朦胧。马士英身上的大袖被吹得飘飞而起,脸上的泥土被汗水冲出一道道黑色的痕迹,看起来有些狼狈,全然没有两榜进士,总督一方的朝廷大员的潇洒。
马士英淡淡一笑:“孙总兵你还是小瞧那刘超了,老夫本是贵州人士,当年刘超平定安邦彦叛乱出任遵义总兵的时候,同老夫也有过一面之缘。据我看来,此人颇有用兵手段,为人狡诈。当年在贵州,就很打了几场可圈可点的仗,确实是个人物。兵法上说得好,不守无援之城。孙总兵这次来宿州所带兵马不过三千,显得单薄。他是想集全力先吃掉宁乡军。只要打掉宁乡军,宿州必然震恐。又因为外援断绝,城中军民必然逃亡。如此,就能不战而下宿州。因此,孙总兵却不能存有轻视之心。”
自从与孙元合军之后,严格来说,马士英已经成为之支联军的统帅。
孙元自然知道明朝的文官们带兵打仗不成不说,还尽捣蛋。而且,这个马士英又是历史上出了名的大奸臣。在大学读书时,孔尚任的《桃花扇》乃是必读书籍。在那书中,他马士英和阮大铖可是被作者黑出了翔。
老实说,孙元对于他是不抱任何幻想的,就琢磨着如何不被马士英夺去军事指挥权。否则,他瞎指挥一通,这仗打不赢不说,还要将自己的骑兵军赔进去。
出乎孙元的意料,两军汇合之后,马士英却并不插手任何军务,一概事务都交给孙元处置,这让孙元高看了这马老头一眼。
心中还琢磨着这个未来的奸相是不是想笼络自己,必须,宁乡军实在太能打了,这些年,不知道多少人粘了自己的光抢了战功升官发财的,孙元从来不讳以最大的恶意去揣度这个历史上有名的大奸臣。
他也预计着马士英会找自己长谈一次,许下不少愿什么的。
可说来也怪,马瑶草自从与孙元合军之后,都保持着淡淡的疏远,两人之间仅仅停留在公事公办的程度。
这样的感觉让孙元感觉很舒服,很自在,也懒得刻意同他接近。
“不是孙某小看那刘超。”孙元吐了一唾沫,呷呷笑道:“若我是刘超,就算不愿意耗费力气攻打宿州,也不可能平白将日子消耗在这里。我必先分兵扫荡灵壁、固镇、蒙城等地,补充部队,抢劫粮秣。宿州地瘠民贫,大军云集于此,每日的消耗都是一笔巨大的数字。他囤兵于此,战略上已经输了一筹。且,贼军初起,都是没有经过训练的乱民,正该靠着胸中的一口气抢劫财物,鼓舞士气。若是拖延得久了,看不到实际的好处,如何收拢人心。所以,刘超也不过尔尔,必败也!”
孙元如今是金吾将军,品级和马士英相同。可明朝文贵武轻,孙元在他面前说出这番话来,已是大大地无礼。
马士英手下的几个幕僚都面带愤怒之色,马士英却还是一脸的恬淡:“孙总兵,以刘超以往的战功,可见此人是个沙场骁将,不可太大意。还是早些扎营休养士卒,说不定明日刘贼就会杀过来。而且,此人善于用计,最喜突袭。当初在贵州平定安贼反叛的时候,就经常使用夜袭手段获取战果。宁乡军全是骑兵,利于野战,若是摆开了阵势作战,刘贼手下都是步兵,必须不是我军对手。换我是刘贼,说不定今夜就会偷袭宁乡军老营。”
孙元点点头:“马总督说得是。”心中却不以为然,什么骁将。当初刘超在永城聚军说是要去打李自成,可临行的时候见闯军势大,却是畏惧了,甚至不惜反叛。这也叫骁勇?
说起用计夜袭,嘿嘿,那就是一个假设。
我宁乡军军纪严明,夜里斥候的侦察圈子也撒得很开,可不是想偷袭就能偷袭的。
见孙元一脸不以为然的样子,马士英也不再劝,当下就带了自己手下的军队觅地扎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