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萌见陆之谦如此耍无赖,也干脆破罐子破摔,“你有本事你就进来,疼死我好了。”
可当陆之谦当真发了狠想进入,却看到她痛苦扭曲的脸。
他蹙起了眉头,无奈的抽身退了出来。
他下了床,迅速的整理好衣服,准备外出购置润滑液。
郝萌知道他要去买什么。
待他一走,她便直接将门锁上了。
陆之谦回来后,发现门被郝萌锁上了,无奈的站在门外拍了许久的门。
郝萌却只当自己死了,并不打算给他开门。
待陆之谦找到备用钥匙进门时,已经是半个小时后的事情了。
郝萌将被子蒙在头顶上。
陆之谦尝试着伸手,去掀开她蒙在头上的被子。
可是被子被他扯下来后,她又随即阖上。
郝萌始终像防贼似的防着他。
陆之谦的心再一次跌落至谷底。
他扯了扯身上的衣领,随手将手中的润滑剂丢至一旁,转身离开了卧室。
门“砰”一声阖上的时候,郝萌的心“咯噔”一跳,眉眼也随之轻蹙了起来。
她在想,自己是不是做错了。
可是她到底错在哪里了?
她想不明白,怎么也想不明白。
然而,那种内疚的感觉,却像潮水,铺天盖地的袭来。
这一晚,陆之谦终于没有再来打扰她。
可她却干干的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怎么也睡不着了。
一夜无眠。
陆之谦在清晨五点钟才回来。
郝萌听到了他汽车的声音,知道他是出去过后又回来了。
他回到了卧室,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去浴室冲凉。
而是带着满身的酒气,钻入了被子,在被子里找到她的腰,蛮横的将她揽入怀中。
郝萌鼻尖闻到了他身上的酒味,还混杂着烟草的气息,仔细一闻,似乎还有女人淡淡的名牌香水气息。
平心而论,这并不是太难闻的味道,可郝萌却觉得有恶心的感觉。
她知道自己昨晚的举动,是在将他越推越远。
将他越推越远,对于现在的郝萌来说,并没有任何好处,反而还会让贱-人得逞。
但有时候,人的情绪很难靠理智去控制。
如果她真能控制得住自己的每一个情绪,也许只能说明她已经不爱他了。
她就是这样,明明告诉自己不要去在乎他,却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心,她还是会与他生气,会与他赌气,会与他抬杠。
因为还在爱着他,不管他做了多么混蛋的事情,至少她到这一刻为止,还是在爱着他的。
清晨七点钟的时候,陆之谦还在睡觉,郝萌已经整装完毕,走到楼下,敲开沈姨的门。
这一回旅游,从刚一开始的两天一夜,发展成最后的三天一夜。
郝萌很清楚,时间愈长,对她愈是不利。
对她的孩子也是如此。
郝萌将用黑袋子装着的钱,塞入了沈姨手中。
她知道沈姨的胃口会越来越大,但是按照目前的情形来看,能帮助她的只有沈姨一个。
只要让孩子度过了这一关,郝萌相信,一切都会变好。
郝萌尽量把话说得委婉动人:“沈姨,你也当过母亲,要是自己的孩子有什么病痛,您一定也会心如刀绞。现在是有人要害我的孩子呀,我这几天不在家,请您一定要按照我说的,仔细把药方里的木薯挑捡出来。只要您帮了我这一回,我一定不会亏待您。”
郝萌之所以说出这番话,最重要是因为她知道沈姨良心未泯。
沈姨虽然贪钱,但郝萌看得出,她尚有一丝良知,何况她也是母亲,郝萌相信她可以明白自己。
郝萌这一离开就是三天,万一孩子真有个三长两短,到时候说什么都迟了。
于是,她只好再给沈姨打一剂强心针。
沈姨听着郝萌的话,不动声色的将钱装入了自己的裤带中,脸上做出一副悲痛欲绝的表情,说道:“少奶奶,您放心,我一定会帮您好好看着小小少爷的,只要有我在,谁也伤害不了他。”
郝萌回到卧室的时候,陆之谦已经醒过来。
他坐在床上,黝黑的深眸凝着刚刚走进卧室的郝萌,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像是有几百年没有见过她一般。
郝萌被他盯得毛骨悚然,有些不淡定的说道:“怎么了?”
陆之谦没有回答,依旧盯着她看。
半晌后,才微蹙起眉头,问道:“你去哪里了?”
他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感觉郝萌有许多事情在瞒着他。
郝萌不动声色的牵扯嘴角,笑着道:“我去下面走走。”
陆之谦终于站起了身子,走到她眼前,牵起她的手,贴近自己心脏的位置。
“怎么你没有问我昨晚去了哪里?”陆之谦抿了抿唇,眼底有黯然,像是做了好事没有得到关注的孩子,祈求着郝萌多多关注他。
郝萌并不习惯让陆之谦太过难堪,于是很配合的问道:“哦,你昨晚去了哪里?”
事实上,她用脚趾头想也可以想到他昨晚去了哪里。
果然,陆之谦嘴里吐出来的答案和她预想中的如出一辙。
“我去找胖子了。”陆之谦说道。
“你没有说实话。”郝萌低哼一声。
陆之谦紧抿的唇畔终于迸发笑意,他伸手,轻轻摸她的耳垂,说道:“还是萌萌聪明。”
陆之谦的声音里,闪现过一丝歉意,却很快被一扫而光。
郝萌躲开他的手。
他的手便顺势下滑,落到她后脖颈处,更好的掌控她的脑袋。
郝萌鼻尖动了动,又闻到了他满身的酒气,香烟气,还有那经久不散的女人香水味气息。
陆之谦清浅的笑了笑,终于还是说了实话:“我的确就是去找胖子了,不过胖子当时在就酒吧包房里,我也就跟着去了。你知道的,我心情有些不爽,就多喝了两杯。我一喝酒,就特别想你。于是我就回来了。”
“就这样?”郝萌疑惑的挑起黛眉,她下意识的觉得,陆之谦忽略了某些细节。
因为她看到了他眼底的闪烁之色,陆之谦在越忐忑的时候,就越喜欢自动招认。
这是他的特点,也是他强悍霸道的性格所造成的。
因为他不喜欢被掌控,即便觉得自己做错了,心有愧疚,他也喜欢做先发制人的那一个。
(⊙o⊙),回答“千与千寻”童鞋:女主已经在慢慢变强了喔!