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经九月,但是盛夏的余威还迟迟不退却。整个城市像烧透了的砖窑,一些似云非云、似雾非雾的灰气,低低地浮在空中,使人喘不过气来。街上的柳树像病了似的,叶子挂着尘土在枝上打着卷,枝条一动也不动。
“姨妈,我真的走不动了。”
晨欢实在是被凌琳的热情吓倒了!!昨晚她说,上大学了,必须添置几身衣服。于是今天,她就拉着自己逛街。大热天的,两人身上都冒着密密的汗珠,裸在外面的肌肤通红通红的,手里还提着满满的血拼结果。
“阿晨,再坚持一下,只差一双鞋子了。一定要找到适合自己的鞋子哦!只有合适的鞋子,走得才会远。一丁点也不能迁就,否则,受苦的是你自己。”凌琳说得云淡风轻,却是字字珠玑。
晨欢内心深处是很感动的。自从母亲去世,凌琳一直无微不至的照顾她,其实心里面,她早就把凌琳当成母亲了。凌琳对晨欢从来都是支持的,没有特别要求过什么。就像填高考自愿,当晨欢告诉她要学家政学时,她只是温柔的笑道:“只要阿晨喜欢就好。”而晨欢之所以报这门专业,只是因为讨厌数理化。她是一个非常实际的人,不喜欢抽象的东西。
走进悉奴卡罗会员店,整个人顿时清凉。晨欢毫无形象的颠坐在休息区的沙发坐椅上,根本没有心情去鉴赏躺在橱窗里风格各异、风情万种的皮鞋。凌琳则放下所以袋子,精神抖擞的穿梭于橱架之间,就像一个高贵的女战士。
“好可惜啊!如果再大一点点就好了。”
熟悉的声音传来,晨欢本能的转过头。连羿和郎茵已经在对面的沙发坐下。两人都是一身的休闲装,显的大方得体,又给人凉快的感觉。
虽然知道他们会冰释前嫌,但是没想到这么快就和好如初了。晨欢感到挫败,眼睛干涩,声音沙哑:“HI。”
郎茵挽着连羿的胳膊,眼睛直直的盯着晨欢,似嘲讽,又似炫耀地说:“生日那天不好意思,我和羿临时有事先走了,呵呵。”
晨欢觉得刺耳,却又不能露出一点蛛丝马迹,让她得意了去。刚好瞥见连羿聚精会神的盯着自己的脚瞧,一愣,该不会是自己的脚很扎眼吧!晨欢心虚的低下头。
连羿的视线完全被晨欢的足吸引了!因为穿了凉鞋,白皙的脚丫子裸露在外面,小巧精致。匀称的小腿只露出半截,如珠玉般圆润诱人,再往上就被白色的裙摆遮住,引人遐想。
突然,他站了起来,吓了晨欢一跳。接着,连羿单膝跪下,伸手托起她的小脚。鞋扣被轻易的挑开了,晨欢能感觉到他的掌心传来的滚烫的温度,心跳的飞快,仿佛心脏都要裂开了,脸上火辣辣的。
连羿转头对服务员说:“把刚刚那双鞋子拿过来。”声音里竟带着一丝丝急切。
“请稍候。”
郎茵惊讶的瞪大眼睛,随即明白了连羿的意图,恨的咬牙切齿,却又不便发作。
精灵。
这是凌晨欢看到鞋子后,脑中唯一闪现的。一个天真浪漫、动感十足,翩然而至的意大利悉奴卡罗精灵!
“我自己穿!”她轻轻的挣了一下,脚底心痒痒的,酥酥麻麻的。她的挣扎显得无力,好像是欲拒还迎。
“别动!”连羿霸道的揣着她的小脚丫子,瞥了她一眼,只见她的两腮绯红绯红,如同熟透了的柿子,等人采撷。
他仔细的帮晨欢套上凉鞋,动作十分的小心翼翼,如同在装饰一件罕见的艺术品。凌晨欢的心胀得满满的,有一种叫幸福的东西好像已经降临了。
连羿呆呆地看着自己的杰作。就像一只误闯人间的精灵,紧紧地叼衔一块晶莹剔透的无暇的汉白玉,楚楚动人。低调的金色,泛着哑光,一种绚丽的华美,宛如泉水般汩汩流出。细细的吊带,恰到好处的装点美鞋,衬托出女性的几分优雅娇俏和活泼时尚。
他有一股吻下去的冲动!
猛的吸了一口气,连羿站起来,低沉地说:“走一下试试。”
缓缓的起身,她轻盈地转了一圈,只觉得步履飞扬、心情飞扬、个性飞扬!美丽的地心引力,她的足上精灵,装点了她的青春,她的梦,满足她的所有幻想!!
“这鞋还真适合你。就穿回去吧。”说着,连羿把信用卡递给了服务员。
凌晨欢急了:“啊,不用!我自己买单比较好。”
“就当是送你的生日礼物。那天 我可是空手而去的,呵呵。”他笑得漫不经心。
她只能微微地点头,如果再推脱,那就显得做作了。
郎茵恨恨的看着这一切,心如同被什么东西一点一点地噬咬着,难受极了。连羿的那些温柔,不是只应该对她展现的吗?她再也看不下去了,走到连羿的跟前,娇气地说:“羿,人家肚子都饿扁了啦,我们去吃点东西吧!”
“小谗猫。”连羿点了一下郎茵翘皮的鼻子,“想吃什么,恩?”
“随便啦!哈,听说百乐街新开了一家店,那里的水煮鱼很好吃哦……”
郎茵挽着连羿的手臂骄傲的走了,如同来的时候一样,末了还回头抛下一个挑衅的笑容。凌晨欢看着他们消失在转角,心一点点的冷却:谁笑到最后还未可知!
“啊,好美哦!”
一声惊叹把晨欢拉回了现实。只见凌琳和身后的服务员捧着一大堆鞋子走过来,有些滑稽。“太太,这是悉奴卡罗今年的压轴戏呢!呵呵,只有一双哦!小姐好幸运啊!”服务员一脸羡慕。
凌琳眼中满是骄傲之色,欣慰的笑了:“终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鞋了?”
“恩。”她应道。
只是,她没有说——后跟有一点高。不知怎么的,凌晨欢总是害怕穿高跟鞋,担心扭脚。直到她当了母亲,偶然听女儿说:“我才不穿后跟这么高的鞋,一点也不安全。”她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怕穿高跟鞋,都是因为心缺少安全感。
一辆宾利雅致缓缓的泊在蓝月侦探社前。车门打开,一只修长的腿探了出来,肉色的丝袜,性感妩媚,脚上的凉鞋是一望无际的黑色红色,让高贵展现的不留一丝余地。女人下了车,透过墨镜看了一眼蓝月侦探社的大门,稳稳的抬起步子踏上台阶。
侦探社的组长看着女人慢慢地摘下墨镜:“连夫人,这是你要的资料。”
刘月贞打开信封,微微颤抖的手泄露了她此时的紧张。掏出一叠照片,有些已经泛黄了,可以看出岁月的痕迹,有些则是崭新的,是最近拍的。照片里全是连天和李晓妮,刘月贞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连天。从来,他都是摆着一张扑克脸,就算笑,也是冷冰冰的,没有温度。刘月贞自嘲似地笑了:自己的丈夫发自内心的笑,是给别的女人的。
刘月贞扇动两片唇瓣:“你做的很好。其余的钱我会划到你的帐户。”
说着,她又戴上了那副墨镜,头也不回地离开。
刘月贞的脚狠狠地踩着油门,一辆又一辆的车飞快的从两边掠过。此时的她,已经彻底被怒火燃烧,背叛的羞辱令整个胸灼灼的痛着,似要炸开一样。仿佛感应了主人似的,宾利雅致也不再高贵优雅,就像一头愤怒的美洲虎,疯狂的奔跑着。
突然,一个刺耳的急刹车,宾利雅致就那么突兀的横在了马路中央,拖着两条尖锐的擦痕。刘月贞伏在方向盘上,肩膀轻轻的抖动,可能是伤心,也可能是愤怒。久久的,她终于抬起了头,嘴角散开一个诡异的笑。
或许,就在这一瞬间,预示着更为激烈的交锋。身处其中的煎熬,虽然不至于如死般痛苦,但令人想起都会毛骨悚然,不寒而栗。以至于当事人转回身去看来路时,满目惊涛骇浪。
从此,进入悲惨之域路;
从此,进入永恒痛苦渊;
从此,走进永劫幽灵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