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死死打量她半晌,摇摇头。
“你为什么认识我?你到底是谁?”
她笑笑:“其实,我也不认识你。”
“那你怎么知道我是小狼王?”
她指了指他手里的狼牙棒,又看了看他左手牵着的单峰骆驼:“我猜的。”
小狼王松一口气,哈哈大笑,难道自己在九黎广场已经帅名远扬了?估计是那些花痴少女到处形容自己的英俊潇洒,所以,这个普通少女便也来追逐偶像了。
他以为肯定是这样,便也不以为意,只随手道:“帅哥你已经看够了,你也别再跟着我了,乖,回去吧,我担心你再跟着我,会被我迷得七晕八素,从此相思入骨……回去吧,还是回去吧……”
言毕,转身就走。
走了几步,忽然听得身后又是一声:“小狼王……”
他觉得有点奇怪,又回头,只见那少女满脸的失望之情,眼中甚至有悲伤之意:“你……真的不认识我了吗?”
他一怔,“我该认识你吗?你到底是谁?”
摇摇头,自言自语道:“九黎的姑娘,搭讪的方式已经改了吗?罢了罢了,要是漂亮点儿的,我也能忍一忍,可是,这位也实在是太普通了……实在是没有胃口了……”
言毕,转身就走。
走出去很远,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可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
他停下脚步,再次回头。
少女,已经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之中。
他四周看了看,还是不见踪影,心道,这个少女怎么真的一副认识我的样子?她究竟是谁?
还没多想,便听得一声大喊:“呀……西王母的乐队来了……”
哗啦一声,大街上的人群便疯狂地往广场中央奔去,很快,大街上便空了一大半。
小狼王站在原地,看着忽然空出来的街道,可是,还是没有再看到那个奇怪的少女。
前方,悠扬的乐曲已经响起。
他收起狼牙棒,也兴致勃勃地跑过去,一边跑,一边道:“西王母的乐队也来捧场,白衣天尊,可真是了不起的大神……”
那是西王母第一次在人类的盛大场合表演《九韶》。
《九韶》本为天穆之野的原创,后来,流行到了中央天庭,随即风靡了整个世界,引得九重星联盟的无数大神也如痴如醉。
人类的帝王,也多次模仿,可总是画蛇添足,每每在关键处便失去了其精髓,流于空洞的华丽和肤浅的堂皇。
如今,原创者,西王母一族亲自表演,其轰动,便可想而知。
昔日的万国诸王——现在的万国诸侯,早已将舞台围得水泄不通。
那舞台,也是临时搭建的。
只见天空中忽然多了一道彩色的云彩,随即,空空如也的广场上,便多了一道汉白玉的巨大高台,高台四面是华丽的柱子,柱子上空镶嵌了四色的宝石,有七彩轻纱,流云一般垂下来。
那是神迹的一次当众显现。
善男信女,瞬间安静下来。
每个人都瞪大眼睛,看着接下来的一幕:
优美的乐曲,从西方而来,曲声中,一色红衣仙女飘然而至,她们一共有二十五人,每个人都抱着琵琶、五十弦瑟、胡琴、长萧、笛子、焦尾琴……以及各种根本叫不出名字的乐器。
没有人指挥,她们只是信手弹来,美妙的曲声便配合得天衣无缝。
曲声中,有朱红的凤凰在头顶飞舞,整个天空也遍布七彩祥云。
围观者,无不如痴如醉。
可是,没有任何人发出任何嘈杂。
就连小狼王也双目放光,他不懂音乐,可是,能清晰地看到那些美轮美奂的仙女——西王母一族,向来是十万玉女之首,而且,永葆青春,每一个人看起来,都如十八岁的少年,青春,鲜嫩,娇美,纵然人间那些顶级的绝色美女也远远比不上……
九黎美人虽多,可是,较之这些仙气缥缈的女神,那就大大不如了。
所有男性,都恍如进入了一场美梦。
所有女性,都滋生了自卑之感,觉得貌不如人。
小狼王随着音乐节拍,几乎手舞足蹈,内心深处,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引导:欢乐吧,放纵吧,荣华吧,富贵吧……跟着我们,能收获你所想要的一切……
其余男人,跟他的反应一模一样。
那才是盛大的《九韶》。
那才是真正的《九韶》。
不在于演奏人数的多少,也不在于舞蹈和服装的华丽绚烂,而在于让所有倾听者,都进入一个盛大的世界,领略仙家的悠闲,富贵,荣耀和奢华……男男女女,都觉得自己变了一个模样,所有的人生理想,仿佛到此完整。
不知不觉间,一曲终了。
舞台上的玉女们,翩翩飞升。
她们离去的时候,和来的时候一模一样,无声无息,彩带翻飞,和云彩一样,慢慢地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之中。
人群,寂静无声。
半晌,才有人失声道:“女神……女神……”
西王母一族的女神,如今,终于亲眼目睹。
真真是三生有幸。
所有人,不由自主跪在地上。
黑压压的一片,五体投地。
如果说,之前大家对万神大会多多少少还有一点点怀疑的话,现在,这神迹的浩大显现,已经彻底折服了所有的凡夫俗子。
他们久久匍匐在地,满怀喜悦和感恩。
白衣天尊,果然是真的大神。
要不然,西王母一族岂会前来捧场?
能成为白衣天尊的臣民,简直是天下最大的荣耀。
就连小狼王,也因着这震撼的一幕彻底被慑服了——凡人,岂能和大神相争?
无论如何,今后自己也要在白衣天尊手下谋得一席之地。
……
凫风初蕾隔着一条街,远远地看着这一幕。
不知怎地,忽然想起当年在阳城街头,东眷女也曾演奏过《九韶》。彼时,东眷女出动了上百歌姬,无数乐师,耗费了无数的绸缎,制造了精美的服装和流云水袖。据说,演奏《九韶》之人,必须吃最好的食物,穿最美的衣服,养尊处优,否则,就无法表达乐曲中的富贵典雅。
当时,她不解其意,今天才忽然明白。
《九韶》的精华,果然在于富贵典雅。
那是一曲盛世的华章,专门为胜利者而谱写。
可是,这种尊贵典雅,绝非是一般的养尊处优能达到的,而是要西王母一族这样以百万年或者亿万年为单位的高贵家族,仙家玉女,那根本不是养尊处优——那是与生俱来就有的尊荣和奢华。
只有这样的玉女,才能演奏这样的华章。
以前,这华章是中央天庭的必备曲目,风靡一时。
现在,这曲目成了白衣天尊的前奏曲,也成了大炎帝国的必备曲目。
无需任何语言,无需任何神迹——从此刻起,全天下的百姓已经彻底认定了白衣天尊这个真正的大神——
上元夫人这个礼物,果然送得好极了。
也难怪白衣天尊对她那么客气和青睐。
但凡成功者,没有任何人不喜欢能为自己带来助力之人,更何况,这助力之人,可是十万玉女之首。
就像当初在西北沙漠里,上元夫人一再警告自己:“凫风初蕾,你若不放弃百里行暮,你会后悔的!”
当时,她不理解她的警告,以为那不过是威胁之词。
现在,她其实也不完全清楚。
她只是慢慢地明白了一件事情:自己,可能真的后悔了。如果时光可以重来,她宁愿自己当初从来没有认识过百里行暮。
有风吹过脸庞,她走出去很远,回头,九黎广场的喧嚣已经彻底被抛在了脑后。
早上出发,黄昏归来。
身边,只是一条静静流淌的小溪,雪白的溪水沿着山石一路往下,不知最后终究会流向何处。
有一只仙鹤,漫步而来,昂着脖子,不卑不亢地冲着她叫一声。
那是她在九黎的代步工具。
她现有的元气,只能支撑从九黎广场的一个来回,而且,还是白衣天尊优待,给了一只仙鹤代步。
щщщ▪ ттκan▪ c○
仙鹤,这种优雅而高贵的生物,自来就是被欣赏和热爱的对象,凫风初蕾从未想过它们居然能乘坐。
她也曾想过,这仙鹤会不会是早前百里行暮那只被改装过的白鹳,可后来反复仔细看了,那千真万确就是一只仙鹤,绝非是改装后的机器。
这仙鹤,也许本领出众,非同凡响。
也有可能是她体重太轻,尚在仙鹤的承载范围之内。
可无论如何,有一只仙鹤代步,总是好事。
为了不引人注目,她在距离九黎广场几里之外便将仙鹤藏好,徒步而行,如今,一来一回十几里,加上沿途逛街,几乎耗光了她全部的力气。
她慢慢地爬上仙鹤的背,仙鹤行路平稳,绝不像颠簸的良马。
仙鹤的速度也很快,而且,懂得在合适的时候自己控制速度,这智商就大大超越一般的坐骑了。
可是,她却不觉得舒服,心底空荡荡的,想起委蛇。
这天下,没有任何坐骑比得上委蛇。
而且,委蛇不光是坐骑,还是侍卫、长者、朋友。
失去了委蛇,不止是失去了左膀右臂,仿佛自己唯一的亲人也不见了。
越是想,越是害怕。
以后,自己就再也见不到委蛇了吧?
这世界上,也再不会有人认识自己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