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红从厨房出来,给俩人倒茶水。刘峰你忙抢过茶壶说:“你忙你的,我来倒水。我和王处长就等着尝你和月老师的手艺啦,哈哈……”
“就知道吃,馋猫。”艳红白了她一眼,回厨房去了。
“你喝水王处长。”刘峰客气地说。
“刘峰同志你别这样叫我,怪别扭的,叫我争华好啦。”争华笑着说。
“是啊,我也感觉别扭,但是,我怕你怪我不叫你的官衔,当官的不是都喜欢别人叫他的职务吗。”刘峰笑着说。
“我是什么当官的呀,企业的官算什么官。”
“你们寰球制药,也是大国企啊,副处级也相当于副县啊!正儿八经的官啊!”刘峰一本正经地说。
争华笑了:“我们算什么官啊,也就你抬举我。”
“不谈这些了,接着刚才的话题谈吧。”刘峰说:“你说你经常写些文章投给报社是吗?”
“是啊,这也是工作。”
“这么说来,你的文笔一定不错啦。”
“谈不上文笔,只能是算是应付差事。刚才艳红介绍你出了本诗集,你的文笔一定很好吧。”
“别提了,现在的诗歌等不上大雅之堂,只能孤芳自赏,自我陶醉。诗集虽然出来了,但自己很不满意,我已经不写诗啦。”
“不写诗啦?那你写什么?”
“我正在犹豫和徘徊,当今社会,真正靠诗歌出名的诗人,几乎凤毛麟角。在当代的女作家群,出名走红的都是写小说称雄文坛的。所以我说,诗歌登不上大雅之堂。”
“那么你想写小说?”
“想过,但生活积累不够,小说不像诗歌那样,只要有激情就可以写出来好诗来,而小说不行,写小说必须有生活底蕴才行。所以,我在反思走过的路,感悟经历的生活。”
“丰富多彩的人生经历是小说创作的丰富宝藏,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大凡小说创作出来的生活,都是以作者自身的生活为中心和蓝本的。你平时喜欢谁的作品?”
“外国的我读海明威和雨果,还有大仲马。我最折服《老人与海》啦,那种博大恢宏的气势和令人心胸开阔,思绪纷飞的艺术氛围,让人终生难忘。国内的我喜欢读当代女作家群们的作品。港台那些女作家们,我不喜欢,读了她们缠绵悱恻的作品,总让感到凄凄戚戚,柔肠寡断和儿女情长。但香港女作家梁凤仪的小说不错。我读了几本,与琼瑶的作品不同,理性色彩比较浓。你呢?也读了不少书了吧?”
“不,我没有读多少书,国外的我喜欢苏联的作品,喜欢它那种粗犷、阳刚、忧郁、浪漫的风格。就像苏联歌曲《三套车》里唱出的那种情调。国内的除了古典的精品外,我最喜欢王蒙,他的作品我收藏了几十本。我喜欢他的风格。”
“他的语言太罗索,形容词,排比句,用得太泛滥,让人承受不了,我不欣赏,也不喜欢。”
“这恰恰是他的风格所在。读他的作品,你不会与任何一个人
的作品混为一谈。甚至不用看他的名字,只看几句他的语句,你就能知道是他的作品。《活动变人形》是他的成熟之作。最近又出版了《暗杀3322》和《失态的季节》也不错。”
“真没看出来,你的文学修养也这么高。读了这么多书。”刘峰脸上露出了惊讶和敬佩的神色,笑容更显得妩媚动人啦。
“你最喜欢谁的是作品呢,或者你最喜欢哪个作家?”争华问她。
刘峰思索了一下,然后说:“我感觉是张爱玲,她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重要的一个作家。”
“你为什么喜欢她呢?”
“因为我感觉她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异数”,文字在她的笔下,被赋予了真正的生命,她那些文字,你读后,会刻骨铭心,能钻进你的骨髓里去。”
“我没有读过她的作品。”争华说。
“应该读读她作品,每一个喜欢张爱玲的人,都会对她的书喜爱有加。阅读她的作品,能给人莫大的快感。阅读的快感也只有从她的作品里才能得到,至少对我是这样的。读别人的书你或许能知道道理,了解知识,得到震撼,但是只有读张爱玲的书你才是感觉快乐的。”
“按你这样说,我应该找她的书来好好读一读。”
“应该好好读一读。”
“她的哪一部作品好呢?”
“我感觉《十八春》写的好,即便是有点悲剧意味,但是这部书仍然能给人快乐的感觉。”刘峰肯定地说。
沉吟了一下,她接着说:“张爱玲是世俗的,但是世俗的如此精致却除此之外别无第二人可以相比。
“读她的作品你会发现她对人生的乐趣的观照真是绝妙!张爱玲的才情在于她发现了,写下来告诉你,让你自己感觉到!”
“她告诉你,但是她不炫耀!张爱玲最有名的一本集子取名叫《传奇》其实用传奇来形容张爱玲的一生是最恰当不过了。”
“张爱玲有显赫的家世,但是到她这一代已经是最后的绝响了。”
“张爱玲的童年是不快乐的,父母离婚,父亲一度又扬言要杀死她,而她逃出父亲的家去母亲那里,母亲不久就又去了英国。”
“她本来考上了伦敦大学,却因为赶上了太平洋战争,只得去读香港大学,要毕业了,香港又沦陷,只得回到上海来。她与胡兰成的婚姻也是一个大的不幸。”
“张爱玲的性格中聚集了一大堆矛盾: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
“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怜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实际生活中却显得冷漠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但她自己无论待人穿衣均是我行我素,独标孤高。”
“她在文章里同读者拉家常,但却始终保持着距离,不让外人窥测她的内心;她在四十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一时无二,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
深居浅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以至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
“现代女作家有以机智聪慧见长者,有以抒**感著称者,但是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在作品中既深深进入有保持超脱的,张爱玲之外再无第二人。”
“张爱玲既写纯文艺作品,也写言情小说,《金锁记》《秧歌》等令行家击节称赏,《十八春》则能让读者大众如醉如痴,这样身跨两界,亦雅亦俗的作家,一时无二。”
“她受的是西洋学堂的教育,但她却钟情于中国小说艺术,在创作中自觉师承《红楼梦》、《金瓶梅》的传统,新文学作家中,走这条路子的人少而又少。”
见争华在静静地听她讲述,她不好意思地把话打住:“让你见笑了王争华同学。”
“你讲的很好,看来你对张爱玲是耳熟能详的,我一定要找她的作品读一读。”
“应该好好读读。”刘峰说。
这时艳红腰系围裙从厨房来到客厅,用欣赏的目光看了两人一眼,然后对俩人说:“你俩谈的可够投机的啊。”
“主要是刘峰老师在谈张爱玲,我听入迷啦。”争华笑着说。
“你俩是继续谈,待会在吃饭呢,还是边吃边谈?”艳红笑着征求俩人的意见。
“当然是边吃边谈啦,我都饿坏啦。”刘峰跳起身来说。
“那咱们就在茶几上吃吧,就咱们四个人。”
刘锋忙说:“茶几上就行。”
说完,她跟着艳红进厨房端菜去了。
争华也站了起来。
刘锋端了两个菜放到茶几上说:“你别动,坐着,你可是艳红的客人。我是这里的常客。刚才艳红姐到我办公室说了一声,我就不客气来了。我们艳红姐可好啦。全校男女教师数她的人缘好。”
月老师从厨房出来冲她抗议:“如此说来,我的人缘就不好啦?哈哈哈……”
“当然不好啦。最起码不如我的人缘好。”刘锋笑着说。
“可是我的人缘不好,你艳红姐却非要嫁给我。”月老师笑着得意低说。
“臭美,谁不知道你对艳红姐穷追不舍。你光给艳红姐写的情书,够出本长篇小说了吧?”
“这你就不懂了吧,这叫精诚所致,金石为开。”月老师得意地说。
趁着上菜的功夫,争华走进了“得闲居”,去翻看书架上的那些书。
“得闲居”的两面墙共摆了四个大书架,四个大书架都摆满了各种书籍,足有近万本书。
他仰着头看着月老师的这些丰富的藏书,他非常羡慕。他就喜欢这样的氛围,在书籍的包围下,他有一种安全感,一种愉悦感,一种慰藉感。他永远忘不了,他跟琼丽逛新华书店时,琼丽在书店里的那种快乐和幸福以及临离开新华书店,琼丽跟他说的那番话。
开个书店,坐拥书城,始终是他的一个美好的梦想。同时,他感觉,也是了却琼丽生前的一桩心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